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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主谓关系思想的批判性分析

2019-02-16胡志刚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19年12期
关键词:谓词真值先验

胡志刚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广东 广州 510053)

亚里士多德从逻辑结构和语法结构结合的角度来理解实体,他对实体的定义就是从主谓关系层面进行界定的。在他看来,实体永远只能做主词,而不能做谓词,因为实体是说明其他事物而自身不是被说明的东西。亚里士多德对主谓关系的基本态度是:主词确定和规定谓词(谓词的德语词为Prädikat,又可译为宾词)的性质,谓词依附主词,主词是第一性的,谓词是第二性的,谓词作为一种特征或属性述谓主词。康德不满足主谓关系问题上的形式逻辑传统,通过先验逻辑对非本质谓词的强调,使得先天综合判断成为可能。康德把主词和谓词对立起来,并不认为二者存在能够相互转变的可能,他在主谓关系上所持的主谓二分立场决定了其二元论立场。

一、前批判时期康德的主谓关系思想

知识就是从定义中得来的,定义对于认识极为重要,只有能够被定义的事物才能被普遍理解。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我们必须注意到事物的怎是与其定义;若无定义,研究是徒劳的。”[1]134通过对事物进行定义,才能确定事物的特性,划定事物的界限。定义被人们所看重,在于定义对事物做出了判断,对所解释的事物做出了规定。只有通过规定,才能对事物的真假做出判断,才能确定事物之间的界限。缺少对事物进行规定的理由,就不能判断事物的真假。规定能够成立的理由在于主词与谓词的同一,即谓词作为主词的特征去述谓主词。“规定就是以排除对立面来设定一个谓词。就其谓词而言来规定主词的东西,被称做理由。”[2]371理由表示的就是主词与谓词之间的一致关系,一旦进行思维,首先要关注主词与谓词的关系,只有阐明主谓之间的关系,才能形成判断和进行推理。主谓关系的一致是规定之所以成为真值的理由,如果主谓之间存在矛盾,真值就无从确立。“由于所有的真值都是借助在主词中规定谓词产生的,所以规定的理由就不仅仅是真值的标准,而且也是它的源泉;如果远离这一源泉,则虽然可以发现许多可能的东西,却发现不了任何真的东西。”[2]372在康德看来,要确定真值,就必须在判断中保持主词和谓词的一致。

真值要遵守同一律,违反同一律的判断不构成真值。同一律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肯定性真值的原理,即任一事物都是其所是;另一种是否定性真值的原理,即任一事物都不是其所不是。不管是肯定性真值的原理还是否定性真值的原理,主词和谓词都是同一的,这保证能确立真值。“从主词概念和谓词概念的一致获得真值,并且始终以这一规则为基础:无论什么时候,不管是在自身中还是在联系中来看,主词确定了谓词概念所包含的东西,或者排除了通过谓词概念被排除的东西,都必须确定前者与后者是相符的。”[2]367-368在同一律的主谓关系中,主词确定和规定谓词的性质,谓词依附于主词之上。无论什么时候,主词的概念和谓词的概念之间具有一致性,那么命题就是真的,任何一事物都是其所是,任何一事物都不是其所不是,这是一种最普遍的规定,同一律支配着所有直接的证明。“本质的各种规定或范畴如果被认作思想的重要范畴,则它们便成为一个假定在先的主词的谓词,因为这些谓词的重要性,这主词就包含一切。这样产生的命题也就被宣称为有普遍性的思维规律。于是同一律便被表述为‘一切东西和它自身同一’;或‘甲是甲’。”[3]249遵守同一律的命题的主词包含谓词,谓词是对主词的解释,主词和谓词是一致的。

