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他者性视角下互嵌空间建构的阻滞因素及其消解*

2019-03-11王世靓王伯承

关键词:建构民族空间

王世靓,王伯承

(1.青海大学财经学院,青海西宁810016;2.上海海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201316)

从国家治理方略层面来说,民族互嵌型社区建设路向之一是在全国范围内的“社区”场域中为多民族社区居民提供民族间交流与互动的互嵌空间,并在这一空间中促成多民族社区居民间互帮互助与守望相助。现有空间视角民族互嵌型社区的研究以杨鹍飞、来仪、张会龙、郝亚明、卢爱国、陈洪江、沙彦奋等学者为代表。杨鹍飞率先根据空间属性和精神属性把民族互嵌型社区分为区隔式、接触式、融洽式和交融式四类①参见杨鹍飞《民族互嵌型社区:涵义、分类与研究展望》,《广西民族研究》,2014年第5期,第17-24页。;来仪从民族居住模式观察城市民族关系,并开展了城市多民族互嵌式居住模式的学理思考②参见来仪《城市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研究》,《学术界》,2015年第10期,第33-42页。;张会龙视“民族互嵌式社区”作由空间(地域)、人口(民族)、关系(成熟度)等要素构成的概念③参见张会龙《论我国民族互嵌格局的历史流变与当代建构》,《思想战线》,2015年第6期,第16-20页。.;郝亚明分析了西方国家的族际居住格局调整实践及对中国的启示④参见郝亚明《族际居住格局调整的西方实践和中国探索——兼论如何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社区环境》,《民族研究》,2016年第1期,第14-26页。;卢爱国、陈洪江以广西为例,提出了结构互嵌、关系互嵌、文化互嵌的现有格局面临的六大困境,指出要秉承理念和构建机制⑤参见卢爱国、陈洪江《空间视角下城市多民族社区互嵌式治理研究》,《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6年第6期,第146-151页。;沙彦奋对地域空间上的“围寺而居”传统模式的历史变迁过程进行了研究,并分析了朝向互嵌型社区的新时期转型⑥参见沙彦奋《从“围寺而居”到“互嵌型社区”——西北民族地区城市回族社区及其结构的历史变迁》,《黑龙江民族丛刊》,2017年第6期,第46-52页。,这是一系列积极的思考与探索,但多聚焦于自然属性,而涉及社会和人文领域的深度与广度略显不足。

与现有研究不同,本文的互嵌空间不仅仅是一个物理学的自然概念,其特指一是将中华各民族之间的“民族互嵌”放置在特定的环境,该环境可以具体为某一个社区、某个地区乃至整个中国;二是尤指在这个环境中民族关系的重组过程。即是说,互嵌空间是一个具有社会秩序实践性的建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本文所倡导建构的互嵌空间并非僵化、呆板、刻意的直接的固定空间,而是“一个具有行动能力的活的实践空间”[1]。一方面它以某种具象的形式(如多民族社区、混杂居村落等)存在,另一方面现实中由于各民族各自的居住空间的“互嵌”不足,各民族走出各自居住空间后共有的公共空间不足①参见王世靓、王伯承《公共性视野下的民族互嵌型社区探析》,《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2期,第49-55页。,即当前良性运行的新型民族关系略显式微,因此它又抽象为更深层次上的形而上空间亟待建构,由自然空间、社会空间和心理空间三部分组成,本质上具有地理、交往和精神三重属性的特征。总而言之,互嵌空间是在多民族社区场域中民族关系各个方面的集合体,是新时代新型民族关系背景下各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的产物,人们在其间交流互动和参与社会。笔者着重探讨他者性视角下互嵌空间建构的阻滞及消解,研究逻辑框架见图1。

