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六部委组织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
2019-02-17
传感器世界 2019年10期
2019年9月20日,工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通知》,要求按照《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有关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工作。
试点示范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包括能够提供先进、成熟的智能光伏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支持建设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项目,包括应用智能光伏产品,融合大数据、互联网和人工智能,为用户提供智能光伏服务的项目。
智能光伏领域的产品制造企业、系统集成企业、软件企业、服务企业等都可以参加申请。
六部委将建立工作机制,组织对示范企业、项目开展评估考核并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名单进行动态调整。同时,各级组织应加大对示范企业、项目的宣传推介力度,提升试点示范影响力,扩大示范带动效应。同时,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加大对试点示范工作的支持力度,从政策、标准、项目、资源配套等多方面支持示范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示范项目建设和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