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加快批而未供土地消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2019-03-08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云海
□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杨 平 陈云海
近几年,随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日趋饱和,海宁市一直以来高度重视自身挖潜,加快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2018年初就自我加压,提出消化2017年及以前批次批而未供土地2600亩以上的目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各镇(街道、平台),并纳入市政府对属地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
2018年6月,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1号),海宁市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和信息技术,因地制宜、因势利导,迅速行动、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加快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盘活“沉睡”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破解土地要素瓶颈制约,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2018年全市共消化历年批次批而未供土地5093亩,在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全省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第五期)通报中,海宁市作为唯一县级单位被点名表扬。
▲ 海宁恒逸集团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原为2010年计划第十三、十五批次等转而未供土地)
一、主要成效
(一)超额完成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任务
2018年5月以来,海宁市新供应使用2009-2015年批次农转用征收项目土地1469亩,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15%,在嘉兴各县(市)中率先完成年度考核任务;2009-2017年批而未供实有面积控制在6646亩,比上级下达控制上限还超额完成任务1200多亩。
(二)有效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2018年,海宁累计供应各类建设用地238宗9249亩(其中批而未供占比55%),项目质量进一步提升,用地更加节约集约,新供工业用地合同约定平均容积率达到1.36,平均投资强度达到426万元/亩,有效保障了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土地要素供给。
(三)强化属地政府节约集约土地资源利用
海宁市进一步强化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理念,眼睛向内,存量挖潜,加快消化批而未供土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如尖山新区(黄湾镇)2018年通过招商引资,加强民生保障,优先将项目落地到批而未供土地上,全年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768亩。
(四)不断提升土地利用综合监管水平
在开展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的同时,海宁市进一步规范用地审批手续,对未批已建、不符合供地要求坚决予以拆除;对未批已建、符合供地要求的民生基础设施项目查处后完善办理手续。如盐官景区东部公园停车场工程项目(2008年整理第七批次转而未供土地),原一直作临时停车场使用,通过此次专项清理活动,规范供地手续,通过完善绿化、铺装车位等改造提升,进一步提升景区整体形象。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建机制
海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推进。特别是在2018年9月14日全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建设暨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现场会,9月27日嘉兴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大清查大处置行动推进会后,海宁市第一时间再次召开部署推进会,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处置措施,强化工作要求,倒排时间节点,将压力层层传导到每一个镇街(部门)、每一个从事该项工作的干部职工,做到“人人心中有目标,个个身上有担子”,形成镇街(平台)、部门共同联动,全市上下齐行动的良好氛围。市政府先后2次召开专项推进会,海宁局主要领导牵头先后召开4次业务会商会,综合分析、制订方案、出台政策,从机制上保障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二)摸排调查明基数
批而未供土地时间跨度长,清理核查土地数量多,用地类型复杂多样,为全面精准掌握全市批而未供土地详细情况,海宁局专门抽调审批、利用、耕保等相关科室的业务骨干,集中办公,对全市范围内批而未供土地开展一次全面、详细、认真地“地摊式”摸排调查,通过比对最新卫星遥感影像图、查询省厅行政审批监管信息系统、开展实地核实等途径,摸清每块土地的区域位置、地类面积、地块现状、供地进度等情况,保证了数据真实可靠。共完成2009年至2017年实际批准城市分批次农转用197个49088亩、单独选址项目27个19661亩、农整项目118个17347亩近2000多个地块的供地情况梳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全市批而未供土地“清单式”详细台账,并将所有数据建成数据库导入到移动终端“一张图”管理信息系统,地块“上图”定位,方便全面、快速、精准掌握批而未供土地消化进展情况,建立健全批而未供高效管理体系。
(三)综合分析供决策
经过全面、细致调查研究,深入分析批而未供土地形成原因,将全市批而未供土地按未供原因归纳为七种类型,便于处置办法制定。一是镇(街道、平台)征地、拆迁未落实的,占比2.18 %;二是因城市规划未确定或调整的,占比0.68%;三是因项目未落实的,占比28.64 %;四是已用未办理供地手续(包括工业用地占用河道后退线、公路后退范围、消防不符合、控规不符、建筑超红线等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办理供地手续,以及宗教、联通基站等基础设施占用未办理供地手续),占比1.36 %;五是正在组织供地前期工作,占比4.34 %;六是道路、安全间距、绿化等代征地以及无法利用的边角地、山地等,占比9%;七是其他原因形成的(主要为收回撤销地块及已盘活未核销地块),占比53.53 %。
(四)一宗一策“开药方”
▲ 盐官景区东部公园停车场工程项目 (原为2008年整理第七批次转而未供土地)
按照先易后难原则,找准原因,对症下药,灵活采取一宗一策处置方式。一是完善手续办理一批,对未批已建、符合供地要求的项目限期供地,其中村民建房、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项目落实主体,全部完成供地。二是加快前期供应一批,属地政府加强征地拆迁、规划调整、招商引资、项目立项、审批服务等工作,提升供地报批速度,加快土地供应节奏,优化精准服务质量,合力促进引进项目早日落地。三是异地置换盘活一批,对于确因城乡建设规划调整、尚未完成征地或近年内难以落实项目等原因导致无法供地,符合盘活要求的,办理盘活手续。四是系统备案核销一批,加快办理集体使用地块项目核销,对原已供地未挂接批次项目、收回再供地项目迅速调整、补录,减少批而未供土地面积,对原带供土地重新组织项目供地,加强矢量数据整理,统一录入核销。2018年全年共消化批次批而未供土地5093亩,近两年(2016-2017年)批而未供面积仅为500亩,供地率达95%以上。
(五)各司其职促推进
建立以市政府总牵头,各相关部门和镇街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并依托移动终端“一张图”批而未供土地数据库,挂图作战,移动现场办公,实施“销号制”,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进度。属地镇(街道、平台)作为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的责任主体,加快组织相关材料和供地报批;市发改局负责做好绿化、公共设施项目的边角料及带供地块的投资项目立项审查;市住建局负责出具规划意见及红线,对实际已占用的项目简化手续;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做好违法用地的处置工作,能简则简,能快则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做好批而未供土地供应、系统备案核销等工作。同时各部门围绕具体项目做好跟踪服务工作,优化服务促落地,合力确保引进项目早日落地。
(六)督查指导抓落实
建立严格的督考制度,加强督导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对进展缓慢的镇(街道、平台)及相关负责人,市镇两级督考部门提前介入,加强督查,进行通报。同时,明确提出到10月中旬,批而未供土地消化进展缓慢镇(街道、平台),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对其进行约谈;到11月初,仍无明显改善的,对镇(街道、平台)除民生工程外的用地农转用和供地实施停批措施。同时,海宁局局领导牵头带队奔赴各镇(街道、平台),指导属地政府开展工作,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为基层排忧解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海宁市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狠抓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进一步强化节约集约理念
始终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理念,持续将消化利用批而未供土地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在保障新项目落地上优先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加强节地规划设计,加快存量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进度。
(二)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跟踪
充分利用“一张图”工作,对批而未供土地实行精准定位、台账管理、强化跟踪,加快利用,让每一块土地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三)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加强农转征收管理,提高审批效率,推进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进度,实施土地资源要素精准化配置、差别化供地,从源头上减少批而未供土地的发生,避免造成农地资源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