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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缘理性制约下中央苏区的宗族改造

2019-03-05

江西社会科学 2019年12期
关键词:血缘苏维埃宗族

宗族是中国传统乡村社会中的非正式组织,长期以来宗族血缘团体及其观念同农业文明相结合,构成了近代乡村社会的基本面貌。中央苏区时期,中共进行苏维埃革命,用苏维埃模式改造了宗族的组织结构、经济结构与传统观念,取代了旧有的宗族结构体系并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是,从中共改造宗族的结果来看,宗族组织并没有彻底被改造。血缘理性对中共改造宗族行动起了一定的制约作用。血缘团体及其观念隐藏至中共所建立的苏维埃基层政权中,影响了中共改造宗族的最终效果。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由血缘团体组成。中央苏区革命前,“皇权不下县”,广大农村地区是宗族势力的天下。“晚清以来国家政权的下沉,逐步改变了乡村的权力文化网络及‘双轨政治’治理道路。”[1]中央苏区时期中共进行苏维埃革命,进一步用苏维埃模式改造了宗族,其改造效果,不仅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苏维埃共和国、苏维埃革命的命运,而且由于它是处理宗族问题的“源头”,客观上形成了党和政府对待宗族问题的某些“惯性”,对此后处理宗族问题产生了重要影响。因此,对中央苏区时期中共宗族改造问题进行深层次考察,是一个非常有必要展开深入研究的问题。

目前学界对中央苏区时期中共宗族改造问题进行了较为广泛的研究,产生了不少研究成果。从学界研究的总体情况来看,学者们从中共在中央苏区进行的政治斗争、经济斗争与传统观念的变革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考察,他们的侧重点各有不同。一是以政治斗争为视角,有学者认为中共在推翻乡村宗族势力的过程中,肃反扩大化问题始终贯彻于革命根据地的始终,其对地主、富农的过度打击所产生的代价和教训是刻骨铭心的。[2](P89)这主要是因为中共制定的具体政策与措施受到“左”倾错误思想影响,尤其在查田运动中,地主、富农所占土地较查田运动之前的土地革命,显然是倒退了。[3](P35)在此基础上,有些学者把失败仅归因于“左”倾思想的政治错误,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历史、社会的诸多因素。[4](P89)尽管中共主观精神上改造了旧世界,却依然受到客观实在的制约,这些细节和因素在革命实践过程中自然地移植下来,形成了新近的“传统”。[5](P150)二是以经济斗争为视角,学界认为对宗族在短时间内进行政治上与文化上的改造,不能替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力量,社会转型也不可能真正在短时间内完成。只有在农村生产力真正提高的基础上,农村社会才能最终完成由血缘宗族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6](P45),这也是传统乡村社会发展缓慢或停滞的根本原因。三是以传统观念变革为视角,学者用弹性结构理论分析了革命对宗族带来的巨大冲击,同时宗族对革命又具有反冲击,这种反冲击正是思想文化上所具有的柔性,是大家约定俗成的一种“传统”,这种“传统”是革命无法直接摧毁的,并具有长期性和潜伏性。[7](P340)另外,还有学者认为宗族改造是否完成,关键在于中共对宗族的政治、经济与文化上的彻底改造[8](P15-18),否则短时间内很难使得传统乡村社会向现代化过渡。

政治斗争、经济斗争与传统观念的变革是中共改造宗族的主要方式,学界从这些角度探讨中共改造宗族的效果有其合理性。但是,仅从中共对宗族的政治、经济与文化的改造程度上来判定中共改造宗族的效果,则忽略了维持宗族长期存在的内在因素。同时,对于深层次原因探究仅用社会因素、历史细节、传统力量等抽象性概念来概括,也略显笼统。鉴于此,本文从血缘理性制约下,中央苏区时期基层组织对宗族改造行动来进行分析研究。

二、传统乡村社会中的血缘理性

人类社会从形成到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人类社会形成的起点相同,但发展过程却以不同的路径演进,并形成路径依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9](P105)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中国同世界上其他国家一样发生了许多变化,但唯一不变的就是血缘团体的长期保留和延续。近代以来,中国发生了一系列变革,不同政治势力轮番登台,暴力或改良的手段成为改造传统乡村社会的主要方式,但也没有就此“炸裂”和“割断”长期延续的血缘团体,反而是在中国悠久的文明进程中得到不断延续和升华,从而形成了血缘理性。所以,血缘理性在本文主要是指,原初的血缘团体及其观念同农业文明相结合,形成了独特的血缘理性,血缘理性促成了人们思想从产生、发展到形成的一种思维框架,影响着中国传统乡村社会政治、经济与文化得以生成的内在因素。

