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绽放的什物:笔
2019-03-10罗海
一支活動铅笔
我在安陲的乡村和上海的都市来回生活。安陲是我父母生活和工作的地方;上海是我外婆的家,那里有我的各色亲戚:小舅,众多的姨娘、姨父,也是我幼年生长的地方。
每年我差不多都要在两头生活,上学的时候我在安陲,放假的时候我在上海。
每年里我的生活一会是在最偏僻最闭塞连一盏电灯都没有的农村,一会是在中国最繁华最现代的都市。
我怎样让它们两者在我内心统一起来?我怎样让它们在我内心同时留存下来,并不发生冲突?我怎样让它们以各自的方式一同存在于我的心灵,并都得到我心灵的共同认可、接纳,都得到妥帖的安放?
这真是个问题。
可是过去我从来没有想过。
现在我写出来了,也没得到确切的确实的答案。
也许这一切在现实里其实都不是问题,都不成问题,都没有问题。
安陲和上海,似乎天然地在我内心合理地存在着,仿佛天经地义地被我幼小的心灵一块接受、容纳,坦然安放。
那时由于父母的遭际,恐怕有不少的少年,过着如我一样一会乡村一会城市的生活吧。他们是否像我一样不成问题?还是内心会有着许多落差和挣扎?
如果在那时,要我对两者做出选择,我选择安陲。
我还记得,在1980年我父母得到平反,恢复在城里的工作,要离开安陲时,我想尽方法出逃,躲避,想要永远让自己留在安陲,不肯离开,不舍得离去,最后是大哭着被父母又拖又拽着离别的。
现在的人们肯定会觉得真傻。
应该是1974年我在上海过暑假时,得到的这支活动铅笔。
在这个待在上海的假期,外公、姨娘和姨父照例要送我许多东西。一直以来送得最多的是各种图书,比如《鸡毛信》《地道战》《草原英雄小姐妹》等等,这次还送了我一支活动铅笔。
这支活动铅笔很特别,不像往常我一直使用的铅笔笔芯是用木头包着,要用的时候必须把包着它的木头削了或者刨了,露出笔芯才可以写或画。这支活动铅笔用硬塑料做的外壳,笔芯在塑料壳里面,用的时候,不须削不须刨,笔头上有一个按钮,按一下,笔芯就自动出来了。
开始的时候,我拿在手上不知怎么用。我的姨娘就教我,按哪里一下,笔芯就出来了;如果笔里的笔芯用完了又如何扭开它装新笔芯。
我又好奇,又满心欢喜。姨娘教会了我,走了以后,我拿着这支活动铅笔把玩不已,不停地按。按一次,笔芯出来一点,按一次,笔芯又出来一点,真是很有意思。最后笔芯被按出几乎有食指长,像一根细长的铁丝,样子很奇怪。我握着长出长长笔芯的这支活动铅笔,打算用它写几个字。可是它刚一碰到作业本,便轻轻的啪一声响,就断成了两截。我看着躺在作业本上的一截笔芯,以为它是光荣牺牲了,被我暴殄天物,残害了,再派不上用场了,又后悔,又心痛。小舅看到了,走过来把它重新装进笔里去,一切又完好如初了。原来再装回去还可以派上用场,不像木头铅笔断了只好扔了。这样的一支活动铅笔让我更加爱如珍宝了。
在上海做的整个暑假作业,我只用这支活动铅笔。我还把它时刻别在我的口袋里,到哪里都带着它。
暑假结束要回安陲了,姨娘送了一打的活动铅笔给我,她说,回到安陲,就把这些铅笔作为礼物送同学。我“哦”地答应了。
在安陲小学,同学们见了我的这支活动铅笔不仅十分好奇,纷纷拿在手上,这里看看,那里看看,还让我教着如何使用。有的同学也像我当初刚得到这支铅笔一样,觉得十分有趣,不停地一截一截按出笔芯,都羡慕倾慕不已。
