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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学“新”词(三)

2019-02-19

山东绿化 2019年3期
关键词:所有权权利土地

异地移民安置

是指本地区确实无法为因征地而导致无地的农民提供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在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意见的前提下,可由政府统一组织,实行异地移民安置。

农村宅基地

是指在村庄范围内农村村民住房、辅助用房、院落以及村民日常生活、风俗习惯活动等所涉及的用地。

土地所有权

是指土地所有者对土地实行占有、使用、收益和依照国家法律作出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国有土地所有权

是指国家依法对其所拥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

是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对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土地他项权利

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外与土地有密切关系的权利。是他人在土地上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地役权、地上权、地下权、土地租赁权、土地借用权、耕作权、土地抵押权等。

土地承包经营权

是指具备承包条件单位和个人通过承包合同方式对集体所有的或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方式用于农业的土地所获得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土地登记

是指国家依照法定程序将土地的权属关系、土地坐落、用途、面积、使用条件、等级、价值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的簿册,以确定土地权属,加强政府对土地的有效管理,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土地权属争议

是指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争议,它是特定范围内有关土地权利归属的民事纠纷。

探矿权

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

采矿权价款

是指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管理机关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方式或以协议方式出让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勘矿权、采矿权时所收取的投资报酬;是指由国土资源部门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确认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探矿权、采矿权申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缴纳的价款。

地质灾害

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滑坡

是指在山坡岩体或土体顺斜坡向下滑动的现象。一般由降雨、河流冲刷、地震、融雪等自然因素引起。又称“地滑”、“走山”、“垮山”和“山剥皮”等。

崩塌

是指斜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崩落、滚动、堆积在坡脚(斜谷)的地质现象。

泥石流

是指山区沟谷中,由暴雨、冰雪融水或库塘溃坝等水源激发,形成的一种夹带大量泥沙、石块等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

地面沉降

又称地面下沉或地陷,它是在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影响下,由于地下松散地层固结压缩,导致地壳表面标高降低的一种局部的下降运动(或工程现象)。

地面塌陷

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地质现象。

地质环境

是指与地质作用相关的自然环境,包括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岩体、土地、地下水、矿藏等地质体及其活动的总和。

地质遗迹

是在地球演化的漫长地质历史时期,由于内外力的地质作用,形成、发展并遗留下来的珍贵的、不可再生的地质自然遗产,具有科学研究意义的地质灾害遗迹等。

地热资源

是指在我国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地壳内可供开发利用的地热能、地热流体及其有用组分。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是指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

国土资源信访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国土资源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处理的活动。

国土资源听证

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制定和实施行政决定之前,公开举行由公众或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活动。

基本国策

是指国家的基本政策。

土地

是指地球表面上由土壤、岩石、气候、水文、地貌、植被等组成的自然综合体,它包括人类过去和现在的活动结果。

土地资源

是指已经被人类所利用和可预见的未来能被人类利用的土地。土地资源既包括自然范畴,即土地的自然属性,也包括经济范畴,即土地的社会属性,是人类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

土地管理

是国家为维护土地制度,调整土地关系,合理组织土地利用所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的综合措施。一般而言,国家把土地管理权授予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因此,土地管理也是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和运用法定职权,对社会组织、单位和个人占有、使用、利用土地的过程或者行为所进行的组织和管理活动。

土地登记制度

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土地登记,以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利用的一项制度。

土地登记

是法定的土地登记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将土地的权属关系、用途、面积、等级、价格等情况记录于专门薄册的一种法律行为。

初始登记

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进行的统一登记。初始登记的主要作用在于确定土地权属,完备地籍资料。

变更登记

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经过初始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发生变动而进行的登记,包括土地权利设定登记,土地权利变更登记,土地权利人名称、土地用途、地址变更登记,注销土地登记等。

土地所有制

是指在一定社会生产方式下,由国家确认的土地所有权归属的制度。土地所有制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土地制度的核心和基础。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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