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保山实践与探索
2019-03-03中共保山市委统战部
中共保山市委统战部
(中共保山市委统战部,云南 保山 678000)
保山市与缅甸接壤,国境线长167.78公里,有腾冲市、龙陵县2个边境县(市)、4个边境乡(镇),全市有4个民族乡(镇),118个民族村。截至2018年末,全市总人口263.91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30.4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1.53%,共有40余种少数民族,其中:有彝、傣、白、傈僳、回、苗、布朗、佤、德昂、景颇、满、阿昌12个世居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分布呈大分散、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是典型的散居民族地区,主要居住在“三江两山一线”:澜沧江、怒江、龙川江、怒山余脉、高黎贡山怒江河谷热区、高寒山区、半山区及边境沿线。
保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指示要求,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以实现民族地区发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为目标,以“三个强化”“三个结合”“六个引领”为抓手,切实助推民族工作创新、民族经济发展、民生保障改善、民族文化繁荣、民族教育振兴、民族法制建设、民族干部培养、生态文明建设、民族理论研究、民族关系和谐,为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积累了一些经验。
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举措
(一)“三个强化”确保示范区建设高位推进
1.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作为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内容纳入议事日程,统筹协调推进。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副组长的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齐心协力抓、分级负责抓落实的“四抓”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听取示范创建工作汇报,为保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2.强化政策措施,健全完善机制。制定出台《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保山市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保山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保山市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等政策措施。结合保山实际,出台“沿边三年行动”“直过民族”脱贫攻坚、“布朗族整乡整村推进整族帮扶”等一系列补齐民族地区发展“短板”的政策措施。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对示范区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形成了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3.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建设氛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战略任务来抓”,保山市在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意义,打牢示范区建设的思想基础,坚定信心和决心;充分利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地方重大节庆活动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让“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思想深入人心,使“人人参与示范创建、示范创建人人受益”形成共识;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6+N”活动,各地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警;坚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从娃娃抓起,创建民族文化教育示范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75所,积极推进双语教育。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为示范区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三个结合”推动创建工作有效开展
1.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认真落实民族团结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了《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涉及民族宗教因素情报信息协作机制及时开展研判工作的办法》《进一步完善市、县、乡“三级”同步监测监管涉及民族宗教因素影响团结稳定问题机制》等工作机制。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化解的原则,加强舆情收集监测分析,实行“一周一分析、一月一排查、一事一化解”,每半年开展一次民族宗教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机制,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在维护民族团结、咨政建言、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中的特殊作用。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妥善处置民族宗教矛盾纠纷。
2.与改善发展环境相结合。针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的实际,优先安排与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密切相关的中小型项目,持续解决民族地区基础设施瓶颈制约。“十二五”至今,争取实施项目367个,总投资630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31.7亿元。重点实施了农村饮水、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农村公路、兴边富民工程、文化旅游提升工程等项目。其中:完成“五网”建设投资339.6亿元,优先解决民族地区基础设施瓶颈制约,民族地区脱贫发展重难点问题不断得以解决,发展动力持续增强。
