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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2019-02-22沈轶舒徐亦成浙江省嘉兴市种植技术推广总站314000

上海农业科技 2019年1期
关键词:嘉兴市种粮粮食

沈轶舒 徐亦成 (浙江省嘉兴市种植技术推广总站 314000)

粮食生产事关国家战略安全。随着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协同发展,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粮食生产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粮食生产的必然趋势。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有力的政策驱动下,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得到了快速发展,为稳定粮食生产做出了较大贡献[1]。

近年来,浙江省嘉兴市立足实际,以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加快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为进一步促进嘉兴市粮食规模经营发展、稳定全市粮食生产,笔者拟在调查研究嘉兴市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分析其在粮食规模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发展对策及建议。

1 嘉兴市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必要性

1.1 保障粮食安全

近年来,嘉兴市粮食产业发展形势较好,这不仅是政策带动、政府推动的结果,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也功不可没。自2015年以来,嘉兴市几次遭受低温冰冻、连续阴雨等不利气候的影响,粮食市场一度处于低迷状态,对本市的粮食生产造成了一定的冲击。但随着种粮政策的完善,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的逐步发展壮大,本市的粮食生产一直保持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一直处于全省前列。据统计,2017年嘉兴市粮食规模经营面积达7.8×104hm2,占全市粮食生产总面积的42.8%;规模经营的粮食产量约为56.6 t,占全市粮食总产量的46.1%。随着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的发展,不仅促进了春粮生产的稳定,还带动了粮食复种指数的提高。据调查,2017年嘉兴市规模经营主体的粮食复种指数约148%,远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另外,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在生产上受支农政策的影响也较大,如在嘉兴市种植小麦可享受补贴,所以有条件的经营主体大部分会种植小麦。

1.2 加快农业技术推广应用

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对农作物优新品种、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运用更为积极[2],尤其在农机领域。散户对一些大型机械的需求不高,一般都是规模经营主体购买耕整机械、插秧机、收割机等,有的经营主体还会面向周边农户开展社会化服务。

1.3 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

由于种粮效益不高,散户会将土地流转给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后外出务工以增加收入;同时,在农忙时节,规模经营主体还会给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临时就业岗位。

2 嘉兴市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2.1 粮食规模经营主体数量逐年增加

在2015年以前,种粮面积达1.33 hm2以上的农户就被称作种粮大户,自2015年实施农业三项补贴综合改革后,粮食规模经营主体被定义为全年稻麦复种面积达3.33 hm2以上的农户。据统计,2017年嘉兴市共有粮食规模经营主体3499户,比2016年增加208户、增幅6.3%,比2015年增加686户、增幅24.4%。从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的分布情况看,嘉兴市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分布较为分散,各区县均有一定比例,其中海盐县、嘉善县、平湖市、秀洲区等地的粮食规模经营主体流转经营规模较大,占当地粮食生产总面积的比例较高,均达到45%以上,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见表1。

表1 2017年嘉兴市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发展情况

2.2 经营规模不断扩大

据统计,2017年全市3499户规模种粮主体合计种粮面积达7.78×104hm2,户均种粮面积为22.23 hm2,比2016年户均种粮面积提高11.60%,比2015年户均种粮面积提高43.14%。

另外,由表2可知,2017年嘉兴市种粮规模在3.33~6.67 hm2的农户共有741户,经营面积为0.33×104hm2;种粮规模在6.67~33.33 hm2的农户共有2105户,经营面积为3.58×104hm2;种粮规模在33.33~66.67 hm2的农户共有495户,经营面积为2.19×104hm2;种粮规模在66.67 hm2以上的农户共有158户,经营面积为1.68×104hm2。由此可见,经营规模在6.67~33.33 hm2之间的经营主体数量最多,约占全市粮食规模经营主体总数的60.16%,种粮面积约占规模经验主体总种粮面积的46.02%。

表2 2017年嘉兴市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生产情况

3 嘉兴市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3.1 规模经营主体增收难

近年来,随着土地租金、人工、农资等成本的不断上升,种粮成本越来越高,现阶段,嘉兴市土地租金一般为15000元/hm2(有的甚至高达18000元/hm2),短期人工成本为80~120元/天(农忙季节可达200元/天以上)。同时,在调研中发现,近年来,嘉兴市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的利润均在3000元/hm2以下,经营管理不善的主体甚至会亏本,大部分经营主体是以政府补贴作为主要收入来源。

3.2 种粮规模扩大难

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发展各类经济作物也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途径。而种植经济作物虽然经济效益较高,但土地流转费也相应较高,因此,农户更愿意将自己承包的土地流转给种植经济作物的生产主体。同时,在经济作物土地流转费提高的带动下,嘉兴市的土地租金不断上涨,粮食规模经营的效益又不高,这导致粮食规模经营主体要扩大规模较困难。

3.3 经营主体的技能素质有待提高

近年来,嘉兴市本地农户已逐渐退出种粮行业,目前在嘉兴市从事粮食规模经营的主体大部分是外来人员。据统计,2017年除海宁市外,嘉兴市3114户粮食规模经营主体中,外地户籍的经营主体有1708户,占除海宁市外粮食规模经营主体总数的54.85%。在技能素质方面,嘉兴市大部分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的文化程度不高,对本地气象规律、种植条件等情况了解不够,存在盲目引种、靠天吃饭、适用技术落实不到位等现象。同时,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青壮年进城、进厂务工的现象普遍,缺乏大量农机操作手,从而限制了全市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的提高。

4 推进嘉兴市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发展的对策

4.1 加强政府支持力度,做好粮食产销保障服务

粮食生产是基础性产业,各级政府应予以大力支持,不仅要在粮食产销的各环节做好服务保障,还要加快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和创新种植模式,以降低粮食生产成本,提高种粮效益。

4.2 健全土地流转机制,推进粮食生产规模化经营

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转移,降低或解除土地对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让农民能真正自由、有保障地流转土地,推进粮食生产规模化经营。同时,还要创新土地流转模式,开拓思路,创新载体,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4.3 加快人才培育,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3]

加快对农业经营管理人才和职业农民的培育,强化生产技能培训,创造激励机制,鼓励有意愿的年轻人加入到粮食规模生产经营队伍中去;同时,要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此外,要提升粮食生产队伍的整体素质,以培训强化技术为保障,着力解决“有机无人用”和“有机看病难”等问题,提高农机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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