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辛亥人物黄国梁》的一点补正
2019-02-22穆雯瑛
穆雯瑛
2011年,为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山西省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征集山西辛亥人物史料并编辑出版《山西辛亥人物传》。其间,笔者通过查阅历史资料,采访收集有关人员口述史料等方法,收集整理了山西辛亥人物黄国梁的资料,并作《黄国梁》一文。文末,录入所收集的一份资料附言中就黄国梁先生后人为其修墓筹集费用一事所作的说明:“上世纪80年代,台湾开放赴大陆探亲后,黄国梁长子黄定响应国家的统战政策,积极联系在台湾的胞弟胞妹回大陆祭祖。他为给弟妹留下大陆良好的印象,希望能够给父亲重修墓地(原来没有任何标志,只是一个土堆)。但由于经济拮据,无力承担修墓的费用,因此致函山西有关方面,希望能够给予资助,但因种种原因未果。最终还是由黄国梁在台子女为主出资,完成了黄国梁墓地的修葺。”此文经过修改补充,以《辛亥人物黄国梁》为题,在《文史月刊》2017年第9期刊登。
文章刊出后,贺德宏同志找我,说事实有出入,当年为黄国梁先生修墓省里是出了钱的,其长子黄定还复信表示感谢。近日,他找到了自己保存的当年省政协的有关文件和黄定先生(时住北京崇文门大街6号楼)的信件,并复印给我,使事情的来龙去脉清晰了然。
两份文件分别是“晋协落字办【1984】6号”和“晋协落字办【1988】24号”,前者是山西省政协落实政策办公室报送省委统战政策落实领导组的《关于黄定要求为其父黄国梁修墓立碑款的请示》,后者是山西省政协落实政策办公室给黄国梁长子黄定的《关于为黄国梁修墓补助款的通知》,前者落款时间为1984年9月18日,后者落款时间为1988年7月6日。其具体内容如下:
省委统战政策落实领导组:
黄国梁,陕西洋县人,生长太原。一九〇二年考入山西武备学堂,一九〇四年被保送日本留陆军士官学校,一九〇九年回国后不久,即任陆军第一标标统。太原辛亥起义时,即将旧军改编为新军,任八十五标标统。曾联络人员,策划起义。清朝的腐败统治被推翻后,阎锡山视其“兵重”,日见猜忌。黄遂于一九一七年被迫去职离晋赴京,依附北洋军阀,曾任总统府参议、将军府将军等职。一九二三年又被阎锡山请回山西任兵站总监、兵工厂总办、兵器研究会会长等职。一九三七年抗战开始,即回原籍陕西汉中闭门家居,无心进取。解放后,被邀为山西省政协第一届委员,于一九五八年一月病故北京,葬于京西香山下“福田公墓”。
今年五、六、七月,黄国梁之子黄定,分别向省政协、省委统战部、民革中央副主席贾亦斌以及吉林省委王大任同志写信,要求为其父修墓立碑,希望我省能予以资助。王大任同志亦就此事向武光汤、王绣锦同志致函,望能得准。
经我会派人了解,黄定系黄国梁长子,已退休多年;其妻张琳系国民党元老张继之女,错划右派,早已退职,改正后未补工资;黄定二弟、四弟均已亡故;大妹是家庭妇女,居上海;四妹在兰州,已退休;三妹、三弟均在台北,已取得联系,且有返里探亲之求。
根据上述情况,我们认为:1、黄国梁是位有过政治影响的人物,早年病故后葬于京西香山下福田公墓区;2、公墓区规划,要求果园化,坟墓修整立碑,做到关观幽静,这是统一要求,有关首都规划;3、黄仍有子女在台,黄定妻为张继之女,这对……4、黄定一家目前收入确属微簿,经济困难。
有鉴于此,我们意见,可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以救济名义资助黄定一千五百元为妥。当否,请批示执行。
山西省政协落实政策办公室
一九八四年九月十八日
1988年7月6日,山西省政协落实政策办公室《关于为黄国梁修墓补助款的通知》如下:黄定同志:
近经中共山西省委领导批准,山西省财政厅【1988】晋财行字157号文通知,追加为黄国梁修墓立碑专项补助叁千元。
特此通知
省政协落实政策办公室
1988年7月6日
山西省政协落实政策办公室《通知》发出12天后,黄定于1988年7月18日给贺德宏、武胜利写信。原文如下:德宏、胜利二位同志:您们好!
来信及叁千元均妥收勿念。此事得能圆满解决,固然是党政策的体现,也与二位及大任、玉一诸同志努力分不开,非常感谢!并请向立功书记、修仁主席转达我兄妹(黄珂)以及在台北的胞弟黄宝、胞妹黄琬的衷心谢意。汇款的收条附信中寄上,请转交。谢谢!如来北京务请驾临舍间一叙是望。此致
敬礼!
并祝暑安!
黃定
7月18日
从黄国梁大陆、台湾两地后人在墓地祭奠黄国梁先生的照片看,墓后的桃树叶已落尽,然远处的山坡上还有些许绿意,参加祭祀的人们已着风衣,时问当在晚秋,应该是墓修好立碑后举行祭奠仪式时的合影。墓碑上用历史纪年和公元纪年两种纪年法镌刻着黄国梁先生的生卒时间,立碑时间是1988年。至此,黄国梁先生得已安息。
从1984年黄国梁长子黄定申请经费资助到1988年经费下达,时隔四年之久。据此推测,前面提到的那份资料上的附言可能是在尚未得到经费补助时所写,这可能也是山西省政协落实政策办公室《通知》里用“追加”二字的原因。
现遵贺德宏同志之嘱,本着政协文史资料实事求是征采信史的原则,特就为黄国梁先生修墓立碑资助一事作如上补正说明。
附记:
黄定致贺德宏信中所提到的几个人1988年的任职情况:
贺德宏,时任山西省政协副秘书长,负责落实政策办公室工作;
武胜利,时在落实政策办公室工作;
王大任,曾任山西省委书记处书记,时已调任吉林省委书记;
李立功,时任山西省委书记;
李修仁,时任山西省政协主席;
仝玉一,时任省妇联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