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调停到国家主导:埃及政府去极端化政策的演变*
2019-03-14段九州
段九州
一、 埃及伊斯兰极端主义的兴起及其成因
自1952年法鲁克王朝被推翻以来,埃及的共和国时代历经多次政治剧变。从纳赛尔领导的阿拉伯社会主义时期、萨达特领导的“经济开放”和解除党禁时期,到穆巴拉克领导的有限多党体制时期,再到“阿拉伯之春”后短暂的多党民主竞争时期,不同时期埃及的政治格局和政府形态结构各异,国内的极端主义也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态势。作为具有强大动员能力的社会运动,伊斯兰极端主义武装长期以来一直是埃及政府最主要的国内安全威胁。(1)Omar Ashour, “Collusion to Crackdown: Islamist-Military Relations in Egypt,” Brookings Doha Center Analysis Paper, No. 14, March 2015, p. 4.
(一) 埃及伊斯兰极端主义的兴起
穆斯林兄弟会(以下简称“穆兄会”)是埃及最具影响力的伊斯兰主义组织。尽管该组织在官方声明中一直强调使用和平手段,但其长期与政治暴力甚至暴力“圣战”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许多臭名昭著的极端分子也曾声称受到过穆兄会思想的启发和影响。穆兄会的内部分歧往往导致该组织分裂出持不同话语和策略的暴力分支。从理论渊源来看,20世纪后期以来,穆兄会极端主义和暴力行动的理论来自于赛义德·库特布(Sayyid Qutb)。库特布在其代表作《路标》中指出,西方的影响和“蒙昧主义”是制约伊斯兰社会实现进步的主要障碍(2)Sayyid Qutb, Milestones, Indianapolis: American Trust Publications, 1990, p. 8.,这些障碍必须通过“圣战”手段加以清除,“圣战”分为广义的个人奋斗和狭义的“武装斗争”。(3)Barbara Zollner, The Muslim Brotherhood: Hasan al-Hudaybi and Ideology, New York: Routledge, 2009, pp. 58-63.穆兄会在不同历史时期采用过武装“圣战”和政治暴力的策略,在1981年萨达特遇刺后,穆兄会的暴力活动曾达到顶峰。在库特布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穆兄会年轻成员对埃及政府的打压持不满态度,这直接导致他们与该组织的其他成员产生矛盾,甚至转而出走穆兄会,加入更加激进的武装组织。(4)Ana B. Soage, “The Muslim Brothers in Egypt,” in Barry Rubin, ed., The Muslim Brotherhood: The Organization and Policies of a Global Islamist Movement, New York: Palgrave, 2010, pp. 40-55.
伊斯兰极端组织是指在意识形态上反对现行国家体制,试图以暴力手段实现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变革的伊斯兰主义组织。穆兄会在纳赛尔时期长期受到打压,主要成员在被释放后转变了武装斗争的激进策略,而是以和平手段开展政治活动。(5)Anne Alexander, “Brothers-in-Arms? The Egyptian Military, the Ikhwan and the Revolutions of 1952 and 2011,” The Journal of North African Studies, Vol. 16, No. 4, 2011, pp. 533-554.20世纪70年代,一批伊斯兰主义者发起成立了数个极端化的武装组织,其中以“伊斯兰团”(Islamic Group)和“伊斯兰圣战”(Islamic Jihad)最具代表性。在90年代埃及的官方语境中,伊斯兰极端组织被定义为从事武装叛乱和暗杀行动的暴力极端组织,但其分支组织也可能从事社会服务和宣教活动等非暴力行为。1981年,时任埃及总统萨达特在纪念十月战争的阅兵式上被“伊斯兰圣战”组织成员伊斯坦布利刺杀,埃及各地随后爆发了不同规模的极端组织武装叛乱。穆巴拉克上台后通过各种手段暂时平息了地方叛乱,但未遏制住伊斯兰极端主义的蔓延势头。20世纪90年代,极端主义在埃及出现激化态势。1992年至1997年间,大量政府官员、游客、学者和基督徒受到伊斯兰极端组织的袭击,约1,300人因此而丧生。(6)Fawaz A. Gerges, “The End of the Islamist Insurgency in Egypt?: Costs and Prospects,” Middle East Journal, Vol. 54, No. 4, 2000, pp. 592-612.
