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视角下在华缅甸婚姻移民的社会融合问题研究
——以云南省德宏州米镇为例
2019-02-19武艳华
武艳华
一、问题提出
中缅两国边民通婚已久,婚姻属性主要经历国界划定前民族内通婚向国界划定后跨国通婚的转变。在华缅甸婚姻移民是指1960年中缅国界划定后藉由婚姻渠道从出生国缅甸迁移到中国,并以中国公民事实配偶的身份在中国境内长期居留的缅甸人。她们较早出现在中缅边境地区,是具有“移民”和“配偶”双重身份的跨国流动人口。她们绝大多数是从缅甸嫁入中国的女性。受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化发展和中缅交流加深的影响,在华缅甸婚姻移民的数量不断增长。根据云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2016年度工作报告,仅云南省就有缅甸婚姻移民32447人。①张洁:《云南边境地区跨境非法通婚问题调研报告》,《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6(6)。她们通过婚姻移居中国后,经历了由改变其原有生活状态向跻身中国发展洪流的转变,转变过程中她们适应当地生活、进入劳动市场、拓展社会关系、调适阶层位置,表现出由“婚姻空降”到“社会融合”的适应性特征。然而,长期以来该群体中频频出现经济贫困、非法婚姻比例高、福利保障缺失、子女发展困难等问题,致使探究如何实现该群体从融入困境到发挥移民红利作用的转变迫在眉睫。
对在华缅甸婚姻移民的社会融合现象,多见于中缅婚姻影响的阐述中,缺乏系统性论述。为数不多的研究聚焦社会制度结构、家庭、个体等角度探讨社会融合的现状、原因、影响和对策。社会制度结构视角,学者们立足社会政策制度和族群结构等内容论述其对缅甸婚姻移民“政治-合法性”融入、经济融入、身份融入、社会认同的影响,并针对她们的福利不足、经济困境、身份缺失、社会认同混乱等适应性困境,提出多维治理体系。①②③④⑤⑥白志红、李喜景:《中缅边境非法跨国婚姻对云南边境少数民族地区和谐稳定的影响分析》,《昆明理工大学学报》,2011(4)。家庭视角下,学者们聚焦分析跨境婚姻家庭关系的现状及其子女教育、就业及发展中的困境,指出缅甸婚姻移民在贫困家庭中发挥了物质再生产与人口再生产的功能,但同时其身份、文化与技能也对子女教育、发展及家庭稳定产生不利影响。⑦⑧⑨杨文英:《中缅边境跨国婚姻现状分析——以云南省保山市为例》,《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11(3)。立足缅甸婚姻移民个体角度,有学者从心理视角探讨地域空间变化对其心理特质与文化适应的影响⑩黄德凯、张勇:《边境婚姻女性的横向流动:缺失、问题与重构》,《学术探索》,2018(1)。,还有学者从缅籍妇女的角度论述其政治社会化中存在着摇摆不定的国家认同、冷漠无助的政治参与、淡薄茫然的法律意识、缺失迷茫的政治关注及困难重重的社会融合等问题。⑪Henri Lefebvre. The Production of Space. Oxford: Blackwell Publishing, 1991.上述缅甸婚姻移民社会融合的研究对理解跨国婚姻移民的社会融合有重要价值,但仍存几点完善空间:一是缅甸婚姻移民内部差异性明显,但已有研究对缅甸婚姻移民大多统而论之,类型化分析不足;二是社会融合内涵复杂多样,但既往研究过于零散化分析缅甸婚姻移民的社会融合,缺乏时空架构下的整合性剖析;三是移民预期、主体性与角色调整能力是影响移民社会融合的重要因素,但现有研究偏社会制度分析轻移民主体性挖掘。