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面报道与构建和谐社会
2019-03-09崔勇
崔勇
引 言
在我们已然定性的惯性思维里,在我们多年形成的新闻报道格局中,在我们一次次大大小小的报道实践中,上上下下无不认为并积极践行着这样的报道口径与准绳:那就是正面报道鼓舞人心,弘扬正气,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而负面报道则由于揭露隐暗,暴光丑恶,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与运转。本文认为这种理解和新闻行为准则未免偏颇与愚固,在世界信息网络化,受众理念多样化,在一个个“不准报道”禁令的现实与前提下,本文试图采取理论与实例相结合的方法,对负面报道的社会效用进行全新解读,以期在建构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为新闻报道如何发挥更大效能提供理性参考。窃以为,此议题亦属中国新闻界的当务之急之一。所谓负面报道是指那些“集中于与现行社会秩序和道德标准相冲突的行为,及像犯罪、丑闻、性攻击、事故和自然灾害等类似的反常事件。
在我国,媒体对于所谓负面报道的变化可以看作是中国政治的晴雨表。随着中国政治民主化的进程,政治越开放、越透明,媒体的报道空间就越大、越自由。我国对于突发事件及负面报道的发展变化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解放初期到改革开放前,这一阶段奉行的是“以不公开为准则,公开为特例”的政策,媒体遵循的是“灾害不是新闻,救灾才是新闻”的理念;第二个阶段是从改革开放以后到非典爆发前期,这一阶段相关法规开始建立,政策把握时松时紧,而对媒体的要求不是“及时”,而是“准确”;第三个阶段是从非典爆发后期到今天这一阶段,各项政策法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媒体开始走上快速准确发布消息之路。2003年,我国发生的“非典”危机成为加速信息公开、特别是负面信息公开的推动器。2003年4月份,党中央、国务院果断决定对“非典”疫情实行信息公开,对不公开重大疫情信息和工作不力的官员进行问责,开启了重大灾害性突发事件信息公开的先河。而在当时,我们天津正在举行每年一次的最大商业盛会-----天津春季全国商品交易会,也就是如今还在每年举行的中国天津投资洽谈商品交易会。记得当时在新闻发布会上,我们的官员还在信誓旦旦地表示我们天津没有疫情,其实当时那个输入性的所谓大毒王已经在天津的武警医院接受救治。也许正是由于当时全国都是处于信息有意或无意间的封闭与堵塞,才致使“非典”后来的蔓延。好在党中央、国务院还算及时地亡羊补牢,最终毕竟战胜了这场瘟疫,但为此我们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再一次交出了昂贵的学费。
自此以后,从全国来看,对于重大的负面信息的报道开始了及时准确的跟进式报道。象此后的禽流感、汉川大地震、南方冰冻、玉树地震,乃至足坛一系列涉黑官员等等报道,都集中体现出我们中国的媒体开始学会真正发挥着媒体本该具备的所有功能,而不是多年惯性的“报喜不报忧”。
回首既往岁月,不难发现这么一种现象,只要什么时候新闻媒体只报喜不报忧,往往这个时候就是社会秩序、经济状况和民主生活发展最糟糕最脆弱之际,只要什么时候坚持既报喜也报忧,这个时期常常就是人心舒畅政通人和百业俱兴之时。反右斗争扩大化,五八年大跃进,紧接着三年自然灾害,再接着十年文革,这几个时段媒体的新闻几近清一色属于弘扬“光明”、树立“正气”的正面报道,可实际上没把多少科学理性的正气鼓起来,却鼓出一股股“阶级斗争,一抓就灵”、“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我是中国人,何必学外文”等阴阳怪气。在70年代末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由于我们的媒体塑造出的拟态环境要么是“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的人定胜天群英图,要么是“讽爽英姿五尺枪,五星红旗迎风飘扬”的豪情乌托邦,广大人民对外部世界的把握和理解的途径完全被媒体垒砌起的无知之幕区隔开来,他们无法了解周围环境的吉凶,把拟态环境当作现实世界来看待,因此缺乏理性的集体盲动之举就在所难免了。