3.与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以精准扶贫加快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2010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412.34亿元,自2013年示范区建设以来,整合各类资金共47.36亿元投入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其中财政扶贫专项资金5.92亿元,为促进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脱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资金保障。截至2018年末,全市累计完成贫困人口脱贫333972人,其中,少数民族贫困人口脱贫接近4万人,不断补齐民族地区发展“短板”。
(三)“六个引领”推进示范区建设纵深发展
1.以民族特色示范点创建为引领。保山民族区域的特点是多民族大聚居、各民族小聚居,示范区建设只能是以点带面进行。2013年以来,保山市整合各类资金9.89亿元(争取中央、省补助资金1.53亿元),共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144个,其中:示范乡10个、示范村102个、特色村24个、示范社区8个。创建10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9个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了腾冲黑泥塘国门第一村、潞江坝赧浒特色旅游村等一大批民族特色示范村,为保山以及云南省非民族自治州市下一步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提供了示范典型。
2.以“沿边三年行动”为引领。2015年至2017年实施第一轮沿边三年行动,在腾冲、龙陵2个边境县(市)、4个边境乡(镇)、11个沿边少数民族村实施了抗震安居、产业壮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提升、村寨环境整治、劳动者素质提升等6大工程,共整合投入了各级各类资金3.85亿元,超额完成任务,11个沿边村147个自然村基本实现“五通”“八有”“三达到”的目标。2018年启动第二轮,截至2019年上半年共整合投入4.15亿元。沿边地区贫困发生率从2014年29.6%下降到2019年3%以下,其中7个村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以内;11个沿边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9872元,比实施前的6600元增长了149.6%。
3.以槟榔江三岔河水电站移民为引领。2011年4月在腾冲市猴桥镇启动槟榔江三岔河水电站移民,共1040户、4334人,规划移民安置点10个,移民安置静态总投资16.44亿元,带动腾冲市猴桥镇轮马、胆扎、猴桥3个傈僳族村4500多傈僳族实现跨越发展。
猴桥镇以电站移民为起点,依托猴桥国家级口岸优势与少数民族文化,按照保山市、腾冲市市委、市政府和腾冲边合区决策部署,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乡村旅游发展为引擎,探索把旅游扶贫全面融入旅游品牌化和全域旅游发展大格局,提出按照3A级景区的建设标准把黑泥塘村打造成集休闲度假、边境旅游、少数民族风情为一体的“国门新村”的目标,紧抓乡村建设,产业融合,示范带动,积极引导群众由旁观者、局外人变为参与者、服务者和受益者,通过旅游扶贫带动群众增收,走出了一条“以旅扶贫”“以旅富民”的新路子,旅游扶贫取得明显成效,真正实现了从“贫穷、落后、基础差”到“美丽、宜居、新农村”的华丽转身,闯出了一条边疆民族地区脱贫致富发展的新路子,是保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一个亮点。
经过八年的不懈努力,黑泥塘国门第一村,2015年,被列为省级民族旅游特色村,2017年3月,被国家民委命名“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018年实现全镇整体脱贫,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1170元。
4.以人口较少民族帮扶政策为引领。在施甸县和昌宁县实施云南中烟公司帮扶布朗族的整乡推进整族帮扶项目,总投资6.56亿元,其中社会帮扶资金6亿元,实施了安居、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保障、素质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基层党组织战斗力提升等七大工程,推进保山市布朗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5.以直过民族”脱贫政策为引领。在“直过民族”聚居的9个乡镇、14个村,实施提升能力素质、组织劳务输出、安居、培育特色产业、改善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等六大工程,累计完成投入资金1.61亿元。充分利用浦发银行等金融贷款资金助力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在龙陵县投入“直过民族”帮扶贷款1.13亿元、昌宁县投入苗族整族帮扶贷款2.44亿元,使傈僳族、佤族、苗族大部分地区实现跨越发展。
6.以高黎贡山移民脱贫发展为引领。高黎贡山跨州市移民易地扶贫搬迁,是近年来保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又一个亮点工程、样板工程,也是一项直过民族一次性脱贫致富发展的系统工程。市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高黎贡山移民历史问题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保山市高黎贡山移民脱贫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妥善解决高黎贡山移民历史问题的决策部署,成立云南省解决高黎贡山移民历史问题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了《云南省解决高黎贡山移民历史问题总体方案》,项目推进过程中,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亲临高黎贡山移民安置点现场指导工作,高位推进保山、怒江两州市工作,省发改、扶贫、财政、民宗局等省直部门领导多次深入现场指导工作。
