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崇宪法推动法治
2019-03-15吴江赵晓思
吴江 赵晓思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法治保障。一年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加强法治建设为己任,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建设法治浙江提供支持和保障。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让法治信仰根植人民心中
2018年1月31日,浙江省人民大会堂,新当选的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车俊在大会主会场进行了宪法宣誓。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省人大常委会责无旁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通过!”2018年3月11日,大会主持人话音未落,人民大会堂万人礼堂内,雷鸣般的掌声已经响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
在杭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第一时间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全国“两会”精神,重点就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做好当前人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全省各级人大要充分利用这次宪法修改的难得机遇,把宪法实施作为全面改进和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一次重要机会,以宪法实施为统领,立足人大实际,发挥人大作用,在坚持党的领导上做好表率,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保障作用,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在宪法贯彻实施大局和法治建设中凸显人大职能、贡献人大力量。”会议强调。
2018年3月30日下午,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宪法、监察法专题学习会。会前,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带领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一行50余人,参观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与会人员边听边看,详细了解“五四宪法”从起草、讨论、通过到实施的全过程。
4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座谈会。会议提出,我省将加快组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推动宪法实施,把宪法法律的要求自觉体现到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当好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等相关负责人,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参加会议。会前,与会人员还参观了“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
4月18日至1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办专题学习会,结合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工作重要指示,集中学习了宪法和人大制度基本理论、立法法和监督法、监察法等知识,为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开局起步奠定思想理论基础。
西子湖畔,掩映在青山绿水中的“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里,记载了毛泽东率领的起草小组为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所作的种种努力。实物、图片、交流式讲解,让制宪修宪历史从档案中走出来,成为生动活泼的中国宪法故事。
2018年5月29日至31日,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第一期履职学习培训班在杭州举行。代表们听取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浙江实践”“宪法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新时代的人大代表履职”等专题报告,接受“践行‘两山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弘扬红船精神,坚定理想信念”等专题教育,参观了“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在之后举办的两期培训班中,学习“宪法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参观“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都是“必修课”。
此外,依托“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平台优勢,组织具有浙江特色的系列宣传活动;修改我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举办好宪法宣誓仪式,增强“关键少数”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开展宪法日纪念活动,省人大常委会以扎实的举措宣传贯彻宪法,让宪法精神得以落地生根并深入人心。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在一个有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实现人人尊法、信法、守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
2018年是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参加“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推进“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决议落到实处,推动我省普法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让法治信仰根植人民心中。
持续推进科学立法,开创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聚焦我省改革发展实际需要,积极履行立法职能,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高质量地方立法护航“两个高水平”建设,立法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2018年,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9件,修改9件,批准设区的市报批法规33件,实现了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良好开局。
2018年7月12日,全省立法工作会议召开,对今后5年立法工作作出部署。与以往不同的是,会议首次以省委名义召开,释放出一个强烈信号: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立法工作的政治原则和根本保证。
2018年9月15日至17日,第24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在杭州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亲自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栗战书指出,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特别是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是立法工作的重大政治原则,也是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证。
岁月变换,信念铿锵。近年来,浙江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于具体的立法实践中,不断推动完善党领导立法的工作机制。
——坚持重大立法问题报告省委制度,5年立法调研项目库报省委审定,年度立法计划中重点立法项目通过前报经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同意。党的领导落实到了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党领导地方立法的第一责任人,亲自过问重点立法工作、亲自推动重要立法项目、亲自协调重大立法问题。
有了党的坚强领导,地方立法工作就有了“方向盘”,也有了“源头活水”。
在全省立法工作会议上,车俊提出,要紧紧围绕“六个浙江”“四个强省”等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出台“六个一批”地方性法规,即一批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规、一批支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法规、一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法规、一批回应民生关切的法规、一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法规、一批保障“两山”理念落地生根的法规。
在第24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栗战书明确提出,当前地方立法的三个重点领域,即生态环境领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和民生领域。
省人大常委会全面落实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和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三个重点领域”和“六个一批”的导向,统筹立法资源与立法需求、立法效率与立法质量,加快制定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协调、与浙江实际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推动地方立法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
围绕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部署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45件省级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并根据清理结果对《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等8件地方性法规予以修改。将环保法实施办法、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修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条例等法规列入立法计划,不断加快制度创新,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围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加快慈善法实施办法、志愿服务条例等法规的立法步伐,强化道德对法律法规的引领和法律法规对道德的保障、规范作用,不断丰富和拓展地方性法规的价值观内涵。
围绕促进民生事业发展,继续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工作,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等法规,从法制上保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深入了解客观实际,科学分析立法需求,不断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可执行性和系统性,实现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为保障高质量发展,制定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针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领域的焦点、难点问题,对从业单位职责、工程分包、特许经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等作了规定,并创设质量专项验收制度,筑牢交通建设质量与安全基石,更好地保障和推进我省“交通强省”建设。
落实中央金融改革精神和省委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初审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將地方金融纳入法治化轨道,更好地发挥金融服务经济社会的作用,保障我省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
推动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与时俱进,必须紧密结合我省地方立法工作实际,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方式,积极创新和完善契合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发展需要的立法体制机制。
省人大常委会对原有的20多项立法工作制度规范进行全面梳理,结合新时代对地方立法的新要求予以修改完善,不断深化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工作机制,提高立法质量。
建立了以立法专家信息库为基础,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立法项目专家为核心的“一库两机制”的专家参与立法新体制,并首次会同省社科联开展浙江省哲社规划地方立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推动立法理论和实务的有机融合。
为进一步推动立法研究,促进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2018年初,省人大常委会联合浙江大学推动成立浙江立法研究院。这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实体化运行的立法研究机构,为我省地方立法、各兄弟省市地方立法乃至国家立法提供智力支持和服务。
加码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运用“法律巡视”利剑,直击法律实施中的“病灶”,促进严格执法;以问题为导向,精选司法监督议题,精准开展法律监督,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
“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防震减灾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是国家公共安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防震减灾执法检查列入本届开局之年的工作重点。为配合做好此项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范围开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情况的检查。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法律的落地生根须有切实的执行与之呼应,执法检查正是人大推动法律贯彻实施、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主要抓手。2018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把握依法监督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明察暗访、直接点名,让执法检查真找准问题、真抓住问题、真解决问题,督出人大权威。
“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法院共办理各类执行案件135万件,办结117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995亿元。”
“全省每年新增的执行案件数量还在逐年增加;案多人少矛盾非常突出;信息联网还未完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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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底举行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切实强化法院执行管理、优化执行联动机制、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等审议意见。
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检察机关部分职能转隶,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检察机关如何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增强法律监督实效,值得深入研究探讨。2018年6月2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主任会议通过对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监督的实施方案,之后组织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专项监督,督促省检察院聚焦法律监督主业。
总之,紧扣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问题,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列为监督议题,实施精准监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借助信息化手段,才能逐步深化司法监督守护司法公正,不断增强百姓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摄影 蔡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