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林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思考
2019-02-19魏春梅
魏春梅
(四川省大竹县城关林业站,四川 大竹 635199)
1 山区林业是山区人民生存与发展的甚础性产业
山区建设之所以要将林业建设放在首位,不仅仅是因为山区面积大适合发展林业,还因为森林是建设生态系统的基础。林业和农业一样都是经营第一性生产绿色植物的基础性产业,但与林木比较起来,农业生产作物在防御自然灾害方面的能力比较弱小,如果失去森林这一道天然屏障,无论是在山区发展农业,还是在平原地区进行农业生产,都会因为失去森林导致的一系列问题而无法长久地进行。只有兴林才能强农,配套的二、三产业才有发展的物质基础。所以在山区,发展好林业是山区人民生存与发展的物质基础。林业建设不好,不仅环境治理效果差,而且也不可能有山区经济的全面振兴和持久发展。
2 山区林业建设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大竹县林业经济的发展情况都比较稳定,基本上都是以传统的树木采伐和种植为主,杉木、松木等常规木材仍然是现在主要种植的树种,且一直沿袭着传统的木材加工方式。这种传统的、比较单一的林木结构和生产方式使得林业经济阻碍了大竹县林业产值的提高。虽然通过施行更加优良的种植技术和采用集合生产的办法,能将经营利润提高一些,但整体产出效益仍然是有限的。且传统林业不利于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以及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杉木、松木的大量种植存在水土保持能力弱、连续种植造成地力衰退、生物多样性下降、木材采伐更新过程导致生态破坏等弊端。并且,有些区域地理条件差,造林难度大成本高,传统林木采伐资源浪费严重,林地矿物等的开采对环境破坏严重,生态修复任务十分艰巨。绿化造林与林木管护资金不足,山区林业可持续发展缺乏支撑,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够完善,部分地区破坏森林的现象依然存在,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3 加快山区林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建议
3.1 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强化生态保护宣传引导
加强对山区林业发展和生态保护重要性的宣传,推广人与森林、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并且需要加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包括大竹县各级人民政府和山区百姓在内的社会各界对保护山林、维护生态稳定的重要性认识。达到增强山区人民保护山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大竹县形成群体性的生态保护意识,号召全社会共同参与到山区林业的发展和生态保护中来。
3.2 进一步完善大竹县的林业利用规划,大力构建林业生态发展总体战略布局
通过将山区林业生态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山区农民奔康致富有机结合起来。在总体战略布局上,一是要以生态公益林及水库周边山地为“核心”,采用封育和改造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森林整体质量和生态功能等级;二是以公路、铁路,河流两侧及主要旅游干线两旁山地为“网络”,大力推进生态景观林带建设,推广种植竹林及其它优良经济观赏树种,形成一年四季花果飘香、空气清新、层次分明、错落有致的靓丽生态景观;三是以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及自然保护小区为“节点”,抓住“旅游大发展”的机遇,打造形成包括各种不同类型的森林自然景观在内,并与历史遗迹、生态农业和人文等景观相辉映,具有鲜明特色的森林生态旅游开发利用体系。
3.3 加大政府投入,积极引进社会资本
要适当加大政府对山区林业建设和生态保护的资金投入。把公益林建设、管理和重大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纳入大竹县政府的财政预算,以保证生态保护资金的落实。
要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到大竹县的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中来。由于大竹县的经济基础比较薄弱,财力有限,导致一些林业和生态保护的问题难于解决。在维护大竹县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努力探索建立社会资本参与大竹县山区林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准入机制,引进大型生态旅游企业,既能发展经济,又能保持生态环境,实现政府、群众、发展商三方互利。
3.4 完善机制,落实责任,保障林业和生态稳定发展
针对大竹县林业和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大竹县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山区林业发展和生态保护机制,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形成统一领导、部门负责、分工协调、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职能部门不但要严把审批关,更要注意跟踪检查,强化监管力度。对没有严格落实林业产业开发利用审批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的,要对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没有严格执行和违反相关生态保护制度的企业和个人,加大惩罚力度,以保障林业和生态稳定发展。
3.5 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
大竹县是一个山区林业大县,山区林业发展和生态保护对大竹县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新的政绩考核机制应该把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竹县委、政府以及关系林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都要建立健全山区林业发展与生态保护建设的领导负责制、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监督制、定期检查制、责任追究制等常态化考核机制,强化检查考核,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