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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然远去
——读《飘》

2019-03-13李颖超

绿洲 2019年2期
关键词:郝思嘉

李颖超

李颖超,生于20世纪70年代,中国作家协会会员、编审。已出版小说、散文、剧本十二部。作品收入多个年度选本,获首届西部文学奖。

李子璇,男,出生于1995年,毕业于四川传媒学院播持系,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阳光少年,最喜欢的一句话是:莫欺少年穷,锦绣未来长。

每每当我遇到不顺心的事情,都会想起《飘》中郝思嘉的话——明天,一切都会好的!

可以说,郝思嘉是读者心中最自私的女子,但也是最真实、最让人钦佩的女子。

玛格丽特在这部小说里写了三个形象比较鲜明的女性角色:郝思嘉、媚兰,还有妓女贝尔,这三个角色我都非常喜欢。

媚兰温和善良,像一杯温开水,家常而温暖。

贝尔虽然是个妓女,但是她身上却有很多闪光点,精明又不失一颗善良的心。

郝思嘉呢,她不管做什么事,都有目的,她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展现自己的魅力,尽可能地吸引更多的目光,当然了,主要是男人们的目光。

她去医院当护工是因为守寡不能参加娱乐活动,而在那儿她可以和官兵交谈,感受他们对她的恭维。

战争结束后,为了生存,她雇佣囚犯并且任他们被鞭打。与邻居交恶,丝毫不顾忌任何东西。她更不是一个称职的母亲,儿子怕她,在她面前唯唯诺诺,女儿也更爱与父亲亲近。她做什么事都不考虑别人,只顾着自己的感受。

可是,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你看过以后再不能忘。

没错,她自私、虚荣,但她那种对生活的热情和勇气,那旺盛的生命力以及务实的个性,是多少女人缺乏的。

生活中总会碰到很多坚硬的墙壁,有的时候人会撞得生疼,因而会退缩和妥协,这时候就需要她那种不服输的个性,需要像她那样说:明天,一切都会好的。

而对于男神,女神,备胎,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描述,很难再找到比《飘》更好的书籍。

不得不感叹,每一段不如人意的感情都如此相似,是充满希望的,也是自我迷惑的,最终后知后觉,是失望的。

在这个很难一生只爱一个人的时代,你曾爱过谁?现在又爱着谁?理性与经历是个好东西,它总能让人看清事情的本质,《飘》的结尾,便是如此。主人公们都幡然醒悟,在回忆与现实中,选择了合适自己的路,那条理想的道路就此摒弃。

把这部小说放在课堂上,中心思想一定是郝思嘉的多重性格组合,注定了她最后的悲剧结局,对于爱情的浪漫追求,对于生活的利己、享乐追求,导致了她对爱情和物质财富追求的双重失败。她就是一个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和特殊的社会环境中,因追求自我而丧失自我的可怜女性……

真实的人性哪里是这么寥寥数语就能够说清楚的。

郝思嘉,只是招人恨吗?错。

她的爱情不是充满诗意和浪漫情调的那一种,而是现实和功利的。为了达到目的,她甚至不惜使用人所不齿的狡诈伎俩。那么她的爱情故事为什么还那么引人入胜呢?

原因很简单,真实。

她生活中发生的一切都是小说所设置的情景下完全可能发生的真实情况。真实的东西可能并不崇高,但更接近人们的生活,因而也更受读者喜爱。

真!就是我喜欢郝思嘉的理由。

她像谁呢——妲己、九头雉鸡精、白骨精?又不全是那种味道。

郝思嘉美丽活泼、天真烂漫且无忧无虑,由于父亲的溺爱,在众多的姐妹之中,养成了高傲、叛逆、倔强和贪图虚荣的性格。

情窦初开的她爱上了英俊、浪漫、忧郁的卫希礼,卫希礼却娶了媚兰。她便赌气嫁给了自己并不爱的男人——媚兰的弟弟。这个倒霉蛋丈夫在战争中不幸死去——幸好他这样体面地死去了,不然郝思嘉一定不吝给他戴各种绿帽子。