我本来一心是要照着姨娘的嘱咐,把我从上海带来的一打活动铅笔分送给同学们的。因为看到所有的同学都露出对这支铅笔的喜爱,我突然变得十分地小气了,决定一支也不送了,统统留给我自己,独占这份美好。
当我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我一直很担心,担心比如我的好朋友陈松问我要,我怎么办?送,还是不送?给,还是不给?我对这个问题犹豫不决,拿不定主意。送,肯定不愿意;不送,好像也碍不过面子。我就这么一直地担着心,一直地犹豫。不知道会在哪一天陈松要提起。这让我吃不好饭,睡不好觉。好在陈松从来也没提起。他只是每次见我拿着活动铅笔写字都在一旁露出羡慕不已的眼神,打量着握在我手里的这支活动铅笔。可能他认为自己也要拥有这样一支铅笔是一种非分之想,也就不敢想了吧。这让我的担心慢慢放了下来,后来就不存在了。
而王建新却来问我要铅笔了,他要不是白要,他提出拿他的弹弓交换。王建新的弹弓一直是我的羡慕之物,做得精致、漂亮。他是费了很多心思在山里东寻西找,才终于找到了一枝角度称心长得正好的树丫,砍下来后,又是削又是磨,最后扎上橡皮,做成的这把弹弓。这是一把他十分心爱的弹弓,他竟然舍得拿来同我交换,可见他对我的活动铅笔如何地倾慕、倾心了。可是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你越想要,可见我的东西越珍贵,越不给你。王建新哀求我,他越哀求,我的心肠越硬,越不同意交换。
我们长大后,我在柳州遇到了王建新。这时王建新已经是柳州一家公司的老总了,西装革履,气宇轩昂,气质高贵,完全不像当初那个拖泥带水整天脏兮兮的农村山里娃了。他笑着问,你还记得你那支活动铅笔吗?他说,它给我打开了一个神奇的世界,就是这支我没得到的活动铅笔,让我决心长大以后一定要走出山里,去拥有外面的世界。
父亲的派克金笔
如今,我经常认为父亲对我存着很重的私心,比如说父亲退休后,我为父亲在柳州买了一套房子给他养老,他住到柳州后,县城里原来住着的房子空出来就租给客户了,每月可以收近两千元租金。我说爸爸你就把这个租金给我,我拿来还部分的月供吧。我觉得我这么提出来很应该很合理,这两千元钱也是用在给你老住的房子上啊。我的生活也不宽裕,要付两套房子的月供,压力可不小,这样多少可以减轻我身上的一点经济负担。可是老爸听了敷衍地嗯嗯含糊答应了,却只听着这一声竹筒响却从没倒出过豆子来。三年了,他收取到的租金一分钱也没给我,让我挺郁闷。父亲是从副高职称上退下来的知识分子,托共产党的福,现在的养老金每月大约七千元,他常常说自己老了,所需不多,一个月的生活费只要一千来块钱就足够了,生活应该很宽裕。现在又多了近两千元的租房收入,又不用上养老下养小,光管他自己开支,生活就更加宽裕了,在老同事们眼里看来钱多得简直有点花不完了。这些老同事由于只有中级职称养老金低了一大截,大多只有四五千块钱。他们都很羡慕父亲。他们不仅羡慕父亲钱多,还羡慕父亲所住的房子是儿子买的。在中国啃老是正常的,天经地义,做儿子的不把父亲的钱搜刮完就算好的了,哪有儿子还出钱为父亲买房的。为这老爸也特别地脸上增光。可是他却不帮一帮他的儿子。
