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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消极的作者到独立的作者:安德烈·巴赞的“作者策略”探疑*

2019-02-21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2019年12期
关键词:现实主义美学摄影

■ 李 蕊

作者策略(Author Strategy)或作者论,是电影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其中,安德烈·巴赞(以下简称“巴赞”)关于电影创作者主体作用的观点,一直以来让人们心生困惑。一方面,他在早期倡导电影作者的零介入,乃至引起人们“消极作者论”的误读,在评价新现实主义电影时,巴赞亦曾主张隐去作者;另一方面,巴赞提出了“电影作者”的概念,并提出了自己独立的作者策略理论,巴赞和他主编的《电影手册》长期践行了作者策略的办刊方针。巴赞关于电影创作者前后不一致的观点总是引起人们的误读。这里,我们试图还原巴赞关于电影创作者的观点,就巴赞的作者策略进行一番探讨。

一、消极的作者:零介入与机械反映论

1.零介入的困惑

在巴赞早期的文化评论阶段,他专门写作了《摄影影像存在论》与《完整电影的神话》这两篇文章,来讨论照相术的发明给人类文化带来的变化。严格来说,《摄影影像存在论》不是一篇论述电影的文章,巴赞的“摄影影像存在论”,相当一部分判断是基于照相术的,这样,这篇文章对于电影创作者的作用,是持一种相当消极态度的。

巴赞认为,照相术和电影可以完整地复原现实,使之达到“与被摄物等同”(l’identité du modèle)的完美的程度。这一复原现实的客观性,是以丧失人类的主观性为代价的。主观性的丧失意味着主体的灭失。因此,巴赞提出了摄影艺术中创作者主体的“零介入”:“一切艺术都是以人的参与为基础的,唯独在摄影中,我们有了不让人介入的特权。”①

巴赞认为,技术的发展为摄影带来了积极的结果,那便是摄影被赋予了“不让人介入的特权”。巴赞指出,电影是用机械装置的自动生成来实现的,完全满足了把人排除在外、单靠机械的复制来制造幻想的欲望。这是巴赞对于摄影的一个判断,由于巴赞一般是将照相和电影一起来论述的,它常常被认为是主张创作者“零介入”的一项基本主张。

2.机械复现观

巴赞认为摄影可以通过影像实现对现实世界的复原,这一特征赋予了摄影“不让人介入的特权”。这样,巴赞将摄影的创作或制作过程诉诸机械设备。

巴赞认为,绘画虽然通过透视法使得形象获得了某种真实,但是,人的主观的眼睛总是有局限的,绘画艺术的特点总是表现为再现现实和表达精神的两个方面的结合。巴赞甚至使用“无动于衷”来描述机械取代人眼的客观性和优越性,他说:“(摄影术)把影像记录下来不是靠艺术魔力,而是靠无动于衷的机械设备效力”②,他激情地称道,“由机械产生的影像……终于超过了巴洛克的形似,达到了与被摄物等同(l’identité du modèle)的水平”③。

3.决定论:主体及个性的消失

在《摄影影像存在论》一文中,巴赞认为,摄影可以通过机械复制的方式完整地复原现实,他甚至用“决定论”来解释摄影“不让人介入的特权”。他说:“外部世界的影像第一次按照严格的决定论自动生成,不需人加以干预、参与创造。”④

巴赞认为,这种决定论是用机械装置的自动生成来实现的:“(摄影机)自动生成的方式彻底改变了影像的心理学”,“完全满足了我们把人排除在外、单靠机械的复制来制造幻想的欲望”⑤。巴赞认为,摄影影像的制作过程完全是自动生成、没有人的主观干预和参与创造的,它是一种科学和技术的决定论。

巴赞在决定论意义上“把人排除在外”,作为这样一种结果,便是主体的消失。这种主体的消失是以某种机械装置的“冷眼旁观”来实现的。他充满激情地表述说:“摄影机镜头摆脱了我对客体的习惯看法和偏见,清除了我们的感觉蒙在客体上的精神锈斑,唯有这种冷眼旁观的镜头能够还世界以纯真的面貌,吸引我的注意,从而激起我的眷恋。”⑥巴赞认为摄影机的“冷眼旁观”带来了主观性的去除,从而“摆脱了我对客体的习惯看法和偏见,清除了我们的感觉蒙在客体上的精神锈斑”。

