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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矫正制度问题的探究

2019-03-08王婧莹

法制与社会 2019年3期
关键词:社区矫正刑罚制度

摘 要 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主观因素影响,社区矫正制度并没有完全落实,还存在很多问题,本文针对社区矫正的制度进行思考分析,旨在不断完善社区的矫正制度。

关键词 社区矫正 制度 刑罚

作者简介:王婧莹,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2.018

社区矫正制度是罪犯执行刑罚方式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这项制度在我国起步较晚,有关社区矫正制度的争议从未停息。对于刑罚使用过程中,为了避免服刑人员的交叉污染,就对部分罪行较为轻微的人员进行监外改造,社区矫正制度对其尤为重要,现阶段社区矫正制度还不够完善,没有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制度的作用,所以本文对社区矫正制度有关方面进行分析。

一、社区矫正制度概述

所谓社区矫正指的是与监禁相对的行刑方式,把符合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中,有专业的社会团体或者社会工作人员对其进行犯罪心理以及行为恶习的矫正,从而使其更好回归社会,由于我国社区矫正制度起始较晚,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一定成就。

二、社区矫正制度的意义

(一)体现社会文明

社区矫正制度的适用不仅可以推动法制建设,也符合国际刑罚的发展,充分体现了我国对服刑人员的人权保护,呈现出由重到轻的刑罚发展趋势。所以落实社区矫正制度不仅符合我国刑罚法律,在一定程度上还健全了我国刑罚体系,更加彰显了人道主义,这对实行宽严相济的形势政策具有重要意义,也能体现人类文明的进步。

(二)帮助矫正对象回归社会

社区是社区矫正制度实施的主要场所,对服刑人员适用社区矫正制度后,服刑人员仍处于社会环境中,可以继续从事自己的事业,一直在自己生活的社区接受改造,与社会没有脱节。仍于家庭之间保持正常的联系,这可以促进服刑人员的自我修正,很大程度上修复了其人格,并且社区矫正还掌握很多的社会就业资源,利用合适的社会资源以及公益热心资助,帮助服刑人员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帮助他们回归社会。家庭的关心与爱护也是服刑人员适应社会的最好动力。社区的和谐稳定可以使得服刑人员心态平稳,思想上更容易接受改造,有效避免了二次犯罪的发生。

(三)在社区生活可避免形成交叉感染以及监狱化人格形成

监狱具有剥夺服刑人员的人身自由以及保护社会免受罪犯继续犯罪的预防作用。但是服刑人员在监禁的环境下容易出现交叉感染的状况。社会矫正针对的服刑人员生活在正常的社会中,接触的都是社会人,其生活行为也会被逐渐规范,逐渐回归社会,其犯罪心理也会被逐渐淡化,慢慢适应社会的发展,从而避免了监狱人格的形成,更好适应社会 。

(四)社区矫正可以将社会资源最大程度投入到罪犯改造中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矛盾越来越突出,犯罪率就直线上升,这对监狱造成极大压力,尤其是我国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服刑人员过多,不进给教育管理带来不利,还会影响监狱内部环境的安全。适用社区矫正后,对于罪行不严重的以及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服刑人员分配到社区执行刑罚,减轻监狱压力同时维护了监狱环境。

三、我国社区矫正的种类以及所适应状况

(一)管制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管制指的是不对犯罪分子进行关押,其部分自由受到限制,它是由公安机关进行执行有人民群众进行监督的一种刑罚形式。它可以体现执法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一种刑罚制度。实际的刑罚适用中,管制适用率较低,有的法院甚至没有对犯罪分子判处过管制。

(二)缓刑

所谓缓刑指的是对判处不够三年的犯罪分子,根据其悔罪表现以及犯罪情节,对暂不执行原判处刑罚以及不在危害社会的,限定一定的时期,在限定的时间内没违犯法律的规定,就不在执行原判处的刑罚的制度。缓刑不适于累犯,这种制度在国际上比较受欢迎,法院适用的很少,考虑到受害方的纠缠上诉,法院一般都不适用缓刑。

(三)假释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遵守监规,接受正常的改造教育,有很大的悔改表现,假释以后不在危害社会,这样的状况可以考虑假释。对于假释的适用对象进行规定,对累犯或者杀人等暴力犯罪行为处于十年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允许假释。在實践中假释由于受到减刑的影响,监管部门就从自身的管理角度出发,觉着减刑比假释起到的作用大,但是减刑所带来的效果并不好,有调查表明,减刑提前出狱的犯罪分子二次犯罪的效率有很明显的提升。

(四)暂予监外执行

所谓暂予监外执行就是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分子因为特殊情况而暂时改变刑罚执行场地以及刑罚方式的一种制度。犯罪分子的刑期并没有因为执行方式以及执行场所而发生变化。监外执行一般是由法院决定或者是犯罪分子所在服刑监狱决定的,还要报批省级监狱管理局,具体事项有公安机关执行,由于法院监外执行数据的短缺造成的,其适用率一直在不断下降。

(五)剥夺政治权利

所谓剥夺政治权利就是剥夺犯罪分子国家政活动权利以及参加国家管理的一种刑罚制度,塔主要有公安机关执行实践一般在实践中剥夺政治权利适用率很低,在司法实践中,使得剥夺政治权利的相关条文形同虚设,影响这一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重刑思想的原因,也有执法过程欠缺监督的原因,很多学者认为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不适应社会矫正的范围,原因有两种:一种是这种人所承受的是剥夺选举权以及担任公职的资格,这有增加刑罚之嫌。另一种就是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一般再犯罪的可能性都是较小的,这样不利于司法的社会化适用。

