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辛屯镇非洲猪瘟防控主要做法及存在问题建议
2019-02-25刘俊平
刘俊平
(鹤庆县辛屯镇畜牧兽医站,云南 鹤庆 671502)
2018年8月3日,在国外流行近百年的非洲猪瘟疫情首次传入我国辽宁省,并于2018年10月21日在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牛场镇一养殖场和母享镇一养殖合作社发生。截至目前,全国共发生疫情近百起,其中云南5起。由于非洲猪瘟危害大、传播快、难防治,给广大养殖户带来了巨大的养殖风险和直接经济损失。疫情发生后,云南省立即启动非洲猪瘟重大(Ⅱ级)疫情响应,并关闭了省内所有生猪交易市场,禁止生猪进出云南省,停止运输生猪等活畜禽车辆享受绿色通道政策,全面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对活畜禽运输车辆实施备案监管,加强疫情的溯源和排查,强化边境口岸等重点区域非洲猪瘟防控。笔者所在的镇也积极按相关文件、会议要求开展了全面的疫情疫病防控工作。本文就笔者所在镇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主要做法及防控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作一点交流,与同行共同商榷。
1 非洲猪瘟概述
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猪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以高热、网状内皮系统出血和高死亡率为特征。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感染非洲猪瘟病毒的野猪、家猪(包括病猪、康复猪和隐性感染猪)和顿缘软蜱为主要传染源,主要通过接触非洲猪瘟病毒感染猪或非洲猪瘟病毒污染物(泔水、饲料、垫草、车辆等)传播。消化道和呼吸道是最主要的感染途径;也可经顿缘软蜱等媒介昆虫叮咬传播。家猪和欧亚野猪高度易感,无明显的品种、日龄和性别差异。疣猪和薮猪虽可感染,但不表现明显临床症状。家猪感染非洲猪瘟病毒的潜伏期为15 d,不同毒株致病性有所差异。强力毒株可导致猪在4~10d内100%死亡,中等毒力毒株造成的病死率一般为30%~50%,低毒力毒株仅引起少量猪死亡。该病季节性不明显,全世界目前都没有预防非洲猪瘟的疫苗,扑灭措施只有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
2 主要做法
2.1 领导重视,加强学习
辛屯镇高度重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充分认识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深刻认识非洲猪瘟的危害和防治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把非洲猪瘟防控作为头等大事,及时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站(所)长及各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防控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兽医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全体兽医站干部职工为成员,并根据工作发展需要适时在镇级站(所)及各村抽调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及时认真组织学习农业农村部及省、州、县非洲猪瘟防控方面的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并根据文件、会议精神,及时安排部署相关防控工作。同时在每周一上午由镇政府全体干部职工,包村工作组组长、各站(所)长组成的干部职工学习会上专题研究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再次安排、部署、强调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2.2 开展疫情全面排查和紧急监测
(1)严格按照《非洲猪瘟紧急排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由兽医站干部职工、村防疫员、村委会人员组成排查小分队,采取分片包干负责的方式,对全镇生猪存栏50头以上的养殖户、仔猪交易市场、肥猪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并采取日报方式每天上报排查情况,由专人负责填报《非洲猪瘟紧急排查日报告表及统计表》上报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其统一向上逐级汇报。
(2)由各村委会主任,包村工作组组长统筹力量,各小组长、防疫员参与,对全镇范围内所有农户进行了非洲猪瘟疫情排查,并采取双签字确认的模式(即入户排查人员和户主双签字),确保不漏一村、一户、一畜。若发现不明原因生猪死亡的立即限制移动,并按程序报县级动物防控指挥部,同时由村防疫员根据排查情况每日报送《非洲猪瘟日排查表》至镇兽医站。
2.3 及时监管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与辖区内生猪存栏50头以上的养殖户、原饲喂泔水户签订了《禁止使用泔水喂猪告知书》《承诺书(生猪养殖场)》及《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等,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常态化,适时监管。
2.4 认真扎实做好常规疫苗的免疫工作
组织防疫员做好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免疫工作,查缺补漏,及时补免,并于每月末及时上报免疫补针数。两病是免疫抑制性传染病,对其他传染病防控不利。
2.5 认真开展产地检疫工作
严格按农业农村部新发布的《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进一步加大了对村协检员的培训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对屠宰商的教育宣传,根据《云南省打击生猪屠宰领域违法行为,做好非洲猪瘟防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的打击生猪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联合执法工作组。执法组逢辛屯镇3、6、9日赶集天,都将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截至目前,辛屯镇无私屠滥宰现象,所有上市交易的生猪酮体都经过检疫检验,市场供应正常有序。