截至2019年8月底已全面竣工,从怒江州易地扶贫搬迁909户4956人,全部为少数民族,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829户4609人,规划建设8个安置点,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产业发展、民族团结示范等12项脱贫发展工程,项目总投资8.89亿元,完成搬迁安置等阶段性工作,带动潞江、芒宽等民族地区实现跨越发展。 保山高黎贡山跨州市移民工作低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圆满完成,在云南省乃至全国,如何在民族地区开展脱贫攻坚,树立了榜样,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为下一步保山民族团结示范区创建奠定坚实基础。
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成效
(一)民族地区发展基础更加牢固
为打牢民族地区发展基础,保山市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过程中抓实交通、水利、通讯、环保、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少数民族地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基础设施得到巨大改善、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提升,制约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的“瓶颈”不断被打破。2018年末,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38.1亿元,比上年增长9.5%;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23.5%。实现75个乡镇100%通沥青(水泥)路、建制村100%通硬化路,建制村通农村客运班车率为99.01%。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0%,少数民族地区农村集中供水人口比例达到85%。全市民族地区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差距不断缩小,民族地区经济实现快速跨越式发展。
(二)各族人民生活更加美好
近年来,通过整合各类资金,大力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兴边富民、扶持“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整族帮扶整乡推进等重点扶持政策,优势特色产业得到持续培植,民族群众生活水平大幅提高,文化生活不断丰富,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达到了示范引领的目的,“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效果初显。2018年末,保山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入达11280元,比上年增长9.3%。14个民族乡(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8973.79元,有5个民族乡(镇)超过全市平均水平。53个民族村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接近或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占全市民族村总数的44.9%。通过技术培训及产业扶持,猴桥村少数民族大力发展草果产业,仅此一项就实现了户均增收8000多元,促进了当地群众生活水平的大幅提升。各族人民有了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产业、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生态环境,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攀升。
(三)民族地区社会事业更加进步
自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以来,保山市始终以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从民族地区社会保障、民族教育、民族民间团体、民族地区文化体育事业多方面全力推进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民族地区社会保障持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民族教育不断加强,大力发展少数民族高中阶段学历教育,在保山一中恢复民族高中班,降低5—10分录取,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学费、住宿费全免;腾冲、隆阳分别兴办一所民族中学,其他县一中举办优质民族高中班,民族乡镇开办寄宿制、半寄宿制民族中小学;在基本不通晓或完全不通晓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少数民族聚居区,长期坚持“双语”教学,形成了民族学校教育与普通学校教育相互融合、协调发展的民族教育体系。民族民间团体较为活跃,保山市高度重视民族理论研究建设,并将民族理论研究视为指导全市民族工作乃至各项工作的重要理论依据。积极支持“保山市傣族文化研究学会”“保山市傈僳族文化研究会”“阿昌族文化研究学会”等民族民间团体开展经常性民族理论研究。
民族地区文化体育事业蓬勃发展。2013年至今,保山市实施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项目53个,总投资1178万元,对全市少数民族文化进行了全面普查,建设了隆阳区芒宽乡民族文化广场等一批世居民族文化精品工程。各级各部门投入非遗保护经费达2500万元,挖掘整理了一大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收集整理创作了一大批少数民族题材书籍、文学作品、文艺作品并获国家级、省级大奖,如小说《泥太阳》获全国少数民族文学最高奖——“骏马奖”,布朗族竞技舞蹈《草球乐》获“全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表演项目金奖。打造了融入民族文化元素的《梦幻腾冲》等文艺精品,保山《跳箕乐》节目将于2019年9月代表云南参加全国第十一届民运会。民族地区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99%以上,基本上实现了“户户通”;实施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工程,重点针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古籍、文物、歌舞、音乐、美术、手工技艺、传统体育、口碑文化、神话史诗、民风民俗等濒危、优秀文化,采取经费扶持、抢救性修复、收集展示、整理出版、培训传承等方式进行抢救性保护,确保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延续。保山市民族地区体育场所实现人均1.53平方米目标,同时积极开展民族节日及群众性民族文化体育活动,举办四届保山市体育运动会,设置射弩、陀螺、武术等少数民族竞赛项目和20个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表演项目,腾冲市举办两届少数民族运动会。此外,组织选手参加全国、全省性民族体育运动会并取得好成绩。
