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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县河道环境整治存在的问题及措施浅析

2019-02-16药晓磊

山西水利 2019年8期
关键词:和顺县河长全县

药晓磊

(和顺县水利局,山西 和顺 032700)

1 河流概况

和顺县境内50km2以上河流河段共有17条,河段总长度为369.16km,流域总面积3209.8km2。河流水系概括为两大流域(黄河流域和海河流域)、三大水系(汾河水系、子牙河水系和南运河水系)、四大主流(清漳东源、清漳西源、松溪河、木瓜河)及13条支流。西部马坊乡为黄河流域,其主流木瓜河属汾河水系,主要支流有里思河、西马泉河和树石河;县境的其余部分为海河流域,其中主流清漳河与清漳西源属南运河水系,松溪河属子牙河水系。

2 河道整体现状

2.1 水污染问题严重

农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内以及农业生产的面源污染,对河道水环境构成较大的威胁。由于经济发展速度等原因,目前农村对于生产生活污水还没有能力进行回收处理。另外,全县煤矿、化工等企业众多,部分企业存在偷排现象,而对于排污口的管理由于环保部门和水利部门无法统一衔接,致使查处力度无法形成合力,在此次机构改革后有望将排污口管理归入环保部门,进行统一规范化管理。

2.2 垃圾入河及违建问题

和顺县大部分河道在农村,由于部分群众环保意识淡薄,加之宣传不够全面深入,村级管理薄弱,将生活垃圾弃入河道,甚至在河道旁非法搭建牛羊圈,牲畜粪便直接进入河道,不仅污染河道,也易在汛期形成安全隐患。

2.3 侵占河道问题突出

涉河工程没有统一规划,挤占河道严重。根据调查,除水利工程外,流域内穿河、涉河的主要设施包括公路、铁路、电力、通讯、市政等工程,由于过去未对这些部门的涉河工程统一规划,导致部门各自为阵,没有全局观念,其相应设施多数防洪标准不足,有的甚至不顾河道行洪安全挤占乱建,给河道防洪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挤占河道地段主要集中在县城周围和大乡镇人口密集区,沿河单位、个人洪患意识淡薄,沿河进行乱占、乱堆、乱采、乱建等行为,堵塞河床,破坏堤防,导致河道破坏严重。

2.4 河道管理力度薄弱,涉河违法行为打击难度较大

一是社会对于水行政执法普遍态度淡漠,敬畏不够,致使在一些涉河违法行为的执法过程中难以进行深度打击和处理,只是象征性的监管,如此也造成了类似现象的屡禁不止;二是执法力度不够,管理范围有限,对于一些违法行为不能彻底制止,类似情况屡禁不止;三是河道监管执法在单打独斗的情势下,对违法主体没有起到有效打击和震慑作用,权威难以树立;四是虽然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正在进行,也试图建立河道联合执法机制,但遇到突发事件时,仍不能很好协同配合,与此同时,个别单位在实施过程中不够积极主动,缺乏担当,导致各部门间的联合执法机制不畅,难以形成执法合力。

2.5 一些违法违规行为频发

在管理过程中,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如:随意向河道内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及违法建筑物;未经审批擅自在河道内修建阻水的围堤、道路、桥涵和其他建筑物;在河道内种植影响行洪安全的高杆作物、树木;随着近几年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农村生活污水通过下水管道集中排放,未经处理直排入河,污染了河流,对河道水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取土、挖坑、堵塞河道。

2.6 河道管理权属不明

由于历史问题,在河道管理中,权属不明晰,沟通不顺畅,有些企业在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违规侵占河道,形成安全隐患,同时也给河道正常的生产、管理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3 采取的主要措施

3.1 全面推行河长制

和顺县政府本着改善全县河流生态环境质量,落实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宗旨,结合县域实际,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从河长制制度建设到责任落实,从宣传动员到工作推进,每一步都认真落实,经过2年的推进,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对全县范围内河流实行“一河一长”、“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县、乡两级全面建立了督察工作体系,实现常态化督查。在沿河醒目地段设置了河长制公示牌,并通过新闻媒体、微信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布了各级河长名单。2018年底实行了由县检察院对涉河工作进行跟踪、督查机制;2019年又实现了县、乡级河警长全覆盖,并在公示牌上标明了各级河警长信息及职责。

针对水污染问题,由各级河长配合水利、环保等部门联合执法,对沿河企业排污口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清晰。针对县城及周围的生活排污口,下一步计划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同时借助农村脱贫攻坚的“东风”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契机,加强宣传,有效管理,提高群众爱护河流,保护生态的环保意识。

3.2 开展“清河行动”

从2018年“清河行动”开展以来,和顺县水利局对全县流域面积大于50km2的17条河流进行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在全县范围内整治垃圾围河、乱倒乱排、乱占乱建等违法设障问题,同时重压和联合打击非法采砂、私自侵占河道或水域岸线以及随意向河道倾倒生产生活废弃物等违法违规行为,河道环境明显改善,不法行为显著减少,提升了管理秩序,向着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更近了一步,同时助力了和顺县卫生县城的建设。

3.3 采取工程措施

为有力推进河道整治工作,和顺县水利局将水毁河道修复治理作为河道集中整治工作的有力抓手,同全省“清河专项行动”、建设生态河道、乡村环境整治有机结合,扎实开展河道整治。2017—2018年投资1600万元对全县三镇一乡的10个贫困村的河道进行了治理;2019年投资1000余万元,对全县9个村的河道进行了治理。通过新建堤防、河道疏浚清淤、滩槽整治等工程措施,改善了各河道段内杂乱无章的现状,更好的保持了水土,确保了行洪畅通和汛期安全,有效保障了沿河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3.4 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沿河设施

在河道治理中采取河道治理与河道综合利用、沿河景区建设相结合的方式,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在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大背景下,各级河长要履职尽责,加大河道监管力度,坚决打击一切涉河违法行为,保证河道健康有序发展,对于在巡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尤其对县城周围河道进行生态治理收效良好,既改变了原来城郊河道脏乱差的现象,也提升了河道防洪能力,河畅、景美、岸绿、安全的效益明显。

3.5 明确属地管理,注重理念更新

在河道整治过程中,要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到人,做到奖罚分明,在落实责任的同时应注重学习,不断学习新理念,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不仅要考虑河道固有的防洪减灾功能,还要重视河道景观建设与环境的协调和谐,用新时代的水环境理念指导工作,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

3.6 加强宣传,提高全民素质

为营造一个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宜居环境,应利用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人们爱护河道、保护河道的意识,增加积极性、主动性,让全县人民关心和参与河道整治和清洁工作。

4 建议

一是对于县城周边生产生活污水直排入河的问题,应积极向政府部门谏言献策,争取早日将县城及周边小区生活污水排污口纳入县城污水处理管网,确保污水中水回用。

二是对于农村面源污染的问题,要引导农民进行生态化养殖,鼓励农民尽量少用农药、化肥,开展绿色种植,一方面可以保护自身赖以生存的环境,另一方面也迎合了当下市场对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的需求。引导监管养殖企业远离河道、水源保护地,做到提前预防,避免拆除和二次搬迁。

三是管护好河道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和顺县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河长制工作要在“一河一档”、“一河一策”的基础上,结合河库确权划界工作,对全县范围内的河道进行管理规划,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加强巡河等方面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河长制真正落实到位。

四是结合“清四乱”行动和新农村建设,利用现代大数据传播手段,深入宣传“河长制”的重要意义,宣传报道维护河道生态环境的先进事迹和个人,使人民群众增强节水护水意识,营造全社会参与河道治理、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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