为此,本文以缅甸婚姻移民社会融合历程为时间主线,以经济空间、社会空间、阶层空间为空间内核,通过深度访谈法和参与观察法分析不同类型缅甸婚姻移民的融合历程和融合空间,挖掘其融合分化的机制与治理策略。综合缅甸婚姻移民社会融合历程的事实和在华外国人永久居留与国籍申请的政策等因素,时间维度操作化为婚嫁前、初到中国的适应(来华2年内)、适应后的融合(来华3-5年)、融合成熟后的转型(来华5年以上)四个时段;参照列斐伏尔有关社会文化空间的阐述⑫以及空间的演进逻辑,空间维度操作化为经济空间、社会空间、阶层空间。之所以采用时空分析框架,源于缅甸婚姻移民聚集的中缅边境空间中蕴含的社会文化和缅甸婚姻移民在中国社会已有经济活动、关系网络和社会地位的事实。
本研究的田野点是位于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区首府西南部的米镇。①依据研究惯例,本研究所使用的地名和人名均为化名。米镇总面积422平方公里,国境线长8.1公里,总人口4.75万,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99.3%,以傣族、景颇族、德昂族等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84.3%。米镇属于农业大镇,共有耕地15万亩,人均耕地3.2亩,主要种植水稻、香蕉、橡胶、烟草、甘蔗。当地农民长期以种植农业为主,农业仍然是许多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米镇缅甸婚姻移民的历史悠久,是芒市下辖乡镇中拥有入境通婚人数最多的乡镇。截止2017年,累计拥有缅甸婚姻移民1471人(女性1412人、男性59人),占芒市入境通婚者总数的20.7%。②夏寒:《社会治理视角下德宏州芒市跨境婚姻研究》,云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8年。笔者通过参与观察和深度访谈等方法,围绕社会融合历程和融合空间,调研了67位缅甸婚姻移民。分析研究对象资料发现,最小18岁、最长52岁、平均31.2岁;来华时长1~25年不等,平均10.3年;自由恋爱37人、中介介绍 30人;合法婚姻61人、非正规婚姻 6人;通婚时间看,1990-1999年间2人、2000-2009年间34人、2010-2018年间31人。
二、嫁入中国前的选择:多元结婚动因与融合预期的互连
绝大多数缅甸人都抱持安土重迁的观点,但部分缅甸女性凭借婚姻通道嫁入中国,部分留在缅甸。对不同境况和理念的缅甸婚姻移民来说,嫁入中国并非都是应然选择,而是选择之初就有动因分化。依差别化的通婚动因,米镇缅甸婚姻移民可划分成希冀更好生活质量的主动型、因亲朋远嫁而致的随波逐流型、因缅甸社会动荡而致的被迫型、没有明确成因的混沌型。67位缅甸婚姻移民中21位主动型、23位随波逐流型、10位被迫型、13位混沌型。
MWJ,27岁,小学文化。她兄弟姐妹比较多,家里无法解决温饱问题,嫁中国寻找出路。MWJ十分感慨自己的婚姻选择:“缅甸经济困难,土地太少,生活不好过,没有政策优势,只要一生病,非常难办。这边条件比那边好,政策好,享受多,更加安全。不想在缅甸担惊受怕饿肚子,想找一个能过好生活的地方。中国跟缅甸很近,走小路40多分钟就可以来。而且这里跟我们同一个民族,都是小山,说话也一样,吃的差不多,就希望嫁到这边来。想跟当地人一样生活。”③资料摘自2018年7月对研究对象PLM的访谈。MWJ表征了希冀更好生活质量的主动型缅甸婚姻移民在摆脱不幸生活,追求更多发展机会和更好生活婚嫁目的下强烈的融合预期。