我以為父亲是一个私心很重的人。这几天我想着父亲,突然觉得好像并不是这样。有如下几个证据就足够了。我在初中的时候看中了父亲戴在手腕上的手表,我说我要。父亲立即就脱下来,戴到了我手腕上。还是在初中的时候,我看上了父亲的派克金笔,我说我要。父亲立即把笔套一合,就把它放在我手中了。不管是手表还是派克金笔,不仅都价格不菲,重要的是还都是父亲的心爱之物珍爱之物,可是他眼皮连眨都不眨,毫不犹豫立即就都送给了我。我参加工作了,第一天去上班,父亲又送了我他的全套全毛西装,都是上好的料子,昂贵的做工,在上海买的,父亲平常舍不得穿,一年里不会穿上几回,只在非常正式、非常隆重的场合,比如他受到表彰要上台去领个什么奖的时候才会庄重地穿着它。现在想来,那时父亲总是把任何最好的东西,毫不犹豫地给我。现在怎么了?我有点不明白。
这支24K镀金包金的派克金笔我得到以后就拿去同学面前炫耀,在这支熠熠生辉的派克金笔面前,所有同学的钢笔顿时都显得土里吧唧,黯然失色。高贵的东西自有一种高贵的气度,到了哪里都卓尔不群,都鹤立鸡群。我用派克金笔写字,那种手感,那种圆润,亦与众不同。好东西就是这样处处贴心,知人意,解人语,让人得心应手,称心如意。
张明看到了我的派克金笔,眼红了,张明说你把它卖给我,开个价吧。
不卖。我答。
张明说,不卖是吧,不卖有一天它就会失踪了。
我“哼”了一声,不理他。
回到家我告诉了父亲,我说爸,张明要偷我的金笔。
父亲听到了笑了笑,摸摸我的头不说话。
我又去告诉母亲,妈,张明要偷我的金笔。
母亲听到了也笑了笑,摸摸我的头没说话。
金笔原来是放在我的书包的,自从知道张明要有一天会让我的金笔“失踪”,我就再也不敢大意把它放在书包了,我要小心在意用心地把它保护好,我将它插在我的上衣口袋里,贴着肉,与我行影不离,还要每隔一分钟就用余光瞄一眼,确保它每分钟都在我的掌握中,都在我的掌控中。
我觉得我的防范天衣无缝,张明再也不会有上下其手的机会了。
我看看张明,张明正拿一种眯缝着眼睛,斜睨着的目光盯我,让我又害怕担心,又不服气不服输。我也用眼睛狠狠地剜他。他嘿嘿一笑。
这样的日子平安地过了几天,张明再也没来找我,我也不招惹他。相对平安无事。平安无事就好。
可是,有一天,我的派克金笔真的失踪了,一直插在我上衣口袋里的派克金笔,我在一分钟前好像还看到它好端端插在口袋里,怎么就突然不翼而飞就不见了呢?一定是被张明得手了。我瞄向张明。张明斜睨着我,正盯着我嘿嘿冷笑。
张明,你偷了我的钢笔!我大喊道。
张明不理睬我,望着我仍然嘿嘿冷笑。
我回到家把张明偷了我的派克金笔报告了父亲和母亲,“我要向班主任和校长告发,让学校开除张明。”我愤愤地说。
父亲和母亲一同安慰我,他们说不就是一支笔嘛,你就当送同学了,好吗?
没有得到父母支持,我一下子有点泄气。
第二天上学的时候,见到张明仍然对我嘿嘿地冷笑。我不理他,打开书包来,翻我的书包。突然,我有点愣住了:我把我的手伸在书包里,僵着,动不了了。我发现在书包里,我手里握着的一支笔,正是那支派克金笔,肯定是那支派克金笔,虽然它还在书包里,我还没有看到它的真容,握在手里我就确定无疑地知道,毫无疑问地知道,就是它,正是它,肯定是它!
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是张明偷走这支金笔后,被我当众大声质问,害怕了,偷偷又还回来了?
不可能,他没有机会接触到我的书包。
那么,这又是怎么回事?
