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蜀边域考》的成书与版本问题初探
2019-03-12赖锐
赖 锐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上海200433)
《全蜀边域考》是一部晚明时期编纂的关于四川边域地区的地理专志,可谓是四川的边防志,该书史料价值极高。尤其是在史料并不算多的明代西南地区,更显得弥足珍贵。可惜之前很少见到有学者使用,遑论对此书进行系统的整理和研究。近年来已有两套古籍丛刊将该书影印出版,分别是《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傅斯年图书馆藏未刊稿钞本·方志》和《中国西南地理史料丛刊》,但两部丛刊所收录的版本略有不同。笔者对比两个不同版本之后,在此就该书的编纂、史源与版本等问题进行简单的梳理,以求教于方家。
一、《全蜀边域考》的作者与编纂时间
《全蜀边域考》乃明人袁子让所撰。袁子让,字仔肩,一字元静,号七十一峰主人,湖广郴州人(今湖南省郴州市)。嘉庆《郴州总志》载其生平:
袁子让,郴州人。万历乙酉举于乡,辛丑成进士。授嘉定知州,课士爱民,振兴文教,词章题咏,传为古迹。州南有香海棠亭,碑刻子让《香海棠赋》。擢兵部员外郎,入都。民攀辕泣留,入嘉定名宦祠。又题京都上湖南会馆柱联云:“岣嵝坐衡宗,揖五盖九疑,青紫千层朝蓟北;潇湘汇郴水,带三江七泽,风云万顷壮湖南。”国朝,馆为王内翰所据,郡人控之,当事执此板联为左证,仍断为上湖南会馆。至今入祀会馆先贤祠。州祀先贤祠,入《通志》[1](嘉庆)郴州总志(卷三十).人物志·郡贤.湖湘文库编辑出版委员会.湖湘文库(甲编第324册).岳麓书社,2010.(P575-576)。
可见袁氏精通文词,曾任四川嘉定州知州、兵部员外郎等职,且在嘉定知州任上颇有政声。不过志文未详其生卒年,目前关于袁子让生平的研究仅见周斌曾有考述,周文亦未明确指出其生卒年。但周文详细考订了袁子让任职嘉定州知州的时间为万历三十年(1602)至万历三十六年[2]周斌.郴州袁子让生平与家世及师友考证.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4).,这对判定《全蜀边域考》的成书年代很有帮助。该书卷首附有详文记载编纂缘起:
嘉定州知州袁子让为出巡事,先奉巡按四川监察御史李宪牌。照得西蜀三面濒夷,最为嗷紧地。其生番熟夷顺逆向背之情,与夫强弱虚实险夷之状,若非覆实,恐难临事措置。前虽刊有《土夷考》一书,然发泄未明,规划未备,不便披阅。业经行据守巡、兵备各道造齐所属土司图说前来,又恐体式不一,词说冗杂。查得嘉定州知州袁子让服笥典坟,才高子史,合行委重。为此牌仰大官,即将发来通省图说,逐一校定,仍以总志内开载者参酌讨论,照道属次序,一土司绘一图,一图附一说。务要略而不遗,详而不赘,校辑成编,以为安攘筹边之策。奉此遵照,将全蜀土司、土府总绘一图,立一说于前。次各土司、府、卫所、关堡、墩寨,每为一图一说,又将各镇粮饷、兵额、屯田附造册后。名为全蜀边域考,共订为十三卷。今奉本院巡查蜀川,理合造报施行须至册者[1](明)袁子让.全蜀边域考.邱仲麟主编.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傅斯年图书馆藏未刊稿钞本·方志(第13册).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16.(P253-254)。
这里提到嘉定知州袁子让是奉四川监察御史李某之命纂修《全蜀边域考》。查万历《四川总志》职官表可知,此人应为李时华,万历三十一年(1603)至万历三十三年任四川巡按[2](万历)四川总志(卷之三).秩官.中国国家图书馆编.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第356册).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3.(P50)。又据《全蜀边域考》书中《羌戎总图说》:“(万历)二十四年,虏由寒盼、黄胜分道突入,围漳腊,又攻镇虏。遣官张良贤大破之,追至思答弄,虏失利而去,今虏不内寇十年余矣。”[1](P270-271)可知该书应于李时华任四川巡按时始纂修,而成书于万历三十四年(1606)至万历三十六年之间。
