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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中心统筹行权

2019-03-15陈波

浙江人大 2019年1期
关键词:长三角人大常委会浙江省

陈波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大应有的担当。2018年,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全省中心任务,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法治保障。

“各级人大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和同级党委的决策部署,通过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018年9月26日,栗战书委员长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上的讲话掷地有声。

紧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把人大工作放到全省工作大局中去思考把握,推动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实施,成为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开局之年履职行权的鲜明特色。

打好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組合拳

“赞成5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018年11月30日,对浙江百姓来说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这一天,在社会各界翘首企盼中,《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这是全国“放管服”改革领域第一部综合性地方法规,是新时代浙江地方立法的又一个里程碑。

“最多跑一次”改革,是一场从理念到体制的深刻变革,是一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自2016年12月在我省启动以来,引发社会各界普遍关注。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大应有的担当。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省人大常委会将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立法权统筹运用、持续发力,全力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

早在2017年5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就对“最多跑一次”改革开展调研督察,提出“加快界定一件事、完善一张网络、优化一个窗口、破解一个难点、形成一个支撑”等意见建议。

针对一些地方担心的行政审批大幅提速后带来的监管风险、法律风险,调研督察组意识到,如何确保改革“于法有据”,在法治的轨道上行稳致远,成为“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过程中无法回避的问题。

为了给桐庐县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试点提供法制保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作出《关于推进和保障桐庐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定》。这是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首次为一个县的某项工作出台决定,不仅为桐庐县域改革搭建起“绿色法律通道”,也为全省面上立法积累了有益经验、提供了制度源泉。

2018年1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坚持持续接力,将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督察列为2018年监督工作重点,紧锣密鼓加以推进。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专题听取桐庐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情况。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兵分6路,赴杭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6个设区的市及所辖的1个县(市、区)开展专项督察,查找改革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没想到,我们项目从拿地到开工,仅仅用了39天。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确实名不虚传。”桐庐阿尔法智能制造产业园总经理章国荣表示,根据以往经验,一个项目从拿到土地到最终开工,起码要3个月,桐庐“一站式”服务中心的效率让他惊讶。

“最多跑一次”改革给我省百姓带来的获得感实实在在。第三方评估数据显示,群众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满意率高达96.5%。

不过,专项督察也梳理形成各地反映集中的“一窗受理”、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网络互联信息共享、企业项目审批等10方面74个问题清单。

“到底怎样才算‘一件事?”“改革举措没有法律法规固化认可,会不会‘翻烧饼?”“改革难免有试错的过程,对改革中出现的失误如何评价?”类似疑问和担忧,不通过顶层设计和立法规范,难以突破。

“浙江省委提出,要通过地方立法,固化改革成果、破解改革痛点堵点、为改革留足空间。规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起草的。”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尹林说。

在密集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最多跑一次”改革地方立法全速推进,并于2018年11月底举行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全票表决通过。

规定注重先行先试,在“一件事”界定、商事登记、投资项目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作出创制性规定,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予以固化升华,对一些目前还看不清、看不准的事项,暂时不作规定或者仅作原则性的规定,确保为改革发展预留出充足空间。

“浙江立法保障‘最多跑一次”“深化‘放管服改革有了省级制度样本”“用法治引领和推动改革”,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媒体纷纷予以报道,为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服务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点赞。

助推浙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人大履职要担当尽责,这是由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的职责使命所决定的。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始终立足人大法定职能,把人大工作置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思考和把握,助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18年11月27日至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杭州举行。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是此次会议的重要议程之一。

“纲要确定的33个主要指标进展顺利,总体实现度快于时序进度要求。 从领域看,经济发展、民生福祉、资源环境领域指标进展快于规划预期,创新驱动领域指标进展符合预期水平。”省发改委主任孟刚作关于《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的说明时表示。

2018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认真做好中期评估报告的审议工作,是省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法定职责,对推动“十三五”规划纲要有效实施,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加快“两个高水平”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高度重视,从2018年8月起,在各位常委会副主任的带队下,围绕“十三五”规划纲要尤其是民政事业、综合交通、教育事业、少数民族事业、水利发展、环境保护等6个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赴省有关部门和全省11个设区的市、部分县(市、区)开展调研。

“一号工程”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由2015年的49.8%提高到2017年的52.7%,社会建设和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调研中了解到,规划纲要实施两年多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迈向高质量。

不过,针对保持出口稳定难度增加、投资和消费增长乏力、企业生产经营面临较多困难、我省创新发展能力还不够强以及民生领域还存在一些短板等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把脉开方”,强调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针对形势环境和主要矛盾的变化,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加强经济工作监督,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人大职责所在。2018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密切关注全年经济运行情况,听取审议省政府半年工作、计划执行等报告,就扩大有效投资、缓解部分企业经营困难、打好三大攻坚战等提出审议意见。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深化预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预算、决算、审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报告,批准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明确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持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

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还首次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我省企业(含金融、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我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切实摸清我省国有资产“家底”。这也为我省各级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情况开了一个好头。

浙江市场经济起步早、发展快,是金融活动最为活跃的省份之一。针对近年来,我省金融行业发展迅速,新兴业态大量涌现,金融多元化服务的同时也带来的一些风险,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还审议了《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草案)》,作出防控金融风险制度设计,为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服务。

支持保障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

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正迎来千载难逢的重大历史机遇。

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就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凝心聚力、抓好落实,上海要进一步发挥龙头带动作用,苏浙皖要各扬其所长,有关部门也要大力支持,使长三角地区实现更高质量的一体化发展,更好地引领长江经济带发展,更好地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浙江地处长三角南翼。贯彻落实国家战略、推进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责无旁贷。

2018年7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承办了在杭州召开的长三角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

围绕加强人大工作协作,共同服务保障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主题,会议听取了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主任马春雷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推进情况和重点工作安排的介绍,探讨了加强人大工作协作的想法和建议,讨论通过了《长三角地区人大工作协作近期工作要点》。

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还共同签署关于深化长三角地区人大工作协作和地方立法工作协同等两个协议,推动人大工作协作迈向制度化、实质化新阶段。

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行动就此拉开。

2018年6月,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部分组成人员相聚上海,就进一步深化完善长三角地区立法工作协同机制,积极发挥地方立法对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推动作用,开展深入交流。

2018年11月30日,《关于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决定》经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这也是长三角地区地方立法工作协同的最新成果。

决定明确,浙江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关重大专项规划等应当主动与上海、江苏、安徽对接等。浙江省、设区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制度设计,应当加强与上海、江苏、安徽的协同,逐步做到标准协同、监管协同。

决定还提出“建设美丽长三角”,加强三省一市在大气、水、土壤、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协同,建立健全跨区域污染联防联治机制。

决定出台不到半个月,2018年12月12日至14日,首次长三角三省一市全国人大代表联合视察活动举行。

来自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的20名全國人大代表,围绕“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赴江苏无锡、苏州及我省嘉兴、湖州开展联合视察。

代表们听情况汇报,实地视察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情况、太湖流域防洪与水资源调控骨干工程实施情况,并现场“打捞”太湖水,了解水环境综合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主要挑战,共建美丽长三角。

行动是最好的证明。

开局之年,无论是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还是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助推三大攻坚战、依法保障深化机构改革,省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和体现到各方面和全过程,始终确保每一项部署、每一项举措都自觉服从服务大局,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为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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