我想破脑瓜也想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我不相信会是我一时随手把金笔不是插回口袋而是放进了书包。
蘸水笔
卫生院门诊部的问诊台上,除了放着体温计、血压计等等这些助诊用的什物,还放着墨水瓶和蘸水笔。
每次我看到门诊部问诊台上的蘸水笔都感到好奇怪,为什么医生们写病历、开处方,不用自来水笔而要用蘸水笔呢,自来水笔不是更方便吗?到现在,我也想不明白。
每个医生包括我的爸爸,陈松的爸爸,穿着白大褂,端坐在问诊台旁,他们拿着体温计,让病人夹住,然后又拿着血压计量病人的血压,最后就拿起蘸水笔,打开病历或者处方笺,埋下头沙沙写字的时候,我看到蘸水笔在他们手中灵动,总感到这是一支神奇的笔,是一支不可取代的笔。不管是写病历,还是开处方,一定应该是要用这样一支蘸水笔才合缝合榫,才成体成统,才有模有样。换了其他的笔,就不成样子了。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没缘由的感觉,没有道理的感觉。好像蘸水笔和医生才是一种正统的组合、正规的搭配,换作其他比如一支圆珠笔,就很不待见,别扭了,就不地道了。我爱看我的爸爸以及陈松的爸爸坐在问诊台旁,用两肘微微支着身体,挺着脊梁,拿着蘸水笔沙沙地写字。明媚的阳光照在他们阳光一样的脸上,一切都很明亮很明媚,他们的样子洒脱,轻灵。这支蘸水笔握在他们手里仿佛就没有解不开的难题。
我和陈松第一次带同学张有能来卫生院玩,进到门诊部里,张有能这里看看,那里摸摸。体温计、血压计、棉签、消毒液都玩了个遍,最后拿着蘸水笔,就不放下了。他感到稀奇,蘸水笔裸露着大脑袋,长而细的身子,像一支童话里的笔。张有能拿着这支笔兴趣盎然地在一张处方笺上不停地试着写写画画。因为没有经验,把墨水蘸得过多了,多得过了头了,一滴墨水两滴墨水就叭地滴落在处方笺上。我和陈松似乎都确切地听到了墨水滴落的清脆响声。这使我和陈松都不由皱起了眉头,有些气恼。陈松说,好玩吗?张有能答好玩。陈松又说,好玩就多玩点,玩够了吗?这时张有能才发觉陈松神情的异样。他抬起头来,看到陈松有点生气而发怒的脸蛋,不高兴了,把笔一甩,站起来说,什么宝贝,不就是一支笔嘛。想走了。陈松不让张有能走。陈松指着笔说,你把它放好,放回原处。张有能也倔起来,就不放。陈松推了张有能一把,张有能和陈松便厮打起来。我连忙赶上前去,帮着陈松一块同张有能打架。为了一支蘸水笔,我们和张有能就这样弄得不欢而散。
第二天回到教室,第一眼我们就盯着了张有能。只见张有能坐在自己的位子上,书桌角摆着一瓶墨水,手握着一支蘸水笔,正有模有样装模作样得意洋洋地用蘸水笔夸张地写写画画。他的蘸水笔以及他夸张的神态很快引来了同学们的围观,张有能的神情就更得意了。我们不理睬张有能。
张有能确实有能耐,从此以后他不仅一直只用蘸水笔写字做作业,还改进了蘸水笔。他用铁钳把蘸水笔尖尖的笔头小心地夹住,捏紧了,然后用劲把笔尖弯成一定角度。依他的意志而变了形的蘸水笔笔尖,微微地翘起,用这支翘起笔尖的蘸水笔写下的字,有细有粗,有撇有捺,有用毛笔写字才能写出的那种美妙神韵。同学们见了无不赞叹,纷纷追随。
不几天我们的教室每张书桌清一色地摆着一瓶墨水和一支被改造过的蘸水笔,连我和陈松也不禁追随了张有能。我们的教室和别的教室就有了不同,我们的书桌和别个班上教室里的书桌就有了不同,显得更典雅,更有了书生气息。
班主任见着这一幅场面也洋洋得意。
我们都更好学了。
五支铅笔
如果把五支铅笔一块放你手里,你玩得转吗?