图1 本研究的逻辑架构

一、他者性视角下互嵌空间的属性分析

(一)他者性视角

由于“空间的形成绝对不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2],互嵌空间在当代的建构是一种制度与意识心态的混合。我们知道,西方“我们与他们”“我者与他者”二元对立的观点影响了多民族发展中国家在独立后的发展,中国亦受之影响。西方经典论著里都有对他者的概念辨析,绝大部分思想家都十分强调他者对个人来说进行自我认知、自我熟悉具有重要的作用。从早期现代哲学的否定他者到后现代哲学对他者与他性的真正承认,自我与他者的关系发生了从“排斥与被排斥,同化与被同化的关系”(黑格尔)到“主体与客体,意识与潜意识之间的关系”(皮亚杰)再到“主体分裂后的镜像与真实之间的关系”(拉康)等一系列变化,这些变化影响着人与人、群体间的交往与人际关系之处理。早在中国古代孔子也指明了主体性对他异的承认,号召人们克己虚我与爱人②参见金慧敏《孔子思想与世界和平——以主体性和他者性而论》,《哲学研究》,2002年第2期,第37-38页。。“他者性理论是对现代性的反思、对主体性的批判。”[3]一方面,他者被视为与自己不同的人群,同时更多的被指向与自己相异的文化;另一方面,他者也可能是一种被人为构建出来想象的他者。“他者”是每一个交际主体的重要参考系③参见席颖《主体间性视域中的跨文化交际》,《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7年第9期,第8-11页。。

从他者性视角来看,互嵌空间中的各个民族既为自我又是他者。由于个人的不同世界观,人们对“自我”与“他者”的关系认识有着很大的区别。民族地区处理人际关系涉及到的是以民族为基本特征的人际关系。民族互嵌的“嵌”字要求自我与他者要纠缠在一起,它更精准地表达了当代新型民族关系渴望不同民族间的族际关系静态表现为彩图拼接,动态表现则为齿轮咬合,良性民族关系深深地固定或树立在不同民族群众心间,并突出表现为真诚地互动、互助、互学和共同发展。从这一层面来看,民族互嵌旨在通过对他者异文化的认知与体验,推动民族文化的交流、加深我族与他者的相互理解,并在充分地认知他者异文化及他者本身的基础上重新审视民族互嵌的时代特征与意义。互嵌空间中两种以上民族文化交流的我族与他族绝不再是主客体关系,而是互为主体,互为他者的辩证关系。认知他者是促成民族互嵌的认识起点。“民族互嵌”在一定程度上需要的是不同民族群众共同参与某些活动,分享他我彼此的生活,并在此过程中产生相互间的彼此理解、情感共通和心灵交换以及所生活的地域乃至国家的认同。

就当前我国个体的中国公民身份意识与国家认同意识来说,都尚处于一个较低或不受重视的阶段,建构互嵌空间的深层次意义一是有利于提高内部凝聚力和个体的公民意识;二是有利于提高中华民族相互嵌入基础上的民族自信;三是有利于提高我国多民族的国家认同,促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笔者尝试将他者性视角包含的他者认知、他者互动与他者意识三个层面与互嵌空间的三维属性相结合进行分析。

(二)互嵌空间的属性分析

如前所述,互嵌空间由自然空间、社会空间和心理空间三部分组成,呈现出地理、交往与精神的“三维”态势,这三个维度反映出民族互嵌核心不单指个体意义的不同民族群众在居住环境、工作场所、生活场景的相互嵌入,更重要的是他们的精神互嵌。这个互嵌空间具有生发、生命之功能,能够发挥整合不同意见、不同民族之作用。

1.地理维度

地理维度主要表现在居住格局上,鉴于居住格局反映着深层次的社会结构,它是互嵌空间首要情景变量和重要属性。居住格局是民族间交往的基本客观条件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他者认知,它决定着同一区域内居住的中华各民族间有无接触、有无交往达到交流乃至交融的机会,这也是民族互嵌的逻辑起点。由于自然空间是各民族群众生活与成长的主要场所,它通过各种邻里效应对各民族个体和群体的生活产生印象。因此,应审慎快速城镇化进程中,无论是精准扶贫还是生态移民,还是大批少数民族社会流动进入东中部地区,都涉及到搬迁所引起的居住格局和生存方式的改变,尤其是新的居住格局中可能产生的他者认知变化,在极大程度上影响着未来的民族交往。从地理维度上讲,一个群体没有在自然空间融入社会,其“结构同化及随后的各种同化发生变得极为困难”①Massey D S,Mullan B P.“Process of Hispanic and Black Spatial Assimilation.”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Vol.89,No.4,1984,pp.836-873.。

