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019-02-21王联军
王联军
(新疆有色地质勘查局地球物理探矿队 乌鲁木齐 830011)
公路的建筑过程或运营过程中伴随着各种类型地质灾害的发生,对沿线人员及工程本身等都造成威胁,因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评判工程项目可行与否的一个重要因素。本文以G217K207+150岔口-迭伦村公路为例,对33km长公路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评估,为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批复和公路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1 工程概况
1.1 自然地理条件
G217K207+150岔口-迭伦村公路改建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境内,是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十三五”规划中较为重要线路。拟建线路起点位于国道G217线K207+150岔口,与国道G217平面交叉,终点位于砂吉海煤矿附近。地理位置东经:86°24'26.98”-86°36'01.29”,北纬:46°39'22.91”-46°54'36.10”。沿线周边道路有S318线、G217线、S225线、Z851线、矿区道路及乡镇道路,交通较为便利。
1.2 地质环境条件
评估区区域上分布地层主要有前第四系和第四系。其中,前第四系包括:奥陶系中统布鲁克其组(O2b)、志留系中统沙尔布尔组(S2s)、泥盆系上统朱鲁木特组(D3z)、中统呼吉尔斯特组(D2h)、石炭系中统卡斯文组(C2k)、呼尔吉斯特组(C2h)、侏罗系下统八道湾组(J1b)、三工河组(J1s)、中统西山窑组(J2x)、头屯河组(J2t)、古近系中统-上统乌伦古河组(E2-3w)、新近系下统塔西河组(N1t);第四系包括:上更新统-全新统洪积层(Q3-4pl)、全新统洪积层(Q4pl)、全新统沼泽沉积层(Q4ch)。
2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现状评估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
崩塌发育2处,主要分布于拟建线路K32+230、K32+250处陡坡带,发育程度中等,现状主要威胁坡脚道路、过往车辆、行人、牲畜等,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
采空塌陷(隐患)主要分布于拟建线路K32+885-K33+073段,沙吉海煤矿地下采空区及其影响范围区域,由于地下煤矿开采活动形成采空区导致,主要威胁矿区地表建构筑物、周围民房、矿区道路、通讯线路、过往车辆、人员、牲畜等,危害程度大,危险性大。
3 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评估区分布2处崩塌灾害(B01、B02),位于拟建线路工程K32+000-K32+628段K32+230、K32+250处及其影响范围。工程建设中、建设后引发或加剧及建设工程自身遭受崩塌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中等;其他区段工程建设中、建设后引发或加剧及建设工程自身遭受崩塌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
评估区拟建线路K32+628-K33+073段邻近新疆和布克赛尔沙吉海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沙吉海煤矿采空区或位于其影响范围,发育采空塌陷(隐患),工程建设邻近采空塌陷(隐患)或位于其影响范围内。工程建设中、建设后引发或加剧及建设工程自身遭受采空塌陷(隐患)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危害程度大、危险性大;K0+000-K32+628段工程建设中、建设后引发或加剧及建设工程自身遭受采空塌陷(隐患)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
评估区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地质灾害不发育,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预测评估工程建设中、建设后引发或加剧及建设工程自身遭受其危害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
4 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估
评估区分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区和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将评估区建设用地适宜性分为适宜性差、基本适宜和适宜三个区段。
4.1 适宜性差
对应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段,即拟建线路K32+628-K33+073段评估区,总长约0.445km,面积合计约0.93km2,占评估区总面积的2.67%。现状分布或邻近沙吉海煤矿开采矿区,发育采空塌陷(隐患)。现状评估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现状评估采空塌陷(隐患)危害程度大,危险性大。预测评估工程建设中、建设后引发或加剧及建设工程自身遭受采空塌陷(隐患)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危害程度大,危险性大;遭受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对上述区段应采取相适应的防治对策和措施,如预留足够安全煤柱、采空区回填、改线等措施。
4.2 基本适宜
对应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区段,即拟建线路K32+000-K32+628段评估区,总长约0.628km,面积合计约0.65km2,占评估区总面积的1.86%。现状发育2处崩塌地质灾害。现状评估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采空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预测评估工程建设中、建设后引发或加剧及建设工程自身遭受崩塌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中等;遭受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采空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对上述区段应采取相适应的防治对策和措施,如削坡、分台阶放坡、浆砌石护坡、喷浆挂网等措施。
4.3 适宜
相对应的是地质灾害危险性小的区段,即拟建线路K0+000-K32+000段评估区,总长约32km,面积合计约33.29km2,占评估区总面积的95.47%。现状地质灾害不发育,现状评估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预测评估工程建设中、建设后引发或加剧及建设工程自身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地质灾害较易治理,但对区段内局部洪水灾害(水毁)应采取相适应的防治对策和措施,如涵洞、导流堤、防洪拦导、包坡、防冲刷路基等措施。
5 防治措施与建议
拟建线路设计选线应避开煤矿采空区及影响范围。施工过程中开挖和建设,必须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合理放坡或边坡支护,基础工程弃土严禁沿冲沟堆放,并按相关技术要求堆放于指定地点,其高度、坡角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以避免引发新的地质灾害。针对崩塌灾害,主要采取清除危石、坡面碎屑和全风化物、削坡放坡及锚杆喷浆护面、挂网喷浆防护等必要措施加以治理,确保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及建成后道路及车辆、行人安全,设置警示标志。针对采空塌陷(隐患)灾害,应在采空区专项勘查的基础上,设计施工道路及其保护范围的处理措施,提出并实施采空区治理方案措施,同时,充分考虑后期煤矿采矿活动在道路及其保护范围预留安全煤柱,设计预留安全煤柱宽度,设计施工必要的监测措施,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