一般人肯定玩不转,或者说没有经过训练的人肯定玩不转。就算是经过了训练,有些人也仍然会玩不转。
1985年高中毕业我去当兵了,在县武装部穿上上绿下蓝的空军军装,我们就乘上火车开拔了。
在火车上我们好奇地问武装部送兵的朱科长,我们会去哪里?
朱科长答,还会去哪里,当兵嘛,自然是去苦寒的荒山僻野之地。
我们听了想想,觉得正是这样,理所当然,就都不再作声,等待并接受这个命运的驱使了。
可是火车停下来,张开怀抱来迎接我们的却是广州这座大都市。
我们一下子变得更加精神焕发,喜气洋洋。毛靖波高兴得大声唱起来:红日照遍了东方,自由之神在纵情歌唱……这是我们中学时候谭老师教的歌。谭老师俄语专业毕业,他毕业的时候正巧我们和苏联不友好了,不需要互来互往交流了,他学的俄语便没了用武之地,只好放弃俄语,来我们学校教我们英语。他不但教我们英语还喜歡教我们唱歌,我特别记得的是他教我们《三套车》:冰雪遮盖着伏尔加河,冰河上跑着三套车,有人在唱着忧郁的歌,唱歌的是那赶车的人。小伙子你为什么忧愁,为什么低着你的头,是谁叫你这样伤心?问他的是那乘车的人。你看吧这匹可怜的老马,它跟我走遍天涯,可恨那财主要把他买了去,今后苦难在等待着它……最有趣的是谭老师在教我们学会这首歌后告诉我们,翻译这首歌的人翻译错了,“老马”其实应该是“姑娘”。是这样啊?我们对这首歌就更感兴趣了。当我们挤眉弄眼高声地唱道“你看吧这匹可怜的老马”时,我们都想到了“姑娘”,“姑娘”变身成了“老马”更加可怜啊。我们都乐。我们还觉得苏联的财主可比我们中国的地主好太多了,他看上了“老马”要把它买了回去,换我们中国的地主就不由分说把它抢走了。
毛靖波唱着歌,我们也跟着和起来,前来接兵的首长看见了,大点其头,十分赞赏。朱科长就很得意。
下了火车就上了汽车。汽车一路载着我们,越走越离开了城市,让我们一下子热烈的情绪又变得拔凉。好在汽车在城郊终于不再离城而去了,拐进了一座军营。这就是我们将来四年军旅生涯的地方。
迎接我们的首长说,你们将来的工作就是标图员。然后是教员说话,教员说,在未来几个月,我要将你们训练成人人合格,本领过硬的标图员。
有人小声说,要是不合格呢?
教员说,要是不合格,就去站岗放哨。
后来果然有些人不合格,都到警卫连站岗放哨去了。
教员领着我们向前走,就走进了一间教室。让我们吃了一惊。才出了校门,才出了教室,来到了部队,居然不是摸爬滚打还是进教室啊。有的高兴有的不高兴。
教员在讲台上拿出了五支铅笔,一把握在手上,然后抬起手来演示给我们看。
只见五支铅笔在他手里自如地翻滚着,食指和拇指一下捏着红色的铅笔,一下又转换成捏着了蓝色的铅笔。
看着他的演示,我们惊叹不已,纷纷拿起书桌上的铅笔效仿,也试图旋转起来。可是没有一个人能旋转成功,铅笔不是在手里打着架,砰砰作响,就是挤作一团旋转不动。
教员哈哈一笑停下演示,说,小子们,慢慢练吧。
这节课就到此为止。
从此以后,我们人人手里拿着五支铅笔,上课的时候在练,下课的时候也在练,连吃饭的时候也不停歇,拿筷子当铅笔,如同着了魔。
我们终于练会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月以后的事了。我们都觉得从此我们有了非凡的本领。外单位的战友来看我们,我们的拿手好戏就是得意地握着五支铅笔演示给他们看。效果果然不一般,他们都看得目瞪口呆。但是,他们问:不就是写个字嘛,需要拿那么多铅笔吗?