自2013年7月埃及穆尔西政权被推翻以来,埃及经历了自1952年独立以来最严重的极端主义浪潮。2013年7月3日至2014年1月31日间,埃及国内有281人因极端组织的暴恐袭击而身亡,其中包括224名官兵和57名平民。至2014年2月28日,埃及境内共发生了180起极端主义事件,极端分子的死亡人数也因埃及军方的反恐行动而上升,仅2014年2月西奈半岛就有56名极端主义分子被军方击毙。(7)Michele Dunne and Scott Williamson, “Egypt’s Unprecedented Instability by the Numbers,” Carnegie Endowment for International Peace, March 24, 2014, https://carnegieendowment.org/2014/03/24/egypt-s-unprecedented-instability-by-numbers-pub-55078, 登录时间:2019年7月9日。总的来看,20世纪90年代和2011年“一·二五革命”后,埃及国内经历了两波极端主义高潮,埃及政府在这两个时期的去极端化政策颇具代表性。
(二) 埃及极端主义兴起的因素
理解极端化的成因,是打击和预防极端主义的关键。美国国际援助署将极端主义兴起的成因分为“推动”因素和“拉动”因素。其中,“推动”因素是指使整个环境有利于极端主义滋生,包括教育缺失、低就业率、贫困、边缘化人群的存在和低效治理等结构性因素;“拉动”因素主要指促使个人倾向于暴力极端主义的外部诱因。(8)“The Development Response to Violent Extremism and Insurgency,” USAID Policy Paper, September 2011.在埃及的语境中,“推动”因素主要表现为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因素,“拉动”因素则表现为跨国极端主义思想和组织的宣传与引导。
1. 埃及伊斯兰极端主义的“推动”因素——社会经济困境
社会经济论的解释普遍认为,极端主义的兴起与物质贫困和缺乏社会正义有关。(9)Terry Boswell and William Dixon, “Dependence and Rebellion,”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Vol. 55, No. 4, 1990, pp. 540-559.作为典型的发展中国家,埃及各地区之间发展极不平衡,很多地区缺乏清洁水源、教育和健康保障等基本的公共服务。发展失衡导致不满社会贫富分化的民众数量增加,而居住在城市的社会边缘群体最容易被动员起来。(10)Edward Muller and Mitchell Seligson, “Inequality and Insurgency,”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 81, No. 2, 1987, pp. 425-451.英国学者多曼(W.J. Dorman)认为,埃及政府长期疏于关注首都开罗的贫民窟现象,其在经济社会上的无序状况为奉行伊斯兰极端主义的武装分子提供了建立“国中之国”的完美土壤。(11)W.J. Dorman, “Informal Cairo: Between Islamist Insurgency & the Neglectful State?,” Security Dialogue, Vol. 40, No. 4-5, 2009, pp. 419-441.法国学者吉尔·凯佩尔(Gilles Kepel)指出,在1981年萨达特遇刺后被捕的武装分子大部分都居住在开罗城市边缘的定居点。(12)参见Gilles Kepel, Muslim Extremism in Egypt: The Prophet and the Pharaoh,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1985。在开罗的贫民区中,伊斯兰极端分子尝试建立自成一体的小社会。“伊斯兰团”的社会工作委员会向居民提供社会服务,“巡夜人”负责保护街道安全,“调解委员会”负责仲裁邻里争端。极端分子以贫民区为试验田,试图对埃及社会进行所谓的“道德化”改造。他们不仅在当地禁止酒精和光碟,还强制要求妇女佩戴面纱。(13)[埃及]希夏姆·穆巴拉克:《恐怖分子来了! 穆斯林兄弟会和“圣战”组织对暴力问题的立场比较研究(1928年至1994年)》(阿拉伯文版),开罗:马赫鲁萨出版中心1995年版,第113页。1992年“伊斯兰团”公开宣布在西穆尼拉区成立“伊姆巴巴伊斯兰共和国”(Islamic Republic of Imbaba),同年12月,1.8万名埃及准军事警察包围西穆尼拉区的“伊斯兰团”武装分子,由此开启了20世纪90年代伊斯兰极端分子在埃及全境的大规模武装叛乱活动。(14)Diane Singerman, “The Construction of a Political Spectacle: The Siege of Imbaba and Egypt’s Internal ‘Other’,” paper prepared for the conference series on ‘Political Structure and Logics of Action in the Face of Economic Liberalization: Distributive and Normative Processes in the Arab Countries of the Mediterranean’, Center for the Study of Developing Countries, Cairo University, 2009.
埃及伊斯兰极端主义的兴起与特定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落后有关,上埃及(Sa’id)和西奈半岛分别是20世纪90年代和“阿拉伯之春”后埃及极端势力最猖獗的地区。从开罗以南到阿斯旺的上埃及通常被埃及民众和学者视为“乡土气息更重、教育水平低、健康状况差和更贫穷”的地区。(15)Nicholas Hopkins and Reem Saad, “The Region of Upper Egypt: Identity and Change,” in Nicholas Hopkins and Reem Saad, eds., Upper Egypt: Identity and Change, Cairo: American University in Cairo Press, 2004, pp. 1-23.埃及的伊斯兰极端分子时常表现出独特的“上埃及”特征,如所有参与刺杀萨达特的嫌犯都来自上埃及地区。20世纪90年代的极端分子较70年代的极端分子更年轻、更缺乏教育、更贫穷且更多地住在农村和城市边缘地区。(16)Cassandra, “The Impending Crisis in Egypt,” Middle East Journal, Vol. 49, No. 1, 1995, pp. 9-27.广义上,埃及的伊斯兰极端分子都具有“上埃及”特征,他们希望通过特定的伊斯兰价值观来改造埃及社会,如提倡上埃及人的诚实和勤劳,这与位于尼罗河三角洲地区的埃及政府和富裕家庭的腐败和懒惰形成鲜明对比。(17)James Toth, “Islamism in southern Egypt: A Case Study of a Radical Religious Movement,”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Middle East Studies, Vol. 35, No. 4, 2003, pp. 547-572.上埃及和尼罗河三角洲地区社会经济水平的差异,使得上埃及人拥有强烈的本土化身份认同,如重视荣誉、尊重长者、部落亲缘关系等。(18)Catherine Miller, “Between Myth and Reality: The Construction of a Sa’idi Identity in Cairo,” in Nicholas Hopkins and Reem Saad, eds., Upper Egypt: Identity and Change, pp. 25-54.上埃及地区爆发的宗教暴力“更多体现了当地追求‘血亲复仇’的部落传统,而非对政府镇压的反应”(19)James Toth, “Islamism in southern Egypt: A Case Study of a Radical Religious Movement,” pp. 547-572.。
2. 埃及伊斯兰极端主义的“拉动”因素——国际安全形势
除国内社会经济因素外,20世纪90年代埃及所处的国际环境助长了国内极端主义的泛滥。埃及政府曾指控外国机构参与煽动、资助、训练和武装埃及境内的伊斯兰极端主义叛乱。1992年,埃及政府多次指责伊朗和苏丹向埃及境内的极端分子走私武器,指控2,000多名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成员在苏丹境内协助训练武装分子。(20)P.B. Sinha, “Threat of Islamic Terrorism in Egypt,” Strategic Analysis, Vol. 22, No. 8, 1998, pp. 1193-1213.20世纪90年代阿富汗和巴基斯坦安全形势的恶化间接助长了埃及境内极端主义的兴起。在阿巴边境活动的武装分子训练营并未在苏联撤军后解散,在营中接受培训的“圣战”青年很多来自埃及等阿拉伯国家,他们中的不少人在阿富汗战争后返回原籍国追求“伊斯兰的事业”。埃及安全部门认为,本·拉登是位于阿富汗库纳尔的“圣战”分子训练营的主要资助者,埃及的“伊斯兰团”和“伊斯兰圣战”成员都在那里接受训练。(21)Scott Macleod, “The Paladin of Jihad,” Time, May 6, 1996, p. 16.