要理解中国传统乡村社会中的血缘理性,就务必要先明确血缘团体及其观念在中国传统乡村社会形成与发展中的重要影响与作用。长期以来,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形成与发展受到血缘团体的影响,他与原始社会母体的脐带并未切断,原始血缘团体的特性被长期延续下来。血缘团体作为传统社会形态生成的重要基础,起着社会群体连接的纽带作用。在人类初始,生活资料生产和种族繁衍都以血缘氏族社会组织的方式进行。正如马克思所说:“我们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人,从而也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越表现为不独立,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10](P684)只是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分工的出现、财产的差别、私有制的产生、阶级的对立等新社会成分的滋生,“以血缘团体为基础的旧社会,由于新形成的各社会阶级的冲突而被炸毁;代之而起的是组成为国家的新社会,而国家的基层单位已经不是血族团体,而是地区团体了”[11](P13)。但是,一直以来,中国传统社会形态依然以血缘团体为基本单位,并没有走向同西方国家一致的演进道路。得到马克思和恩格斯高度评价的摩尔根还专门针对中国说道:“当野蛮阶段早已过去之后,它们竟一直维持到现代,这的确是值得惊异的事,同时,这也是他们这个民族十分固定的又一证据。”[12](P363)社会学家韦伯也同样认为:“中国在长期历史进程中有许多变化,但唯一不变的是氏族血缘纽带(或拟血缘性的凝聚关系)。”[13](P9)所以,到近代,血缘团体依然是构成中国乡村社会的组织基础,其相互之间的血缘联系是人们社会交往的主要关系。宗族在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组织中,其延续时间之长、分布之广,是其他任何社会群体无法比拟的,对传统乡村社会的形成与发展起到重要影响作用。

同时,与血缘团体共生共演的血缘观念也是构成血缘理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客观存在的血缘团体,其相互之间因血缘联系而产生的共同意识,则反映或形成了血缘观念。血缘观念以血缘团体为基础,二者始终以一致性与不一致性交叉存在着,即从人类的原初社会开始,二者的关系既有“人们的血缘观念牢固地建立在本民族真实存在的血缘团体的基础上的一致性,也有因低下生产力所产生的幻觉,把某些跟生活栖息相关的生物、非生物,视为始祖、亲属,从而形成图腾信仰的不一致性”[14](P46)。只是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人口的扩大,原始自然的血缘团体逐渐转变为政治法律上的宗法组织,统治者规制了血缘团体的行事范围,血缘观念则成为当权者进行意识形态管控的主要方式。从中国商周时起,血缘观念上升为国家对社会统治的重要手段与理念,其宗法制度及其观念,与等级制度及其观念,始终贯穿于中国传统社会形态形成与发展的全过程,形成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具典型的社会现象。所以,从中国古代社会到近代社会,自商周以来就特别重视父系血缘观念,也是商周宗法制度及其观念构成的重要基础。儒家学说的盛行又强化了这一观念,自此在历代皇朝的继承和发展下,血缘观念成为影响血缘团体凝聚与发展的核心理念。因此,在中国独特的农业文明进程中,血缘团体及其观念同小农经济相结合,形成了从未中断的文明进程。这一文明进程产生了独特的血缘理性,从而导致了宗族团体得以长期存在与发展的内在因素,并内衍成国家与社会共生共荣的关系。

在传统乡村社会中,人们在血缘理性的作用下,宗族的政治、经济与文化等结构要素均受到血缘理性的影响。如,宗族的祠堂、庙宇是宗族权利的象征,它来自于对祖先的尊崇和膜拜,是人们心中不可替代的祖宗权威。正如国外学者施特劳斯所说的:“最好的权威是祖传的,或者说一切权威的来源都是祖传的。”[15](P92)祖宗赋予了自己生命及其存在的正当性,换而言之,正是基于血缘理性的思维框架之下,才形成了宗族政治权力得以输出的物质载体(代表族长权威的祠堂)。另外,与其伴生的族产、族田与宗族传统观念等,也同样受到血缘理性的影响,其主导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日常行为,构成了近代乡村社会的基本面貌。因此,中央苏区时期中共所面对的正是基于血缘理性下形成与发展的乡村社会。中共对宗族的改造也是在血缘理性制约下进行的。

三、血缘理性制约下的宗族改造行动

中央苏区时期,中共改造宗族的目的,其实质是要推翻乡村封建的宗族势力。针对这一目的中共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改造了宗族的政治结构、经济结构与传统观念,变革了乡村政治格局,建立了人民大众的苏维埃政权,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是,在血缘理性的制约下,强大的血缘团体及其观念对中共改造宗族的行动起到了一定的阻碍作用。

