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账户”早该撤销了
2019-02-20汤嘉琛
华声 2019年1期
汤嘉琛
当年一些地方设立廉政账户,初衷是想给党员干部提供主动上交“不便退回”“无法退回”的现金、有价证券的渠道,鼓励党员干部拒腐拒贿。客观而言,地方政府在反腐肃贪方面的积极探索是值得肯定的,廉政账户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也发挥了积极作用,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是有益的。
但在实践中,廉政账户暴露了很多问题。一方面,设立廉政账户与中央对腐败“零容忍”的精神相冲突,尤其是上交贿款可减刑的做法于法无据,更会令没有此项制度的地区有异议;另一方面,不少问题官员将廉政账户当作“护身符”,或是拿大头缴小头,或是抢在被调查前集中缴纳贿金,让这项制度失去了意义。
从舆论反馈来看,公众对于撤销廉政账户,也多持肯定态度。毕竟,廉政账户原本就是部分地方自创的制度,既然在实际运行中出现了异变、暴露了漏洞,就应该及时叫停。更何况,新修订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就领导干部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行为作出了明確规定,廉政账户更显多余。
撤销廉政账户,是反腐工作进一步深入的表现。这意味着我们朝着反腐常态化、制度化、法制化的方向,又迈出了一步。基于中央对腐败“零容忍”的立场,其它尚未叫停廉政账户的地方,也应该及时尽快跟上步伐。在此基础上,各地还有必要检视的是,是否还有一些与中央精神相冲突的“土办法”亟待清理?
摘编自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