(四)民族团结和谐局面更加巩固
保山市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监管、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为重点的单行条例以及民族乡工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和宗教事务管理、民间信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依法维护民族团结、依法促进民族地区发展、依法保障各民族平等权益、依法保障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助推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迈入法制化轨道,全力加强和维护保山民族团结、宗教和谐、边境安宁、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大好局面。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宗教工作格局,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加巩固,全市呈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局面。多年来,未发生因民族宗教问题引起的大规模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五)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更加有力
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是党的民族工作和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科学发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边疆稳定的组织保障。在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的事业中,保山市高度重视少数民族人才培养,严格把关、全面考察,把少数民族中最优秀的人员提拔到领导岗位,分管或协管一方面的工作,参与领导决策。组织、人事、教育部门相互协作,分期分批把民族干部领导和后备干部送到各级党校和大专院校进行系统学习,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理论水平、文化知识和业务水平。各级政府选送民族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各省级部门、发达地区挂职、任职锻炼,逐年下派民族干部到县乡挂职锻炼,提高干部的管理水平,积累工作经验。采取特殊政策录用少数民族公务员,适当提高少数民族公务员的录用率;在职称评定工作中,对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在同等条件下给予适当照顾;对长期在基层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岗位职数、外语成绩等方面给予倾斜照顾,鼓励他们长期扎根少数民族地区,以便提高少数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
以此为基础培养了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形成了以少数民族为主的干部结构和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并重的党政干部队伍配备格局。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入手,充分保证各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充分信任和依靠少数民族干部,真正让少数民族干部有职、有权、有为。截至2018年年底,全市少数民族公务员1713人,占全市公务员总数的12.23%,超过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其中:厅级、处级、科级分别占同级干部总数的15.38%、12.5%、12%。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市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40948人,其中少数民族3614人,占总数的8.83%,正高级、副高级少数民族占同级总人数的7.5%。保山高等院校积极培养少数民族高级人才,2018年保山学院在校少数民族学生达27.1%、保山中医药高等专业学校在校少数民族学生达23.8%、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珠宝学院(腾冲)在校少数民族学生达32.7%,为培养保山市少数民族高等人才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民族地区异地集中安置后的稳定及发展存在挑战
异地集中安置以后,生产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全部实现了脱贫。但由于符合现代社会要求的市场经济远未形成,民族地区与周边发达地区仍有较大差距,加之长期经济文化发展严重滞后造成社会发育程度低、思想滞后、底子薄、资源不足的状况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搬迁到新地点,融入当地群众还有一定困难,等靠要思想十分严重,缺乏必要的谋生手段,收入难以保障。仍需要做大量细致的劳动技能培训、引导和群众工作,实现长远稳定发展任重道远。
(二)示范区基础条件差及不平衡问题突出
民族与民族、同一民族不同地区、山区与坝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民族地区发展不充分,普遍存在产业“小、散、弱”现象,缺乏持续增收致富的骨干产业,特别是“直过民族”地区发展与其他地区差距较大,思想认识和综合素质普遍掉队,自我发展愿望不够强烈,对美好日子追求积极性不高,内生动力不足,素质型贫困问题突出。尽管民族地区纵向比得到了较大发展,但横向比与发达地区还存在较大差距,长期以来形成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政策实施的不平衡、产业发展不协调问题广泛存在。