在募捐舞会上,失去丈夫的她没有丝毫的伤心,连做做样子都不愿意,她认为丧服浪费着她美丽的身材和青春。

她为了缴付庄园的税款,又嫁给了自己妹妹的未婚夫,在怀孕期间不顾非议抛头露面经营生意。虽然众人议论纷纷,但郝思嘉依然我行我素。

战火烧遍了亚特兰大,她带着情敌——卫希礼的妻子媚兰逃生,而媚兰却在此时面临分娩。郝思嘉因为爱着卫希礼,在逃生路上不顾安危帮媚兰接生。

战争结束后,郝思嘉坚守在家乡的土地上。从娇贵的千金小姐变为农妇下地劳作,从只会买漂亮衣服到为了一两个钱币锱铢必较。尽管那依旧是以男人为主流的时代,但郝思嘉凭借超凡的勇气和毅力,经营着自己的生意,并且在没有男人的帮助下将庄园打理得有声有色。

最后,她终于明白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白瑞德,但这时白瑞德已经对她深深失望。他决定离开的时候,她依旧平静地把下巴高高地翘起。

这个时候,纵然她的“坏”罄竹难书,可我们是多么喜欢这个有血有肉有性格的郝思嘉啊!

她甚至说:“在这个世界上,女人不需要男人帮助可以做成任何事情,除了生孩子之外。”女性独立意识通过层层铺垫,至此让读者对郝思嘉心悦诚服。

郝思嘉用一点点的成长讲述着——女人,不能一辈子成为男性的附属品。

哪个年轻女孩看了《飘》不喜欢郝思嘉呢?漂亮不说,又聪明倔强,总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除了她自己,没有人可以打败她。

她的字典中没有“绝境”,只有“绝处逢生”。

当然,她也有软肋,她不懂男人。

如白瑞德说的,她要卫希礼,不过是小女孩想要洋娃娃似的,可她要来有什么用呢?她并不去想。她嫁过三个男人,其实从来不懂男人。

女人对自己不爱的人通常是很冷酷的,得不到的才是一生的痛,尽管那个人其实不怎么样。这是人的本性。

就像少女时期的郝思嘉一样,女人在很年轻的时候是非常不理智的。她要的是梦幻而不是现实,也许曾暗恋过老师,学长,或是校园里最帅的男生。反正不是那个暗恋她的一见她就结结巴巴说不出话的男同学。

读《飘》,我们是和郝思嘉一起成长的。从娇生惯养的富家小姐,到不择手段养活全家的坚强女性;从贪执到学会珍惜;不矫情又生机勃勃。这种不断成长的力量及信念和现实生活会有重合,比如郝思嘉一直喜欢着卫希礼,这种喜欢却源于不了解。

生活里有很多这样的时候,我们暗恋的人其实是自己心里幻想出来的那个人,而真正对我们用心的人,却被我们一再忽视、辜负。

读书的趣味在于自己经历了一些事情后,恍然发现原来类似的情节出现在那些读过的书里,无关时代、国别。

郝思嘉的可悲是,让自己真正爱的人在一次次被伤害后离去。不是没有遗憾,不是没有爱过,不是没有受过伤害。树敌过多的她几乎没有朋友,她根本不在乎。面对真爱,他依然任性地单恋着卫希礼,直到失去白瑞德才若有所悟。她在还是一切都唾手可得的无忧无虑飞扬跋扈的少女时代不曾想过,自己将面对这样跌宕起伏的人生。

幸运的是,这个在困难面前从不放弃的女人总是给自己希望。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这是一个完整的女人,是一个有缺点的完整女人。她也是作者的人物缩影,不仅包含了作者自己的人生经历,也有很多女人的身影在里面!即使物质即使世俗,却真实,始终充满着活力。

《飘》值得一看,不,应该是值得很多遍地看。

看她,就像看自己。

“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地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郝思嘉说得真好。这句话深深影响过我。

