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进一步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改革创新
2019-03-14吴妍
福建轻纺 2019年3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自贸试验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3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三十五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8〕27号),日前,福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发布《进一步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改革创新五十条措施》(榕政综〔2018〕467号,以下简称《措施》),旨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自贸试验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打造中国幸福第一城”和服务全市改革开放大局作出新贡献。
《措施》提出,福州将简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程序。食品相关产品将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资料的,当场办理审批。经形式审查合格的,依法颁发生产许可证。除危险化学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外的其他省级发证产品实行后置现场审查,企业提交申请和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并作出保障质量安全承诺后,经形式审查合格即可取证。同时,政府明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置现场审查为特殊的证后监督检查,并建立相应的证后监管制度。
此外,政府将大力发展平台经济。未来,福州将积极建设能源、工业原材料、大宗农产品等国际贸易平台和现货交易市场,争取整车保税展示交易延伸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支持平行进口车在江阴口岸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内开展辅助性合规整改,培育平行进口车本地销售市场,培育本地国有企业提供整车进口供应链金融服务。同时,政府还将加快发展跨境电商,加快福建eBay跨境电商产业园、网易考拉、菜鸟网络等跨境电商重点项目建设,做大福州口岸业务流量。政府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在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增设海外仓、中转仓,加快海外商贸物流分销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