与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的情况类似,2011年后埃及极端主义再度兴起的重要原因是境外“圣战”分子的回流。2011年叙利亚战争爆发后,至少3,000名埃及人前往安全形势恶化的叙利亚参加“圣战”,参战人数在穆尔西执政时期达到顶峰。(22)Aaron Y. Zelin, Evan F. Kohlmann and Laith al-Khouri, Convoy of Martyrs in the Levant: A Joint Study Charting the Evolving Role of Sunni Foreign Fighters in the Armed Uprising Against the Assad Regime in Syria, Washington, D.C.: Washington Institute for Near East Policy, June 2013, https://www.washingtoninstitute.org/uploads/Documents/opeds/Zelin20130601-FlashpointReport.pdf,登录时间:2019年9月2日。部分埃及籍极端分子受“基地”组织或“伊斯兰国”高层中的埃及人指使返回埃及,企图在埃及本土发动“圣战”。穆兄会的部分激进成员和“耶路撒冷支持者”(AnsarBeital-Maqdis)等极端势力也试图与西亚地区的极端组织建立联系,派遣人员前往叙利亚和伊拉克接受武装训练。2014年12月,“耶路撒冷支持者”宣布效忠“伊斯兰国”组织头目并成为该组织的西奈分支。
二、 穆巴拉克政府的去极端化政策: 社会调停
在穆巴拉克时期,埃及政府奉行以社会调停为主的去极端化政策。自1997年至2007年间,埃及境内两大伊斯兰极端武装——“伊斯兰团”和“伊斯兰圣战”在意识形态和行为层面完成温和化转向,成为阿拉伯世界去极端化的典型案例。有学者认为,“迄今为止,其他任何宗教恐怖组织都不曾像埃及的极端组织那样,向世人提供过如此规模的对宗教的重新诠释”(23)Lisa Blaydes and Lawrence Rubin, “Ideological Reorientation and Counterterrorism: Confronting Militant Islam in Egypt,” Terrorism and Political Violence, Vol. 20, No. 4, 2008, pp. 461-479.。英国学者欧麦尔·阿舒尔(Omar Ashour)曾提出行为、意识形态和组织三个维度的去极端化。行为维度的去极端化指在事实上放弃暴力活动;意识形态维度的去极端化指宣布暴力的非法性;组织维度的去极端化指组织领导层和结构的改变,包括取消武装分支。“伊斯兰团”在上述三个维度成功实现了去极端化;“伊斯兰圣战”未完成组织维度的去极端化,其海外分支和埃及境内的部分分支拒绝解除武装。上述两个极端组织都是“基地”组织的盟友,在整个20世纪90年代,它们制造的暴力袭击活动导致1,000多人死亡。(24)Lisa Blaydes and Lawrence Rubin, “Ideological Reorientation and Counterterrorism: Confronting Militant Islam in Egypt,” p. 462.两者均参与了1981年对总统萨达特的刺杀及其他多起暴力活动。“伊斯兰团”曾刺杀了埃及前议长和多名知识分子,试图在亚的斯亚贝巴刺杀时任总统穆巴拉克,并在埃及境内实施针对外国游客、科普特人和军警的暴力袭击。从去极端化的成效来看,“伊斯兰团”在1997年后未再从事任何暴力活动,且强烈谴责埃及境内其他小型武装组织的暴力行径。阿舒尔将类似“伊斯兰团”的集体去极端化定义为“发生在伊斯兰极端主义运动内部的相对变化的过程,它重塑了意识形态,并谴责使用暴力手段实现政治目标,逐渐接受了多元社会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变化”(25)Omar Ashour, The De-Radicalisation of Jihadists,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09, p. 6.。
针对“伊斯兰团”和“伊斯兰圣战”的去极端化实践,集中体现了穆巴拉克时期埃及政府重视发挥社会力量在去极端化过程中的作用。在政府武力优势和选择性激励的前提下,社会力量调停和极端组织领导倡议成为埃及政府开展去极端化的关键手段。政府武力优势是指政府的武力镇压足以使武装组织头目否定以武装斗争实现政治目标的可行性。社会调停是指武装组织与温和派宗教人士以及成功实现去极端化的组织进行对话与互动。政府选择性激励是指政府以释放囚犯、改善民生、纳入政治体系作为与武装组织进行谈判的条件。组织领导倡议是指具有广泛宗教影响力、斗争历史以及高层职务的组织领导层发起意识形态重塑的倡议,借助出版书籍、开展监狱巡回演讲等形式,最终实现组织的彻底去极端化和回归社会。
