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留守妇女的精神文化建设
2019-02-22荀雪霞
荀雪霞
(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 运城 044000)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大规模流向城市,这种现象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由于户籍、就业、住房、教育等因素影响,外出务工者绝大多数为成年男性,老人、妇女和儿童则成为留守农村的主体。在这三类留守人群中有一个尤为特殊的群体:留守妇女。农村留守妇女由于长期与丈夫两地分居,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不可避免地面临着生理和心理的双重压力,其精神文化生活尤其应该备受关注,然而长期以来,对这一群体精神文化建设方面的研究与投入是不够的。
十九大提出要决胜全面小康社会,“三农” 工作始终是实现这个目标的重中之重。近些年,各地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之“新”,乡村之“美”不仅体现在物质生活的进步和硬件设施的提升,与此同时,农民生活方式的转变,思想文化的进步、道德风尚的推进以及家庭和睦、民风淳朴、互助合作、稳定和谐的村民关系,也必须成为农村之“新”,乡村之“美”的题中应有之义,所有这些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农村精神文化建设。而在农村精神文化建设中,相比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留守妇女这个群体自然成为农村精神文化建设的生力军。留守妇女的精神文化建设的状况直接影响着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效。比如绝大数农村留守妇女对奢侈浪费、赌博等不良恶习有很强的抵触心理,她们相对更易于接受新鲜事物,向往现代生活方式,勇于移风易俗,期望农村良好风气的形成。因此可以说,留守妇女更为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不仅有利于她们身心健康,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同样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然而当前农村留守妇女的精神文化建设还面临着很多问题,亟待我们关注与解决。
1.当前农村留守妇女面临的问题
据调查显示,我国目前有8700万农村留守人口,其中留守妇女人数为4700万,占留守人口的54.2%。她们承担着本应由丈夫承担或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责任,一方面要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另一方面要教育留守子女和照顾留守老人,处理各种邻里关系和突发事件。其生理和心理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一是有较强的压迫感。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由于丈夫长年外出打工,留守妇女不得不承担起繁重的农活,每天起早贪黑地操劳于田间地头,农忙时经常忙得顾不上吃饭,同时还要照顾老人和孩子,操持繁琐的家务,超负荷的劳动强度使她们的身体健康严重受损。第二由于精力有限,留守妇女往往无暇顾及子女的教育问题,同时许多留守妇女文化程度偏低,对子女的教育也力不从心,这些都容易给孩子身心健康带来不利影响,使之成为“问题孩子”。所以,孩子的教育问题也让留守妇女有较强的压迫感。第三由于经济收入来源不稳定且来源少,家庭开支比较大,使得农村留守妇女的经济负担大。
二是精神孤独寂寞和性压抑。婚姻是男女两性的一种特定社会关系。在婚姻关系中,共同生活和互相沟通使夫妻双方都能获得生理和心理的满足,从而维系长久的夫妻关系。但外出务工的丈夫和妻子长期处于两地分居的状态,无法实现面对面的情感交流和满足夫妻性生活需要,所以他们从婚姻中获得的满足感大大减少,造成留守妇女孤独寂寞缺乏安全感。另外,有些农村留守妇女迫于对丈夫的关爱,不会把自己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忧虑向丈夫倾诉,内心压抑,精神孤独寂寞。
三是文化基础设施薄弱,闲暇生活比较单调。由于受到资金的限制,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像文化站、图书馆、电影院、运动场等这样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比较欠缺,使得留守妇女的闲暇生活比较单调,在农闲时,她们主要通过看电视剧、打麻将、聊天等方式来放松自己,因此农村文化基础设施亟待改善。另外,农村留守妇女的文化素质整体不高,致使她们绝大多数还不能享受更高级的休闲方式,比如上网、跳舞、阅读等。在繁重的体力劳动之余,这种单一形式的休闲方式不利于农村留守妇女身体和心理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农村留守妇女不仅要承担生产和生活两方面的繁重体力劳动,而且要长期忍受独守空闺的孤独与寂寞,忍受精神和心理压力。在这样的情况下,留守妇女更需要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来缓解压力、排解孤独情绪。留守妇女精神文化建设的推进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也具有积极意义。