(三)示范区建设存在“三个不到位”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少数领导干部对民族工作的特殊性、艰巨性、长期性认识不足,工作措施一般化,落实政策有差距,部分单位未将示范区建设工作提升到“一把手”工程的高度来认识及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对示范区建设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不够。二是共创联动不够到位,在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各级各部门还没有完全形成共创联动、齐抓共建的合力。三是项目推进不够到位,资金整合难度大,督查问题不够,监督反馈机制不健全。
(四)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与保护面临危机
保山市有少数民族种类多,有12个世居少数民族,3个人口较少民族,信仰的宗教包括世界三大宗教和中国的道教,也有部分信仰原始宗教。各民族特色相互糅合形成了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绽放着绚丽色彩。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内外流行文化的冲击,民族文化传承人的终老锐减,加上传承载体的少数民族语言使用频率的逐渐减少,使民族文化的流失严重,许多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绝迹,民族文化丧失、断层现象严重,传承危机快速显现。缺乏资金、技术和专业人才,场地建设严重不足,增加了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难度,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面临困境。
(五)民族教育和人才建设体制机制不健全
保山市民族教育在数量、质量、规模、结构、内容上与全国和全省的平均水平及发达地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面临教育经费紧张,办学条件简陋,校舍和教学设备严重不足及师资队伍不稳定等问题。原居住地教育严重缺失,短时间难以对接,直接影响义务教育阶段巩固。辍学时有发生,思想问题一时间无法解决,新的生活、读书环境无法适应,高黎贡山移民等特殊贫困少数民族学生的双语教学亟待加强。目前,保山市少数民族人才总量不足,特别是少数民族年轻干部在干部队伍中占比不高,后备干部制度体系不健全,对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不够,在民族比例、性别比例、年龄结构比例等方面的设置不够合理,缺乏梯次培养。近几年来虽然在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培养、锻炼、管理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并未完全走上制度化轨道,新老干部衔接度不够,出现人才断层。由于当前民族干部教育及培养的针对性、专业化程度不够,少数民族队伍中专业化、高质量人才较少,人岗不匹配等问题突出。
(六)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压力较大
保山毗邻缅甸,很多民族跨国而居,与缅甸、泰国等东南亚国家山水相连,民族相通,文化相近,联系紧密,地处边远,社会管理薄弱,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渗透从未停止。
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发展建议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是保山市“十三五”“十四五”期间的重大任务之一。示范区建设,追求的是具有更大风险容量的跨越式发展、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在发展中,要改变单纯以GDP为“指挥棒”、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发展观,避免经济发展中的短期行为以及“单项突进”的发展模式;结合示范区的建设,要破除单纯的少数民族发展论,以实现民族自身的和谐、民族间的和谐、民族与社会的和谐、民族与自然的和谐来处理示范区建设与发展的关系。要有“进”的意识,“稳”的底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为依据,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一)发挥思想教育和文化引领作用
1.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感恩教育。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当前民族工作新的部署和安排:要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使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实现民族交融和共同发展进步。加强对宗教场所建设指导,培训教职人员。感恩教育要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学校重点思想工作长期抓,要明白:能够有今天的幸福生活,要感谢共产党,感谢政府,感恩老师。
2.加强民族文化建设。借鉴吸收其他民族的优秀文化,进行文化交流,创新民族文化。在各级民宗部门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各民族社会团体的自我管理、自发能动作用,传承、发展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要充分利用好民族团结文化广场、基层党建活动室及配套设施这一块资源,开展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制教育,占领宣传领域主阵地;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丰富移民精神文化生活;不断创新文化宣传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渠道进行“互联网+”民族文化建设,做好线上线下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及宣传。
(二)转变民族地区发展模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在实际工作中,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全力支持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创新发展模式。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能从根本上缓解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以及自然资源的直接压力,是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最关键的一环。实施新生活培训计划,融入现代社会。改变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务工方式,拓宽少数民族群众增收致富的渠道。搭建就业平台,组织专场招聘会或实施劳动力有序转移,促进外出务工就业,拓宽劳务输出渠道。针对部分少数民族群众文化层次低、生产技能差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结合用工单位的需求开展技能培训,加强引导从事本地农特产品深加工、民族手工艺品加工,多方面拓展就业渠道。
