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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安全规制困境及治理对策研究

2019-03-09王圣富

大经贸 2019年12期
关键词:食品安全

【摘 要】 食品安全关乎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社会稳定和国计民生。我国传统食品安全规制模式是以政府为主导的治理模式,在多元化的社会发展中面临诸多困境,已不能满足现代社会对食品安全治理的需求。因此,研究规制治理新模式,走出食品安全规制困境,成为目前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所在。本文基于我国食品安全现状,进行了粗浅的研究与分析。

【关键词】 食品安全 规制模式 多中心治理

一、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现状

食品安全问题与人民生命健康密切相关。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进程,市场上出现越来越多的问题食品,严重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过去我国的问题食品仅出现在粮油米面、蔬菜肉蛋禽等中,现如今食品问题涉及范围越来越大,水果、奶制品等也渐渐成了问题食品的常客。而且这些问题方面不仅限于过期、变质、又出现细菌总数超标,农药、化肥等一系列新的问题,黑心企业为谋求经济利益不惜生产各种有毒有害的食品。这些食品安全问题严重地打击了我国消费者对本国食品的消费信心,成为危害人民生命和健康的严重问题。

二、食品安全问题原因分析

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政府在监管方面存在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缺乏统一的管理监督机构、政府职能划分不明确,质监、工商、卫生等各个监管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顺畅、协调不力,多头管理导致部门之间争执不休。同时,GDP作为衡量地方官员政绩的重要指标,造成地方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放松对地方产业的监管,以换取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即地方政府并没有同中央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保持高度一致。

三、食品安全规制的困境

我国食品安全政府规制困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政府垄断主导,多元主体责任缺失。食品安全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其规制治理需要政府、食品企业、社会层面主体及消费者群体的共同参与。食品安全规制忽视了企业、消费者等相关主体力量参与食品安全规制治理的必要性。社会相关主体及消费者群体参与食品安全规制还不够深,造成治理的可持续性不足。此外,地方政府作为食品安全规制职责的直接承担者常常被利益相关方控制,出台的食品安全规制措施在监督不足的情况下可能成为某些官员以权谋私的工具,进而造成食品安全规制处于难以控制的状态。

(二)规制方式单一落后,规制机构权力分散。在食品安全规制治理模式中,政府往往作为规制的主体,突出强调规制手段的强制性,忽视多元化。在规制治理过程中,规制部门往往用行政处罚代替综合治理,大搞运动式执法,对食品安全的治理往往治标不治本。食品市场的相关特点要求食品安全规制部门采取的规制措施必须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然而,规制措施的更新往往受到路径依赖的限制。

(三)缺乏有效制约机制,规制目标难以实现。政府进行食品安全规制的目标在于实现食品安全,但是,治理模式中相关制约机制的缺乏阻碍它的实现。我国食品安全规制权力分散于多个部门,存在部门之间各自执法的问题,职能部门间的界限不清造成监管职权不明,可操作性不高。同时,食品安全规制部门之间没有形成相关制约机制。由于各规制部门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在规制过程中互相越界造成规制过度;各规制部门在规制过程中形不能形成有效的合作关系又造成规制不力。

四、食品安全规制对策研究

构建和完善多中心治理模式。改变政府在食品安全规制领域的主导角色,鼓励和支持食品企业、与食品相关的社会层面主体及消费者群体的积极参与,彼此之间建立起合作型的伙伴关系网络。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制度保障机制。多中心治理模式的构建需要政府制度保障机制的建设,政府应采取法律、行政、經济等手段,促进多元主体的积极参与。首先,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来提高参与主体的法律地位,包括社会层面的各主体,通过法律使他们拥有参与规制的公共权力;其次,改变行政管理体制,避免政府过多的行政干预,维护其规制参与的独立性。

(二)激励约束机制。多中心治理模式必须具备相应的监督约束机制。政府层面,主要包括行政问责制、权力制衡机制等。具体而言,一是加大监督力度,约束不合法的行为;二是制定严密的工作纪律和内部审批程序;三是强化行政执法权力的制约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责任追究机制;四是建立大案要案领导集体决定制度,不断强化执法和执法监督。

(三)信息披露机制。保证食品信息的有效性是食品安全规制多中心治理模式运转的重要前提。政府作为食品安全规制的首要主体,有义务凭借自身的方便对食品质量安全的信息予以披露。日前,我国食品安全信息的披露主要局限于中央政府规制部门,大部分的地方政府还处于开始阶段,所以要快速健全从中央到地方的信息披露主体,地方政府对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要建立严格的上报制度;通过定时发布食品市场检测等信息、及时通报不合格食品的召回信息、在相关平台发布管理机构的决策等,使消费者了解食品安全的真实情况,增强自我认知能力。

五、结语

关注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对解决我国未来食品安全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之逐渐的重视,有利于多中心治理的构建与实施。进一步增强政府部门公信力,进而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同时,食品安全规制模式改革应在政府主导下,发挥企业、社会层面及消费者群体的主体地位,进而有效的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参考文献】

[1] 王波.我国药品安全监管改革路径探析[J].中州学刊.2016(07):6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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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圣富(1998——)男,回族,河南周口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商学院,2016级本科生,会计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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