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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引导贫困群众融入合作社

2019-02-19詹筱媛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社会主义论坛 2019年10期
关键词:云南省贫困户精准

文 詹筱媛 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郑欣峰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要因地制宜,把培育产业作为推动脱贫攻坚的根本出路。”云南省把发展合作社作为产业发展的新引擎,以合作社为抓手和支撑,以围绕产业发展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为目标,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积极引导贫困群众参加合作社,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探索出一条合作社发展产业扶贫的路子。

坚持问题导向,增强贫困群众参与意识

合作社发展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首要的是要有贫困群众参与。目前,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贫困群众参与合作社积极性不高,参与度较低。针对此问题,云南省提出合作社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首要问题是让贫困群众从思想上脱贫、精神上鼓劲,要充分唤醒贫困群众进取意识、主体意识和市场意识,进一步坚定贫困群众脱贫信心决心,激发勇气斗志。

增强贫困群众的进取意识。云南省在开展“志智”双扶的同时,更加注重示范带动,激发动力提动能。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在“扶智”上发力。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创办脱贫攻坚“农民夜校”“讲习所”“农民大讲堂”。各地区不断创新扶贫可持续模式,因地因人制宜精准扶贫扶智。昆明市“三讲三评”讲评互动激发动力提升成效、施甸县木老元乡“评星定级”破除群众“等、靠、要”思想、通海县河西社区“家庭道德评议会”促进文明新风尚。二是强化榜样示范,在“扶志”上使劲。从强化典型引领、推进移风易俗、规范村规民约等方面着力,引导贫困群众自强自立,依靠勤劳脱贫致富。全省涌现出罗平县“爱心超市”、西畴县“五分钱”工程、昆明市“三讲三评”、临沧市“村史室”、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小喇叭”工程、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深度贫困人口培训中心”等“六小”创新做法,以及盈江县杨恒荣、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杨继方等一批脱贫光荣户示范带动,进一步改变贫困群众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激发脱贫内生动力和战胜贫困的勇气斗志。

增强贫困群众的主体意识。贫困群众是合作社发展产业扶贫的主体,脱贫致富终究要靠贫困群众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实现。一是让贫困群众参与决策。在合作社成立、经营模式、产业选择、生产管理等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让贫困群众全程参与其中,与贫困群众共建共管,主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云龙县丰农公司实施“共建共管+入股分红”“集体经济+共建共管”等模式带动帮扶贫困户,发展集体经济,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实现了群众增收、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公司发展的目标。二是完善相关奖励激励机制。制定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的贫困地区依法兴办农民合作社,组织带动贫困户利用当地产业优势发展生产,对带动贫困户脱贫成效明显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奖补。宁洱县整合各类产业扶贫资金,实行“311”产业扶贫精准模式。对带动脱贫成效突出的企业、合作社和发展好的贫困户给予3000元、1000元、1000元的奖励或贴息。三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动态管理、群众评议和核查退出机制,强化产业扶贫进行量化考核。富源县营上镇福海佳园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项目,积极探索建立积分管理机制,对200亩软籽石榴和温氏扶贫养殖项目收益实行积分制分红,量化考核致富增收、家庭和睦、环境卫生、邻里和谐、小区管理等内容,群众凭积分分红,消除“等、靠、要”等不良习气。

增强贫困群众的市场意识。云南省在合作社发展产业扶贫过程中,通过宣传培训、政策引导、典型带动、劳务输出等方式,积极引导和培育贫困群众市场参与意识、市场竞争意识、市场风险意识和市场约束意识。永德县小勐统镇通过兴办合作社,发展网格化田园经济,使贫困户变“单打独斗”为“抱团发展”,实现180余人就业,带动150余人脱贫致富。让贫困群众搭上合作社发展产业扶贫的“顺风车”而脱贫致富,并分享市场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贫困群众在脱贫致富的过程中,可以增强勤劳致富的信心和市场意识。

