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2019-02-22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
山西农经 2019年5期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
《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范围、主体、程序和责任等内容,构建了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公布实施的制度基础。《实施意见》要求,凡是农业农村部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文件,都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核。
《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
(来源: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