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湿地公园建设
2019-03-03张浪
湿地是陆地系统和水体系统交互形成的重要生态系统类型,被称为“地球之肾”。我国湿地资源丰富,《湿地公约》所列的31类自然湿地和9类人工湿地类型在我国均有分布。然而,全国0.53亿 hm2约27万块大大小小的湿地正面临着城镇发展、气候变化等人为、自然因素的威胁,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日益突显重要作用。
2016年11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开启了我国“全面保护湿地”的新历程。《全国湿地保护“十三五”实施规划》明确要求,到2020年,全国湿地面积不得低于0.53亿 hm2,湿地保护率将超过50%,恢复退化湿地14万 hm2,新增湿地面积20万 hm2(含退耕还湿),并致力于建立较完善的湿地保护、科普宣教和监测评估等体系,这些明显提高湿地保护管理能力,增强湿地生态系统的自然性、完整性和稳定性。“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是党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重大部署,而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则是其重要举措之一。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国家林草局正式设立湿地管理司,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
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以湿地保护区为主体,以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小区等为补充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实践证明,国家湿地公园作为湿地保护、生态恢复与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有机结合体,既可以保护湿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又可以开展生态旅游、进行宣教活动,还能减少湿地保护区的利用压力。截至2017年底,我国已建国家湿地公园898处,处于国家湿地公园快速建设时期。由于国家湿地公园还在试点摸索阶段,其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如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关注建设而忽略保护管理、缺少湿地文化特色等。
在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背景下,研究国家湿地公园将具有重要的生态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本期专题以我国不同地区国家湿地公园为例,从修复建设、保护管理、游览科普、文化特色等方面入手,探讨国家湿地公园建设,以期促进国家生态安全、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