2.交往维度

交往维度是互嵌空间中各民族个体联结的纽带。民族交往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文化现象,它不仅是单个民族或民族内部成员间的来往和自我认同,也是群体交往或个体成员与其他个体成员的来往,都可以视为他者认知基础上的他者互动。我们知道,依靠自由而真诚的交往,不同种族与文化的人们之间的“紧张与困难、偏见与困惑都会消失”,反之,则“偏见和冲突就会像疾病一样疯狂生长”。[4]交往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是基于人们之间普遍认识基础上的主动行为,往往由于语言、宗教等不同而造成他者认知基础上的他者互动欠缺,但交往也可通过外部力量加以推动实现。

3.精神维度

相对于地理维度和交往维度,精神维度是一种精神内部的核心认识,其主要表现在民族宗教信仰上,而民族宗教又是影响民族互嵌最复杂的因素,容易被外在势力与外在环境利用。其主要表现在低层次的族际接触如何应对他者文化的碰撞;高层次的族际认同如何应对他者文化认同与族际认同的差异,这些都是意识形态的主观看法。笔者在田野调查中发现,精神维度的他者意识主要在于普通信众与普通群众在宗教信仰中的“旁观者”角色,他们秉持着对自己信仰的热忱忠诚和对其他宗教信仰非此即彼的初始认知,缺少基本的对他者的尊重与承认。“承认”概念所应对的是“同一性和差异性”“个人与共同体”的关系问题。而承认匮乏的社会“不可能成为一个被广泛认同的公共社会”[5]。

因此,互嵌空间的建构机理是:地理维度的他者认知是互嵌空间建构的前提和基础,交往维度的他者互动是互嵌空间建构的内在动力,精神维度的他者意识是互嵌空间建构的终点和新起点,其外围是自然空间,内核是心理空间,社会空间则联结着自然空间和心理空间。只有这样,这三个空间紧密结合在一起,可形成结构稳固、关系和谐、无法攻破的互嵌空间。必须指出,当前我国民族互嵌中他者辨识归于浅表、谈不上对他者承认,更不用提及对他者尊重,这引起了互嵌空间建构过程的阻滞。

二、他者性视角下互嵌空间建构之多重阻滞

(一)同理心缺位增大了建构之阻力

心理学认为,人生来具有施予同理心的本能,而“同理心是道德生活的关键”[6]。在他者认知上,一方面他者性召唤“我们”对“他们”形成基本的认知与判断;另一方面又召唤“我们”对“他们”负责,那是基于为他的同理心之上一种先进民族去发展民族教育,帮助落后民族贫困人口脱贫发展无可推卸的责任。带有“责任伦理的他者性教育”在自由平等交往的基础上,突显了人在情境中,应持有一种同理心或应站在他人的立场上全面看问题。而现实情况是我国国家治理实践中尚缺少“他者性教育”相关措施和力度,即当前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存在着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不够重视的现象,这极大地影响着不同民族的他者性责任伦理,即关照他者和与他者共鸣。这种伦理责任一方面要求对个体来说应防止从主体自我标准去对待他者,即不以自己主观判断而加以臆想他者的困境,而应从实践出发,从实地调查和深入体会中看到和感受到他者真正的困境;另一方面对基层政府来说,应号召各族人民互相尊重,在民族地区发展现状和少数民族意愿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教育及涉及到民生的各项内容。换句话说,即如何将国家层面对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的群众进行关怀关心,层层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个体,促成全中国范围内的他者关怀。

