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完善
2019-03-09桂丽平
【摘 要】 目前中国人民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其中对食品的质量安全尤为看重。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着 14 亿人的生命安全。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对食品安全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仍然有部分问题是没有得到解决的,仍然面临很大的挑战,所以我们还需要更好的完善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等制度,从根本上重视和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关键词】 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法 完善
食品行业作为经济发展中最基础重要的一环,着重其立法执法并探究现有的法律制度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都关乎着国计民生。我国的食品安全制度对于保障食品安全与经济发展的意义尤为重要,对其的探究就显的极为必要。
一、我国食品安全制度的现状及不足
首先表现在单一的安全风险评估主体。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在风险评估的方面相对来说比较完善,很具体的对评估的情形和程序进行了说明,虽然如此,但该制度在实践中仍出现了很多问题。在该法中,将评估主体定为专家委员会,但这一委员会却是主体片面单一,在专家们利用严谨的数据和科学的分析中,得出结论。[1]这一体制确实是能够在客观上反映食品安全所存在的风险,但专家们所熟悉的领域不够现实生活中的广阔,他们所得出的结论并不能真实反映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体制就属于客观的、公正的。
其次表现在不完善的信用档案制度。目前,我国在《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制度的建立及监督做出了相关规定,对食品安全隐患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以及约谈的后果做出了规定,这两项制度开始实行后,对社会的食品安全起着重大的意义。[2]对于大企业来说,使用建立完整的信用档案这一制度,是非常有效的,但我国小作坊、小摊贩数量众多,使得在进行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之时变得非常困难。这些小作坊的生产者并不完全了解这一行业的食品安全标准,单纯以巨额的利润为目的而进行加工制作,并不便于管理和监督。不仅如此,多数生产者认识不到这一制度的必要性,导致在具体进行实现时,无法实现信息完全共享,并不让公众所熟知,对其的监督和管理产生了局限性。[3]
最后表现在监管存在漏洞的网络食品销售。网购的形式导致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情权得不到很好的运用。无实物的情况下,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并不能完全明确所购买的产品、食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食品标准。因此商家会利用这一漏洞,通过刷好评等方式,来加大消费者对其信任度,在出现问题之后,也只能通过协商退款来解决问题,若等到第三方平台在介入时,无疑手续繁琐,从而使维权的难度和成本都进一步增加。
二、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通过专家评估模式可以系统化的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预判,专家们在其掌握的领域具有绝对的专业知识和地位能力,使评估的结果更加科学和规范。但人民群众对于食品安全风险的预测并没有太多的专业知识作为依据,而更多的是根据其感性的认知,对于专家风险评估做不到更好的理解,唯有通俗直白的公众对话,公开质询等直接了解的方式,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就会有受到群众的欢迎和更多的参与性,也使结果更容易为群众所理性的认识和接受,不再受到专家群体的局限性,安全评估的结果就会更加的客观。所以在社会生活中评估专家的专业知识也应受到一定的质疑,权力也应受到部分局限性,这是因为社会监督必不可少,群众的质疑与建议也应当适当接纳。[4]
(二)完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制度
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建立并没有全方面的扎根到食品安全生产领域,档案的建立做不到及时的更新,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监督工作也面临着很多问题。为了解决这一系列的问题,使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制度更好更科学的发挥其在食品安全衛生保障方面的作用,各级政府要规范建档,按照“一户一档,谁监管、谁建档、谁负责”的原则分区建立。具体的方法是政府根据地域划分区域,每个区域要求有一位负责人,负责区域内的每个商户,敦促他们建立起相应的信用档案,责任人要把档案的建立落实到每个企业商户。政府可以与其他部门合作,灵活的把执法监督和档案的建立工作密切的结合起来,稳中推进提高建档工作效率,发挥信用档案在食品安全中的重大作用。
(三)完善网络食品销售平台制度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购的人急剧增加,为了促使消费者养成良好的购物习惯,使其能够快速实现自己消费者的权利,首先执法部门应当全面、有效地对网络食品平台进行监管。其次,第三方平台应要求商家缴纳一定数额押金作为先行赔付机制中的先遣资金,贯彻全方位保护消费者各种权益。对于企业而言,追求盈利是其天性,但是不能因此而抛弃了其本应当有的社会责任感。[5]要提高企业生产者的违法成本,建立严格的法律惩罚制度,让生产经营者有所顾忌,不能完全依靠企业生产经营者的自身道德作为约束;完善企业的自律自查机制,敢于承担社会责任,和政府一道进行科学安全的管理,赢得社会的信任,让老百姓真正安心。
三、结语
就目前来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还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或多或少都会影响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运行。为了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作用,还应当对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充分建立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努力缩短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让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参考文献】
[1] 薛斌.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分析与对策研究[J].法制博览,2019(17):203.
[2] 李逊瑜.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完善路径[J].法制博览,2019(35):111-112
[3] 蒋维永.欧盟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08.
[4] 李墩贤.欧盟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演进[J].法制与社会,2010(10):53.
[5] 梁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风险规制的理念塑造与制度完善[J].中国市场监管研究,2019(11):43-48.
作者简介:桂丽平(1991-),女,汉族,安徽省安庆市人,学历:法律硕士,单位:上海大学法学院,研究方向:国际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