PLM,21岁,初中文化。她生父因吸毒去世,母亲为养活6个孩子,带着她们从缅甸嫁来中国。她回忆婚姻决策时提及:“爸爸吸毒死了,妈妈的朋友介绍她来中国,她就从缅甸改嫁来这里。她把我们六个兄弟姐妹(2个男孩,4个女孩)都带过来。继父人很好,我们一直跟继父生活。缅甸打仗回不去,也有很多缅甸人来这里,我也觉得这里生活很好,后来就跟妈妈一样嫁中国人。”④资料摘自2018年7月对研究对象MWJ的访谈。与主动型婚姻移民不同,PLM受母亲影响而婚嫁,体现了婚嫁动因中的随波逐流属性。但这个属性的理性之处在于其凭借亲属关系网络选择同民族或同信仰的配偶,奠定其未来生活的基础和扎根中国的融合预期。
ML,30岁,小学文化。她对缅甸动荡的社会环境和男性当兵对其婚嫁决策的影响记忆犹新。她提及:“缅甸总是打仗,社会不太安全,中国云南安全,要来这里。缅甸一家一户都有1个男去当兵,18岁就要去当兵,如果去当兵了,2-3年才回来1次,当了兵就不能逃兵。当兵期间若老婆出轨会被打。中国男人好,一起干活不用当兵。嫁入中国,就是希望能找一个勤劳善良的好老公。”①资料摘自2018年7月对研究对象ML的访谈。ML的话代表了同其一样因为缅甸社会动荡而嫁入中国的缅甸婚姻移民心声,她们对安全、稳定与没有战争的社会环境的渴望和夫妻共同生活的家庭方式的追求,深深地吸引她们留在中国不愿流回缅甸,并期待在中国的安稳生活。这印证了21世纪后西南边境地区人口流动策略由流转逃离转向跨边界寻求民族国家庇护的特点。②何明:《开放、和谐与族群跨国流动——以中国西南与东南亚国家边民跨国流动为中心的讨论》,《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12(1)。
而对13位混沌型缅甸婚姻移民的访谈发现,她们嫁入中国并没有明确目的,更多是没有认真思考,抱持嫁哪里和嫁给谁都无所谓的态度。这样的婚嫁理由下,她们对于跟当地人相处大多抱持比较无所谓的态度,是好是坏都无所谓,没有特别高的融合预期。
婚嫁动因的差异意味着缅甸婚姻移民嫁入中国的主观意愿不同,这影响其在中国生活的预期,进而形塑其融合进程和融合空间。主动型婚姻移民,抱持强烈的融合意愿,融合进程和融合空间主要受制于生活质量改善程度;随波逐流型婚姻移民,有扎根中国的意愿,融合进程和融合空间随既有关系网络变化;被迫型婚姻移民的融合主要随人身安全的改善而变化,若人生安全没有改善,融合进程可能被中断;混沌型婚姻移民,抱持无所谓的融合预期,融合的进度与空间更显盲目与无序,结果更具不确定性。
三、初到中国的适应:空间区隔与融合起步
缅甸婚姻移民的融合预期相对多元,但嫁入中国后,转变社会角色适应中国的社会环境成为她们遭遇的首要问题。调查来看,缅甸婚姻移民一般需要半年到二年的时间来适应中国。
经济空间包括经济活动发生的区域范围和该范围内群体所采取的经济活动方式,潜藏其中的经济压力是缅甸婚姻移民面对的首要问题。初到中国的年末收支情况来看,10%收支平衡,6%略有结余,84%收支不抵;职业主要有务农、打工和做生意三种,占比分别为77%、19%、4%;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农业和打工,收入金额4~8千元不等,但支出一般维持在9千元左右。就不同类型的缅甸婚姻移民来说,主动型的经济收入以收支不抵为主(16位收支不抵,3位收支平衡,2位收支有结余),有务农和打工两种职业类型且以种田为主(18位务农,3位分别在餐馆、甘蔗厂及水厂打工);随波逐流型的经济收入以收支不抵为主(6位收支平衡,2位有结余,15位收支不抵),有务农、打工和做生意三种职业类型(15位务农,6位打工,2位做生意);被迫型的经济收入皆是收支不抵,职业类型都是单一的务农,欠款额度从5千到2万元不等;混沌型的经济收入几乎全部是收支不抵(12位收支不抵,1位收支平衡),务农和打工两种职业类型且以种田为主(9位务农,4位打工)。总体而言,缅甸婚姻移民在当地社会并没有形成专属族裔经济空间和对应的运作机制,经济活动集中在农业和服务业,经济活动的空间区域和形式则是散落在山东养鸡场打工、芒市咖啡馆做服务员、芒市内衣厂打工、芒市餐馆服务员、米镇宾馆打扫卫生、米镇蛋糕店卖蛋糕、米镇M村水厂打工、米镇收甘蔗,经济属性呈现出临时性、非正式性的特征。