经历了战争、爱恨情仇和历史的重大变迁,旧日熟悉的一切都一去不返……

郝思嘉貌似成熟了,她嫁给了白瑞德,以为心里还住着卫希礼。当她真切感受到了白瑞德对于她生命的重要时,白瑞德却选择了放手。

这本书是女人成长的历史和心路历程。当少女时的梦幻终于破灭,于是就草率地嫁人了,但是假如有朝一日再次偶遇那个除了梦幻和虚幻,痛苦和思念,没有给过她真爱的男人,她依然会潸然泪下。

所以,一个男人做得最残忍的事情就是明明不爱一个女人,却偏要为着虚荣占领那女人心中最珍贵的地方。这样的男人很多也很残酷,但是女人就是喜欢他们。

卫希礼是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贵族少爷,他既放不下媚兰又依赖着郝思嘉,可能这样的男人激起了郝思嘉的母爱吧,对于许多女人来说,这是一种自豪感的满足。

郝思嘉爱的是卫希礼,可是,卫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白瑞德说的,卫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在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哪怕撞一鼻子灰,也不在乎。郝思嘉不了解卫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那份爱,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

郝思嘉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时,却是混沌不清的。因为郝思嘉从来都没有过精神上的缺失,即使生活陷入绝境,她也会因为卫希礼,作为自己活下去的动力。

卫希礼温柔漂亮,还懂得那么多诗歌了,艺术了,多了不起啊,会不会劈柴有什么关系呢?可是一场战争立马让郝思嘉明白,会劈柴比会弹琴有用多了。

情窦初开的少女多半会被卫希礼迷住的!至于白瑞德,没有一定的阅历是读不懂他的。

一出场便是那海盗般的脸孔,听到的都是他骇人听闻的传说,看到的是他不羁的言行……

面对这样一个男人,哪个女人心中不是一串警报呼啸而过。作为一个女人,谁都会希望被爱,不会离开的爱,矢志不渝的爱。但是对于白瑞德这样的人,任何一个清醒的女人都不会把人生赌在他身上。

一下就喜欢上他,谁敢?

只有媚兰,会比别人最早看到他闪光的个性。可这样的男人,对大多数女人来说绝对不是一个一见钟情的王子。

当然我不是说没有一个女人敢爱他,比如贝尔,真正地理解他,崇拜他,爱他。可是他不爱她。

爱一个人很累。尤其是对方不爱你,无论你做什么也感动不了她的时候。那种感觉是很痛苦的,连白瑞德这样一个男人都耗尽了热情,更何况别人呢。

白瑞德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郝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就再也回不来了。所有的一切都破碎了,那个天使被当作是郝思嘉的替身,没有遭受战争的伤害,纯真的孩子夭折了,维系两个人爱情的纽带断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他走了,我想他是不是去找贝尔了,他再不可能像爱郝思嘉一样去爱别人了,他累了、倦了,只想去找一个爱他的女人,简单地、长久地过平常的日子。

别人读《飘》,特惋惜郝思嘉错过了白瑞德,我却觉得,白瑞德错过了另外一个完美的女性——媚兰,卫希礼的妻子,那个郝思嘉一直都想取代的女人。

年少时喜欢郝思嘉,如今,真正佩服和欣赏的却是媚兰了。

在庄园聚会上,与爱出风头的郝思嘉不同,媚兰安静地坐在一旁,她瘦小的身体一点也不显眼。

募捐舞会上,她毅然摘掉手上的结婚戒指。

亚特兰大沦陷,生产之后的她躺在颠簸的马车上没有对郝思嘉抱怨过半句,而因为在逃难中与郝思嘉建立起来的感情,使得媚兰从始至终默默站在郝思嘉的身后,时时刻刻维护着她。

当亚特兰大所有的人都拒绝与郝思嘉交往,是媚兰坚持力挺着她。甚至在卫希礼与郝思嘉的隐情被人发觉,传遍亚特兰大时,仍毅然决然地站在郝思嘉的一边。

而她对这件事,一直是知晓的。

即使到了现在,时光更迭,媚兰身上仍有值得我们欣赏之处。

不知为什么,读《飘》时,我眼前会有一点恍惚,不知不觉地会把媚兰和《红楼梦》中的宝钗连在一起。

玛格丽特太宠爱她了,把她描绘得过于完美,几乎找不到缺点。如果有缺点,应该是不够漂亮吧,与郝思嘉正好是个对比。

媚兰的善良,衬托了郝思嘉的跋扈与轻浮。男人都爱坏女人,但都会娶好女人。

我一直在想:媚兰真的没有私心吗?她真那么大度吗?我更愿意相信,那是她聪明的缘故。她什么都看得清楚。但是她明白,卫希礼与郝思嘉走不到一起。她放任他们,是最明智的举动。