在策略上,穆巴拉克政府通过发挥武装组织领导和社会力量的规劝作用来实现武装组织集体去极端化。“伊斯兰团”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的埃及大学校园。1974年至1989年是该组织在埃及境内的迅速扩张期,1989年至1997年是该组织与埃及政府开展暴力对抗的阶段。“伊斯兰团”曾强烈谴责穆兄会的政治实用主义和放弃暴力斗争路线,它宣扬以暴力手段实现社会和政治变革,并辅以在清真寺、大学和街头开展宣教活动。1981年该组织参与刺杀萨达特总统后,其许多成员都在穆巴拉克上任初期的“严打运动”中被捕入狱,这导致该组织回到上埃及地区发展。其间,纳吉赫·易卜拉欣和卡迈勒·哈比比等组织领导人撰写了大量宣扬暴力对抗政府的意识形态和教义学出版物。(26)Fua’ad Tal’at Qasim, “What Does the Gama’a Islamiyya Want?,” in Joel Beinin and Joe Stork, eds., Political Islam: Essays from Middle East Report,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November 1996.1988年,“伊斯兰团”中大量未被关押的成员前往阿富汗参加抗苏“圣战”,在当地接受军事和游击战训练。战争结束后,这些成员返回埃及,同政府开展对抗。1989年至1997年间,该组织在埃及境内实施多起刺杀、爆炸行动,埃及政府遂在上埃及实施宵禁,逮捕了3万名极端主义“同情者”。双方对峙的长期化使得“伊斯兰团”和政府安全部队都对武力对抗心生厌倦,导致“伊斯兰团”在1997年开始了去极端化进程。
首先,埃及政府成功劝说拥有强大的宗教影响力、斗争历史以及高层职务的武装组织领导人发起去极端化倡议。为实现这一目标,穆巴拉克政府首先推动“伊斯兰团”高层领导宣布去极端化的意图,使领导层达成政策共识。政府的武力优势是迫使该组织老一辈领导人改变行为和转变意识形态的原因之一。政府的压制迫使这些领导人对形势进行了重新评估,其结论是冲突的代价超过收益,因此主张该组织应该终止“圣战”。(27)[埃及]哈姆迪·阿卜杜·拉赫曼、[埃及]纳吉赫·易卜拉欣、[埃及]阿里·沙里夫:《阐明“圣战”中的错误》(阿拉伯文),开罗:伊斯兰遗产书局2002年版,第66页。政府的压制还导致“伊斯兰团”部分领导人改变了世界观,如该组织领导人之一马哈茂德·优素夫曾表示:“我们在监狱中受尽折磨,家人在外也饱受经济困难和社会歧视之苦。如果安拉真的站在我们一边,为何这些事情会发生在我们身上。”他认为,对抗政府的策略在教义学解释上是经不起考验的。(28)Omar Ashour, “Lion Tamed? An Inquiry into the Causes of De-Radicalization of Armed Islamist Movements: The Case of the Egyptian Islamic Group,” Middle East Journal, Vol. 61, No. 4, 2007, pp. 596-625.1997年7月,“伊斯兰团”另一位领导人穆罕默德·艾敏·阿卜杜·阿利姆在庭审中宣读了由6名该组织领导人共同签署的声明,宣布在埃及境内外永久停止使用暴力。在宣布停火后,“伊斯兰团”领导人陆续完成了意识形态和组织的去极端化。1999年3月,该组织在埃及境内外的领导人达成共识,宣布支持“停火倡议”。(29)“停火倡议”一开始并不被所有组织成员所接受,这些被关押的领导人并不能完全掌控在狱外的武装分支,后者仍于1997年9月制造了卢克索惨案,近60名游客遇难。直到1999年,被关押在美国的该组织精神领袖“盲人谢赫”阿米尔·阿卜杜·拉赫曼宣布支持该倡议,“伊斯兰组织”在海外的舒拉会议才接受了倡议。从此,该组织领导层开始作为一个整体与外界互动。参见Lisa Blaydes and Makram Mohammed Ahmed, “Wadi al-Natroun Penitentairy: The Rank and File Has a Discussion with Their Leadership in the Courtyard of the Penitentiary,” June 28, 2002, 转引自Lisa Blaydes and Lawrence Rubin, “Ideological Reorientation and Counterterrorism: Confronting Militant Islam in Egypt”。
“伊斯兰团”老一辈领导人积极推动“停火倡议”也归功于穆巴拉克政府推行的选择性激励措施。自1998年起,埃及政府与“伊斯兰团” 频繁互动,降低了对后者的压制力度。政府停止了对各大监狱中该组织成员的暴力压制,同时改善监狱食宿环境。1999年至2000年间,此前被禁止的监狱探访逐渐恢复。至2001年,埃及政府和“伊斯兰团”领导层进入协调阶段。“9·11”事件的发生使得埃及政府转向支持停火协议和极端组织的转型,允许组织领导人在监狱巡回宣讲和在电视台发表言论,甚至资助出版“伊斯兰团”领导人的新书。(30)Rohan Gunaratna and Mohamed Bin Ali, “De-Radicalization Initiatives in Egypt: A Preliminary Insight,” Studies in Conflict & Terrorism, Vol. 32, No. 4, 2009, pp. 277-291.2002年底以来,埃及政府开始向该组织提供选择性激励,包括老一辈领导人在内的大批“伊斯兰团”成员被释放出狱;(31)Mohammed Salah, “Al-Qahira Tuqir bi-Itlaq A’da al-Jama’a al-Islamiyya ‘Ala Duf’at,” Al-Hayat, April 13, 2006, p. 6.政府支持“伊斯兰团”在社会宣介著作和建立官方网站;该组织领导层宣布解散武装分支,其成员可享受源自组织募款和政府资助的经济补贴。(32)Makram Ahmad, “Al-Qawa’id Tunaqish Qiyadatiha fi Liman Wadi al-Natrun,” Al-Mussawar, June 28, 2002, p. 16.