这个问题把我们给问得愣住了,是呀,不就是写个字,需要一次拿那么多铅笔嘛?
我们去问教员,教员听了哈哈一笑,整队带我们去指挥所标图室参观。
标图室里滴滴嗒嗒的发报收报声响成一片,每一个标图员都戴着耳机,手里拿着五支铅笔,一下是红色铅笔,一下是蓝色铅笔,一下又是黑色铅笔,铅笔在他们手心里快速地转换着,标下一架一架各种战机飞行的航迹。
我们看明白了,兴奋不已,这些神奇的笔啊。内心里都有一种神圣感了。
初恋的笔
人生是很神奇的,它的神奇之处是想不到。
我没有想到我会在军队恋爱了,我没有想到我的初恋会是在军队发生,我更加没有想到的是我的初恋情人是一位女军官。一个男士兵和一个女军官恋爱,在世俗社会里,这真是一个传奇。
我们单位言传我和桔如的恋爱是我父亲早已订下的,是娃娃亲。还有更离谱的,说我和桔如是由我们父母指腹为婚,青梅竹马。
我听到了,觉得很好,很对,就是这样。只有这种解释世俗才会觉得合理,才能够接受。桔如听到了嫣然一笑。
事实是在此之前我和桔如一个生长在南方,一个生长在北方,八竿子打不着,直到我们想不到的相遇,想不到的相识,想不到的恋爱。
我把我和桔如的恋爱写信报告了父亲,父亲欣喜异常,他觉得能有桔如爱着我,真是我的好福气。他这么说我觉得有点重了,好像有点贬了我了,但是没有反驳。
我探亲的时候回到上海,在上海我决定回广州的时候由上海带一件礼物送给桔如。我同父亲商量,该送什么好呢?我直犯难。
父亲却没犯难,他愉快地说就送一支笔吧。当初他就是在与母亲恋爱时送了母亲一支笔而有情人终成眷属的。
我听了,愣了一愣。已经快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了,你以为仍是五十年代、六十年代呀,还送一支笔!
可是我又想了想,觉得送一支笔,也没什么不好。给初恋的情人送东西,越土越好,越传统越好。
我就让父亲陪着到上海的友谊商店去挑笔。
要去友谊商店买笔,也是父亲的主意。
父亲觉得上海最好的商品都在友谊商品。
在中国凡是大城市凡是有外宾的城市都开设有友谊商店。这些商店里摆卖的都是中国最好的商品。
以前一个中国人就算你有钱,想在友谊商店买东西也还买不上也没资格买。它除了钱还需要一种特别的东西,这种东西叫“外汇券”。外汇券虽然是中国人印的,可是中国老百姓基本没权持有,所以友谊商店不属于中国普通老百姓。小时候我在上海,友谊商店是居庙堂之高的地方,我从来没进去过,想都没想要进去,在它门前晃过也当它不存在,和己无关。现在父亲却选择了要进友谊商店购买一支笔。我听了,心情愉快,觉得大好,妙极了。
我们进了友谊商店,友谊商店里的服务员见我们到来热情地迎接我们。已经改革开放了,友谊商店的改革开放就是改了门头仅仅朝外的革,向国人开放了,在这里国人要买什么东西再不需要交外汇券啦,只要你手里拿着人民币,爱买什么买什么,想买什么买什么。
我指着一支笔对服务员说,我想要这支笔。
服务员连答好好,弯腰就要给我拿。
等一等,等一等。父亲说。
我不解地望着父亲。
父亲说,请拿那支,對就是那一支,派克金笔。
服务员泯然一笑。准备去拿派克金笔。
等一等,等一等。我叫。