(二)互信沟通不足削弱了建构之载体

信任是产生你我或敌我之别的重要元素①参见范可《当代中国的“信任危机”》,《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3年第2期,第61-68页。。他者互动的基本途径是人类存在的基本形式之一即对话。从他者互动上讲,民族互嵌这一优良的民族生存态势的达成,必须通过一个个个体自我与平等他者的对话与交流而确立与实现。代表弱势民族的“他者”没有足够话语权,一方面这似乎是现实生活的一种惯常状态。另一方面,遇见非我族者时,“他者”成为不被信任或难以被信任者,他我间的互不信任造成了有效沟通不足。强势民族潜意识中认为“他者”无法表述自己,而误以为弱势民族的“他者”需要被别人表述,加上存在不同程度的不信任,造成了他者话语权的减少与有效沟通无法实现。但新形势下的“他者”已经不是过去理论视野中的“他者”,而是更具有主动性、积极性的主体之一。我们应该意识到,他者的缺场使民族互嵌的美好想象和广阔的互嵌空间在更大程度上也只是一种空想而已。互嵌空间构建中缺乏他者必要的参与与主体的积极对话则无法真正构建起互嵌空间。只有我族的表演,而没有他者在场与对话的民族互嵌,是令人担忧的。这表明构建互嵌空间时,倘若仍旧停留在观念层次,还没有考虑到不同民族的真实需要,不可能建立起满足于不同民族主体内在需要的秩序,也不可能实现各主体间互相信任、有效对话与沟通。从主体间性迈向公共性的过程中,缺少了他者这一载体,将直接影响互嵌空间的建构。

(三)生存的共识匮乏虚化了建构之保障

从他者意识上讲,互嵌是人的互嵌,人是互嵌的主体,互嵌是人的互动。互嵌是否成功,取决于人。共同体意识是建构互嵌空间之精神保障,其基础是在理解他者价值观上形成的共识。生存的共识即人们对生存的意义、价值、方式、内容等各层面所形成的共识。全球化背景下的人类生存不再是单打独斗,需要的是互帮互助。互嵌首先意味着对他者的尊重和承认。从共同体意义上来说,互嵌空间建构关乎各民族公共价值理念的养成、关乎各个民族公共理性信念的培育、关乎尊重和承认他者的人性培育。当前现实情况是生存的共识匮乏,一方面绝大多数群众尚未达到理解他者价值观的高度,而且在走出家庭后对所居住地社区、村落形成的归属感与主人翁感和宏观层面的国家认同,普遍观察可知,部分群众长久以来的民族认同略高于国家认同,在“个人”“民族”“国家”三者利益排序中往往以自我为中心,要谨防个人主义视角下的“他心必异”的思维意识。另一方面,理解他者价值观基础上的共识如“助人即是自助”等思想尚未建立起来,难以促成共同体意识。作为一种纽带,中华文化是一种把社会各民族各团体联结起来的力量,然而正是在这两种意识不足和各民族不同文化的交互影响下,这种纽带出现了裂痕,加上一些别有用心的推波助澜,使有扩大这种裂痕之势。一旦扩大,将危及举国上下。

笔者认为,在民族间他我关系存在一种由于不信任或利益冲突导致的敌意状态,其体现为民族间相互的刻板印象,而互嵌空间中其理想状态是“善意的他者”和“合作的他者”,“善意”二字更多强调多民族主体之间的一种友好、和善、与他者相遇时的同理心和互信沟通,意指互帮互助而不是你争我抢,在差异基础上的他我“合作”更多强调相互间亦师亦友的取长补短。当前的现实情况是尚未达到这两种状态。若要打破敌意所带来的民族关系紧张,应积极寻找上述阻滞因素的消解路径。