随着人的主体性的消失和主观性的去除,创作者的个性也变得毫不重要。巴赞指出:“摄影师的个性只是在选择拍摄对象、确定拍摄角度和对现象的解释中表现出来。这种个性在最终的作品中无论表露得多么明显,它与画家表现在绘画中的个性也不能相提并论。”⑦由于摄影可以完整无缺地再现现实,创作者的个性也就变得无足轻重了。随着完整无缺地再现世界原貌的实现,“影像上不再出现艺术家随意处理的痕迹”⑧,这样,创作者的主体性便变得无关紧要了。

由于《摄影影像存在论》与《完整电影的神话》这两篇文章广为人知,并且巴赞关于“摄影影像存在论”的观点流传甚广,并且这两篇文章在巴赞身后他人编辑出版的《电影是什么?》这一著作中被放在书的最前面,以至于学术界常常用巴赞早期的这两篇文章的观点作为巴赞的主要观点,从而造成了巴赞主张记录主义或机械反映现实主义的假象,从而对其的作者论产生较大的误读。

二、隐去作者:从消极的作者到选择的作者

巴赞的早期作品给予人们客观记录主义(documentarisme)的错觉。按照艾弗尔的定义,“记录主义是一种要求具有非人的客观性的消极态度”,但是,随着对意大利新现实主义电影的发现,巴赞的电影观对客观记录主义给予了否认,开始转向一种新现实主义美学。他表示,新现实主义不能“简单归结为一种含义不明确的客观记录主义”。⑨在新现实主义美学追求中,巴赞主张新现实主义美学既与戏剧性体系不同,也与传统的现实主义体系不同,更与以往的记录主义电影不同,巴赞在电影美学的追求上表现出了一种新的境界。在这一时期,他对于电影创作者的作用,又有着一些独特的喜好。

1.隐去作者

巴赞不喜欢蒙太奇电影导演通过影像来将自己的观点或意图告诉观众的表现主义策略。他崇尚他称之为“客观现实”的电影,如体现纪录美学的电影。此外,巴赞也推崇意大利新现实主义的电影,这些电影有一个特点,那便是能在摄影机前成功隐去作者自身的痕迹。巴赞特别推崇像霍华德·霍克斯那样能够将自身的意识观点加以隐去的电影导演。

2.消极的作者?

巴赞所推崇的新现实主义电影在某种程度上表现出“消极的作者”的特点。巴赞对作者某种意义上的消极的态度,使得他在某些时候将创作者的作用归结于技术的支持。巴赞认为:“画框”与“时间段”的运用,“在感知与理解无限绵延的世界的过程中,只是一种技术支持”。⑩巴赞甚至将摄影师的作用比作一个简单的“过滤器”。巴赞认为,摄影师成了过滤器,他没有改变任何事情,但他可以让一连串来自一种特殊光谱的事实通过。而摄影师的作用,则在于“使自己超越日常感受,并非因为他对所拍摄事物采用了技术手法或操作技巧,只是因为他的全神贯注使某些细节展现出来”。

3.“选择的作者”

在巴赞追求的新现实主义美学风格中,电影创作者的作用似乎是消极的。巴赞比较偏爱的导演的作用,他常常把它归结为某种“选择”作用。在新现实主义的美学风格中,导演的“选择作用”,常常被认为是电影作者被认可、以及被优先考虑的作者作用。尽管如此,电影作者的这种“选择作用”并非是机械而不需要艺术判断力的,相反,它决定着一部电影的个人视野。巴赞用“踩着石头过河”来比喻电影导演的选择作用——新现实主义的叙事策略有点像踩着石头过河,石头并非是为了供他过河而摆在那里,但是,过河的人可以选择他认为合适的一块块的石头过河。电影导演在他的叙事策略中,他不断地发现适合于自己的艺术构思的事件来推进电影的叙事。巴赞称赞罗西里尼、拉都达、浮加诺和德·桑蒂斯这些导演具有娴熟的功力和准确的眼力,“他们手中的摄影机具有相当灵敏的电影触感,奇妙而感觉灵敏的触角使摄影机能够在刹那间准确捕捉到所需的物像”。从巴赞对这些导演的夸赞来看,这种不露声色的选择作用,是一种极高的艺术天赋和艺术敏感性。