二、《全蜀边域考》的史料来源
四川巡按李时华不满于之前编纂的《土夷考》一书,故命袁子让在此基础上参阅《四川总志》等书重新编纂。因此,《土夷考》是《全蜀边域考》的主要史料来源。《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傅斯年图书馆藏未刊稿钞本·方志》丛书在《全蜀边域考》的提要中认为李时华提到的《土夷考》是指四川巡抚谭希思所撰的《四川土夷考》[3]邱仲麟主编.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傅斯年图书馆藏未刊稿钞本·方志(第1册).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16.(P68)。笔者翻检史籍之后发现这种说法可能存在严重问题。
《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影印出版了云南省图书馆藏旧抄本《四川土夷考》,原有四卷,现仅存第三卷。作者题为谭希思,文后附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的记载:
《四川土夷考》四卷,浙江汪汝瑮藏本。明谭希思撰有《明大政纂要》,已著录。是书乃希思在蜀时,命布政使官属取全蜀土司、土府,绘图立说,衮为一编,刻于万历二十六年。首全图,次各土司、土府分图,各有说,凡七十八篇。其中所列多沿边城堡,守御名目。而于土司境壤山川形势,概未之及。盖专为防守之策而设,虽名为土夷考,其实乃险隘图也。所附之说,仅据州县申册,简略颇甚,亦不足以备考核[4](明)谭希思.四川土夷考.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地理类(第 255 册).齐鲁书社,1996.484;亦可参见(清)永瑢,纪昀等撰.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七十八).史部三十四.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总目二史部,第2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646.。
显然,四库馆臣认为此书乃明代四川巡抚谭希思所著。胡庆钧根据曹学佺的《蜀中广记》和顾炎武的《天下郡国利病书》对其进行了辑补[5]胡庆钧.汉村与苗乡:从20世纪前期滇东汉村与川南苗乡看传统中国.天津古籍出版社,2006.(P271-308),近来又有学者对胡氏的辑补点校本中的内容进行了补正[6]王斌,艾茂莉.残本《四川土夷考》辑校.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16,(7).。不过他们辑补的底本,却是收藏在中国国家图书馆的《四川土夷考》。《原国立北平图书馆藏甲库善本丛书》中即收录了这个版本的《四川土夷考》,该书为明刻本,原有四卷,现在也仅存第三卷。从内容上看与《四库全书存目丛书》中收录的云南省图书馆藏旧抄本几乎完全相同。不过,这套丛书的编者将此书作者题为苏希[7](明)苏希.四川土夷考.中国国家图书馆编.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第392册).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3.。两部残本《四川土夷考》,竟然保存的内容完全相同,可以推测中国国家图书馆所藏的明刻本《四川土夷考》很可能是原本,而云南省图书馆所藏旧抄本则是根据中国国家图书馆所藏的残本《四川土夷考》抄写而成。
那么该书的作者到底是苏希,还是谭希思?《原国立北平图书馆藏甲库善本丛书》并未说明将明刻本的《四川土夷考》作者著录为苏希的缘由。但在《四川总志》中的职官部分中又找不到有关苏希的任何记载,如此看来《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作者是明代四川巡抚谭希思的说法似乎更有道理[1]旷天全.《四川土夷考》辩证.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18,(12).。其实不然,笔者认为此书的作者应该是程正谊。