三、互嵌空间建构阻滞因素之消解路径

(一)共享: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积极培育

这里的“共享”既指共享历史记忆也指共享现实发展成果,不同民族相互分享发展与成功,共同担当落后的罚则,只有这样,才会形成真正意义上、相互理解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通常情况下,共同体多重意涵包括,“既是生存、生活共同体、还是发展共同体、又是命运与价值共同体”[7]。真正实现民族互嵌的社会是一个共享自由发展的社会,也即马克思所主张的拥有公共性的美好社会。“中华民族是有国家形式的民族共同体。”[8]当前的共同体意识不仅表现在对各民族共同利益的认同,还体现在对各民族共同祖国的认同,更体现在对中华文化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宏伟目标的认同,亦应延伸至当前中央政府所提倡的“五个认同”。需打破我国近几十年来一定程度架空与虚化“中华民族”这一概念的僵局,降低快速城镇化与现代化进程中中华民族被解构的风险。

一方面在于各个民族不具有单独发展的意义,在中华民族强盛和发展的条件下,才可能实现各个民族各自发展;另一方面应该逐步淡化各个民族之间的区分和界限,但不是完全抹杀差异,民族互嵌是各个民族群众生命共同经历与铭记的历程。因为共同体的功能之一是“它相当于人体自身的免疫系统”[9]。建构互嵌空间倘若仅停留在口头上,会错失当前“将各个民族整合为中华民族整体的有利时机”[10],而建构民族国家认同政治的基础是共同体成员文化理念与社会心理的有机统整①参见金家新《论民族国家认同政治的双元性结构及其同一性机理》,《新疆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第91-97页。。

(二)共生:理性沟通的规范促成

马克思人与自然和谐思想体现了人与自然互生共栖的辩证统一关系②参见张钰《马克思人与自然和谐思想对“丝绸之路经济带”生态治理的启示》,《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18年第1期,第25-29页。,同一辩证关系也存在于他我之间。民族互嵌意味着在承认其他民族的基本生活方式正当性的前提下,真正理解“互嵌”的意蕴,重建他我间信任,并尝试学会合作与团结,学会和达成在互嵌空间的生存艺术与生存的共识,亦即“共生”,这里尤指各民族的“你离不开我,我离不开你”。过去那种单向度的互动模式,缺乏对话与交流,缺少协商与妥协,使得不同民族处于一种相对隔离状态。这里我们需要增强不同民族之间的接触、理解与信任。“在重新将他人召回时,其中一种理性安排是将他人看作为与自我密切联系在一起。”[11]应适当地关照他者,关注他者的差异性,正确处理自我与他者的关系。民族互嵌要求将他者融入自我的范畴,努力构建以他者为基础的民族间交往。因为人类生命在多样性中诞生和延续,人类社会在多样性中运转和发展,互嵌空间的建构必须去尝试让不同民族群众的自我观念中的他者成为与自我共在、信任并共处的社会存在物,形成生存的共识,即共生理念,体现出对他者的包容,并尝试在民族互嵌的伟大实践中,自我和他者都成为建构互嵌空间的行动者,而不是旁观者或敌对者。民族互嵌的交往实践需要建立起民族间交往的规范和包容的观念,拥有规范的指导和包容的观念,并在行动中运用他者的视角,回归到各民族所共同生活的生活世界中去,这是由于只有在生活世界中,所有的民族主体才是生动的、鲜活的、个性鲜明的主体。民族互嵌只有“从心中而来”的相互信任,才能真正“走入对方的心灵深处”,深刻体会不同民族“你离不开我,我离不开你”即共生的意义,实现民族间交往的价值、目标、使命和愿景,即民族互嵌最终将形成一种“共生的典则为社会各主体所共同遵循”[12]。