4.独特的创作主体审美处理方式:新现实主义叙事策略和电影语言运用

巴赞的新现实主义美学追求的是一种独特的创作主体审美处理方式。他追求的新现实主义电影希望通过对现实的真实的再现或摹写来实现电影的创作,但是,仅仅是摹写并不能够达到新现实主义的美学要求,它还有着特殊的审美处理方式。巴赞曾经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现实的摹写不是艺术。”电影的真实,表现为“某种现实”,但是,重要的是“某种现实”如何表达。新现实主义电影导演的作用并非是消极的,相反,它实际对于电影导演或电影创作者的作用有着极高的要求——对新现实主义的特殊的审美处理方式的追求。巴赞希望电影能展现出影像画面本身固有的原始力量,同时他指出,新现实主义通过不加修饰的画面来显示影片主题也是需要艺术技巧的。巴赞认为,新现实主义美学风格有着特殊的对事件的处理的方式,也有着特殊的新现实主义叙事策略和电影语言运用方式:从景深镜头,到段落镜头(长镜头),到复杂连续的场面调度,到实景拍摄,到业余演员和职业演员混合运用,到每一个偶然的、不经意事件细节的捕捉和展示……

显然,巴赞所追求的新现实主义电影的创作主体策略并不是简单消极的,相反,却有着极高的要求,那便是对新现实主义叙事策略和电影语言的不着痕迹的运用,这是一种独特的创作主体的审美处理方式,需要一种新现实主义电影语言的自觉运用。

三、走向独立的“作者策略”

在1946年,巴赞在评论《安倍逊大族》(1942)的文章中认为,奥逊·威尔斯等人,应被认为是完全的作者,他既是电影剧本的作者,也是场面调度的作者。巴赞的这一观点,被认为是“电影作者”观念的实际提出者。1954年1月,在巴赞的“电影作者”观念的启发之下,弗朗索瓦·特吕弗在法国《电影手册》第31期上,发表《法国电影的某种倾向》一文,明确表达并倡导“作者策略”(la politique des auteurs)的观念。

此后,巴赞担任主编的《电影手册》长期发表讨论了弗朗索瓦·特吕弗等人倡导的电影作者的观念。尽管如此,巴赞与弗朗索瓦·特吕弗等人的作者策略观不同,他有着自身独立的作者策略观。1957年4月,巴赞在《电影手册》上发表《论作者策略》一文,对“作者策略”发表看法。巴赞表示,他对弗朗索瓦·特吕弗等人的作者策略,“认同总是大于否定”,但是,他表示,他“不认同弗朗索瓦·特吕弗或埃里克·侯麦拥护的电影作者角色”,“我有自己的尺度,也有自己的原则。”

首先,巴赞高度肯定了创作者的作用。他认为,创作中的个人性因素是值得尊重的,“在艺术创作中遴选个人因素作为参考标准,并假定在一部又一部作品中持续出现甚至获得发展。……从可靠的个人情感、愉悦或不快出发与作品进行沟通,或者有条件地减少客观性束缚的印记”。巴赞也高度肯定了创作者个人才能和天分的作用。在《为罗西里尼一辩》一文中,他明确表示:“我宁愿为艺术留下它的天赋的自由。”他高度赞扬意大利新现实主义电影各位导演的独特的个性和艺术才能。

另一方面,巴赞对弗朗索瓦·特吕弗的唯作者中心论倾向表达了忧虑。他认为,这种“没有作品,只有作者”的作者中心论观点,是“一种个性的美学狂热”,它“有用,但是危险”。

应该说,巴赞是“电影作者”观念的提出者,并且有着他自身独立的“作者策略”。巴赞认为,“作品大于作者”。对于电影作品的评价,应该从作品出发,依据“审美原则”来进行评判。一方面,巴赞认同弗朗索瓦·特吕弗等人对“口味”和“感性”的强调,主张充分地发掘电影导演的个性和天赋;另一方面,巴赞认为“作者策略”不应单一地从电影作者出发,而应该从电影作品入手,根据“审美批评”(critique des beautés)的原则来进行电影艺术的评判。

巴赞的思想经历了一个发展的阶段。巴赞主张“拒绝人的介入”的机械反映论,这一带有纪录主义色彩的真实主义观点,是他早期文化评论阶段电影艺术观念不太成熟时期的观点。在巴赞发现并阐述新现实主义美学时期,他强调“隐去作者”和“个人视野”,实际上并没有抹煞电影创作者的作用,相反,巴赞对“选择作用”和独特的审美处理方式的追求,体现着对创作主体创造性作用的高度追求。在后期,巴赞主张独立的作者策略观,主张根据审美的原则来进行电影创作和艺术评判。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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