1997年“全面停火”前,“伊斯兰团”和埃及政府之间至少尝试过14次停火,(33)1988年至1994年间,爱资哈尔学者尝试劝说“伊斯兰团”放弃暴力。1993年,由爱资哈尔学者和温和伊斯兰主义者组成的“协调委员会”尝试调解该组织和政府的矛盾;同年,埃及内政部监狱部门负责人阿卜杜·拉乌夫·萨利赫将军建议该组织停止攻击游客,但后者提出的六项条件遭政府拒绝。1996年,该组织的阿斯旺分支前“埃米尔”哈利德·易卜拉欣·库希呼吁停止暴力活动,但因缺乏前领导层的支持而失败。参见Omar Ashour, “Lion Tamed? An Inquiry into the Causes of De-Radicalization of Armed Islamist Movements: The Case of the Egyptian Islamic Group,” pp. 596-625。但都以失败而告终。1997年前“伊斯兰团”领导层尚未对完全停火达成共识,而这些尝试都缺乏老一辈领导层从意识形态层面对使用暴力的批判和反思。在“伊斯兰团”的追随者看来,只有老一辈领导人才具有号召集体放弃暴力手段的“宗教合法性”,而爱资哈尔学者等人士都是政府的“同路人”。2002年6月,纳特仑谷地(Wadial-Natrun)监狱的1,000多名“伊斯兰团”成员召开会议,亲吻老一辈领导人的手和胡须,展现出对后者的极大尊重。(34)Makram Ahmad, “Al-Qawa’id Tunaqish Qiyadatiha fi Liman Wadi al-Natrun,” p. 12.但老一辈领导人只能有限地掌控追随者的思想,他们在宣布改变意识形态后,还需对中层领导、基层成员和秘密成员等开展细致的说服工作。1997年停火倡议实施伊始,“伊斯兰团”内部反应不一。此后至2002年12月,这些领导人在各大监狱开展巡回宣教和答疑,成功说服了被关押的1.5万名组织成员。(35)Makram Ahmad, “Ahmad Yuhawir Qiyadat al-Jama’a al-Islamiyya Kharij al-Sujun,” Al-Mussawar, July 5, 2002, p. 7.关于“伊斯兰团”劝说秘密成员的公开资料较少,该组织领导人卡拉姆·祖赫迪曾提到其不断劝说秘密成员向安全部队投降,使这些成员最终接受了停火倡议。1997年卢克索事件(36)卢克索事件是指1997年11月17日“伊斯兰团”在埃及观光胜地卢克索无差别袭击外国游客的恐怖事件,事件导致61名外国游客和2名埃及警察共计63人死亡、85人受伤。发生后,“伊斯兰团”成员未再从事暴力活动,其中部分人甚至成为停火倡议和新意识形态的宣传者。(37)Makram Ahmad, “Ahmad Yuhawir Qiyadat al-Jama’a al-Islamiyya Kharij al-Sujun,” p. 18.
其次,穆巴拉克政府通过鼓励两类社会调停,推动“伊斯兰团”在行为和意识形态层面的去极端化。一种是外部互动,即“伊斯兰团”与社会政治组织以及个人进行互动,包括与其他伊斯兰主义运动之间的互动,这在事实上推动了“伊斯兰团” 老一辈领导人的观念转变。老一辈领导人在去极端化著作和宣讲中提到,他们之所以在1997年提出停火倡议,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担心出现类似阿尔及利亚的情况,即在暴力持续升级时领导人失去了对追随者的控制并最终导致组织的分裂。(38)Nagih Ibrahim, Hatmiyyat al-Muwajaha wa Fiqh al-Nata’ij, Cairo: Al-Abikan, 2005, pp. 59-60.此外,定叛(判定穆斯林叛教)主义者和世俗自由派之间的互动也推动了组织成员的思想转变。自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由于监狱囚犯数量过多,埃及政府只能将不同意识形态的囚犯关押在同一座监狱。在与同监狱的定叛主义分子交流后,“伊斯兰团”领导层担心自己的追随者可能会被更加极端的定叛思想所吸引。而在与同一监狱中的世俗自由主义人士交流后,“伊斯兰团”领导层吸取了部分现代主义和多元主义的观点,包括强调文化历史的多元维度而非固化的本本主义、选择文化对话而非文明冲突、承认更新宗教话语的必要性等。(39)Omar Ashour, “Lion Tamed? An Inquiry into the Causes of De-Radicalization of Armed Islamist Movements: The Case of the Egyptian Islamic Group,” pp. 596-625.