2.6 及时做好疫情应急处置
扎实做好应急准备,严格落实24h专人值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非洲猪瘟排查日报表及处置日报表由专人负责,每天准时上报。
2.7 强化生猪移动、调运监管
辛屯镇于2018年10月24日关闭镇内肥猪交易市场和仔猪交易市场,并每天派出专业技术人员2~3名负责巡查监督,杜绝私自交易现象。同时根据《关于做好活畜禽承运车辆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安排各村委会主任为负责人,与承运单位或个人签订了《活畜禽承运车辆备案登记通知》,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为规范生猪调运,防止疫情传播扩散提供了保证。
2.8 加强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介,以通告的形式,在全镇乃至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全县生猪市场的通告》《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关于尽早屠宰年猪的倡议书》等宣传引导工作,同时组织各村开展了一次由各村小组长、防疫员参与、采取双签字确认模式的疫情全面排查及《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的发放、粘贴和宣传。并在生猪交易市场、农贸市场、鲜肉市场等公共场所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的粘贴、发放和宣传。通过宣传、引导,使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洲猪瘟有了一个正确的认识,增强了群众自主防范意识,形成了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及时发布风险提示,要求养殖户严禁从高风险区调入生猪。及时、多次组织各相关人员进行非洲猪瘟防治技术培训,并于2019年1月8日组织全体防疫员、干部职工和养殖大户收看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公开课》的远程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兽医人员对突发疫情的鉴别诊断、早期报告和规范应对的能力。
2.9 严格落实责任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防治工作。严格落实防治责任制,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各村以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同时采取分片包干、双签字确认等工作模式,强化落实责任到人、到户。各职能部门及相关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好非洲猪瘟防控责任。对履行职责不力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动物疫情的、影响疫情防治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严肃查处。
3 存在问题和不足
(1)由于非洲猪瘟在我国尚属首次发生,缺乏相关的实践经验和数据基础;全世界目前都没有预防非洲猪瘟的疫苗,也没有有效治疗手段,扑灭措施只有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给防控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
(2)当前养殖户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低,防疫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落实不到位;基层防疫体系不完善,人员素质不高,给非洲猪瘟防控带来很大威胁。加之有些不法商贩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给非洲猪瘟防控带来巨大的隐患。
4 建议
各养殖户要牢固树立生物安全管理意识,落实综合防疫措施,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做到“五要四不要”,即:一要减少场外人员和车辆进入猪场;二要对人员和车辆入场前彻底消毒;三要对猪群实施全进全出饲养管理;四要对新引进生猪实施隔离;五要按规定申报检疫;不要使用餐馆、食堂的泔水或厨余垃圾喂猪;不要散放饲养,避免家猪与野猪接触;不要从疫区调运生猪;不要对出现的可疑病例隐瞒不报。持续完善动物防疫体系特别是基层动物防疫体系,提升基层实验室检测能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培训,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
5 小结
经过各位同仁和广大养殖户的共同努力,非洲猪瘟疫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云南省的非洲猪瘟防控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辛屯镇也未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猪肉市场供应正常有序,生猪生产持续稳定。但是,由于非洲猪瘟疫情的特殊性,必须正视下一步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必须久久为功,做好打持久战的各项准备,切不可掉以轻心。始终坚信在农业农村部、省、州、县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同仁及广大养殖户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战胜非洲猪瘟!借用于康震副部长的话“只要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大家团结一心,攻坚克难,就一定能够打赢非洲猪瘟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