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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做法和体会

2019-02-20

现代农机 2019年3期
关键词:大会战变型嘉兴市

变型拖拉机(俗称,以下简称拖拉机)是按照《浙江省上道路行驶拖拉机注册登记安全技术要求》登记上牌、从事道路运输的轮式拖拉机。作为交通运输工具在农村建设和农业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因这类车辆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强制标准,安全隐患大,环境污染重,交通事故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损失。为此,嘉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作出了高起点、高水平深化“平安嘉兴”建设的决策部署,自2018年5月23日至2019年12月在全市范围开展“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行动,并将变型拖拉机列入“六个”重点专项整治内容之一。拖拉机专项整治以来,嘉兴市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源头和路面管控,拖拉机亡人事故实现“断崖式”下降,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呈现根本性好转。现将近一年来的整治工作、主要做法和体会介绍如下。

1 基本情况

2007年8月,省农业厅出台《浙江省拖拉机及驾驶人牌证管理规定》后,嘉兴市根据《浙江省上道路行驶拖拉机注册登记安全技术要求》,对机型及技术参数相符的拖拉机予以注册登记,行驶证上登记名称为大中型拖拉机(俗称变型拖拉机)。2012年12月,根据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拖拉机牌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省农业厅第8号公告等要求,嘉兴市农业经济局印发 《关于明确农机牌证核发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停止办理变型拖拉机注册登记业务和省外转入登记业务。据调查统计,截至2017年12月底,嘉兴市登记在册、通过年检、正常行驶的变型拖拉机存量有1 902台,其中使用时间12年(含)以上的有971台,占51.05%,基本达到报废年限。未通过年检或达到使用年限未办理报废手续的变型拖拉机有778台。

2017年底,全市“关系外挂”的变型拖拉机(是指不符合浙江省注册登记规定,在外省登记上牌,其机主是本地人,在本地从事上道路运输作业的拖拉机)约有880台,其中安徽牌照701台、占总数的79.6%,其他的涉及湖北、辽宁、吉林、江西、甘肃、黑龙江、四川、内蒙古等17个省(区)31个地市。这些拖拉机大多是通过 “黑中介”等非正规渠道花钱办理。另据公安交警估算,常年在嘉兴市驻点运输的外省籍变型拖拉机(机、人都是外省籍)约有2万台。外省籍拖拉机主要在水泥厂、砖瓦厂、建材码头、建筑工地装载渣土、水泥等,超载、超速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突出。2015—2017年间嘉兴市上道路拖拉机交通事故中,外省籍占总数的85%以上。

截至2019年3月底,全市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查处违法行为合计11 398起,扣车1 775辆,拘留73人,外省籍拖拉机限期离开近2万台。报废淘汰本地拖拉机2 680台,报废补贴资金1 700余万元,提前一年多完成本地拖拉机存量“清零”目标任务。此外机主自行报废外省籍拖拉机1 858台。2018年全市拖拉机道路亡人事故比上一年下降77.8%。

2 主要经验和做法

2.1 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1)精心组织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大会战工作(包括拖拉机专项整治),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安全大会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从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委宣传部、市建委、市农业经济局和市综合执法局抽调人员,共10人实行集中办公、实体化运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设综合协调组、督查考核组、交通参与者文明素质提升组、交通设施提升组、工程运输车整治组、拖拉机整治组、宣传报道组等共七个专项工作小组。拖拉机专项整治组由市农业经济局分管局长任组长,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农机处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参与。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拖拉机专项整治方案,协调指导全市拖拉机限行措施和本地从事道路运输拖拉机的淘汰工作,依法查处拖拉机假牌套牌假证、闯红灯、逾期未检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好大会战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各县(市、区)、镇(街道)也成立了大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拖拉机等专项整治组,层层建立组织,精心工作部署。

(2)细化工作职责。各地进一步明确拖拉机整治工作责任,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管理的作用。农经部门负责牵头做好拖拉机的提前淘汰工作,审核临时通行证,督促农业企业、合作社等禁止使用外省籍拖拉机,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制定拖拉机区域禁行、限行方案,设立完善拖拉机禁行、限行标识标志,加大执法与处罚力度;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好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经信部门负责督促企业禁止使用拖拉机运输;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督促砂石料码头禁止使用拖拉机运输;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促建筑工地、建筑企业禁止使用拖拉机运输;综合执法部门负责督促主体在城乡垃圾处置中禁止使用拖拉机运输;商务部门负责对加油站加强管理。各级政府以及建设、交通、水利(务)、城投等部门和主体在工程项目招标建设中,明确施工单位严禁使用拖拉机。各镇(街道)负责督促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村落实禁止使用拖拉机运输的承诺。全市上下构建起“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的工作格局,推进拖拉机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共治”,工作氛围前所未有。

2.2 明确目标,落实措施

2018年7月初,出台《嘉兴市“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拖拉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提出从严查扣外籍拖拉机、加快淘汰本地拖拉机。

(1)制定道路限行目标。由市公安局发布限行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起全市城区及各镇区范围内实施拖拉机限行;11月1日起全市所有道路实施拖拉机24小时限行,其中对确实从事农业生产运输的本市籍拖拉机实施通行证管理,由农经部门确认后,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临时通行证,按指定路线、时间行驶。