另一种是内部互动,即“伊斯兰团”组织内部成员通过互动来转变思想观念。该组织老一辈领导人向中层指挥官阐释停火倡议的原则和新的意识形态,通过召集全体大会介绍自己的新著,来回应组织成员的关切和批评。1999年以来,在埃及狱中的“伊斯兰团”领导人积极批判《伊斯兰行动宪章》、《为伊斯兰教法与暴力正名》等反映其早期意识形态的作品,主张放弃暴力行为。(40)Paul Kamolnick, “The Egyptian Islamic Group’s Critique of Al-Qaeda’s Interpretation of Jihad,” Perspectives on Terrorism, Vol. 7, No. 5, 2013, pp. 93-110.“9·11”事件后,“伊斯兰团”领导层坦言应部分为该事件负责,开始更加认真地对待去极端化。2002年,“伊斯兰团”成员出版“概念纠正”系列著作,为“谴责暴力和放弃武力推翻政府”提供教义学解释。(41)Amr Hamzawy and Sarah Grebowski, From Violence to Moderation: Al-Jama’a al-Islamiya and al-Jihad, Carnegie Papers, No. 2, April 2010, https://carnegieendowment.org/files/violence_moderation.pdf, 登录时间:2019年1月2日 。老一辈领导人通过开展监狱巡回演讲,劝说武装人员放弃暴力。“伊斯兰团”曾多次发布教令谴责“基地”组织的暴力行径,部分领导人甚至致信本·拉登和扎瓦希里劝说他们抵制暴力。(42)Khalil Al-Anani, “Jihadi Revisionism: Will It Save the World?,” Middle East Brief, No. 35, April 2009.“伊斯兰团”还面向埃及大众、伊斯兰世界和国际社会,创立官方网站,发布新的关于去极端化的作品,接受埃及国家媒体和其他阿拉伯国家媒体的采访,主动宣介去极端化的理念。(43)Rohan Gunaratna and Mohamed Bin Ali, “De-Radicalization Initiatives in Egypt: A Preliminary Insight,” pp. 277-291.
三、 塞西政府的去极端化政策: 国家主导
2011年以来,中东地区和埃及国内的安全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在地区层面,叙利亚、伊拉克和利比亚等国的动荡局势,导致埃及周边安全环境持续恶化。在国内层面,2011年和2013年的两场“革命”为极端主义在埃及社会的滋生提供了土壤,由此引发了此后持续数年的埃及境内极端主义的抬头。塞西自2014年上台以来积极呼吁进行宗教改革,领导埃及政府推动教法判令机构、宗教基金部和爱资哈尔三大国家宗教机构的改革。2015年,埃及议会通过法律,允许来自爱资哈尔的高级学者委员会、教法判令机构和宗教基金部的学者在埃及境内发布宗教教令(法特瓦)。该法律还规定,未通过合法媒体途经发布教令的宗教人士将受到处罚。(44)M. Gamil, “Fighting Odd Fataws: Egypt to Rule out Unlicensed Preachers,” Egypt Today, March 14, 2018.2015年7月,埃及内阁通过新反恐法。该法律以宽泛的概念来定义恐怖主义行为,对恐怖主义行为判处死刑和对强迫个人加入恐怖组织的行为判处终身监禁。(45)S. Farid, “Egypt’s New Anti-Terror Law: An In-Depth Reading,” Atlantic Council, July 10, 2015, https://www.atlanticcouncil.org/blogs/menasource/egypt-s-new-anti-terror-law-an-in-depth-reading/, 登录时间:2019年3月8日.新《反恐法》还赋予警察未经批准便可逮捕恐怖主义嫌犯的权力,而在口头和文字上公开支持恐怖主义的行为将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46)Egypt Source, “Egypt’s Anti-Terror Law: A Translation,” Atlantic Council, September 3, 2015, https://www.atlanticcouncil.org/blogs/menasource/egypt-s-anti-terror-law-a-translation/, 登录时间:2019年3月8日。
2017年以来,埃及政府的关注重点逐渐转向“反暴力极端主义”的政策。尽管这些政策已在埃及社会中产生了积极效果,但在执行层面仍处于探索阶段。塞西政府的去极端化政策是其反恐战略的组成部分,旨在预防社会中潜在的恐怖分子,其重点在于修正滋生宗教极端主义的话语和宣教行为。埃及总统塞西不止一次提到修正宗教话语的必要性,指出宗教机构在这方面肩负重任。负责执行去极端化政策的埃及官方宗教机构包括爱资哈尔、教法判令机构、宗教基金部和2017年7月26日成立的反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国家委员会(National Council for Countering Terrorism and Extremism)。
作为埃及最重要和最具影响力的宗教机构,爱资哈尔长期以来是政府指导埃及社会伊斯兰事务的主要机构。对于埃及社会而言,爱资哈尔既是宗教机构,又是教育机构,其颁布的教令具有很高的威望,这些因素使爱资哈尔在去极端化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推行埃及政府的去极端化政策,爱资哈尔成立了“爱资哈尔对话中心”(Al-Azhar Dialogue Center)、“爱资哈尔打击极端主义观察站”(Al-Azhar Observatory for Combating Extremism)和“世界爱资哈尔毕业生组织”(World Organization for Al-Azhar Graduates)等多个相关机构或网站。
