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试点先行 稳妥推进改革
2019-02-19陈海英
陈海英
(射阳县农经干部培训中心,江苏 盐城 224300)
2018年6月,射阳县被确定为省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县推进试点县份。按照省、市部署要求,我县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工作,正在进行登记赋码发证。我们主要做法:
1 坚持试点先行,稳妥推进改革。
(1)合理选择试点。省、市产权制度改革布置会后,我县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17个有关职能部门和14个镇(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单位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力量围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股权设置、折股量化等方面进行为期5天集中调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合理选择共性问题较多、个性问题突出的1个城郊村和1个镇中村作为县级试点开展全方位业务指导。
(2)加强培训学习。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先后多次邀请市级部门领导和市内已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县(市、区)专家领导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题培训。对试点所在镇(区)参与改革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要点、操作流程培训,累计开展业务培训520多人次。对16个试点村(居)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力求弄懂吃透政策、把握政策方向。组织试点村(居)和镇(区)涉改部门工作人员赴省内海门、江都、兴化、东海、沛县等地参观学习,充分吸取改革经验。同时针对政策把握上及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召开不同层面的座谈会6场次,参加座谈人次350余人。印发《江苏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问答》2500本,《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5000本,供镇村干部在改革中实践学习借鉴。
(3)严格审核把关。对村(居)上报的改革实施方案,成员调查摸底表及分类表、成员身份认定方案,股权设置、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方案和章程等重点内容实行审核备案制度,其中,对试点村(居)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成员身份认定方案、股权设置及资产量化方案、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在镇(区)改革办履行审核备案的基础上,由镇(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行文批复。
2 依法依规操作,确保改革质量
(1)严格法律法规不偏差。县改革办集中举办省编印的《江苏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知识百问百答》和《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以及中央、省市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专题学习会,准确把握《条例》规定,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过程中原始取得、法定取得、申请取得的三种情形予以正确分类,力求执行法律法规不偏差。
(2)执行改革政策不走样。在调查摸底阶段,要求试点村(居)成员调查登记小组成员以家庭为单位,入户摸底调查。认真核实在册农业人口情况、非在册人口迁出信息及曾经在册人口相关情况,为成员调查摸底分类表的准确分类打好基础。成员调查摸底由户主(18周岁以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成员)签字,需外调核实的由两位小组成员一同前往或发函联系,确保入户登记信息真实、准确。成员调查摸底工作结束后,填写调查摸底分类表。
(3)坚持民主程序不缺失。在改革过程中,我县始终坚持民主选举程序、民主决策程序、民主管理程序和民主监督程序不可缺失的原则。在成员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分村民小组进行公示,然后形成成员名册,并进行“三榜”公示,在公示期间,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和质疑,形成备份材料。
3 探索机制创新,助力产权改革
(1)制度创新,管好“三资”。围绕“三资”监管平台应用、完善村会计异村任职制度、健全村级财务收支预算管理、规范村级用工、非生产性支出、村级债务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行为;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构建权责明确、公开透明、简便高效、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
(2)探索创新,妥善设股。结合农村实际,股权设置以成员股为主,股权管理实行静态管理,一次配置保持不变,“确权到人、发证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静态管理、永久不变”和“生不增,死不减”。
(3)健全组织,完善机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拟出台村(居)民委员会与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功能分离和分账管理的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分账管理。
4 释放改革红利,保障农民权益
(1)因村施策,壮大经济。全面推行“一村一项目”集体增收行为计划,通过注重项目引领、激活资产资源、做足土地文章、引导社会参与、加大政策扶持、加强服务指导等措施,增强村级自我“造血”功能,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全面增收。兴桥镇15个村(居)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优势,集中流转土地成立村级集体农场,每年为村集体增收近100万元。
(2)严格监督,增收节支。县镇(区)两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集体资产资源台账制度、集体资产评估制度、非经营性资产统一运营管护办法等。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落实民主理财监督管理、“四务公开”制度,开展线上与线下审计相结合的财务收支审计及村干部离任审计。
(3)收益分红,增加收入。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的占有从“共同共有”变为“人人有股”,村民变股民,增加了村民的财产性收入。黄沙港镇东方村充分利用养殖水面资源丰富的条件,将集体资源进行折股量化,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2018年实现分红88.85万元,人均增收64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