2.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精神文化建设的思路探讨
目前,农村留守妇女的精神文化现状不容乐观,要改善这种状况需要各部门共同努力,多管齐下,在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培训、道德教育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唯此才能推动农村留守妇女精神文化建设。
(1)加强领导,开展形式丰富的文化活动。留守妇女既要对内营造和谐的家庭关系,又要对外处理好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因此她们成为乡村良好风气的主要塑造者。留守妇女所在地区的各级领导必须重视和关心对她们的精神文化建设,丰富她们的文化生活,满足她们对文化精神的需要,除了在硬件设施、资金投入等方面支持外,还应结合留守妇女的实际情况,充分激发她们的热情和潜力,积极鼓励和组织她们开展“美丽乡村美丽人”、“新农村新农妇”、“美德当家”等形式的评比活动,充分利用传统节日和农闲时节、开展歌舞、戏曲、民间风俗等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并让这些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在参与形式丰富的文化活动中,丰富留守妇女的精神生活,也有利于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推动农村精神文明的建设。
(2)资金到位,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由于资金匮乏,很多地方的文化基础设施不健全,导致一些农村文化活动开展不力。当前,许多农村文化活动资金来源贫乏单一,原本就捉襟见肘的乡镇财政无力支撑,这往往使得农村文化工作难以为继,公共文化服务的职能无从发挥。目前,农村留守妇女面临着对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现状不满与自身对文化的渴求得不到实现的矛盾,因此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通过国家公共财政引导的方式,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踊跃投资,积极合作,助力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形成双赢和多赢模式,形成长效机制。特别应加强乡镇文化站、农村广播站、图书馆建设,这些基础设施是农村文化建设的基本要素,是农民学习进步的必要条件,对于提高留守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修养、促进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意义。
(3)变“送”为“种”,抓好农村留守妇女的人才队伍建设。要想改善农村文化建设现状,最关键的资源是人才。随着时代的发展,单靠传统的“送文化下乡”这种自上而下的模式已然不能适应当代农民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需求。因此,必须做到变“送”文化为“种”文化,充分挖掘、激发和保护留守妇女当中的文化艺术潜力,让那些扎根土壤的艺术活力自然而然地“生长”起来,这样才能使农村文化发展具有更强的生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首先,应该切实加大发现人才、培育人才的力度,特别是对中国传统文化如戏剧、皮影、剪纸、面塑、泥塑、年画、秧歌等传承者的培养和爱护。其次,着力组建民间优秀文化队伍,积极传播和发展民间文化。因地制宜地挖掘各地的文化特色,组建乡土化、农民化和本土化的文化队伍,定期对这些草根文化队伍进行培养,奖励和补贴农村基层文化带头人,鼓励他们参加各种比赛,丰富留守妇女的精神生活、增强农村凝聚力和提高农民文化自信心。
(4)与时俱进,大力传播中国传统优秀文化。优秀传统文化凝聚着中华民族爱国、仁、义、礼、智、信、孝悌、自强不息的精神追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深厚基础。现在很多农村地区传统文化严重流失,造成道德滑坡,社会风气不正,因此,必须加强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播力度。传播中国传统文化除了利用传统的节日、庙会、戏曲表演、电视节目、报纸报道等形式外,还要与时俱,采用年轻人喜欢的手机、微信等现代通讯形式和手段,向留守妇女普及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知识,弘扬传统道德规范和社会正气,提高她们的思想道德素质。而且要赋予其新的时代意义,体现时代精神和创造精神。
农村留守妇女精神文化建设意义重大,任重而道远,我们应该多管齐下加强农村留守妇女精神文化建设,丰富她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她们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