同时,通过生态恢复建设、护林防火、农村能源配置、实施安置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农业产业调整等带动增收致富;充分利用好当地丰富的自然资源,可以考虑做成民族特色民宿、农家乐,绿色环保,吸引外地外省的游客。依托丰厚的民族文化、历史文化资源,坚持文化与旅游结合,逐渐形成特色鲜明、实力较强的文化产业体系。
(三)促进民族地区平衡协调发展
1.多举措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和产业发展。建立和完善扶持民族地方特色经济发展的资金平台和机制,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加快发展高原特色农业,支持绿色和有机品牌的打造,重点扶持一批有比较优势、门槛低、产业链长、附加值高、能够带动各族群众就业和增收致富的特色产业。巩固发展民族地区旅游支柱产业,促进旅游与城镇、文化、产业、生态、乡村建设和沿边开放“六位一体”融合发展。大力支持民族地区农村发展物流快递和电子商务。鼓励工商企业到民族地区开发优势资源,做大种养基地,做强龙头企业,改造提升优势产业。
2.增加对少数民族的专项扶持。习近平总书记将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比作“大家庭与家庭成员的关系”,建成小康社会,五十六个民族一个也不能掉队,因此要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发展建设的扶持力度。示范区建设既要注意到各民族之间、各地区之间存在的发展不平衡、创建不平衡的现实,又要考虑民族自治地方少数民族与非民族自治地方少数民族的关系;既要考虑民族聚居地区,又要照顾散居民族地区和散居少数民族;既要保持政策、项目的长期性和可持续性,又要把点上的示范与面上的覆盖结合起来。
3.提升沿边开放合作水平,推动边疆民族地区和谐发展。结合保山市委政府制定的保山开放创新、现代化大城市建设机遇,发挥民族地区沿边区位优势和人文资源优势,向外开放与向内开放并重,紧紧抓住保山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的重大机遇,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四)提升政府社会治理和危机管理能力
1.维护民族团结。“一带一路”建设带来了开放发展的新机遇,但发展过程中,新的矛盾也会逐渐产生,因此,要做好民族团结稳定形势的分析研判,提前预见、及时发现,排查排除不利于民族团结的隐患,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加强舆情收集、监测、分析、研判,完善民族关系监测评估分析体系。以建设示范区为平台,完善创建机制,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加强典型引导,推进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部队、进宗教活动场所。
2.确保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建立民族关系监测评估体系,完善民族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工作机制,以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为抓手,定期开展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因素的分析研判,倾听各族群众的合理诉求,处理好各民族之间的矛盾纠纷。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理论等相关知识的普及宣传,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着力维护好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
3.进一步促进边疆的繁荣发展。保山市与缅甸接壤,多个少数民族跨境而居,沿边经济文化交流畅通,是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的重要连接点,其所处区位正好是中国西南地区与南亚、东南亚的中心地带,维护促进边疆的繁荣稳定意义重大。依托地缘优势,结合保山开放创新战略,主动融入和服务于“一带一路”、中缅经济走廊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快腾冲边合区的建设,把猴桥口岸建成内联外通、支持大规模人流物流资金流的一体化一流口岸,谋划好未来中缅贸易区、一线两园建设的前瞻性规划。
(五)抢救和保护民族文化
要充分发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民族地区集‘六区’于一身”的优势,利用好“文化特色区”这一特色,突出重点,完善设施,加大民族文化保护力度。重点对世居、特有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普查甄别、归类整理,对民族民间文学、技艺工艺、医药医术等,应列项目、拨经费,组织专家团队与少数民族传承人、文化人、艺人工匠、医生等,在进行归类整理的基础上甄别真伪优劣,对于落后的、迷信色彩浓厚的旧文化予以整理归档封存;对有利于各族人民团结进步的文化进行推广弘扬,并与发展经济、社会治理结合起来,与民族旅游文化结合起来,让其呈现新活力,服务新时代,创造新价值。
采取措施,保障经费,帮助扶持少数民族群众自觉行动起来,编制实施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目录和规划,支持民族文化乡土人才和高端人才的培养及传承。主动做好文化传承工作,开展民族古籍典籍整理和翻译出版工作,拍摄制作每个世居少数民族影像资料。加强各级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
推出全国知名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创新带头人。支持建设一批民族文化传习馆和民族民间人才工作室,大力培养乡土民族文化能人和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完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制度。
实施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和世居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扶持民族文学、艺术、影视、戏剧和新媒体等作品的创作传播,支持建立传习馆或工作室等传承实体,打造一批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点及时代特征的民族村寨、民族文化广场和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点。以民族文化的研究开发为突破口,推进民族文化精品建设工程,实施一批与科技、旅游、金融等融合互动发展的民族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打造全国民族文化精品。