2015年1月1日,埃及总统塞西发表新年全国讲话,提到“埃及当前的恐怖主义是由于对宗教话语的错误理解”所致,要求“爱资哈尔尽快达成与当前转型相适应且符合伊斯兰温和精神的宗教新话语。”同年2月,“爱资哈尔对话中心”成立,旨在促进多元化和跨宗教对话。(47)“The Grand Imam: For Eight Years, Al-Azhar Led the Battle to Spread Enlightenment and Combat Takfirism,” Al Ahram Online, March 3, 2018, http://gate.ahram.org.eg/News/1840932.aspx, 登录时间:2019年10月9日。2015年6月,爱资哈尔大教长艾哈迈德·塔伊布发起成立“爱资哈尔打击极端主义观察站”网站。该网站受到阿联酋方面的资助,通过8种语言监控世界各地伊斯兰极端主义的发展。该网站的建立使得爱资哈尔不再被动回应极端分子的话语攻击,而是通过创建平台主动收集极端分子和组织的言论并予以批驳。不仅如此,它还引发了埃及国内关于信仰问题的大讨论,爱资哈尔通过该网站在埃及全境组织各类宗教知识普及运动。(48)E. De Lavarene, C. Williot and N. Bletry, “Top Muslim Body Al-Azhar Faces Criticism in Fight Against Extremism,” France 24, June 7, 2017, https://www.france24.com/en/20170607-focus-egypt-al-azhar-mosque-university-online-observatory-islam-salafism-extremism, 登录时间:2019年10月8日。“世界爱资哈尔毕业生组织”是2007年成立的非政府组织,本不属于爱资哈尔的行政体系。该组织在埃及境内设有13个分支,在索马里、乍得、马里、肯尼亚和利比亚等国设有15个海外分支。该组织最重要的倡议是和埃及政府青年部合作在埃及各大城市开展去极端化工作。2017年,该组织发起对埃及边境城市青年的培训项目,旨在打击极端主义思想的蔓延。边境城市通常在埃及处于边缘化地位,其经济发展水平低,失业率高,极易受到极端主义的影响。边境城市青年培训项目主要针对来自北西奈、新河谷、马特鲁、红海、哈莱伊卜和卢克索等边境省市的青年。2017年该组织和埃及青年部共培训了1万名青年男女,专门邀请军事学院的专家为边境省市的青年解读国家安全战略。作为非政府组织与青年部的合作成果,这项针对边境省份青年这一“脆弱群体”的项目突破了埃及传统去极端化的模式,其培训课程包括公民教育、国家安全和宗教宣导,体现了埃及政府去极端化的新思路。
爱资哈尔并不是埃及政府内部唯一负责去极端化的机构。2017年6月和7月,埃及北西奈、伊斯梅利亚和吉萨省先后遭遇恐怖袭击。7月26日,塞西总统颁布2017年第355号总统令,宣布成立“反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国家委员会”。2018年3月,埃及政府起草关于该委员会权责的法律,并提交议会审核,委员会自此更名为“反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高级委员会”。该委员会成立的初衷是整合国家机构在去极端化问题上的努力,实现政策效果的最大化。根据上述草案,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每五年设计一项反恐怖主义和反极端主义的国家战略;为国家相关机构设计具体的反恐和去极端化政策、计划、项目和倡议;提高民众意识,为最易遭受极端主义影响的地区创造就业机会等。
埃及宗教基金部主要在两条战线上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既主导和监督每周五聚礼的演讲内容,也监管全国清真寺的活动。上述两项任务使得宗教基金部得以实现对宗教场所的结构性控制。2016年11月,宗教基金部决定建立监督全国清真寺的行政机构后,其监督范围拓展至经堂教育、捐献分配、清真寺的银行账户等。该部还禁止极端宗教人士继续宣教。至2015年,宗教基金部取消了5.5万名埃及宣教人员的官方执照。(49)M.S El Din, “Dar Al-Ifta Aims to Control Fatwas Worldwide,” Mada Masr, August 19, 2015, https://madamasr.com/en/2015/08/19/feature/politics/dar-al-ifta-aims-to-control-fatwas-worldwide/, 登录时间:2019年10月9日。与此同时,埃及境内的小清真寺(zawya)也被关闭或在宗教基金部核准资格后置于该部的直接监管下。(50)“A Court Supports the Decision to Entrust Mosques and Zawyas to the Authority and Supervision of the Ministry of Endowments,” Aswat Masriya, February 2, 2016, http://www.aswatmasriya.com/news/details/59283, 登录时间:2019年10月9日。这些遍布埃及尤其是农村地区和贫困社区的小清真寺,曾是20世纪80年代埃及伊斯兰极端主义滋生的温床。通过统一周五聚礼的演讲内容,埃及宗教基金部有效修正了基层社区的宗教话语。(51)R. Ahmad, “The Unification of Friday’s Prayers in Egypt Ignites Debates in Its First Day of Application,” Al Hayet, July 16, 2016, http://alturl.com/jg7zg, 登录时间:2019年10月9日。