(三)共在:德性教育的呼唤重提

人们共在于世是最基本的事实,人存在的本真状态是与他者共在于世。同理心有助于不同民族间建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这里所指各民族的共在即“在一起”和“一起在”,因为“共在就是在生存论上的‘为他人之故’,在这样的共在中,他人已在其此在中展开了,并构成世界之为世界的‘意蕴’”[13];在互嵌空间的构建中,我们要深刻理解,无论民族身份是什么,与他者共在是始终对称的。对他者的认同,是促成民族互嵌存续的前提和基础,对他者的认同反过来凸显了对我族的肯定,与他者共在一方面意指对他者的承认,另一方面意指对他者的责任,这两方面都不应以自我为中心,或者仅仅沉迷于专注自我。接纳一个“他者”,成为社会正义的形式①参见[德]莫尔特曼《世俗中的上帝》,上海: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2003年,第25页。。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必须承认他者是民族互嵌的积极参与者与创造者。不能将他者视为民族互嵌的不在场的“被表达者”,应该重视他者的在场并关照他者。他者视角的德性教育让人领悟这么做的价值和意义,使不同民族群众的社会良知内化和自觉化。倘若个体能自觉地意识到自己的身份建构的行动转向,则其自身的国家认同亦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宽容是应对社会冲突(这里指民族间冲突)最佳生存方略选择,倘若一个个个体或一个民族,以设身处地的换位意识,承认一个平等的他者(个体或民族)存在,并与之共在,这也许是现代文明社会中,与人为善和睦相处的最大成就,此一举动值得称赞和令人尊敬。从这一层面来看,德性教育面向包括汉族在内的全体各族人民。

概而言之,不同民族的信仰在一定程度上是人的社会化的积极方面的反映。一旦“共享共生共在”理念转化为各族群众普遍拥有的观念时,也就实现了对不同民族个体成员的形塑。最有效的互嵌需要在不同民族主体之间创建一个能使双方主体在民族认知与民族情感两个层面都可以认同、互动的互嵌空间,并适当地赋予对方能动性和选择权,从而构建一个共存共生,互相尊重与互相认可的平等的主体间性关系。要倡导不同民族的接触交流,并培育不同民族的他者性,促其成为一个完整的人,因为其“会把他人与自我的共在看作最高原则,并基于这一原则去作出行为选择。”[14]民族互嵌的逻辑旨归,不仅为不同民族的存在找到了逻辑上的价值寓所,而且也通过对当下影响民族关系良性互动各种因素的批判,表达了一种中华各民族“共享共生共在”存在的公共价值的理想旨趣,这是互嵌空间建构的方向,并顺应于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四、结语

所有的社会活动都发生在空间,但也同时在创造着空间②Henry Lefebvre.The Production of Space,Malden:Black-well Publishing,1991,pp.15-35.。“友爱互助的团结感,是一种内在的道德力量。”[15]民族互嵌可从启迪心智开始引导不同民族的行动,其终极目标是建构一个不同民族都拥有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人人可及可用的互嵌空间,在这个空间里人人都是积极参与者。要构建互嵌空间,首先要在观念上做出改变。真实的、真切的民族互嵌,从形式上看,似乎是一种非常个人化的事情,它表现为个体与个体之间交往行为与心灵相通,但是,实质上是以互嵌空间的存在为前提和依据。“他者性和差异性成为社会合作的前提。”[16]在一定程度上,社会流动性的不断增长与匿名社会的出现,使得不同民族身份的设定可能逐步被消除。我们每一个人理应将自己视为民族互嵌的一份子,不应仅将自己视为分离于共同体的原子化抽象个人。在自我与他者的共处中,在民族互嵌的建设中,倘若能在平等理性的对话交往中关注他者,尊重他者,并在对话交往中达成共识,这无疑可能是实现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最好的一种姿态和思维方式。一言蔽之,他者性蕴涵在民族互嵌型社区之中。我们应该采取一种更加积极、建构性的观点看待具有他者性的互嵌空间,亦即新型民族关系,在平等的交流与关爱中,使不同民族群众走向他者、包容他者。这应是“民族互嵌型社区”建设的基本路向之一。有鉴于此,未来研究应进一步深挖中华各民族的情感基础、探索中华各民族的需求治理与情感治理路径,带动民族矛盾迈向民族合作的多重治理逻辑与模式重构等内容。

猜你喜欢

建构民族空间
我们的民族
情境—建构—深化—反思
空间是什么?
残酷青春中的自我建构和救赎
创享空间
一个民族的水上行走
建构基于校本的听评课新文化
多元民族
建构游戏玩不够
求真务实 民族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