四、社区矫正的价值

(一)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性较为明显

和谐社会的主要价值目标就是以人为本,这也是刑法所追寻的。以人为本就是在刑罚执行过程中要把犯罪分子也当人来看待,犯罪分子也有自己的人格尊严。针对犯罪的关怀不是一种恩惠,而是具有义务性的社会任务,它也是社会和谐的基本要求。虽然有刑取代生命刑,这代表着人类社会有了文明的进步,不能否认的是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监禁方式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导致刑罚的目的没有得到真正的体现。罪犯社会化的过程中,大多数时间都是在监狱中度过的,实际上就实行了社会化,这样就有可能造成犯罪分子监狱化人格的形成。社区矫正体现宽松关爱的理念,对于反社会的犯罪行为给与宽松,给他能重返社会的机会,为犯罪的矫正提供宽松的环境,使得犯罪分子在宽容中得到人性的关爱。

(二)效益价值突出

刑罚是保护法益的最终选择,在刑罚的适用中,尽量将刑罚对犯罪分子造成的影響降到最低,社区矫正就是最有效的执行方式。基于我国国情,更应该用最小的投入来换取控制犯罪的最大效益,使得刑罚执行最小,所获得的效益最大。监禁刑的成本要比非监禁的成本高得多。有研究表明,社区矫正的成本投入要远远小于监禁的投入成本。社区矫正的开展,既可以改造监禁条件下的犯罪分子,又可以使得不需要监禁的罪犯实施社会化,还可以预防重刑犯罪分子与其他罪犯交叉感染,既提高了罪犯改造质量,又减少了行刑的成本。

(三)进一步完善刑罚体系

刑罚制度的有效发挥可以促使刑法目标的实现,当前我国大多数服刑人员都是狱内监禁服刑人员,其他的就是判处死刑的与非监禁服刑人员,监禁为主的刑罚占据主要地位,与社区矫正有密切关系的刑罚执行方式在刑罚体系中只是起到辅助作用,限制了社区矫正作用的发挥。比如我国的管制刑法,它是中国特色的刑罚执行方式,应该发挥其有效作用,但是管制刑在实际的适用率并没有提高,甚者有的地方很长时间都没有管制的判决,使得管制在刑罚中形同虚设。社区矫正有利于完善我国的刑罚体系,并使得各项刑罚制度都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五、社区矫正存在问题

(一)传统重刑主义影响社区矫正制度的适用

由于受到重刑主义观念的影响,在司法判刑时没有将社区矫正制度实行下去,判决的时候将一些缓刑以及监外执行都采用重刑的方式,限制了服刑人员的人身自由。这种做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大众的欢迎,也起到了刑罚的震慑作用,但是却与服刑人员的罪行不相符,限制了我国刑罚体系的发展。

(二)社区矫正没有落实到实处

社区矫正不仅与司法部门有关,还与社区有较大联系,比如社区需要配置专业社工对服刑人员进行引导,还需要相应组织对不服从管理的采取一定强制措施。由于我国社区矫正起始时间较晚,很多社区还不具备这种条件,就会造成社区矫正不能有效落实到实处,没有合理的引导罪犯,导致其二次犯罪,影响了社会的安定。

(三)社会大众对服刑人员的不信任

在社会大众的眼中,服刑人员就是不好的,对其有很大的敌意,对服刑人员始终持有排斥的态度,对其不信任,就会对服刑人员的心理造成一定伤害,遭受二次打击,特别是一些传统观念相当严重的人,从心里上觉着与服刑人员生活在一起不安全,从而增大了服刑人员的改造难度,社区矫正工作不能很好的落实。

六、完善社区矫正制度的措施

(一)加快社区矫正制度的立法

要想完善社区矫正制度,首先要做的就是加快社区矫正立法,填补大量的法律空白。使得司法人员可以合理对服刑人员进行判决,维护刑罚体系的完整性。首先通过立法明确执法机关的职责权限,其次对各监管环节进行立法,确保服刑人员有个良好环境,最后对服刑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规定,起到震慑作用。

(二)完善社区矫正制度

要想使得社区矫正制度更加完善,各部门的共同协调是十分必要的,只有这样才可以对服刑人员进行有效矫正。具体说就是在司法部门对服刑人员严格要求后,社区就配备相应的组织部门进行辅助管理,从而使得服刑人员能更好的适应社会 。

(三)进行普法教育宣讲

对社区进行普法教育宣传,可以有效消除社区民众在思想上对服刑人员的抵触心理,从而使得社区民众能够像对待正常人一样,为服刑人员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使其能够在健康的环境中不断调整,从而更快回归社会,加强普法演讲还可以增加民众对我国刑罚体系的了解,更一步完善我国刑罚体系。

七、结语

本文针对当前社区矫正制度进行了几点思考,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相应解决措施,旨在不断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从而促进我国的刑罚体系的不断完善。

注释:

王蕾.对社区矫正制度的思考与建议.法制与社会.2017(13).43-44.

王莉.完善社区矫正制度的几点思考.法制博览.2018(9).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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