埃及的教法判令机构主要负责发布教令,使伊斯兰宗教教育更加灵活、包容和与时俱进。为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教法判令机构扩大了其在埃及宗教领域的存在。社交媒体是该机构传播温和宗教话语的重要工具,其通过“脸书”和推特官方账户与埃及社会频繁互动。教法判令机构还成立了全球教法判令机构总秘书处,培训来自全球各地的宗教人士,旨在使埃及成为伊斯兰话语的中心,削弱极端宗教人士发布教令的影响力。(52)M.S El Din, “Dar Al-Ifta Aims to Control Fatwas Worldwide”.教法判令机构还向易受极端思想影响的社区派遣宗教学者,对已出狱的前极端分子实施康复计划。(53)U.S. Department of State, “Middle East and North Africa,” Country Reports on Terrorism, Bureau of Counter-terrorism and Countering Violent Extremism, 2016, p. 35.对于政治参与度低的埃及穆斯林而言,教法判令机构是他们获得宗教观点最重要的来源。因此,教法判令机构与埃及社会的互动对提升去极端化效果具有积极意义。
四、 穆巴拉克和塞西政府的去极端化政策效果评估
“伊斯兰团”的去极端化实践表明,穆巴拉克时期埃及政府的去极端化政策通常依赖极端组织领导人和社会力量的调停,极端组织领导人个人放弃暴力的行为以及对组织成员的劝说会进一步推动武装组织的集体去极端化。迄今为止,“伊斯兰团”在同类组织中的去极端化最成功、成效最明显,先后有1.5万名“伊斯兰团”武装分子通过去极端化进程脱离了“基地”组织。(54)Omar Ashour, The De-Radicalisation of Jihadists, p. 2.尽管近年来西奈半岛的恐怖袭击仍处于高发状态,但同“伊斯兰团”并无关联,如今90%的埃及人居住的尼罗河河谷地区的恐怖袭击频度较20世纪90年代已大为降低。2004年10月西奈塔巴地区和2005年4月爱资哈尔附近的恐怖袭击发生后,“伊斯兰团”曾予以公开谴责。由于以扎瓦希里为代表的“伊斯兰圣战”海外阵营和在埃及狱中的两个分支不支持去极端化倡议,“伊斯兰圣战”的去极端化进程相对较晚。然而,该组织狱中成员被释放后未再从事过恐怖活动。2011年“阿拉伯之春”发生后,“伊斯兰团”成立“建设与发展党”(Building and Development Party),“伊斯兰圣战”成立“伊斯兰党”(Islamic Party),两者被正式纳入埃及官方政党政治的进程。
塞西时期埃及政府去极端化政策的特点是国家主导去极端化进程,弱化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塞西政府之所以强化国家在去极端化进程中的角色,原因包括两个方面。首先,塞西政府需要在政治上与穆兄会争夺宗教话语权,并得到阿联酋和沙特两大地区盟友的支持。2013年以来,埃及社会的极端化现象带有明显的政治色彩,许多伊斯兰主义者为向军方复仇而加入极端组织。可以说,塞西政府主导的去极端化政策呈现出高度政治化和安全化的特征,有时甚至将去极端化政策同反恐政策绑定。其次,“阿拉伯之春”后,伊斯兰主义力量再度激进化和极端化,埃及政府意识到穆巴拉克时期通过社会调停达成的武装组织集体去极端化成效的局限性。因此,塞西政府去极端化政策的目标转变为通过修正宗教意识形态,彻底根除极端主义的思想土壤,而此类社会改革更需要国家机构的介入。与穆巴拉克时期相比,塞西时期埃及政府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与极端主义受害者的互动。对于潜在的极端主义受害者,埃及政府有针对性地派遣温和的宗教人士进行宣教和引导。
尽管穆巴拉克和塞西时期埃及政府的去极端化措施都取得了积极效果,但对康复和补偿环节的重视相对较低。去极端化不应止于监狱,大量放弃暴力的囚犯需要重新融入社会,埃及政府在这方面并没有完整的配套措施。集体去极端化使得数千名前极端分子走出监狱后,面临更加艰难的社会环境,尤其是工作和生活的压力使得有人甚至要求重回条件更好的监狱。他们中的大部分人仍处在安全部门的监控之下,有时警官会帮助他们找工作或者提供少量援助,但埃及政府仍缺乏系统的康复计划。埃及内政部前发言人拉乌夫·米纳维曾呼吁政府协助被释放的前极端分子就业,并提供心理和经济援助。(55)Jane Harrigan and Hamed El-Said, “Group Deradicalization in Egypt: The Unfinished Agenda,” in Hamed El-Said and Jane Harrigan, eds., Deradicalising Violent Extremists: Counter-Radicalisation and Deradicalisation Programmes and Their Impact in Muslim Majority States,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13, p. 156.但是,经济实力有限的埃及政府尚难以在高失业率的社会环境中为3万名刑满释放的前极端分子提供就业机会。在伊斯兰世界的去极端化项目中,埃及是少数未在极端分子意识形态去极端化后提供改善生活条件配套措施的国家。虽然这证明埃及的极端分子并非因物质奖励而暂时放弃极端意识形态,但从长远来看,缺乏康复计划仍可能对埃及去极端化政策的持续性和有效性构成障碍。
五、 结 语
本文探讨了穆巴拉克时期和塞西时期埃及政府的去极端化政策。穆巴拉克时期的去极端化政策强调极端组织领导人和社会力量的劝说作用,辅之以政府的武力镇压和选择性激励措施。极端组织领导层与去极端化进程的合法性密切相关,这些领导人有效推动了政府建立与极端组织基层成员的对话机制。同时,旨在影响组织领导人和基层成员的社会调停也是关键因素,并成为意识形态领域去极端化的重要推手。塞西时期,埃及政府的去极端化政策旨在配合军警对极端组织的武力打击,它更加强调由官方宗教机构推动意识形态改革,同时也增强了官方机构的宗教话语权。虽然埃及政府从武力和意识形态上削弱了伊斯兰极端组织在埃及社会的影响力,但从长远来看,去极端化政策的效果还取决于埃及政府是否能够有效解决社会经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