坚持利益导向,增强贫困群众参与动力

云南省在推进合作社发展产业扶贫过程中,充分体现并突出合作社发展产业扶贫带动脱贫的内涵,发挥了产业发展对贫困户脱贫增收的带动作用,确保贫困户有长期稳定的收益,避免产业扶贫“扶富不扶贫、扶农不扶业、产业不带贫”情况发生,有效激发了贫困户参与合作社发展产业的动力。

创新带贫减贫。云南省遵循市场规律,结合各地产业发展实际、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状况、贫困户发展意愿,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规范龙头企业绑定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绑定贫困农户的“双绑”机制,建立健全带贫减贫机制,打通产业到户的精准扶贫路径。围绕重点产业,实行“一企一策”培育龙头企业,精择优质龙头企业参与“双绑”工作。目前,全省参与“双绑”的农业龙头企业1726户,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25户,省级龙头企业399户,州(市)级龙头企业631户,县级龙头企业671户。

创新利益联结机制。紧紧抓住合作社的桥梁联结作用,引导企业主体、合作社和贫困群众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形成利益共享,以产权为基础,建立交易额返还和股份分红相结合的利益分配机制。在全省农业龙头企业中筛选培育100家扶贫龙头企业,通过生产合作、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劳务合作等多种形式,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引导企业和合作社通过相互入股方式实现利益联结,鼓励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和贫困群众以土地、劳务、资金等入股合作社,合作社集中资源入股企业,解决产业基础的规模化和节约化问题。截至2018年,全省3.3万个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带贫,覆盖有产业发展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12万人,占全省有产业发展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总人数的89.3%。2018全省通过发展农业产业脱贫50万人。

建立支撑保障机制。云南省为确保扶贫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构建了政府、金融和保险有机结合的支撑保障机制。一是政府为合作社发展产业扶贫搭建融资平台。2018年全省用于产业扶贫的资金达181.47亿元,占扶贫专项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总额比例的36.62%。积极筹措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1.4亿元,安排了16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设立了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子基金,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贫困户产业发展解决融资难问题,支持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二是金融部门为合作社发展产业扶贫提供信贷服务。金融部门创新涉农金融服务产品,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降低贷款门槛,加大对贫困户信贷支持。2016年至2018年,全省累计贷款金额281亿元,贷款户数62万户次,风险补偿金总额11.64亿元,实现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贫困县全覆盖。三是保险机构为产业扶贫构建风险抗御保障。目前全省共实施水稻、玉米、油菜、甘蔗、橡胶、青稞、能繁母猪、奶牛、牦牛、藏山羊10个品种的农业保险财政补贴项目,有效分担了贫困户在面对自然灾害时所承受的损失,增强贫困群体再发展能力,为贫困户参与合作社发展产业扶贫提供坚强的保障。

坚持精准导向,增强贫困群众参与活力

云南省在合作社发展产业扶贫上坚持精准发力,做到了“四个精准”,即产业选择精准、经营方式精准、支持方式精准、贫困人口受益精准,提高贫困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增强了贫困群众参与合作社发展产业扶贫的活力。

产业选择精准。在推进合作社发展产业扶贫过程中,云南省立足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坚持以特色产业和生态产业为主,重点支持贫困村发展种养业和传统手工业,大力推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昆明市斗南镇花卉产业、临沧市博尚菜籽油、丽江市他留乌骨鸡等被列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典型;适合什么就发展什么,临沧市独特的地理区位优势就比较适宜种植坚果、弥勒市得天独厚的气候优势适宜发展葡萄产业。推进农旅融合,是云南省打造旅游扶贫的新引擎。近年来组织开展了全省500个旅游扶贫示范村动态调整,落实了由县(市、区)和乡(镇)重点培育的1994户旅游扶贫示范户名单。