我和父亲发生了分歧。我想买那支上海产的叫“英雄”的钢笔,而父亲却想买一支派克金笔。派克金笔,我知道肯定暗藏着父亲人生的一种情结。可是我却想要一支英雄金笔。英雄金笔在此之前和我没有任何关系,在此之后,也许,会有一点关系了。而我为什么执意要选择它,只因为它叫“英雄”,我是一个军人,我喜欢“英雄”这个名字,我选择它原因就是这么简单。在父亲面前我很少执拗,凡是有意见不同大多是我让步,而且是立即让步。这回我却坚决要按我的意思办了。父亲有点吃惊,难以明白,最后他终于妥协了。
我们买下了英雄金笔,回到广州的时候在火车站的咖啡厅里,我变魔术一样地把英雄金笔变到了手上,送给了桔如。
桔如拿在手上一脸的荣光。英雄金笔看上去粗笨,但是闪闪发光,显得有点俗气,又显得有点贵重。一看就知道不是一支普通的钢笔。后来桔如总是拿这支英雄金笔给我写情信,它的笔画粗而壮,有一种雄纠纠的气派。
小娘给的金笔
小娘在金笔厂工作,我在部队的时候,她总是不断地不停地给我寄她们厂生产的金笔。
最先是几支几支地寄来,慢慢变成了一打一打地寄来,后来变成了一小箱一小箱地寄来。
一时我的抽屉里床头柜里塞满了一支又一支的金笔。这些金笔都有漂亮的硬盒包装着,真是送礼的佳品。漂亮的硬盒包装着金笔,使金笔更平添了高贵的身价,看上去华丽且端庄,的确是一件好礼物。
每次在信里小娘都谆谆教导我:要和领导搞好关系,要和同事搞好关系,要和战友搞好关系,不仅要和同省的战友搞好关系,还要和不同省的战友搞好关系,不仅要和同单位的战友搞好关系,也要和不同单位的战友搞好关系……我快要被绕晕了。
小娘教我搞好关系的方法就是不论见到谁都送对方一支金笔。反正咱家的金笔多的是有的是。
我拿着金笔却有点不知该怎么办。送别人礼物我还没有这种习惯。
我想了想,再想了想,决定先从炊事班长开始,先送给炊事班长看看,看看效果如何,如果情况并不是想象的,那就就此收手吧,再也不要提起。我是一只好吃的馋猫,到哪里我第一眼看着的就是厨房,就是厨房里的各种食物。不论是哪种食物只要能够下口,都是我的美味佳肴。所以在部队我幻想了太多次,我总幻想着炊事班长成了我的铁哥们,我在铁哥们的炊事班里任意地胡吃海喝,打着饱嗝。
那天我身上藏着一支金笔,来到了炊事班。
炊事班长看到了我,同我点了点头。我示意了他一下,他就明白了,跟我出到门外。
在走廊上我见四处无人,我便掏出了金笔,我笨拙地说,班长,我送你一支金笔。然后我就把金笔塞给了他。
我听到自己笨拙地说话,对自己不满得要死,恨自己送人东西不会把话说得客气而动听,让人家不仅爱听还乐意接受。我真担心由于自己不会说话,就使得炊事班长拒绝了我的金笔,那我未来的所有美味可就泡汤了。
炊事班长见了我的金笔,眼睛发亮,他也嗫嚅了一下,然后一把伸出手来,就把金笔紧紧握在了手心里,仿佛没握紧,这支金笔会不翼而飞了。
我心里一下乐了。
从此以后我和炊事班长藏着了一个共同的秘密。但是后来我才发现这个秘密对我的心理产生了并不好的影响。以前我去炊事班胡吃海喝,那是因为我脸皮有点厚还同炊事班长好像合得来。自从送了金笔给炊事班长后,似乎一切都变了点味,我再大大咧咧到炊事班胡吃海喝,就有点别有意味了,这种意味让我觉得很不是味道很不是滋味。
以后我再送别人金笔我决定就再不这样送了,我再不希望通过送一支金笔给别人,使别人成为我的铁哥们,而是别人成了我的铁哥们,我才会把一支金笔当着认可铁哥们身份的礼物送给他。这样一来,我送礼和别人受礼都轻松自在,都理所应当。从此,我送得大得其乐,大送而送。
