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抓“四化”建设 精准服务群众
2019-03-01阮红艳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
阮红艳/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
近年来,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紧抓司法所“四化”建设,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万松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接待群众咨询
规范化打造基层站所
根据司法部最新《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及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求,江汉区司法局高标准、严规范打造基层司法所,实现基础设施、业务能力与时代同步伐。
江汉区作为武汉市的经济强区,人口多,面积小,寸土寸金,给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带来了很大难度。但江汉区司法局树立“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活则全局活、基层强则全局兴”的思想,本着“因地制宜,先行先试”的原则,打破惯性思维,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重视和支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和协调,采取调剂、联建和租赁的方式,多渠道、多途径解决司法所业务用房。目前,全区12 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
司法局统一制作司法所业务用房外观标识,并将内部工作流程、工作制度、人员公示等内容上墙,方便群众查看了解。各司法所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宣告室、心理咨询室、普法依法治理室、党建活动室等业务功能室;安装电子监控、视频会议平台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实行无纸化办公,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建立健全司法所各项制度,如考勤制度、例会制度、重大事件报告制度、重大案件讨论制度和廉洁制度等,通过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效能。
常态化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各司法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注重矛盾纠纷排查防控,坚持教育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排查前,排查工作走在调处前,调处工作走在激化前,将“四前”工作落到实处。聚焦重点人群、地区、行业、时段,有针对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今年,为迎接在武汉举办的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全区12个司法所实施平时周排查、军运会时期日排查制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街道和社区,纠纷发生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1%。同时,建立以司法所长、社区律师、人民调解员、社区志愿者等为成员的“流动调解室”,主动走街串巷、进门入户,做到哪里有纠纷就 “流动”到哪里。“流动调解室”走进群众家中,由“坐堂问诊”变为“上门巡诊”,开辟了调解矛盾纠纷的绿色通道。
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庭+所”(法庭+司法所)诉调对接,减少、降低诉讼成本和司法成本。江汉区人民法院万松法庭在唐家墩司法所建立诉前调解工作室,启动一个月便化解矛盾纠纷63 件。推进“所+所”(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公调对接,减少治安案件发生。目前,民族、新华等7 个司法所已在当地派出所设立了驻派出所调解工作室。
开展“精彩军运 普法先行”宣传活动
去年1月至今年10月,全区司法所排查矛盾纠纷8473 次,化解纠纷11092 件,其中诉调对接纠纷918 件,调解成功率和履行率均为100%。
精准化提供法律服务
2007年,前进街任冬社区拆迁项目启动,44 户居民与开发商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并根据协议腾退了房屋,后因开发商手续不全、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导致拆迁协议无法履行,44 户居民被迫流离失所,开始不断上访。前进司法所了解情况后,主动介入,指派社区律师进驻,为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意见。最终,经过多方协调,44 户居民住房安置问题得以解决,这起长达12年的信访积案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该起信访积案的有效解决,得益于 “律师+N 服务”大平台的创建。在司法局的指导下,司法所配备优秀律师,强化社会服务,实现一社区一律师,一案一律师,一项目一律师,实施精准可持续的“一对一”法律服务机制。通过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组织律师“4+N 进”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即律师进社区、进信访大厅、进“旧城改造”项目、进“处理非法集资”项目、进各急难险重专班等为群众解疑答惑,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各司法所还组织社区律师开展“周四有约”法律服务活动,每周组织律师到社区为居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
今年3月以来,通过司法所平台,律师参与信访接待365 人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275 件,其中涉及企业改制、物业纠纷、经济合同等陈年信访积案。司法所用专业的法律服务获得了群众肯定。
立体化弘扬法治文化
4月19日,天一街小学的教室里不时传来学生们的惊讶声,原来是民意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在开展法治讲座。几位“特殊的老师”围绕“校园欺凌”主题,通过案例讲解、图片展示,介绍了校园欺凌的主要特点,深入浅出地分析了引发校园欺凌的主诱因,并引入相关法规。2 个小时的讲座结束后,师生们纷纷表示,讲座贴近生活实际、案例生动,受益匪浅。
这是司法所加强法治宣传工作的缩影。江汉区各司法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前沿阵地作用,以法律“七进”,即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工地、进军营为抓手,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形、墙上有画、微信有影,构建常态化、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工作格局。司法局在全区61 个法治学校和108 个法律服务点,落实文化墙、LED 显示屏、普法广播、法治文艺晚会、现代文明小戏、自创诗歌朗诵、音乐队表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载体,展现法治文化。前进、唐家墩等司法所充分利用办公用房楼道、走廊、职能室,以书法、绘画等形式展示法治名言、道德警句、诚信践诺等,营造司法为民的服务环境。满春司法所LED 显示屏上,“做人以和为贵、做事以法为基”“立身德为首、处事法是先”等字眼时不时地滚动出现。北湖司法所在辖区“居民纳凉点”开展法治小品表演活动,寓教于乐,深受当地群众喜欢。
基层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非正常死亡纠纷
司法所工作人员向群众推广法治文化产品
司法局积极整合资源,指导司法所在109 个社区设立法治宣传栏、法治图书角,配备法治宣传挂图、社区居民普法读本及法律相关宣传资料等资源,截至目前,共赠(配)送法治图书、挂图等3 万余册。同时,打造集景观、文化、休闲和法治宣传为一体的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园等9 处,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生活,使群众在游览中受到法治文化熏陶。
各司法所负责人还积极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指导校园普法工作,推行“护航花季少年、法育美好未来”等特色法治课。花楼、水塔等司法所还到武汉一中、第二十八中等学校开展 “模拟法庭、交通安全进校园”等法治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校园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