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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策略研究
——以河南省周口市为例

2019-02-21曹逸琦

乡村科技 2019年14期
关键词:土地农民农业

曹逸琦

(周口市川汇区农业农村局,河南 周口 466000)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一,也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大背景下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推动力量。因而,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和发展工作,对于促进河南省周口市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快速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1 周口市农民专合作社的发展现状与成效

截至2018年底,周口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共计17 461家,村均4家。其中,种植业合作社12 446家,养殖业合作社3 103家,服务业合作社1 912家。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0多亿元,辐射带动周边农户45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一支重要力量。

1.1 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成果转化

相当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结合自身经营优势,进行规模化、专业化生产,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同时,集中精力专注于某项农牧业的生产经营,主动应用现代农业科技成果,提高了单位投入产出率。

1.2 加快了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和集约利用

农业合作社出于自身发展需要,倾力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把零星分散的地块集中起来,通过平整治理、消除田埂等措施,有效增加了耕地面积。再按照生产经营需求,进行统一规划,发展规模经营。

1.3 降低了生产成本,提升了产品质量

农业合作社通过批量购进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实行统一耕种、统一管理、统一收获,大大节省了生产成本。同时,通过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操作规程、统一产品质量,打造优质品牌等措施,极大地提升了农产品的质量与效益。

2 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1 发展规模偏小,整体运行质量不高

多数合作社发展规模偏小,运行质量不高。究其原因,一是土地流转速度慢且周期短,造成了多数合作社的土地规模小而分散、形不成规模效应。二是大部分农民合作社仍是以直接出售初级农产品为主,并未实现农产品的再加工,抵抗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偏低。三是从创办动机来看,部分创办者的“初心”不是为了发展生产,而是为了套取国家在某些项目的优惠政策和补贴资金。因而,其自身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也是制约合作社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原因。

2.2 融资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一方面,由于农业生产经营周期长,受自然灾害和市场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每年的农业收益难以估计。出于对风险的规避,大多数金融机构对涉农信贷相对谨慎,提供资金支持的意愿不强。另一方面,土地承包权确权发证工作虽已完成,但如何进行抵押贷款缺少相关的细则或先例。而现阶段合作社的其他资产如仓储用房、大型农机具等又不能作为抵押物,在客观上导致出现了金融机构不能对其发放贷款的尴尬局面。

2.3 缺乏人才支撑

由于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办人是一些年龄偏大、素质不高且缺乏正规职业教育的中老年人。尽管这些创办人大都农业生产实践经验丰富,但受年龄、学历、理念等因素的影响,其文化水平、知识结构、管理能力普遍较差,特别是缺乏网络营销、电子商务等方面的知识,难以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特别是“互联网+”的发展趋势。

2.4 运行管理不够规范

一是个别合作社的章程制定不规范、组织结构不合理,合作社成员对本组织的运行宗旨、机构设置、职责划分等缺乏清晰的认识。二是部分合作社运营机制不科学,管理不民主,存在“一言堂”现象。同时,收益分配不够规范,与成员之间的利益联结仍然是以“订单”合同为主的单一购销关系,远未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普通成员获得实惠不明显,对其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强。

2.5 市场竞争力差

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价格不断上涨,带动合作社经营成本持续走高。加之多数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路径仍然是生产要素的简单扩大化,产品质量不高、档次低、经济效益差,导致农民合作社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足、市场竞争力差。

2.6 财政支持政策缺乏针对性与有效性

一是国家现有政策对合作社缺乏有效的支持措施,特别是规模较小的合作社难以获取资金和项目支持。比如,合作社承接土地流转、引进优良品种和先进农业生产技术等,缺乏有效的财政支持政策。二是个别涉农补助项目福利化。土地流出方无需耕种即可获得种粮直补、综合补贴等各项补贴,而流入土地的合作社一方却得不到任何补贴,既削弱了其承接流转土地的主动性,也不利于调动其扩大经营规模、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3 培育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对策

3.1 建立产权交易平台,优化土地流转服务

一是在完成土地确权登记、明确农民对土地承包权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细化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土地经营权向农业合作社倾斜集中。二是建立健全市、县、乡(镇)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市场,为流转双方提供法律咨询、供求登记、信息发布、价格协调等服务,引导其签订中长期租赁合同,促进流转关系的稳定和土地连片集中。

3.2 创新金融服务,破解融资难题

一是针对合作社实际情况,创新金融产品和信贷担保抵押方式、扩大信贷额度和发放专项信贷等。同时,探索推广农作物预期收益抵押贷款、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等新模式,试行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大型农业机械、加工贮藏设备和种养设施等抵押贷款新机制。二是建立支持农业合作社的贷款担保平台,选择具备条件的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试点,建立适宜的信贷评级制度。金融机构按照“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的程序,把农民合作社纳入信用评定范围,缓解其资金紧缺问题。

3.3 构筑人才洼地,加快人才培育

一是要营造有利于农业合作社的发展环境、搭建乡村创业、创新示范平台,吸引进城农民工、大学生、科技人员及乡村走出去的工商业主等回流,鼓励他们为发展农业生产、促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二是要制定适宜的中长期培训计划,免费进行“绿色证书”培训。着力培训一批种养业能手、农机作业能手等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把人力资源变成人力资本。同时,针对农业合作社的带头人和骨干人员,逐步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的“三位一体”培训机制,使之真正成为懂政策、会经营、有眼光的新型职业经理人。三是建立人才引进激励机制,支持和鼓励职业经理人、专业技术人才、优秀大学生毕业生等,以人力资本出资或合作的模式参与农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或者直接创办农业合作社,为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贡献力量。

3.4 加大规范力度,强化内部管理

一是要建章立制,指导合作社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制度,以制度促规范。二是要创新管理机制,一方面完善支持合作社的发展激励机制,着力培育一批省级、市级示范合作社,通过示范社的带动和引领,提高合作社的整体发展水平;另一方面要建立切实可行的激励评价机制,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合作社的项目建设、财务管理、盈余分配、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对好的合作社提升奖励,对差的合作社进行约谈批评、诫勉谈话,督促其落实整改。三是要建立合作社与普通农户之间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推行实物计租货币结算、劳动工时结算、租金动态调整等利益分配方式,使管理者与内部员工、土地转入方和转出方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同时推动合作社管理的进一步规范化。

3.5 狠抓产品质量,打造农业品牌

一是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方向,以创新农业经营体制为动力,因地制宜培育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农业合作社。二是积极引导农业合作社朝着产业基地化、生产标准化、管理组织化、产品品牌化和销售市场化的方向发展,着力把合作社培育成为“产权清晰、机制灵活、运营规范、管理民主”的市场主体。三是坚持量质并举的发展原则,推进合作社的转型升级。筛选一批运营良好、有发展潜力、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合作社,予以重点扶持,引导其适度规模经营并引入“互联网+”技术;实时记录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的各个环节,打造可追溯的农产品质量体系。同时,与国内外知名电商合作,发展线上绿色有机农产品专卖网店,提高其知名度和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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