(一)宗族组织结构的重组

中央苏区时期,中共在面对势力庞大的宗族组织时,采取了逐步分划和动员宗族组织的慎重政策。通过这些措施,党的革命组织逐渐地发展起来。中共对宗族组织结构的重组也是通过在中央苏区建立从中央到农村一级的各级苏维埃政权组织,以此代替宗族组织旧有的功能与作用,并赋予其更加完善的苏维埃管理体制。在分划中,支持革命的宗族组织被改造为苏维埃的基层组织,农民便成了乡苏代表,共同处理乡苏维埃的日常事务和中心工作。对于农民的参与破天荒地打破了封建旧制与常规,它不仅扩大了乡苏维埃政权的参与面,还改变了农民几千年被压迫的局面,农民也可以翻身管理宗族组织中的地主豪绅们。另外,中共还十分重视党组织的发展,动员宗族组织中的广大贫雇农加入党的组织,使得苏维埃政权具有群众性,替代了群众依赖的宗族组织。

从中共改造宗族组织的具体行动来看,可以说,重建宗族组织的结构易,而消灭宗族观念难,即使建立了新的社会关系,血缘理性还隐性地起着一些作用。从1932年江西苏区的调查报告可知,在新发展的苏维埃组织中,“苏维埃工作同过去相比转变缓慢,苏维埃组织存在相当数量的异己分子,甚至还发现有的政府被地主豪绅所操控,并以钱来贿买工农来负乡苏主席之责,而豪绅地主作其后台老板”[16](P449)。在党的组织中,毛泽东同样也发现,“党在村落中的组织,因居住关系,许多地方是一姓的党员为一个支部,支部会议简直就是家族会议。在这种情况下,斗争的布尔什维克党的建设,真是难得很”[17](P74)。所以,在苏维埃基层政权中,血缘团体或明或暗地在中共所建立的苏维埃各级组织中存在,制约着中共改造宗族组织结构的进程。

(二)宗族经济结构的拆分

中共在宗族社会开展土地革命斗争的过程中,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土地没收与分配政策,变革了旧有的封建地主所有制形式,建立了苏维埃政权下的农民土地所有制关系。在苏维埃社会建设时期,以地主土地所有制为核心的封建生产关系被颠覆,其目的是要建立一个由个体、合作社和国有经济组成的苏维埃社会的经济结构体系。在这个破立的过程,是从没收土地开始的,其效果是直接瓦解了宗族组织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因此,土地政策在中央苏区的广泛实施,变革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为农民所有,使曾经一直保留的宗族经济结构得以解体,而传统宗族的经济结构所伴随的其他经济成分及人身依附也随之消失。

在具体行动中,中共改造宗族经济结构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取得了巨大成效,但同样受到血缘理性的制约。如,土地斗争中,“在江西苏区新发展区域内,发生富农瞒田,以及被地主富农操纵分假田的现象等,农民不敢要豪绅地主的田,甚至还对地主富农进行好坏善恶之分”[16](P444)。在分田行动中,“封建的宗族观念非常严重,整村瞒田”[18](P287)的现象频频发生。在查田运动中,许多地方“无法摒弃族姓与地方的关系,包庇同姓同村的地主富农成分”[19]。其说明中共在拆分宗族经济结构的过程中,时常受到血缘团体的阻抗。中共对宗族的改造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宗族组织结构的抵制也必然带来宗族经济结构的抵制。苏维埃新的经济结构在生产力没有快速发展的情况下,还无法摆脱血缘团体的束缚,那么与之相适应的血缘理性也就必然制约着中共改造宗族经济结构的目标。

(三)宗族传统观念的变革

宗族除了组织结构与经济结构以外,还有着深厚的宗族传统观念在作支撑。中共改造宗族是全面的,涉及所有领域,宗族的文化结构同宗族的政治结构与经济结构一样,是根植于宗族大众观念中的一套“文化权力网络”[1]。所以,要针对宗族的这一特点进行改造,中共在中央苏区广泛地宣传培育革命文化,变革人们头脑中的宗族意识和价值观念,从而使他们真正认识到这些意识观念的奴役实质,以便削弱宗族文化结构的内在基础。中共在改造宗族传统观念的过程中,极度重视革命文化的宣传培育工作。如1929年10月红四军宣传科制订的《宣传须知》就规定了四个方面,其主要内容“通过揭露宗族地主豪绅阶级压迫群众的事实和手段,使农民大众了解本身的痛苦及其来源;对党的主张和任务及群众的关系、豪绅地主阶级的被杀及恐惧以及革命的意义进行宣传等”[20(P19-21)。这些内容经宣传培育,民众旧有的宗族意识松动,价值观念明显发生改变。

