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农机监理执法能力建设路径的探讨
2019-03-13周锦萍
周锦萍
摘 要:随着现代化农业的发展,机械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机在农业中的应用更加普及。为推动现代农机使用效率的提升,增强其使用环境的安全性,要加强农机监理的执法能力,在根本上确保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分析强化农机监理执法能力建设的有关问题,阐述农机监理执法能力提升的重要意义、农机监理执法现状以及提升农机监理执法能力建设的有效途径,以期加强乡村农机监理网络建设,为人民创造安全的生产环境。
关键词:农机监理;执法能力;农民劳作;规范与监督
中图分类号:F322文献标识码:A
doi:10.14031/j.cnki.njwx.2019.02.048
0 引言
农机监理的执法能力不仅关系到农机的使用情况,更对民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其在农业机械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由于我国农业机械的发展较晚,却又十分迅速,导致我国农机监理工作存在种种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分析与探讨,并提出解决对策,在此基础上,才能保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使农机不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基础,发展农业,提升农民的经济效益。
1 农机监理执法能力提升的重要意义
随着农业机械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农业机械监理系统也得到了规范化的发展,但办事能力与水平仍旧得不到有效的提升。农机监理执法能力与农机发展速度之间存在矛盾,难以满足当前农机的使用需求,与安全监理执法规范标准仍旧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只有提升农机监理执法能力,完善监督机制,才能解决当前农机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升农机监理执行力度,提高农机监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提升其执法能力,在农机安全监督中切实做到依法办事,服务“三农”,将农机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正确运用在农机监理中,发挥其对广大农村的服务作用,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增强其执法能力,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偏私、不欺瞒,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平等对待所有驾驶与操作人员。为农机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实现农机可持续发展[1]。
2 农机监理现状分析
农机监理属于执法行为,其本质具有强制性与法制性,在法律面前必须依法行政。但当前农机监管有关的法律相对不完善,虽然已经颁布了关于农机方面的法律法规,但在监管过程中仍旧无法以具体的条例来规范操作者与使用者。而法律法规中又缺少明确的界限,无具体的实施细则,难以找到具有针对性的依据,自然降低监管力度,阻碍监理的执法行动。
虽然我国《交通法》已经认可了拖拉机、三轮车等农机在公路的合法性,且也赋予有关部门发放农机牌照的权利,但却未赋予有关部门对农机的监督管理职权,导致农机在运输过程中容易出现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酿成严重后果。
农机操作者对农机监管认识不足,缺少对农机安全生产的意识,在操作过程中往往出现各种问题,对操作者人身安全造成隐患。究其根本,是相关部门缺少宣传意识,未能及时宣传正确认识农机的重要性,未能及时教导农民如何使用农机,进而埋下了安全隐患。
农机监管体系落后,执法经费不足,缺乏专业的农机监管机构与监管设备,难以对农机的使用形成系统化约束力度。而农机监理人员本身工作缺乏積极主动性,难以发挥监理应有的作用。加之,监理人员本身缺乏专业知识与实践能力。监理人员自身素质参差不齐,观念陈旧,无法适应时代的发展。且在监管过程中,方法单一、陈旧,甚至会出现不文明的现象,影响监理部门的整体形象,阻碍农机监理工作的顺利展开。
3 强化农机监理执法能力建设的有效路径
3.1 把握源头工作
农机监理工作任重而道远,应在源头上加以整治,针对其存在的问题,具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首先,严格把关,保证流入市场的农机质量,并配有专门的使用方法介绍,做到农机生产与销售都能够找到责任人。其次,由于农机在公路行驶过程中屡次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应加强对农机牌照的管理,严格禁止无牌照上路的行为。并授权交通部门监管农机的行为,对于一切违法行为应及时整治,并采取与机动车违法处罚条例相同的处罚办法。如闯红灯扣分加罚款、未按规定行驶扣分、酒后驾驶农机吊销驾驶证等。应规范农机的使用行为,确定标准,实现农机监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2]。
3.2 抓好农机监理队伍建设
抓学习,执法必先懂法。要让农机监理人员做到依法执行任务,培养一支高素质、知法懂法的执法队伍。农机执法人员必须要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主管部门应为监理人员提供学习的机会,不定期邀请法制专员对广大农机监理人员进行特别培训。在培训中详细讲解农机使用规范、常见问题以及问题的解决对策。要实现对执法人员的系统化培训,了解行政的真正内涵与意义。
要规范执法行为,明确执法程序,提升执法人员基本素质。对此,只有加大执法人员的学习力度,才能实现其能力的上升,只有集中进行培训,才能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主管部门应采取定期培训的方式,为执法人员“加油”,增强执法人员的知识内涵。可邀请高等院校、法制办、公安交警等专业人员莅临监理部门,针对农机监理中存在的问题、特点、难点以及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热点话题进行分析。以实际操作、案例讲解、理论研究等形式,切实提升农机监理人员的执法能力,做到执法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解决问题,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处罚尺度分明,处罚力度适当。
同时,应培训业务骨干。由于监理部门的执法人员相对较多,无法做到全员大面积培训。鉴于此,可先培养一批优秀的骨干人员,再分配到各地区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由于业务骨干能够将所学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因此,在讲解中也更能够满足执法人员的实际需求,更贴近执法人员的工作实际[3]。
3.3 树立农机监理执法部门的良好形象
形象是农机监理部门树立威严的根本,要加强农机监理执法能力建设的核心,按照规范办事,按照法律执政。农机监理部门要依法执行有关工作,根据国家以及农机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定,严于律己,主动遵纪守法,树立良好的农机监理执法形象。
农机监理机构是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是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门。其主要的服务对象为驾驶操作人员,主要服务内容为农业机械操作与安全技术的监督与管理,对农机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资质的管理与认可。因此,在上牌发证、查处、纠正违法行为的过程中,要严格把握方向,不能偏离主体,更不能违背执法的根本职责。
所有活动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按照自身职权办事,不可存在欺瞒、欺骗、违规等损伤农机监理部门形象的行为。如在办理拖拉机驾驶证的过程中,要求驾驶人必须符合规定条件,必须经过培训学习、理论考试、场地驾驶以及田间操作等环节,才能为其办发驾驶证。而在处罚违法行为的过程中,也必须按照固定程序,在无特殊情况下时不可按照简易化程序办理,不可颠倒程序,不可擅自修改。
农机监理执法人员应时刻以服务为中心,提升服务意识。在工作中要善于纠正农机操作人员的错误行为,在民众心中树立起正面的形象。在执法过程中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 结论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分析了农机监理部门执法能力提升的有效途径,监理工作应把握源头,加强农机公路行驶监管力度,规范农机操作行为。要抓好农机监理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树立终身学习意识,强化学习能力。要树立农机监理部门的良好形象,提升服务意识,主动为农机操作者提供服务,并在执法中要时刻秉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参考文献:
[1] 冯建强.完善农机监理队伍建设 提高监理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J].吉林农业,2016(15):69.
[2] 吕军.浅谈如何提高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行政执法能力[J].农业开发与装备,2016(4):13.
[3] 史水龙.论如何加强农机监理执法能力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农民致富之友,2015(18):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