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基于高中生视角的法学认识
2019-02-20刘雨桐
摘 要: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关于高中阶段的法律宣传也在同步进行,高中生对于法学的认识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加深。本文以高中生的视角讨论关于法学的自我认识,从法学的概念入手,分析高中生的法学认识现状,在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的同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从而促使高中生形成正确的法学认识。
关键词:高中生 法律 法学 认识
中图分类号:G63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9)01-0-01
在社会治理方面,法律与道德互为补充,然而,由于传统道德体系的社会治理缺乏强制性,法律的强制性作用实现了社会治理的公平、公开。为更好地学习法律知识,法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对法律知识进行了全面的概述,有助于法律基础知识薄弱的高中生快速形成正确的法学认识。在校园实践过程中,高中生的法学认识却并未达到预期效果,关于法学认识存在一定的错误,这严重影响了高中生的健康成长,因此,加强对我们高中生的法学认识分析有着重要意义。
一、法学概念论述
所谓法学,是指依托于人类生活而产生的一种社会行为规范的总和,它的存在能够有效约束部分个体的非正常行为。
关于法学的研究内容较多,其主要包括法、法的现象、法律的适用三个方面。根据法学的适用区别可以将法学分为宪法、实体法、程序法、国内法、国外法、成文法和惯例法等不同类型,任何一个不同的类型都代表着一个法学研究方向,其共同组成了现在的法学体系。
二、高中生对法学认识的基本情况
在日常学习、生活中,高中生所接触到的法学知识有限,且日常学习压力较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高中生对法学相关知识的学习,进而导致高中生对法学的认识存在缺失。
1.法学专业的就业问题
高中生普遍认为法学专业是一个岗位限制性较强的专业,如果在高考后选择该专业,就会面临严峻的就业压力。并且,相比较其它专业来说,法学专业需要记忆的内容较多,顺利就业需要考取大量的从业资格证书,面对如此之大的学习压力和就业压力,高中生对法学专业的热情也就明显偏低。
2.关于法学的专业性认识不足
在社会生活中,法学知识构建了一个严密的行为准则体系,以规范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各种行为,一旦某人行为超越了法学体系的范畴,就会受到对应的惩罚。在这种情况下,高中生受传统道德思想的作用,对法学专业所表现出来的“死板”不予认同,这也是影响高中生法学认识提高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加强高中生法学认识的三大对策
基于高中生的实际情况,以及从提高我们高中生自身法学认识的角度出发,解决当前高中生普遍存在的法学认识问题,需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调整。
1.提高對司法改革的关注程度
社会生活的有序开展需要依托法学体系的不断完善,为此,我国司法改革一直在持续进行,作为一名高中生,应意识到司法改革对于国家建设的重要意义,主动了解司法改革的相关内容,并能够结合相关案例进行学习,以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相互统一。
以2017年北京某学校发生的校园欺凌案件为例,对于五名被告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其行为属于故意伤害,情节恶劣,虽为未成年人,却依然给与了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处罚。该案件的审理结果,对未成年犯罪行为的处理做出了明确示范,未成年人的身份并不是我们未成年人免于刑罚的“免死金牌”,司法改革的持续进行,将促进我国法学范畴体系的不断完善。
2.端正法学学习的目的
高中生加强法学认识的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今后从事相关专业的工作,在社会生活过程中,法学认识的提升能够帮助我们高中生更好地使用法律武器维护个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且,我们高中生法学认识的全面提升,将直接影响自身行为的规范性,并明确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区别。
例如,2014年闹得费沸沸扬扬的一个真实案例让包括我们高中生在内的大多数人表示困惑,一位85岁的老妇人亲手杀死了自己的智障儿子,从传统法学的角度来看,该老妇人属于故意杀人,应当接受法律的审判。但是,从道德的角度却能够对其行为进行解释,使其免于法律的严惩。尽管,在社会治理方面,法学是规范个体行为的唯一准则,在法学的适用方面,却依然需要考虑到道德因素,但是,道德因素决不能够左右法学的公平属性,在法学适用的基础上,可以酌情加重或减轻相关处罚。
3.将已有的法学认知融入到生活实际中去
任何一门学科都不能脱离生活,法学虽然听起来高高在上,但它仍然与我们生活紧密相关,而法律也正是用来解决我们生活中的问题的。所以我们在系统、科学掌握法学知识的同时,还要主动去学习、去掌握我国当前的各类法律,并不断地关注生活中的法律案件,用已有的法学知识去探索法律与我们生活之间的融合度及连接点,从而发现法律中的的不足之处,争取在将来为我国法律建设提出有用建议,从而让法律更好地服务国家,服务我们的生活。
总结
高中生法学认识的提高,是高中生知识体系全面构建的重要内容之一,在高中阶段提升个人法学认识,不仅能够帮助高中生更好地保护自己,在避免个人权益遭到侵害的同时,也可以用来指导个人行为。针对以往对法学认识存在的误区,我们高中生应结合生活实践加深法学认识,为构建新时期的法治社会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朱芷萱.浅谈高中生对法学的认识[J].《祖国》,2017(16):281-281
[2]黄佳乐.浅析高中生法律意识培养[J].《赢未来》,2017(22):0117-0117
[3]徐瑞杭.浅谈中学生法律意识的缺位与培养[J].《成才之路》,2011(4):6-6
作者简介:刘雨桐(2001.5-),男,汉族,籍贯:河北定州,辽河油田第一高级中学2016级甲一班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