在苏维埃社会建设进程中,中共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培育革命文化工作,其目的就是要根除民众旧有的宗族思想和价值观念。但是,基于血缘理性下的宗族传统观念是经历了几千年的思想积淀,最终固化在世代子裔的头脑中。这种根深蒂固的血缘观念与小农思维无法用一时之力彻底根除,它深深的植根于民众的血肉与骨髓之中,主导着人们的思想与行为。这些思想在基层政府的实际工作中表现尤其明显,如在丰山区的苏维埃政权内,就存在以下现象:“政府大门口扎着一个纸牌楼,上面贴着八仙过海图;大厅中间墙上贴着一副对子,上联写‘工农商学兵大联合’,没有阶级斗争的内容;大厅中间,从前放神位的地方,贴着马克思、列宁二位先生的像及摆放着诸位烈士之位,把革命领袖当作菩萨来供奉”[21]。这说明宗族传统观念与革命文化发生了激烈的碰撞,农民大众的传统风俗习惯依然存在。

四、中央苏区革命失败后宗族组织的复建

在中央苏区,宗族组织被各级苏维埃政权所取代,旧有的政治结构、经济结构和传统宗族观念也被新的政治结构、经济结构和思想文化观念取而代之,整个中央苏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宗族势力被彻底消灭,而是随着红军退出根据地,在血缘理性的影响下,宗族各结构体系被再一次组建起来。

(一)宗族组织结构的复活

中央苏区革命期间,中共重组了宗族组织结构,建立了新的社会关系,巩固了革命政权并实现了革命动员的目的。但由血缘团体组成的宗族组织,它隐藏在中共建立的各级苏维埃组织中,并从中过滤消解着现代组织元素所带来的进步因素。所以,宗族组织未被革命彻底消灭,而是选择了隐藏,其后果是在拥有了复苏的土壤之后宗族组织结构开始了重建。1935年一位记者的调查显示,原来中央苏区属于各大小宗族的祠产,很快地恢复了他们的私有权。[22]族产地恢复,奠定了宗族组织得以重建的经济基础。农村大众在血缘理性的作用下,那种聚族而居的现象很快就恢复如初。如,在中央苏区的农村土地督察员就明显地感觉到,在“信丰、安远、寻乌三县,农民大众再一次聚族而居”[23]。原先因中共改造而逃跑出去的地主乡绅回到自己的原居地,重新接管和重建宗族组织。在中央苏区的宗族组织本就拥有良好的基础,当标志着宗族重建的祠堂和族谱被重修或续修起来,那种祠堂林立的景象再次出现。据1936年对江西的调查发现,“在江西被调查的214个村子中,共有祠堂269个,几乎每村都有祠堂一个,甚至更多”,各村的农民十分重视祠堂,利用祠堂办理祭祀、婚葬等活动,以集结宗族势力,祠规也被重新制定起来,祠堂重新恢复到了革命前的样子。[24](P163)在修谱方面,据资料统计,20世纪三四十年代江西有18个县(市)修了32部族谱或祠志。这些族谱既有同姓合修,也有异姓联修。族谱的重修和续修强化了农村大众的血缘联系,中共在乡村社会建立的民主团体被血缘团体所取代。

(二)宗族经济结构的反弹

中共对宗族的改造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在重建宗族组织结构的基础上,中共改造了宗族的经济结构,建立了完善的苏维埃经济结构体系,推动了中央苏区社会的进步发展。但是,随着宗族组织结构的复活,宗族经济结构也开始反弹,农民大众再一次回到旧有的生产关系之中。如1936年闵挽澜所写的《大动乱后的贵溪农村》一文描述到:“赣东北被收复以后……农民思考的是怎样活命的问题,不是给人家雇佣,便只好租佃地主的田地耕种。地主、富农除了对农民进行雇佣和租佃的高额剥削外,还利用高利贷对农民进行盘剥。由于大动乱改变了以往人们之间的信任关系,地主高利贷者并不相信农民的偿还能力。往往索取抵押物,并且在借据上写明,如果还不起利息,便由债主起耕。在大动乱区域利息的提高是普遍的,无论是钱息还是粮息,农民因高额的利息常常感到恐慌。偿还不起,地主高利贷者便利用乡村政府的法律来达到逼迫农民还债的目的,所以农民因欠债被抓拿起来的事情屡见不鲜。”[25](P70)由此可见,旧有的租佃关系和高利贷剥削关系在原中央苏区得到恢复,农民再一次处在被压迫被剥削之中。