经营方式精准。通过产业发展激发生产经营活力是确保贫困户受益的关键,既事关生产力发展,也涉及生产关系调整。云南省不少贫困地区不断探索经营方式和模式,取得较好成效,积累了不少经验,为产业精准脱贫奠定了坚实基础。普洱市思茅区泉源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经历了松散经营—合伙经营—建立合作社—实行规模化经营的过程,是一个集规模家禽养殖和特色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已拥有社员727多人,少数民族占80%以上;采用“支部+合作社+公司+品牌+基地+农户+互联网”的管理模式,将扶贫资金量化为股本分配到每个贫困人口,确保了贫困人口长期稳定收益。保山市隆阳区依托龙头企业组建“万户富”生猪养殖发展联盟,以“母猪寄养、仔猪赊养、仔猪托养”3种模式,其中,母猪寄养模式,共有10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共发放、养殖种母猪309头,带动增收115万元,户均增收1.12万元。

帮扶措施精准。云南省注重从产业项目、支撑体系、融资方式等三方面来综合考虑,全面推进。这样“好钢用在刀刃上”进行“靶向治疗”支持才能踩到点上,不会偏离轨道。保山市龙陵县推行“政府+协会+组织”“财政+金融+项目”融合机制、加快产业技术培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破解脱贫产业发展基础薄弱、动力不足、规模弱小的难题,达到了帮扶措施精准、贫困人口就业、产业发展的目的。全县石斛净栽培面积达730万平方米,实现石斛鲜条产量3200吨,农业产值4.5亿元,培育规模以上企业8家、专业合作社37户,带动4.8万人脱贫致富。

贫困人口受益精准。云南省在推进合作社发展产业扶贫过程中,坚持做到扶贫对象聚力贫困户、增收时效有序到贫困户、扶贫资金挂钩到贫困户、考评验收明确到贫困户,产业扶贫为了贫困户,合作社发展带动贫困户。临沧市临翔区芳辛果蔬种植合作社,组织群众发展蔬菜生产,辐射带动全乡14个村135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蔬菜种植1500亩,实现5528人脱贫。

坚持服务导向,增强贫困群众参与信心

为贫困户参与合作社发展产业扶贫,云南省变管理为服务,坚持以服务为导向,全方位为合作社发展产业扶贫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有力推动了合作社发展产业扶贫。

加强宣传培训。全省各地分级建立了农民合作社培训制度,大规模开展了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农民合作社经营人才支撑。截至目前,全省各地区开展各类型产业技术培训136.4万人次,开展技术服务93.9万人次,使基层干部、扶贫干部和贫困群众了解熟悉产业发展合作社发展的相关政策和举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运行机制,帮助有合作意愿的贫困户依法申请、注册合作社,根据当地实际,选择合适的扶贫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扶持手段多样。合作社作为产业扶贫的重要支撑,云南省通过财政、税收、金融、人才、科技等政策和举措进行大力扶持,增强其带动贫困户增收能力。同时,在土地经营权流转、用地指标、道路建设、用水用电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将合作社作为承载国家涉农项目、创新财政支农方式的重要载体。各级农业部门将合作社带头人培养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和紧迫工作,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制定《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关于创建“一县一业”示范县推进打造“绿色食品牌”的指导意见》等综合性文件和《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专项文件,促进合作社建设和产业发展。2017年下达了3341万元中央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257个合作社发展,带动4005户贫困户入社。

强化规范管理。云南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引导合作社健全规章制度,严格依法办社依章办事。一是帮助合作社进行产品认证、注册商标。2018年,引导省市县三级农业科技人员1749人,组建产业专家组370个,覆盖全省88个贫困县,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已进行产品认证20个,注册商标200家。二是帮助指导合作社开展农社对接、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和网上销售等对接服务,促进农产品销售。2018年贫困地区野生食用菌、蔬菜、咖啡等进入百胜餐饮全国供应链,全省73个贫困县列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阿里巴巴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电商数据报告显示,云南地标农产品电商品牌8个,仅次于浙江省居第二位。三是帮助合作社做大做强产业链条,推动合作社进入流通、农产品加工领域,尽快增加资产,实现合作增收。把小规模生产经营连接到国内大市场,做好农产品销售工作。组织全省70个贫困县(市、区)的120家企业参加了全国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行动,现场共签约24笔、总金额1355万元,达成意向性合作协议90笔、金额1.46亿元。四是加快推进合作社规范发展。清理“空壳社”、激活“僵尸社”,加大对不规范的合作社清查、清理和注销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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