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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排污许可制度运行的体制基础及困境分析

2019-03-17董峥

关键词:法律意识许可证环境治理

董峥

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北 承德 067000

排污许可制度在环境管理制度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所以对于推行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要尽快的完善,环境保护不是一朝一夕完成的,对于以破坏环境的治理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完成,保证排污许可制度的顺利实施并对于其中存在问题进行不断完善,才能够更有利于环境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

一、排污许可制度运行的体制基础

环境容量是环境的符合容量,是人类能够生存和自然生态系统正常运行的一个底线。生态环境虽然能够对污染物进行分解,但这种分解的能力是有限度的,一旦超过了这个限度,环境自行对污染物进行分解的能力就会丧失,人们想要治理环境就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以及很大的精力。在我国的《宪法》中对环境治理和改善环境也有着相关规定,《环境保护法》的颁布以及《水污染防治法》等与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意味着人们对于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因此推进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运行,对企业的排污进行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在对环境进行保护的同时还能够起到促进环保科技发展的作用。

二、综合排污许可制度运行中所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意识淡薄

虽然排污许可制度已经颁布了较长的时间,但是仍然存在很多排污单位无视排污许可制度,我行我素,不但没有意识到排污许可证意义所在更是没有做到按证排污。一些企业甚至认为排污许可证不过就是证明本企业的环保是符合规章制度的,在需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想要申请贷款等情况下才会想需要一张排污许可证。虽然环保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审核和测算,表明了许可排放量和许可排放浓度,但是在实际排污的过程中,一些企业无视所规定的许可排放量和浓度,在持证的情况下依旧超标排放,将排污许可制度变成了一纸空文,不再有任何意义。这种法律意识的淡薄,给环境保护和排污治理工作造成很大的阻碍。

(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执法依据不足

现有的相关制度因为立法的依据不同,存在主体不明、层次混乱等问题,排污许可条件的不规范、不健全导致执行的标准存在不统一的现象,虽然现在申请排污许可证时较为容易,但是仍然存在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情况。我国设有相关的救济制度,但是在实际情况中救济制度很难发挥出自身的作用,这让申请人一旦遭受到权利的侵害寻求救济存在一定的困难。面对这些困难,我国国务院出台《方案》、生态环境部出台《规定》和《办法》以及对于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等文件,在法律上对排污许可的相关工作进行明确规定,推动了排污许可制度的发展完善。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可以发现,这些制度在实践性和细节性以及程序性上很难满足实际需求。现阶段的排污许可证立法中对于协调技术规范确定的允许排放量以及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不够明确也没有较为完善的程序性设计应用在其中,这会导致核算人员在确定许可排放量的过程中可能发生脱离实际需求的情况。

(三)排污许可证执行中缺乏公众的参与

环境监督管理部门对于排污许可制度的管理毕竟是有限的,让公众参与到其中,调动社会的力量,让环境保护事业更加的民主化,是能够促进排污许可制度发展的。将申请排污许可证的过程中发布公众通知,允许群众发表自己的意见,若是该申请企业确实存在问题,让群众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进行举报。在发达国家中,公众参与到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当中是此项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但是在我国现阶段的规定当中,对于公众参与的限定比较多,只可以在一些便于信息传播的平台上公开一些相关信息或是对于违反规定排污的企业进行举报等。

三、关于排污许可制度运行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增强法律意识

针对现阶段我国排污许可制度中仍然存在有企业或个人知法犯法,将规章制度视为一纸空文的情况,必须加强法律意识的传播工作。政府或企业可以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增强其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让从业人员能够重视环保工作以及认识到排污工作对于整体生态环境的影响,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同时对于知法犯法的企业或个人应予以严厉的惩罚,公平公正、不包庇不按规章制度排污的企业,树立起正面的形象,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保证排污许可制度能够正常运行。

(二)协调排污许可证和相关环境管理制度之间的关系

排污工作本就是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一部分,在制度的制定上应该将排污许可制度与相关的环境管理制度整合在一起,让其成为一个全面的、系统的、综合的管理体系。在环境管理制度中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形成一个整体的生命周期,排污许可制度作为后期的落实工作,相关工作人员无论是在制定政策还是实施或监督的过程中,都要保证科学性和合理性,让其能够与其他制度形成一个整体,发挥出自身的价值,真正起到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环境治理具有渐进性的特点,虽然我国已经颁布很多规范性的文件,但是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面对已经不再适用于现阶段治理的文件,制定人员要结合实际情况对其进行更改或颁布新的适应性更强的文件,处理好新法与旧法之间的关系,让文件能够为执法人员提供充足的执法依据。

(三)加强排污许可制度的公共性

在排污许可制度执行的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可以对发达国家进行参考,找出其优势所在,结合自身的情况创新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让群众参与到排污许可制度执行的过程中,可以起到社会监督的作用。群众的参与也可以让相关的工作人员对实际情况掌握更全面,这对排污技术的创新以及制度的改进都有很大的帮助,但需要注意的是保证信息传输媒介的合法性,让群众依法参与到其中,对于恶意评论或是恶意煽动制造负面评论的情况也要制定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管理。

总结:

虽然现阶段我国的排污许可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于实际存在的问题,必须要做好解决工作,严格监督企业的排污情况。环境承载能力是有限度的,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已经存在的环境问题是刻不容缓的,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人类才能更好的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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