为了能把我的一支又一支金笔快乐地送出去,我总是用心同所有人搞好关系,不仅用心同所有人搞好关系,我还要把每一个人最后都变成我的哥们儿,以便我能有机会送给他一支金笔。不知不觉中我在部队,一个又一个战友成了我的铁哥们,先是同年战友,然后发展到老战友,然后发展到班长,排长,然后发展到连长。
我们的连长是北京人,我和他成为铁哥们是因为围棋。有一次他对我说,嘿,小子,听说你会下两下子围棋,怎么样,我们来弈一盘。我犹豫了一下,答,好。
我们在连长的值班室摆开了棋枰。
听说我们在下围棋,值班室里一下挤满了围观者。
弈了十多手,我看出原來连长根本不是我的菜,我可以如秋风扫落叶般地把他扫得满地找牙。
看出了这点我踟躇了好久,拿着一枚棋子一时打不定主意该怎么下。这时我已经有了点人生经验(好像人们所谓的人生经验就是懂得圆滑),按着我性子我一定就秋风扫落叶把连长下得稀里哗啦,现在我有了人生经验,圆滑了,就多了思虑,我就在想是不是让一让连长呢,还是真把他下得稀里哗啦。
连长见我久久未能落子,以为我在棋枰上遇到了难解的局面,不知道我是在人生上遇到了点难题,脸上露出得意的神色,一下抬头看看我,一下低头看着棋盘,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危机四伏,已经险象丛生。
后来我突然主意已定:决定按着自己的性子痛快地下下去。
主意坚定了,从此我便落子如飞了。叭叭叭,每下一子,都打得棋盘叭叭响,不仅棋面上下得有声有色,风生水起,我也把棋子放得有声有色,震天动地。
一会连长就发现了局面不对,一会连长就陷入了穷思苦想。他落子越来越慢,越来越犹豫。最后只有投子投降。
在连里还从来没有人下围棋下得过连长,以前我以为连长围棋下得厉害,才没有人能下过他,现在实地一战,我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下得赢他的肯定不止一个两个。
回到班里有人说这下你有得好看了,竟敢下赢了连长!
经别人一说,我也有点心虚起来,我还是个新兵蛋子,我人生的前途才刚刚展开,得罪了连长,我还怎么混,怎么放飞自己的理想。
这么想来,我不仅有点心虚,甚至开始有点后悔起来。
可是后来证明这些都是多虑了,就因为我任了自己性子下的这一盘棋,连长特别地欣赏我,很快让我直接当了班长,跑在了许多老兵的前面,倒一时春风得意。
我和连长成了哥们儿。以前连长是首长是领导,现在我才发现他不过只是大我几岁的哥哥,就像我的邻家哥哥。
这种发现使我心中大喜,甚至有点感动。
我立即生了要送连长金笔的心念。
我就打开我的抽屉打开我的床头柜,这些暂居在我抽屉和床头柜里的许多金笔,都在等待我为它们找到前程得到归宿,现在,又有一支终于要有了前程和归宿了。
我拿起了一支金笔揣在怀里就跑到连长那里,我说连长哥哥,我要送你一支金笔。
连长看见接了过来,打开笔来试写了几个字,大喜,他说,小子,你怎么知道哥哥我正缺一支称心称手的笔呢。
作者简介
罗海,广西柳州人。广西省作家协会会员,一些文字见于《散文选刊》《山西文学》《山东文学》《安徽文学》《黄河文学》《广西文学》《意林》等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