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修复 区外补偿郏县强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2019-02-27牛洪桥
文 | 牛洪桥
“累计投资7000余万元,建立了3个矿山修复生态补偿示范区,种植各类树木30万余株,完成恢复治理面积4500多亩……”2018年以来,郏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立县”发展战略,以“绿满郏县、绿秀郏县、绿美郏县、绿富郏县”为目标,采取“区内修复,区外补偿”方式,大力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新机制,全面推进露天矿山环境治理、生态恢复工作,用一个个跳动着高质量发展音符的数据,交出了喜人的“成绩单”。
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下发了《郏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山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主管县领导为副组长,县纪委、督查、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林业、公安、环保、水利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矿山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实行部门联动,严格督查问责。此外,为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秩序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矿山环境治理责任,建立县级领导巡山责任制,各包矿领导定期开展巡山工作,实地检查矿产资源开采、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机制落实情况,督促涉矿乡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矿山企业严格落实责任,依法保护资源,强化生态修复,保护好绿水青山。
明确工作重点。2018年年初,郏县组织自然资源部门工作人员到焦作、新乡等地学习矿山恢复治理经验,并结合郏县实际,编制了《郏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明确全县矿山恢复治理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动员各涉矿乡镇、矿山企业大力开展矿山修复和生态补偿工作。先后9次召开全县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推进会,分析当前全县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面临的严峻形势,研究部署矿山恢复治理各项工作,督促各乡镇政府开展无主坑口恢复治理,督促各矿山企业以采区复土复绿和进入矿区道路两侧植树、悬崖峭壁挂网复绿为恢复治理重点,开展恢复治理、植树复绿工作。
创新工作理念。严格按照矿山企业修复治理方案要求,结合各矿山企业修复治理实际情况,及时有针对性地对矿山企业下达阶段性修复治理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及修复治理标准。特别是在2018年12月14日召开的全县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推进会上,决定在全县实施“区内修复、区外补偿”机制,明确要求各矿山开采面资源没有采尽、没有完成生态修复的,一律不得再开新坑口、新采面。进一步动员各涉矿乡镇和各矿山企业加大恢复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开展植树造林复绿活动。特别要求全县所有持证生产矿山在完成下达的矿区内恢复治理任务的同时,要充分利用有利时机,把矿区周围500米左右范围纳入义务植树区,义务植树区内全部植树造林;持证未生产矿山,在开始生产前,必须完成矿区周围500米左右范围内植树造林工作,否则不准开工生产。同时,要求所有种植树木常绿树种必须在80%以上,成活率必须达70%以上。本次共下达恢复治理和复绿面积总任务20000多亩,2019年3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
强化督导检查。郏县自然资源局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对矿山企业实行“三书约束”(《依法依规开采承诺书》《依法依规开采告知书》《问题整改通知书》),督促矿山企业按照采矿许可证批准的开采方式、开采矿种及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开采其矿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规范开采秩序。工作中,县自然资源局会同督查局,采取周通报、月排名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对进度缓慢、不能按时完成复绿任务的企业,一次通报,两次警告,三次责令停产整顿;对落后的乡镇进行通报,并计入年终考核成绩。
通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该县的矿区环境明显改善,生态补偿稳步推进,相信不久的将来一定能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赢得永续发展的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