社会空间是个体作为群体成员表现出来的意识和行为,以及他们之间形成的各种关系和联系。①王春光:《移民空间的建构——巴黎温州人跟踪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绝大多数缅甸婚姻移民随夫居住在相对封闭但安稳的村庄空间内,少部分在附近市镇空间生活。进入当地社会后,她们依关系的亲密程度由内到外建立了三层社会关系圈,其中内层是以夫家及娘家为核心的最紧密的亲缘关系,中层是以同事、教友及同乡为核心的相对紧密的业缘及地缘关系,外层是以邻居为核心的地缘关系。在这些社会关系所构成的社会空间内,她们通过参与民族节日、宗教活动、婚丧嫁娶、生产劳动等活动对社会空间进行维系、拓展与建构。突出的是,缅甸婚姻移民或信仰佛教、或信仰基督教,她们不仅通过宗教表达信仰,更是从中建立了亲密的社会关系,强化彼此联系。GXT的经历就是一个典型。她回忆当时生活时提及:“那时刚来这里,没有朋友,没有亲戚关系,不想互相交流,不想出去,也有些不好意思,怕被笑。只是周末跟老公去教堂比较好,信仰是我本身的一种归宿,也在教堂认识一些缅甸人,比其他人友好,对我也有很多帮助,愿意在这里生活。在教堂我们有民主选举,也有民主决议,感觉关系比较好。”②摘自2018年7月对研究对象GXT的访谈。就四种类型的缅甸婚姻移民来说,她们的社会关系都存在内外三层的社会关系圈,差异在于社会关系网络的规模和依靠的核心网络不同。主动型和随波逐流型的社会关系网络成员数量要多,更倾向于通过多元或亲缘关系寻求帮助;被迫型和混沌型的社会网络成员数量较少,对老乡关系和教友关系的依赖明显。
阶层空间是个体在社会中所处的地理空间、社会地位及流移情况的综合表征。初到中国,缅甸婚姻移民居住在中缅边境附近的村寨,所居住的房屋大多是茅草屋或旧式砖房,屋内只陈设基本的日常用具、农具及宗教用品等,房屋面积大多从60平米到200平米不等。她们大多随丈夫在居住地附近生活,流动距离大多限于本市范围。受其丈夫本身经济水平的影响,她们基本上都属于村庄底层。就四种类型的缅甸婚姻移民来说,居住情况及流动距离上差距不大,不同的是少数打零工的缅甸婚姻移民凭工作机会暂时流动到本市镇或外省,流动距离相对较远。可见,缅甸婚姻移民的空间融合展现出居住在农村社区、陈设简陋、流动距离较短、群体内部空间融合趋同性强、社会底层等特征。
四、适应后的融合过程:空间转变与融合突围
随着缅甸婚姻移民在华生活时间的延长,她们的融合情况已悄然改变。她们已开始适应在华生活,一定程度上,俨然已经成为名义上的“中国人”。
经济空间的经济融合呈现出适应性进步。缅甸婚姻移民进入中国后,开始在夫家、亲朋及邻里的帮助下,有的甚至通过自身努力,找到获得较高经济收入的工作。经过3-5年的融合,她们年末的经济收支情况已经演变成19%收支平衡、31%收支结余、50%收支不抵;职业类型没有变化,务农、打工、做生意的占比调整成68%、25%、7%;务农和打工仍是其主要的收入来源,经济收入调整到每年1~8万不等,支出基本维持在3万左右。具体到四种类型的缅甸婚姻移民,主动型收支平衡和收支结余比例高于收支不抵的情况(由原来的5位收支平衡或结余转变成12位收支平衡或结余),职业类型除原来的务农和打工外,增加了做生意的类型,务农比例缩小、打工比例增加(务农人数由原来的18位减少到4位,打工人数由原来的3位增加到15位,做生意人数增加2人),展现出非常好的经济适应性。