(六)完善民族地区教育和人才培养体制机制
加强民族地区中小学,特别是民族小学,因地制宜开展民族地区“双语”教学,保证民族地区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执行民族中学招生相关规定,加强对隆阳区、腾冲市两所省定民族中学的扶持力度,扩大规模,配强师资,提高质量,力争办成省内市外具有示范性的民族教育基地,保证县区一中高中民族班招生数量、质量。
建立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经常性制度,尽快实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制度化和规范化,紧跟时代发展需求,建设一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严格执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着眼于长期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增强民族干部后备力量。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对较少的世居少数民族实行单设岗位招录,每年都安排一定岗位定向招收保山“特少民族”考生,在民族乡镇民族聚居地设置主体民族特岗。通过实行学费、生活费、住宿费、杂费“四免”政策和照顾安排就业的办法,对重点高中分别招收的人口较少民族学生给予补助;制定优惠政策让从少数民族地方走出来的新一代知识分子,让他们回到本民族地区,并选择好其中的精英,逐级提拔,成为中高级干部;依托高等院校、各级党校,加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力度,实现民族干部比例与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大体相当;加大基层民族干部、村官培训和挂职锻炼工作力度,完善民族干部交流机制,继续做好从市、县 (自治县、区)、乡镇选拔民族干部到省级、市级机关和国有骨干企业挂职、任职的工作;采取一些特殊的政策措施,稳定偏远贫困民族地区干部队伍。
(七)筑牢境外宗教渗透防火墙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国已经进入了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的活跃期”,对于这一变化,不能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持“关门主义”和“放任自流”的态度,而要做好保障,以开放促发展,以交流促和谐。
地域广阔,资源丰富的缅北地区与保山、德宏等云南的边境州市山水相连、民族同宗同源、经济文化交流广泛,联系紧密。因为没有天然屏障,面临的来自境外的宗教渗透压力也很大,在防范宗教渗透方面要积极开拓创新、探索新模式,主动出击。曼德勒、密支那、腊戌等缅甸重要城市,均在缅北地区。同时,缅北地区还是华侨主要聚居地,并且多为保山籍,有天然的地理和人文优势,这是保山走出去的有利条件,可发挥族缘优势,支持民间社团和跨境民族学会走出去,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除了从国家到省市各个层面的官方互访之外,还要树立大统战意识,支持民间社团和跨境民族学会走出去,纳入保山开放创新、一线两园建设总体战略规划,规范行为,保证经费,提供平台。积极支持民间社团和跨境民族学会走出去,与缅甸跨境民族、民间团体及民众建立直接联系,增强互动,培育好感,加深感情;通过宗教团体、民间组织等NGO(非政府组织)在缅甸民间活动,促进民心沟通、形成共识。以民族学会、民间团体渠道开展民间工作,如社区援助、上层互访、学术、神学交流、文化合作等。宣传我们党的宗教信仰政策,有效抵御宗教势力对滇西的渗透活动,构建和谐稳定的边疆。
保山学院、保山技师学院、腾冲珠宝学院等高等院校要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开展联合办学,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寻根之旅;侨办要积极争取省侨办、国侨办支持,主动加强与缅甸侨团、华侨的联系,通过华文教育主渠道,扩大中华文化在缅甸及其他东南亚国家的影响力,通过民心沟通,达到文化认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中小学校,要服从大局,支持侨办工作,安排、推荐优秀骨干教师,培养一支作风优良、品德高尚、水平一流的教师队伍。
五、结语
各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推动和完善保山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对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
保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必须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中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责任落实,以教育引导为核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文化引领为前提,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以人才培育为关键,提供民族团结进步智力支持;以载体创新为重点,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
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民族地区的发展放在全省、全国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放到民族振兴、时代进步、社会稳定和谐的大势中去推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把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作为加快发展的根本动力,把依法治国作为团结发展的根本保证,把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理论研究创新工作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根本指导。着力打牢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着力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着力开展和谐社会建设,着力推进民族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着力构建各民族共建小康、共享小康格局,努力建成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