这个女子是最适合白瑞德的。

别人说白瑞德多少不好,她都善为开解,她是淑女,个人素质近乎完美。

她兰心蕙质、博学宏览,当南方联邦军队全线崩溃的时候,白瑞德偏偏要去参军。郝思嘉觉得他有病,可媚兰却懂得他这样做的理由,是终于想去尽一点责任;她知书达理、处事得当,当白瑞德装作浪荡的酒鬼,送被“诱惑”的丈夫卫希礼回家,媚兰马上知道自己该含嗔带怒,无情斥骂这两个荒唐男人,哄得旁边的北军士兵道歉离去;她平和娴雅、豁达大度,她的雅量高致和根底里的善良,显示出巨大的力量,使得一直视她为敌的郝思嘉最终诚心诚意地服气;白瑞德对媚兰也总是一片虔敬倾慕,从不敢唐突。

好的样貌、好的才情、好的品性、好的家世、好的教养、好的待人、好的处事……媚兰实在是太好太好了,这样完美的女人,理应享受属于她的情深义重,她却没有。

完全地、彻底地没有天理。

可又一想,白瑞德又哪里能够求得媚兰相伴呢?

媚兰让人有举案齐眉之想,却激不起情深意切的爱念。她完美无缺,优秀得让人仰视,她面孔庄严,周身没有一丝破绽,这样的女子,是用来尊敬的,用来崇拜的,但不是用来爱的。她能引起的敬意远远多于爱意。

白瑞德对媚兰的经典评价是:“高尚的女人靠的不是美貌,伟大的女人靠的也不是衣着。”在白瑞德心中,媚兰是自己见过的近乎完美的女人。

一般来说,人们看到很好的东西,常常会感到很不放心很不真实,得发现了缺陷,才觉得踏实、安全,真正属于自己。

郝思嘉收到礼物便会开心,而媚兰,谁能够哄她开心?她那么母性,看你就是在悲悯你。你就算不错过她,也奈何她不得。

大好的一个结果,是让人生出距离感。

男人爱什么样的女人?这个问题答案繁复。比较经典的有:第一,男人爱所有的女人;第二,男人爱得不到的女人。

比这个逻辑更通行更被人认可的,其实是另外一种问法和答案:男人不爱什么样的女人?一千种答案,绝对正确的一个是——男人不爱完美的女人。

郝思嘉的优点和缺点一样多,虽然看到郝思嘉在马棚里对卫希礼说“南方死了,南方早都死了”的时候,你也会欣赏这个女子的清醒,她居然看得出天意如刀;但是,在亚特兰大的那个熊熊之夜,看到郝思嘉那么不理解白瑞德的从军心思,只觉得他是借故要抛弃她们母子。我只能从心底深深地叹口气,这个女人是不懂白瑞德的。

每每读《飘》,最看不过去的是媚兰的临终时分。郝思嘉终于痛悔,自己辜负了忠心耿耿的好友,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就是把卫希礼用个银托盘托来给她,她也不要了。

大丈夫总说“朋友如手足,妻子如衣服”。此刻,总算看到两个女人彼此心领神会,反当男人是衣服了。

媚兰让郝思嘉照顾卫希礼:“可是不能让他知道。”郝思嘉答应:“我只在旁边给他些事业的暗示。”两个女人的契约如是签订了。

可媚兰还有一句:“白船长——你要好好待他,他是十分爱你的。”

郝思嘉便没有听懂,她一定要等到回家以后,等到一切都不可挽回,看到白瑞德离去的背影,才会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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