随波逐流型收支情况有好转(由原来的8位转变成13位实现收支平衡或结余),职业类型中打工比例增加(由原来的6位转变成9位)、务农比例减少(由原来的15位减少到12位),展现出较好的经济适应性。被迫型收支情况略有好转(仅有2人从收支不抵转变成收支平衡和结余),职业类型变动不明显(仅有1人由务农转变成打工),展现出经济活动适应的有限性。混沌型收支情况明显好转(由原来的1位收支平衡转变成8位实现收支平衡或好转),职业类型增加了做生意的种类(2位做生意),展现出经济适应的活力。总体而言,缅甸婚姻移民通常只能从事农业、服务业领域的非正规工作,工作过程中也会遭遇同工不同酬。但即使如此,其收入也比在家务农或者赋闲在家要高很多,打工所得基本能够维持其家庭的日常生活。由于缅甸婚姻移民受教育程度大多限于初中以下和基本不掌握专业技术能力或者拥有职业资格,大多在餐馆、服装店、水厂、蛋糕店等场所工作。虽然她们仍未形成族裔经济,但其经济活动的范围、领域、人数的转变展现其作为补充劳动力的适应性进步。
社会空间的关系融合呈现出互联网虚拟空间突围的特征。缅甸婚姻移民的生存环境和关系网络发生转变,逐步克服了初到此地的自卑、尴尬和无所适从,大多能够改善其生存环境,并且拥有自己的朋友圈。经过在当地社会3-5年的生活后,她们的生存环境明显好转,尤其体现在她们基本都能够在家人的帮助下,有的甚至是自己独立,在村庄、乡镇及市等区域内相对灵活的流动,绝大多数拥有互联网虚拟空间。而其社会关系依然是内外三层,内层和中层没有实质性改变,但外层则发生较多变化——凭借互联网所搭建的虚拟关系和邻居一样成为其外层关系网络。也就是说,其外层关系已经拓展成以邻居、互联网为核心的地缘关系和网络空间关系。受智能手机普及的影响,大部分缅甸婚姻移民开始拥有手机,她们不仅仅通过亲缘、地缘和业缘关系建立朋友圈,也通过互联网的纽带建立网络虚拟的朋友圈。在这个社会空间内,她们维系、拓展与建构社会关系网络的方式依然没有变化,但活动的频率增强、活动中的主体性更明显,各类型缅甸婚姻移民所依靠的社会关系也有调整。她们已经由之前主要依靠亲戚、教友及缅籍妇女转换成强化政府、寨老及邻居关系同时并重的特点。随着社会空间内朋友数量与质量的提升,缅甸婚姻移民们不再是孤军奋战,一些人已经和当地人一样建立非常多元且有效的关系网络圈。事实上,这正是缅甸婚姻移民社会空间中关系网络突围的重要表现,也是缅甸婚姻移民融合好转的成因。虽然有各种朋友圈,但遇到问题或借钱时,她们大多还是倾向于通过传统的社会关系网络而非虚拟互联网圈。受惠于精准扶贫政策,部分缅甸婚姻移民开始依靠政府贷款来缓解经济困境。
缅甸婚姻移民的空间融合也发生改变,逐渐改变了居住在狭小茅草屋的适应初期的居住情况,绝大多数依靠自身实现居住条件的改善,也有部分在精准扶贫政策的资助下实现茅草房到铁皮房的转变。调查发现,缅甸婚姻移民居住空间的条件、环境及面积都有极大改善。居住面积拓展到从60平米到1000平米不等,绝大多数都在200平米左右。屋内现代化设施一应俱全,改变了早期以生活和生产工具为主的局面。相比适应初期流动距离较短的情况,融合期的流动距离经历两个阶段的变化。世纪之交政策相对宽松,很多缅甸婚姻移民持边民证到福建、山东等地打工,其流动距离已经跨省且较远。但随着近期国家政策的调整,现在很多缅甸婚姻移民已经无法持便民证到外省打工,其活动范围几乎被限制在芒市和瑞丽市。同时,受生育子女和傣族“老人在不远游”的传统影响,她们不得不在家照顾子女和孝敬老人,流动距离受到限制。总之,缅甸婚姻移民空间融合已有较大改善,部分人群实现突围,阶层有所改变,但整体性质变不明显。
五、融合成熟后的转型:移民还是公民?