真值还必须不违反矛盾律。矛盾律的陈述形式是“任何东西不能既是又不是”,它要表明的是没有一件事物能够同时具有一种特定性质而又不具有这种性质。不能用两个完全对立的谓词去述谓一个主词,主词不能同时拥有两个相反谓词的特征,当主词与两个对立谓词中的其一同一,必然和另一个谓词相矛盾。“所谓矛盾概念的对立的虚妄性充分表现在可说是普遍规律的堂皇公式上,这个公式说:每一事物对于一切对立的谓词只可具有其一,而不能具有其他。”[3]257主词和谓词的一致是真命题的前提,真命题是通过排除其对立面被确定下来的。在每一个真命题中,和谓词有关的对立面都必须被排除掉,排除掉与主词相互对立的谓词借助的就是矛盾律。在不存在对立面的地方就不存在所谓的排除,因而存在着借助排除对立的谓词来规定命题的真值。真值必须遵守矛盾律,任何一种真值不能是其所是又不是其所是,违反矛盾律的判断在形式逻辑中必然不能成立,这是判断需要成立的形式要求。

判断有两种类型:肯定判断和否定判断。如果判断达成了表象与事物的同一,即主词与谓词的同一,那么这个判断就是肯定判断。如果判断没有达成表象与事物的一致,即谓词不包含在主词概念范围之内,则这个判断就是否定判断,肯定判断和否定判断都是真值,因为它们遵循了同一律和矛盾律。所有的肯定判断都要遵循同一律,即凡是与某个主词一致的,也与它的谓词一致。所有的否定判断都遵循矛盾律,即凡是与某个主词不一致的,也与它的谓词相对立。所有肯定的理性推理都包含在这一规则之下,即事物自身的特征具有某种特性,如人具有理性,计算是一种理性能力,因而人能计算。所有否定的理性推理都包含在这一规则之下,即凡是与特征相对立的,也与事物自身相对立。“表述着每一个肯定的本质并由此包含着一切肯定判断的最高公式的命题就是:每一个主词都有一个与它一致的谓词。这就是同一律。而由于表达着一切否定的本质的命题,即没有一个主词有一个与它矛盾的谓词,就是矛盾律,因此,矛盾律也就是一切否定判断的最高公式。二者共同构成了全部人类理性的形式意义上的最高的和普遍的原则。”[4]296同一律和矛盾律是一种纯然逻辑的原理,是形式逻辑,它根本不顾及判断的内容,只关注判断之所以成立的形式条件,不涉及命题之所以成立的经验内容。

真值遵守形式逻辑意味着主词与谓词的同一,并不意味着真值是真实可靠的。康德认为真值的理由和现实性的理由是不同的,真值跟谓词的设定是紧密关联的,主词与谓词一致就能得出真值,它不在乎真值是否具有真实性,如“金山存在”,谓词“存在”已经包含在主词“金山”的范围内,主词和谓词是一致的,但金山并不具有现实性。现实性是已经得到设定的东西,因而检验现实性的理由不是其存在是否得到规定,而在于其存在从何处得到规定。现实性的理由是凭借自身而绝对必然存在的,它是一种绝对的设定,不存在着任何对立面,是独立存在的现实。真值只是判断能够成立的形式规定,真值的理由和现实性的理由不等同,现实性最终要靠感性直观来确定。现实性是感性的来源,感性是一种先天直观能力,这种能力源自内感觉。“这种力量或者能力无非就是内感觉的能力,即把它自己的表象变成它的思想的对象的能力。这种能力不是从另一种能力派生的,它是真正的理智之中的一种基本的能力,并且如我所认为的那样,仅仅是有理性的存在者所特有的。但是,整个高级的认识能力都建立在这上面。”[4]67在前批判时期,康德并没有把感性直观和形式逻辑结合起来,只是认为事物的现实存在只能借助于直观,真值只需要满足形式逻辑的形式规定,还没有深入思考如何实现判断的形式规定和经验内容的结合,这是康德在批判时期要处理的问题。

