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业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现状及修复研究
——以河南省为例
2019-02-21陈全军
陈全军
(汝南县土肥利用管理站,河南 汝南 463000)
1 核心概念界定
1.1 农业耕地
农业耕地不同于其他的土地利用类型,指用来耕作并种植农作物的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和条件,是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前提条件。可持续发展理念要求农业耕地利用必须从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重点突出环境和生态效益,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农业耕地的稳定发展。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年末,河南省耕地面积811.133万hm2,农业耕地面积总体稳定,但质量呈下降趋势。
1.2 土壤修复
现阶段,关于土壤修复并没有正式的概念,笔者认为土壤修复应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修”,二是“复”。“修”是可以运用的技术和手段,现阶段土壤修复的手段主要有物理方法、化学方法和生物方法;“复”是最终的目标,对土壤进行修复,最终要实现有毒有害的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的物质,使遭受污染的土壤恢复正常功能的技术措施[1,2]。数据显示,我国现有耕地有近1/5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污染土壤带来的后果是多方面的,不仅有农作物减产引起的经济问题,还有因农产品中污染物超标而危害社会和谐发展等一系列社会环境问题,因此土壤修复已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内容。
2 农业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的特点和修复现状
2.1 农业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的特点
调查数据显示,河南省农业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征。一是不易发现性。相对于其他的环境污染,土壤重金属污染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大气和水等污染的外部特征都比较明显,农业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在短时间内很难被人们发现,只有通过专业的设备检测才能确定农业耕地土壤污染情况。二是不可逆性。农业耕地土壤的重金属污染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受到污染的土壤需要花费较长时间才够实现重金属元素的最终消解。三是污染周期长。农业耕地土壤被重金属元素污染是一个复杂长期的过程。数据显示,重金属元素的污染结果呈垂直递减分布特征,很难从根本上进行治理,甚至随着时间的推移,农业耕地土壤的重金属污染深度和影响更加严重。四是治理难度大。与大气和水污染相比,农业耕地土壤污染治理的难度远远超过大家的想象。目前,我国针对农业耕地土壤重金属的治理手段仅局限在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多种手段的综合利用方面,而且效果并不理想。
2.2 农业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和修复现状
数据显示,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我国农业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整体态势不容乐观,全国约有近1/5的农业耕地受到各种重金属的污染。从农业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区域来看,东部地区农业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程度明显高于中西部农业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2014年,我国有19.4%的农业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点位超标,受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的影响,城乡接合部农业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的程度明显高于纯农业生产区域。调查显示,个别工业发达地区,如郑州市巩义市还呈现出流域性污染趋势。
近年来,河南省各级政府通过多种途径对农业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进行防控和修复,大多数地区农业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农业耕地土壤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但是,农业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工作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农业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的政策标准可操作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现阶段受经验和相关体制的制约,农业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的技术创新不足;三是农业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的专业人才和设备缺失;四是农业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资金不足;五是农业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面临技术和模式等多重困境。
3 农业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策略
一是加强源头污染管控与治理,切实保障农业安全生产。必须解决源头污染防控问题,才能达到真正的修复效果。二是利用多种途径提升现有农业耕地地力,提升农业耕地地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提升土壤自身对重金属的承载能力,可以通过增加农业耕地有机肥的施用来改善农业耕地的地力,缓解重金属对农作物的危害[3]。三是利用化学手段控制农业耕地酸化程度,可以通过中和或提高农业耕地土壤的pH值来治理农业耕地重金属污染。四是加快土壤环境保护立法,从法律层面加强耕地污染防控。建议国家各级行政部门重视农业耕地保护和修复的立法,注重立法的实操性,从法律角度促进农业耕地重金属污染的防控。五是通过高校、个人、企业之间的深度合作,为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六是建立农田重金属污染修复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农民积极参与。
4 结语
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数据显示,我国实际能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仅约有1.2亿hm2。随着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农业耕地的承载压力日趋增大,农业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的任务越来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