缅甸婚姻移民历经了嫁入中国的艰难选择,也历经了迁出国与移入国的区隔,还历经了在移入国的突围。经过多年生活,她们对中国产生强烈的归属感与认同感,移民抑或公民成为她们最关切的问题。
经过中国的数载生活,几乎全部缅甸婚姻移民都认识到中国的各种便利、好处与发展机会,都希望继续留在中国,并永久生活下去。但受现实政策制约,缅甸婚姻移民并非全能如愿。对她们而言,留在中国最大的阻碍就是国籍问题,不可企及的国籍让她们只能望“国籍”兴叹。调查的67位缅甸婚姻移民中只有2位获得中国国籍,其他都不能获得。①本文界定的研究对象是在华的缅甸籍婚姻移民,虽然有两位缅甸籍婚姻移民成功获得中国籍,但考虑研究该群体社会融合的历时性,故将其纳入研究对象范畴,特此说明。这不仅给缅甸婚姻移民造成沉重的心理负担,也对其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两位缅甸婚姻移民获得中国籍的原因有三:一是早期管理不规范为其获得国籍提供条件。她们都是上世纪90年代获得中国户口,都提及当时管理的非规范性创造了获取条件。二是地理位置的因素。一位缅甸婚姻移民与当地派出所比邻而居,一位是村干部的邻居,跟派出所工作人员和村干部的良好关系,提供了获得中国户口的条件。三是个体的主观能动性。一位缅籍婚姻移民的职业是做小生意,有极强的主动性和关系网络;另外一位缅籍婚姻移民主动上门多次跟村长争取户口。如此一来,缅甸婚姻移民内部就出现分化。
六、时空框架下在华缅甸婚姻移民的主体性作用
在华缅甸婚姻移民社会融合四个阶段的呈现,彰显了时空流转下缅甸婚姻移民的融合转变历程。在社会融合过程中,嫁入中国构成缅甸婚姻移民的重大生活事件,致使其融合历程发生转变,而经济、关系及阶层空间等内容则构成了缅甸婚姻移民的主要作用空间,刺激缅甸婚姻移民不断做出选择与调整。同样的社会政策背景下,由于个体主观能动性的差异,缅甸婚姻移民的社会融合沿着不同轨迹发展,少部分突围成中国人,绝大部分还是缅甸人。透过这些因素可以发现,缅甸婚姻移民嫁入中国的决策与融合预期、社会融合观念的转变、不同类型婚姻移民发生分化的缘由是阐释其融合转变机制与融合空间样态的关键要素。
第一,婚嫁决策下的融合预期形塑缅甸婚姻移民的融合历程与融合空间。亲朋影响、缅甸社会动荡、寻求更好生活质量、没有意识等多种因素迫使缅甸女性做出嫁入中国的决策,并促使其伴生主动融合、扎根中国、寻找安全庇护及无所谓等不同的融合预期,这些融合预期奠定其社会融合的基础,也给其社会融合带来很多不确定性。某种程度上说,缅甸婚姻移民的融合起于多元通婚下的不同融合预期,经历移民空间区隔与当地融合起步向移民空间转变与当地融合突围的转变,落脚于融合成熟转型后移民还是公民结果的分化,这都与其融合预期有密切关系。
第二,社会融合过程中缅甸婚姻移民调整社会角色的水平是理解其融合历程转变的关键。在缅甸婚姻移民与当地社会融合的过程中,需要不断的调整社会角色。她们从最初的随波逐流型婚嫁、主动型婚嫁、被迫型婚嫁和混沌型婚嫁的选择,直到现在的“移民”抑或“公民”的结果,实质上是一个不断调整社会角色的过程。嫁入中国前,她们都是缅甸人,生活在动荡的缅甸社会,不得不通过婚姻嫁入中国。但无论哪一种类型的婚嫁,嫁入中国只是她们生活的一个阶段,至于在中国生活多久,群体内部存有长短差异。嫁入中国后,经济环境、关系网络及生活空间都发生变化,原有的生活方式和社会角色都无法维持。为了适应当地社会的生活,她们开始调整社会角色,逐渐从“移民者”向“本地人”转变。伴随这种社会角色调整,她们逐渐脱离缅甸的影响,经济空间、社会空间及阶层空间均发生变化,越来越具有当地社会的特征。然而受她们个人特质差异性的影响,群体内部出现分化,并进一步影响她们社会角色的调整。对于在当地社会生活较好的缅甸婚姻移民来说,她们社会角色调整较好;而对于那些在当地生活不好的缅甸婚姻移民来说,她们深陷不适的泥淖不停调试。