(2)制定淘汰目标。2018年8月,市农经、财政、公安、安监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嘉兴市鼓励上道路运输拖拉机提前淘汰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本地籍拖拉机淘汰期限和淘汰措施等,计划到2020年6月底前全部淘汰。对本市籍注册的变型拖拉机和小型方向盘拖拉机,按照注册时间、使用年限、报废时间等给予不同金额的提前报废补助,其中变型拖拉机补助在0.35万~2万元间 (含省级农业机械报废补偿资金,下同),小型方向盘拖拉机在0.15万~1.4万元之间,且按照报废时间逐年递减。

(3)落实严管措施。狠抓“五个一律”(对驾驶拼装的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一律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收缴拖拉机并强制报废;对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一律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收缴拖拉机并强制报废;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号牌、驾驶证、行驶证的,一律依法扣留车辆、予以拘留;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一律扣留车辆;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一律扣留车辆),出台严管措施,重点整治拖拉机九项违法行为:驾驶拼装的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号牌、驾驶证、行驶证的;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拖拉机载人的;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闯红灯)的;进入禁(限)行区域的;其他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对上述不同性质违法行为分别采取吊销驾照、扣留车辆、强制报废、行政拘留等措施。

2.3 上下联动,严格执法

(1)严控本地拖拉机。加强源头管理,一是停办业务。2018年6月1日起全市停止办理变型拖拉机的变更、转移和延期报废等相关业务,也停止给不符合环保标准的G1、K1机型上牌。二是严格检验。从严把控拖拉机年检,对改装、拼装拖拉机一律不予年检,一个检验周期内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直接予以报废淘汰。三是严格拖拉机临时通行证发放。据统计,2018年,实际核定拖拉机临时通行证仅26份。

(2)强化联合执法。公安交警、农机部门每周开展2次以上联合执法行动,路面巡查由交警部门为主,后期针对拖拉机错时出行的特征,夜间突击,实行“5+2”“白+黑”的弹性勤务管理措施,做到有的放矢、精准管控。专项整治以来,全市共开展联合行动640次,出动人员4 701人次,共查处拖拉机违法行为合计11 398起,其中重点违法行为2 778起,扣车1 775辆,拘留73人。

(3)抓好督查和通报。市、县拖拉机整治专项组切实抓好督查,采取“定期+不定期”“明查+暗访”“重点督查+全面巡查”等方式,加大重点路段、重点场所的执法力度和频次。针对拖拉机运输停放地点比较偏僻隐蔽的特点,利用浙江天地图和高德地图(卫星影像)等载体,先查清各地砖瓦厂、水泥建材厂、河边沙石(砖)等堆场码头和大型建设工地分布情况,然后由农机部门或拖拉机专项组派人进行实地巡查,绘制“拖拉机停放图谱”,并将查到的情况在每周的视频例会上由主持领导进行通报,最后由各地组织力量集中整治,逐个击破各重点区域。

2.4 广泛宣传,强化考核

(1)加大宣传力度。拖拉机整治工作事关广大群众出行安全和农民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整治工作难度大,各地充分认识整治工作重要性,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谋划、主动实施,共印发《拖拉机禁(限)行告知书》《给拖拉机驾驶员的一封信》《拖拉机提前淘汰奖励政策》《限期驶离通知单》等宣传资料32 000多份,借助短信、微信、广播电视等媒体与平台,发送信息12万余条,对工地、小城镇、农村等采取走村入户、宣传到人的方式,拖拉机禁用禁入措施、提前淘汰鼓励政策得到了全社会广泛关注、重视和知晓。2019年始,又推出拖拉机有奖举报平台,构建起“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格局。

(2)增强信息互通。建立公安交警和农机工作互动微信群,公安交警等部门负责查扣拖拉机,农机部门负责做好牌证信息查询。通过“线上+线下”“网查+函件”等手段,查扣与反馈互动响应快速。大会战以来,全市协查信息6 188起,发查询函2 287份,查获假牌假证494起,涉及安徽、江西、甘肃、河北、河南、吉林、山东等省。

(3)强化督查考核。出台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列入“平安”考核和“五型机关”考核,以及市政府对9个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市、县两级督考制度,将大会战工作纳入市督考办的日常督考内容。限行措施实施后督查组如发现拖拉机道路通行的,未实施建设施工单位及工矿企业等行业拖拉机禁入规定的,公安交警等部门每周组织少于2次联合集中整治的,督查中发现有拖拉机闯红灯、闯禁、拼装改装车上路行驶等重点违法行为的,属地政府、管委会都将被扣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镇(街道)也实行督查扣分制,督查考核做到一追到底、不留死角。

3 若干体会

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启动至今不到一年的时间,但取得的实际效果十分明显,可以说是远超预期,以下三点是核心和关键。

(1)思想非常统一。具体表现:一是认识到位;二是部门配合;三是上下联动。

(2)目标非常明确。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之初,就明确了两大目标:一是2018年11月1日起全市限行,为此推出了外籍拖拉机限期驱离和本地拖拉机鼓励提前淘汰两大工作举措;二是农车农用,规范管理。

(3)措施非常有力。举措组合有序,相得益彰。一是营造大会战浓厚氛围;二是明确“五个一律”;三是实行区域限行;四是强化联合执法;五是鼓励加快淘汰;六是规范后续管理。

翻篇为零重出发,下一步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将按照“力度不减、人员不变、标准不降”的要求,坚守 “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两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理念,实施拖拉机彻底“清零”行动,在本地变型拖拉机存量“清零”的基础上,配合公安交警部门严控外籍拖拉机回流反弹,完善外省籍拖拉机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目标,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助推交通秩序、大气环境持续稳定好转。

备注:①本文所指拖拉机均不包含从事农田作业的拖拉机,即G1、K1、L机型;②嘉兴市农业经济局,现称谓为嘉兴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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