日本尊经阁文库藏有《四川土夷考图说》四卷,著录的作者为程正谊。而且其中卷三的内容与目前已经影印出版的残本《四川土夷考》完全相同[2](明)程正谊.四川土夷考图说.东京:尊经阁文库藏明刻本.日本东北大学文学部东洋史研究室资料室藏有尊经阁文库明刻本的缩微胶卷,东北大学文学部东洋史研究室大野晃嗣教授及其高足时坚博士曾提供帮助,特致谢忱!。程氏所著《扆华堂集》卷九中收录的《黎州安抚司说》《越巂卫说》《建昌卫说》《盐井卫说》等与前述残本《四川土夷考》中的相应部分文字也完全相同[3](明)程正谊.程正谊集(卷九).说.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P237-252)。兹以其中关于越巂卫部分为例进行对比:
《四川土夷考图说》卷三《越巂卫图说》:
越巂卫,汉之越巂郡大筰县地。元改为邛部州。我朝初因之,后改为越巂卫土官邛部长官司。其先岭真伯,在元为邛部州招讨使,元亡,率众归附,以为邛部长官司,世袭。其地东至马湖府,西至西番,北抵大渡河,南至宁番卫界。高山峻岭,居十之九,地土瘠薄,不产五谷,惟畜养牛马,射猎以供饔飧。其人轻生好杀,懵然莫知汉法。万历初年,土官岭伯死,其妾沙氏与其孽子岭应昇争印。逆酋阿堆等拥沙氏,焚利济站庐舍,临城索应昇。总兵刘显奉檄勘处,沙氏悔祸,杀阿堆等自赎。显遂取印付沙氏署掌。后沙氏淫于族人,阿祭负印归之,应昇争之不得。祭死,其子岭凤起鸱张日甚,阴嗾广洪番,刺应昇于道,杀之,乱终不弭。前道周副使因平蛮之师,诱凤起絷之,夺其印,而诛广洪番之行刺者百余人,其乱稍平。第印无所归,缄而置之库中。所部诸夷散而无统纪,遂肆行为盗[4](明)程正谊.四川土夷考图说(卷三).越巂卫图说.东京:尊经阁文库藏明刻本.亦可参见程氏个人文集相应部分,文字完全相同。(明)程正谊.程正谊集(卷九).越巂卫说.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245.。
《四川土夷考》卷三《越巂卫图说》[5](明)谭希思.四川土夷考(卷三).越巂卫图说.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地理类第255册).齐鲁书社,1996.468-469.亦可参见《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本《四川土夷考》相应内容,文字完全相同。(明)苏希.四川土夷考(卷三).越巂卫图说.中国国家图书馆编.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第392册).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3.,叙述同上。
试想,如非程氏亲自所写,绝不会收录于个人文集之中。《扆华堂集》初刻于万历二十七年(1599),而《四川土夷考》则刊于万历二十六年(1598)。且程氏曾任四川左布政使,时任四川巡抚正好是谭希思。如此便可以理解《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所谓的“命布政使官属取全蜀土司、土府,绘图立说,衮为一编”之语。明人韩敬为程正谊撰写的传记中也写到:“既而逆知土官有乱萌,乃遍访诸路险隘,为之图,图立一说。举全蜀边缴,睹若指掌,名曰《西蜀土夷考》,盖欲令当事防于未然也。”[6](明)韩敬.大京兆程公居左先生传.程正谊集(附录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P283)因此,中国国家图书馆、云南省图书馆和日本尊经阁文库所藏的《四川土夷考图说》应该是同一部著作,实际作者应为程正谊,而非谭希思或苏希。
对比《全蜀边域考》与《四川土夷考》的相应部分可以发现,《全蜀边域考》大量摘抄《四川土夷考》的原文,仍以前文所引越巂卫部分为例,划线部分为完全相同的文字:
《全蜀边域考》册七《越巂卫图说》:
越巂卫,在都司治北二百八十里。汉为越巂郡邛都阐县地。后周置中部县。隋罢郡,以县属嶲州。唐因之。元中统间,立邛部安抚招讨使;至元中,改为邛部州,隶建昌路。本朝因之。洪武中改为邛部军民州,寻废州,置越巂卫,领邛部长官司,土官姓岭。其先岭真伯,在元为邛部州招讨使,元亡,率众归附,以为邛部长官司,世袭。其地东至马湖府,西至西番,北抵大渡河,南至宁番卫界。东南距建昌城二百八十里。高山峻岭,居十之九,地土瘠薄,不产五谷,惟畜养牛马,射猎以供饔飧。其人轻生好杀,懵然莫知汉法。白河南站以南,若平夷古隘、藔叶、梅子、长老坪等营,两厘仞天日一线,诚绝险畏途,为诸番劫杀之冲。且普雄诸夷居相岭下属,被凉山桐槽等夷潜伏劫杀,莫可谁何。万历初年,土官岭伯死,其妾沙氏与其孽子岭应昇争印。逆酋阿堆等拥沙氏,焚利济站庐舍,临城索应昇。总兵刘显奉檄勘处,沙氏悔祸,杀阿堆等自赎。显遂取印付沙氏署掌。后沙氏淫于族中。所部诸夷散而无统纪,遂肆行为盗[1](明)袁子让.全蜀边域考(册七).越巂卫图说.邱仲麟主编.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傅斯年图书馆藏未刊稿钞本·方志(第14册).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16.(P305-308)。
人,阿祭负印归之,应昇争之不得。祭死,其子岭凤起鸱张日甚,阴嗾广洪番,刺应昇于道,杀之,乱终不弭。前道周副使因平蛮之师,诱凤起絷之,夺其印,而诛广洪番之行刺者百余人,其乱稍平。第印无所归,缄而置之库
可见,袁子让所撰的《全蜀边域考》是在此前程正谊所著《四川土夷考图说》的基础之上进行增补,有大量的文字完全相同。当然,全书同时又增加了当时四川边域各地卫所的粮饷、军额等部分内容。因此,此前学界未曾注意的《全蜀边域考》一书相比于《四川土夷考图说》而言,内容更丰富,史料价值也更高。
三、《全蜀边域考》的版本
《全蜀边域考》目前仅见两个影印版本。其中之一是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傅斯年图书馆藏未刊稿钞本·方志》(为行文方便,下文简称“傅图本”)中影印的傅斯年图书馆所藏明代抄本[2](明)袁子让.全蜀边域考.邱仲麟主编.傅斯年图书馆藏未刊稿钞本·方志(第13-14册).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16.。另外一个影印版是《中国西南地理史料丛刊》(为行文方便,下文简称“丛刊本”)中收录的清抄本[3](清)佚名.全蜀边域考.姚乐野,李勇先,胡建强主编.中国西南地理史料丛刊(第 16 册).巴蜀书社,2014.。书前详文提到《全蜀边域考》一共有十三卷,现存两个版本均只分为十册,每册内容相对独立,并未写明卷次,笔者认为十册即相当于十卷,还有三卷可能已经散轶。两个影印本的内容相差无几,但册次的编排顺序却极为不同。
表1 《全蜀边域考》不同影印本的册次对比
除去第一册为全省总论之外,其余九册的编排顺序相差甚远。“傅图本”主要依照明代四川道属次序排列,先是安绵兵备道(书中对应部分为龙安镇),然后依次是松潘兵备道(松潘镇)、威茂兵备道(威茂镇)、分巡上川南道(雅黎镇)、建昌兵备道(建会盐镇、宁越镇)、叙泸兵备道(下川南镇)。同时,在地理分布上也是由川西北到川西南,再到川南,沿着这条弧形地带依次排列。以此类推,散轶的三卷内容可能包括重夔兵备道或分巡上川东道与分巡下川东道所属区域,正好可以与第一册《四川羌夷土司总图说》中提到的区域相对应。而“丛刊本”的编排顺序看起来却相对混乱,没有规律可循。
同时,两个版本中也有少量的字词差异。比如前引“傅图本”卷首详文中“先奉巡按四川监察御史李宪牌”一句,“丛刊本”中写为“先奉谨按四川监察御史李宪牌”。“傅图本”中“若非覆实,恐难临事措置”一语,“丛刊本”为“若非覆实,核载临事措置”。相比而言,“傅图本”中的字词更符合语句的上下文逻辑。而且“丛刊本”中还有部分文字缺漏,比如《兵额》分册《建昌五卫军兵额数》漏掉“建”字[1](清)佚名.全蜀边域考.姚乐野,李勇先,胡建强主编.中国西南地理史料丛刊(第 16 册).巴蜀书社,2014.(P157)。
图1 《全蜀边域考》不同影印本的书影对比
说明:左图为《傅斯年图书馆藏未刊稿钞本》,右图为《中国西南地理史料丛刊》。
“丛刊本”中收录的版本没有写明收藏地,且著录此书为清人所著,作者已经不可考,这显然也是编者的失误,原书卷首已经写明了作者为明代嘉定州知州袁子让。不过,目前尚不清楚两个版本之间的关系,相比之下傅斯年图书馆所藏的《全蜀边域考》无论是编排顺序,还是印刷质量都比《中国西南地理史料丛刊》中收录的版本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