第三,个体能动性促使缅甸婚姻移民群体内部发生分化。缅甸婚姻移民分化成不同类型是个体能动性反复作用的结果。从缅甸婚姻移民所处社会环境的变迁与个体能动性之间的互动,可以更好地理解缅甸婚姻移民的社会融合历程及最终不同的命运。缅甸婚姻移民的社会融合历经当地户口政策调整和当地婚姻政策调整两个政策变迁时期。①2010年德宏州民政局和公安局联合制定《德宏州缅甸边民入境通婚人员居住管理规定(试行)》。该规定督促境内婚姻移民(无论是否进行过结婚登记)办理“便民入境通婚备案登记证”。拥有登记证的婚姻移民享有法律规定的边民的各项权利,可以在德宏州范围内居住、经商、务工、出行,证件有效期五年。由于缅甸婚姻移民获得资源能力的差异,群体内部的经济水平与社会地位发生分化。有的缅甸婚姻移民经济处于中上水平,而有的只能糊口。在关系网络方面,有的缅甸婚姻移民凭借关系网络已获得丰厚的经济回报,有的则无法利用关系网络继续挣扎在温饱线上。国家社会政策的变迁和个体的能动性作用的差异,致使两位缅甸婚姻移民成功取得中国国籍,与其他婚姻移民产生分化。这是个人主体性与社会政策协同作用的结果。这个过程中,夫家状况是缅甸婚姻移民个体能动性发挥的基础,一定程度上决定其作用的强弱。
结论与讨论
社会融合与时空变迁密切相关,导致在华缅甸婚姻移民的社会融合是复杂的,在时间上表现出阶段性特征,在空间上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性,在内容上体现出明显的层次性。缅甸婚姻移民社会融合的根源在于移民管理制度。因此,社会融合障碍的弱化还要从移民管理政策的转变入手。一方面,国家应加强同缅甸的互动,优化移民管理政策,建立良好的互动机制,以促进管理政策朝正向发展。另一方面,尽量消除缅甸婚姻移民融合的制度性壁垒,提高对缅甸婚姻移民的接纳与支持力度,实现移民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红利作用的发挥。但此过程历时弥久,针对缅甸婚姻移民内部的分化,还应当实行差异性政策,有针对性地缓解其社会融合的困境。对于随波逐流型缅甸婚姻移民侧重农业生产技能和家庭教育等政策支持,主动型缅甸婚姻移民应给予创就业技能的政策支持,被迫型缅甸婚姻移民和混沌型缅甸婚姻移民侧重提供社会适应性服务。如此一来,利于缅甸婚姻移民成为我国经济再生产与人口再生产的蓄水池。总之,缅甸婚姻移民融合困境的解决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应该在现有政策背景下,努力去满足其融合的需求,促使其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红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