而在美国,虽然也不是他们自我标榜的绝对新闻自由,虽然以负面报道为主的“揭丑”新闻屡获大奖,但是这并不表明普利策奖对现实社会完全持否定态度,相反,普利策新闻奖的评选标准彰显着美国社会主流价值观,即自由意志、社会责任感、民众知情权、信用、监督权、社会正义、同情心等。美国媒体对诸如灾害事件、暴力冲突、政府丑闻、商界腐败等负面消息的报道虽然充溢着的尽是施害者的残酷性与毁灭性、受害者的极度绝望和无助抗争、救援行动的杯水车薪或邀遏迟滞、官场政客的失职渎职贪赃枉法、商界大鳄的违法乱纪贪得无厌等等,这样的报道无疑具有相当的负面影响,会使部分受众涣散抗争斗志,产生惊慌、恐惧甚或看客心理。但它更多时候使人们对负面事件本身的认知进一步深化,引发他们思考诸如生命在自然界中的存在状态、自然与人之间的关系、个体生命的意义、社会冲突与不和谐的根源等问题,有助于普通民众和政府官员在接触媒介信息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培育生命伦理观、环保意识、社会正义与责任意识、历史使命感以及维护社会公德、主持社会公道、保护弱势群体、铲除丑恶毒瘤等诸多基本社会价值观念,并为下一次面对突如其来的重大破坏性事件时如何预防、规避、求生、救助、协调、追惩,提供了深刻的借鉴、启示与反思。
而在我国虽然对于负面报道已经取得了里程碑式的跨越,但还是有很长的路要走,还需要冲破来自理念、政策、政府、法规等等诸多方面的钳制。体现在我们的突发性灾害事件报道中,灾情的惨烈、灾民的凄苦、救灾物的随意克扣、救援行动的渎职散漫等等常常会被众多领导干部声泪俱下、誓与人民共存亡的豪言壮语所置换,会被一个个感天地、泣鬼神的草根民众的“牺牲我一个,幸福十亿人”的激情故事所遮蔽;于是,小灾小胜利,大灾大胜利;小灾出小典型,大灾出大典型;小案出小英雄,大案出大英雄,就成了我们新闻界报道负面消息时的英雄“三部曲”。新闻贵在打气鼓劲,即使负面消息我们也要挖掘出积极意义从正面角度进行报道。这種对待负面消息与西方完全不同的报道观,确实表扬了先进,鼓舞了人心,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但同时,由于受众在接触媒介提供的有关灾难性事件的图像和文字报道时,只能认知了解灾难性事件的概念性、抽象性信息以及政府的抗灾救灾行为,人们从负面消息正面化的报道中获知的灾难性事件的受害者的生存状态的信息接近于零,受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本无法得到保障,隐藏在灾害事件背后的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人为致祸因素难以得见天日,受众的视听在一曲曲高扬主旋律的凯歌中被淹没在纷至省来的英雄事迹与胜利佳音的汪洋大海之中,他们一次次失去了反思造成巨大人身财产损失的天灾人祸因素、人类生存境况、生态保护、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等一系列重大现实问题的最宝贵机会。
笔者最有感触的是发生在我们报道中的一个实例。天津的一个在全国有影响的高级官员被判了徒刑,当天新华社发了通稿,而当我们的编辑要将这一听众关心的信息即使编排发布时,一如既往地接到了相关部门的“通告”——不得播出!殊不知,中央台却不听你这套,在全国联播中播发了。类似“灯下黑”的这种过往太多了:当年令津城百姓人心煌煌的“打针事件”、“爆炸事件”等等,你可以压下不报,却挡不住外地乃至外国记者的笔和话筒,结果我们只落得个被动。正面信息扩大化,负面消息回避化,此等心照不宣的报道传统和潜规则,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仅是大众传媒权威性与公信力的日渐锐减和受众满意度的不断降低,长此以往,让我们的本地受众会对我们的媒体失去信任。好在自2003年以来,随着各项制度法规的建立健全,我国的负面报道理念完成了三大转变:一是由“官本位”向“事本位”的转变;二是由“时宜性”向“时效性”的转变;三是由“模式化”向“多样化”的转变。这些提升让人们看到了中国政府信息公开的进步步伐,感受到媒体报道理念的历史性跨越,见证了政府和媒体公信力的提升。
结 语
传播学理论告诉我们,受众文化素质越高,他们对正面的反面的好的坏的都说的“两面之词”越感兴趣,对只说正面的好的一面之词越不感兴趣。在我国现阶段,无论从受众的生活需要和心理承受能力来讲,还是从社会发展和稳定程度来说,都该是我们大力为负面报道“松绑”“铺路”的时候。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爱听好话可能是人的天性,但坏话难听话对人的成长进步和社会的持久和谐可能更有利、更具有建设性。
由于信息传播对负面报道具有重要的影响,面向公众的主流媒体必须建立一个经常性的应对机制;而主管新闻传媒的部门也要尽快转变观念,严格按照新闻规律办事,从过去“怕群众知道消息”转变为“怕群众不是从我们的主流媒体知道消息”。实践证明,只要主流媒体对负面报道能够及时、准确地给予报道,就能够有效地引导舆论,遏制谣言,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推动政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