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药的专利保护
2019-02-20刘泽翰
刘泽翰
摘 要:中药作为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的医药文化,在全球化的今天也越来越多地走出国门,被世界所认识和运用,对其进行专利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文对中药的发展现状和专利保护的现状和意义进行了浅显的分析,提出加强和完善我国中药专利保护的对策,旨在提高我国中药研究的科技竞争力。
关键词:中药 专利保护 意义
中图分类号:G255.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9)01-0-01
中药是指以中国传统的医药理论为指导,对天然药进行加工,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疾病并具有康复与保健作用的物质。中药的来源主要包括植物、动物、矿物和部分化学、生物制品。我国古代就有“神农尝百草”的传说,中药在我国的历史源远流长。
知识产权保护起源于西方国家,我国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才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则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结合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1]。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世界各国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中药也开始走出国门被世界所认识和运用。面对全球化的挑战,中药的专利申请和保护是其发展的首要保证。但是由于中药的分类浩大,制药过程中又会因为配伍的不同而进行不同的反应以致药性发生改变,以及专利意识、维权意识的淡薄,导致中药的专利保护过程存在着很大的难度。本文仅以个人观点对中药的专利保护进行浅显的讨论,分为以下几个大方向。
一、中药专利保护基本现状
1.中药保护分类
中药根据制作工艺、主要针对疾病方向、中药配伍的不同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中药材。包括中药材的药用(或方法)专利、中药材的加工专利、中药材的栽培新技术专利等。
(2)中药饮片。包括中药饮片的加工制作技术专利、储藏保鲜技术专利、包装标识专利等。
(3)中药提取物。中药提取物可以是单体化合物、活性部位或多种成分的混合物,例如银杏叶提取物、甘草、人参皂苷、麻黄提取物等[2]。包括中药提取物中新的提取物或混合物专利、制备工艺专利等。
(4)中成药。包括中成药新产品专利、中成药新用途专利等。
2.中药专利申请量
近年来中药专利申请量稳健上升,其中以个人申请为主,国内申请量比重较大,治疗肿瘤的中药专利申请量较大。
3.中药专利申请意识
很多业内人士由于专利保护的意识较为淡薄,同时中药多以秘方的形式出现,以至于对中药的专利申请并不是十分热情。毕竟申請专利需要将中药的成分、配伍、制作方式等清晰表述,一旦提交申请却没有成功,就面临着信息泄露进而被仿制的风险。
4.维权意识
多数权利人在专利申请成功后就放弃了后续的维权,对市面上的侵权现象没有尽心地查处,以至于专利的有无显得并不是那么的重要,形成了一些有“保”无“护”的尴尬局面。
二、加强中药专利保护的建议
1.出台更加完善的制度法规
首先在国家宏观调控层次上,应当将我国国情和中药的特点与西方专利制度
法规相结合,修改、出台更加适合我国中药行情的专利法规。比如在申请专利时,可以针对中药成分复杂,制作过程为申请者机密的特点,制定只要求申请者公开基本配方、工艺和适用范围,允许将其核心技术进行保密,只有专利部门享有知情权等方案。
我国部分法律法规对中药的专利保护发展有一定的冲突,例如在《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中第12条规定中药保护品种的保护期限是:中药一级保护品种分别为三十年、二十年、十年;中药二级保护品种为七年。但实际上我国的专利法对药品发明专利的保护规定只有从申请日起二十年整。试想如果申请专利保护的时间已过,但中药品种保护期限并没有到[3],是需要再次进行专利保护申请呢?还是就此放弃?这就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2.鼓励中药专利保护的申请
《专利法》中规定“动物和植物品种不予保护”,但如果中药有新的药用价值、新的药用部位、新的炮制品等,就可以申请专利保护。目前中药的开发技术并不是世界顶尖,专利申请的层次也较为落后,许多人仅仅认为“祖传秘方”不可公告,只要自己有名气就万事大吉,从而缺少了中药的研究和专利保护的动力。国家和社会应发展相应的思想教育,将专利申请的好处传达到每一个中药研究者的心中。同时也应制定相应的鼓励支持政策,提高研究人员对中药研究的信心。
3.加强各界的维权意识
国内对专利保护认识的不足之处还有很多,其中之一就是申请国内专利后并不会再在国外进行专利申请,这样就造成了国外将我国的中药抢先申请专利的局面。例如US6432455A(人参、银杏叶、酸枣仁)、US6383524A(血竭、延胡、白芍药、三七)等中药复方就已经被美国申请了专利,如果我国将这些中成药出品到美国,很有可能需要缴纳高额的专利费。如果想要将我国中药的知名度打响并且获得最大的利润和发展,加强国人的维权意识是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总结
中药由于拥有深厚的历史和文化底蕴,完全可以像国宝熊猫走向世界那样给中国带来非凡的影响力。但是走向世界就需要遵守世界的规则,如何在国内外将中药好好地保护和发展起来,是我们现在迫切需要仔细研究的重要问题。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S],2010.
[2]张今.中药的专利保护:现状、问题及对策[J]. 科技与法律,2004,3(3):94-102.
[3]徐继红,严桂平.我国中药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法律保护的冲突[J].企业经济,2005[1]: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