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科学阐释与理论创新
2019-02-19郝立新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院长教授
文 郝立新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院长、教授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一部全面总结中国实践、概括中国经验、阐释中国制度的十分重要的文献,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决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行了全面科学阐释,体现了多方面的理论创新。
全面总结和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基础和显著优势
《决定》首次全面总结和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产生于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从无到有、从不健全到逐渐完善,经历了长期的艰难的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深刻总结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经验,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和发展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各方面制度。进入新时代,我们党领导人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以及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的伟大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14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5000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决定》首次全面总结和集中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决定》站在四个自信的高度,从十三个方面阐述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这是迄今为止我们党的文件对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最完整的概括或表达。这些显著优势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显著优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坚持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显著优势;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显著优势;坚持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促进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的显著优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显著优势;坚持改革创新,使社会始终充满生机活力的显著优势;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培养造就更多更优秀人才的显著优势;坚持党指挥枪,确保人民军队绝对忠诚于党和人民,有力保障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显著优势;坚持“一国两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显著优势;坚持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相统一,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作出贡献的显著优势。正是由于这些显著优势,我们才能理直气壮地提出并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全面科学地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涵、结构及其内在联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决定》的一大亮点就是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丰富内涵和内在结构。它把国家制度区分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并把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内容分为十三个方面加以阐释。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包括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制度、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等十三个方面。这十三个方面之间不是简单并列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是根本性的、贯穿性的制度,它是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根本,贯穿于其他十二个方面的内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体现在整个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建设或推进之中。《决定》还强调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这些新概念、新概括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和规律的深刻揭示。这些理论对于指导我们进行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凝聚人民精神力量,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厚支撑。《决定》强调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提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工作体系的任务;要求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把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全面落实到思想理论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各方面。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论及教育方面的制度建设时,《决定》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聚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些论述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完善大学治理体系、推进“双一流建设”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认真落实《决定》精神,要把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把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教书育人全过程的工作,落实到行动上,固化在制度上。大学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主战场,大学制度建设应体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制度建设的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现代治理体系应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的建设相一致。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制度建设已经取得很大成就,但仍然需要不断探索、健全和完善。在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中,如何把大学制度建设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是一个需要继续认真探索的重要课题。
深刻体现了独特的中国智慧和崭新的制度理论体系
《决定》充分展示了中国共产党在理论上的成熟,体现制度上的自觉与自信,蕴含了独特的中国智慧,构建了崭新的制度理论体系。
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继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卓越地运用了马克思主义的政党理论、制度理论、人民主体理论和社会历史的辩证法理论,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并指导实践,取得了巨大成就。中国制度中蕴含的中国智慧,既体现在把中国特色的理论思维运用于制度实践的探索中,又表现在制度理论的构建上。例如,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政党理论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并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创新性提出了“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及其具体内容,强调党的领导在整个制度建设中的根本地位和作用,丰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又比如,坚持把人民主体思想贯穿于整个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之中,贯穿于坚持党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以及社会治理体系之中,强调制度的人民性,阐明了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原则和价值取向;再比如,坚持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最大实际,吸收和借鉴当代世界经济发展的制度经验,在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制度的探索与表述上,体现了以公有制、按劳分配制度为主体的主体性,以及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多样性、开放性和包容性;还比如,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指导下,提出了基于国家核心利益和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以及基于人类共同价值的共商、共建、共享的外交原则。这些制度主张反映了中国制度建设的整体性、复杂性、规律性、价值性,既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特殊性,也吸收了人类制度发展的积极成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理论,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实践发展呼唤构建中国特色的制度理论。《决定》的重大创新或理论贡献在于,它在总结实践经验和吸收以往理论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一套完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话语体系,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体系框架。这些话语体系包括一系列重要的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概念,如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国家制度和社会治理体系,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人民当家作主制度,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等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论体系框架在《决定》中得到完整体现。这一理论体系框架主要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实践基础、社会功能、目标任务、建设路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结构、发展规律、制度精神、价值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各种具体制度及其具体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建设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系,以及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等等。
总之,《决定》从多个角度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并在多方面体现了理论创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建设经验做了全面深刻的总结概括,对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