夺取宗族中地主富农手中的权力归农民,是中共进行宗族经济结构改造的首要条件,也是土地革命得以顺利开展的有力保障。但要最终彻底变革宗族的经济关系,革命只是“硬手段”,只能摧毁其外在形式。很明显,中央苏区革命压力巨大,用革命的手段快速摧毁易,但要用经济的手段建立则难。苏维埃新的经济结构在生产力没有提高的情况下,还无法摆脱旧有的生产关系,那么与之相制约的血缘理性也就必然制约着苏维埃社会的经济结构。1935年的调查显示,在江西的农村,平均每家农户经营的土地面积:5亩以下占20%;5至10亩占31%;10至15亩占22%;平均为11.67亩[26](P23),从土地占有上来看封建的生产关系再一次占据主导地位,农民大众回归到旧有的生产关系中。

(三)宗族传统观念的回复

中共对宗族传统观念的改造是同政治改造与经济改造相结合的。中共极其重视革命文化的宣传培育,在苏维埃社会建设期间,旧有的宗族传统观念被新思想、新观念所洗礼,整个社会风气与习俗都发生了明显的改变。但是,如前所述,在苏维埃的基层政权中,党的组织中以及普通民众中仍然存在旧有的宗族观念,中共对宗族传统观念的变革,短时间内还难以触动根深蒂固的血缘观念。因客观条件的限制,导致中共所宣传和教育的革命文化存在一定的时代局限。农民在强大的文化攻势下,迅速接受了新思想、新文化的洗礼,但是血缘观念依然深藏于农民的血肉之中。因此,建立在血缘理性基础上的宗族传统观念,并没有被革命彻底消除。事实上,革命也不可能短时间内彻底改变人们的宗族传统观念。即使暂时性地发生了变化,但依旧遵循着血缘理性生成下的行为方式,依然被延续或保留在苏维埃文化结构中。在苏维埃社会中,封建家长制、地方主义思想浓厚,封建风俗习惯依然在中央苏区存在。人们对苏维埃的一切活动,在习惯上就自然而然的同自己固有的思维观念相联系。因此,对文化结构的改造和转变是极度缓慢的,文化观念在浅层次结构上的改变是急速的,而深层次的血缘理性则隐藏在其下,仍发挥着主导作用。因为,苏维埃社会的经济结构仍以小农经济为主,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同样限制了人们的认知能力。民众还无法彻底接受新思想、新文化所传播的远大理想,还不能深刻认识中共所宣传的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理想。他们在浓厚的小农思想氛围中,无论是对宗族地主豪绅的改造,还是对土地的分配,都无法在短时间内认识到共产主义理想的远大图景。所以,在血缘理性的制约下,宗族传统观念的变革还只能停留在表层的变化之中。如此,当红军退出苏区后,原中央苏区所推行的苏式文化很快被反动势力清除,本就隐藏在革命文化之下的血缘观念,在拥有复苏的土壤之后便开始了回复。

五、结语

中共所要改造的宗族组织,是由封建宗法制度、小农经济和传统儒家文化所组成的。中共领导和团结农民在农村开展的改造行动,是对宗族的政治、经济与文化领域发动的一场深刻变革,动摇了中国几千年以来的乡村社会结构体系并推动了苏维埃社会的进步。但是,这场变革并不是生产力自然而然发展的结果,尤其是血缘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还得以保留,成为维系新型结构组织的纽带。这是因为,宗族组织在人类历史变迁的进程中,其所保存和延续的最初血缘团体及其观念同农业文明相结合,形成了一定的理性思维,即血缘理性,并构成了传统乡村社会的基本结构。因此,在血缘理性的制约下,要彻底变革宗族的结构体系存在一定的难度。但无论如何,也并不能就此忽视中共改造宗族所含有的进步作用。因为这些在具体革命实践中所形成的思想、政策和措施为我们今天把握宗族问题提供了有益经验,尤其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背景下,乡村治理从“自治到共治”[27]的背景下,如何把现代化治理理念同乡村社会相结合,解决乡村治理面临的现实困境,我们理应从历史的源头进行追溯和总结。传统乡村社会中的血缘理性这种非正式权威的复苏是融合在乡村基层治理的现代化过程中,并深深地扎根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和行为活动之中,构成了人们重要的行为依据并形成了同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动态博弈。如何构建和规范乡村社会基层治理的非正式权威渠道,分辨其积极或消极的因素,实现国家与社会的同时在场,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乡村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历史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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