二、批判时期康德的主谓关系思想

形式逻辑只能保证真值,真值还不是实在意义上的知识,知识是包含经验内容的,任何知识都起源于经验。形式逻辑按照已经存在于概念内的内容去确定概念之间的关系,它没有深入到实体和偶性的相互关系之中。真正的知识是要证实实体和偶性之间的关系,而实体和偶性的组合方式不存在于形式逻辑的分析形式中。康德认为只有先验逻辑才能解决实体和偶性、知性和感性材料相脱离的难题。通过先验逻辑,他把分析和综合这两种认知形式结合起来,通过综合的知性形式将知觉变成抽象的概念知识的对象,最终解决了实体和偶性分离的状况。先天综合判断同时拥有分析判断和综合判断的优点,通过先天综合判断所获得的知识具有普遍必然性,同时具有经验内容。

命题如果是“分析的”,那么谓词就能通过主词分析出来。同时康德也认为,即使谓词不能从主词中分析而来,也能得出普遍必然的知识,这就是先天综合判断所具有的特点,它不仅是分析的,也是综合的。分析命题只能确认真值,却不能保证真值的实在性。康德不仅要使判断在形式上是真的,还要使判断具有真实的内容。他要实现判断的形式规定和现实规定的合一,先天综合判断是真值,同时也是内容真实的判断。“普遍的逻辑抽掉谓词的一切内容(即使这谓词是否定的),只关注这谓词是被附加于主词,还是与它相对立。但先验逻辑却还根据凭借一个纯然否定的谓词所作出的这种逻辑肯定的价值或者内容来考察判断,并且考察这种肯定就全部知识而言带来了什么样的收获。”[5]83知识要遵守形式逻辑的原则,违反形式逻辑的知识是不成立的。同时,知识仅仅满足形式逻辑的原则并不能扩展人类知识的范围,因为形式逻辑只是知识成立的形式条件,它完全撇开知识的内容,从形式逻辑推论出的知识并没有增加人类知识。从先验逻辑得出的知识不仅具有经验内容,而且是普遍必然的。康德的先验逻辑通过先天综合判断表现出来。

先验逻辑既然是知识成立的形式条件,它就同形式逻辑具有一定的内在关联,分析判断和综合判断都遵循先验逻辑,它们和同一律与矛盾律在主谓关系上是一致的。但先验逻辑和形式逻辑还是存在差别的,这种差别文德尔班已经做了很好的区分,他说:“在形式逻辑的分析关系中,思维依赖于它的对象而且最终完全有权表现为只对既与量进行处理。相反,先验逻辑的综合形式让我们能认识在创造功能中的知性,从知觉中创造出思维本身的对象来。”[6]745正是这种差别,使得康德认识论不同于传统认识论,康德把思维对象看成是思维本身的产物,它不同于传统认识论那种认为理智活动过程依赖于对象或认为理智的使命在于以摹写的方式重新产生对象的观点。正是康德以先验逻辑取代形式逻辑,实现了认识论上的“哥白尼革命”。形式逻辑注重逻辑的分析功能,先验逻辑不仅注重逻辑的分析功能,同时注重逻辑的综合功能。

分析判断中的谓词作为主词的本质属性,是内在包含于主词之中的,在分析判断中的谓词处在主词的概念范围内,谓词是对主词内在内容的深化和细化,并没有扩充主词的概念范围,因而分析判断遵循同一律。“‘分析’命题即谓语是主语一部分的命题。”[7]272综合判断的谓词不是主词的本质属性,从主词不能推论出谓词,谓词超出了主词的概念范围,它是对主词概念的扩充。综合判断不能借助于逻辑推理,而只能通过经验,因而它遵循矛盾律。在所有的肯定判断中,就主谓关系而言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谓词以一种隐蔽的方式包含在主词概念中;另一种是谓词虽然与主词有关,但却不属于主词,存在于主词的范围之外。谓词属于主词的判断称之为分析判断,谓词在主词范围之外的判断称之为综合判断。分析判断需要借助同一性来思维谓词与主词的联结,可以称之为解释判断。在分析判断中,谓词未给主词的概念增添任何东西,只是通过分析把隐含在主词中的分概念更精确地揭示出来;综合判断则不需借助同一性来思维这种联结,它是一种扩展判断,谓词给主词的概念增添一个在它里面根本未被思维过且不能通过对它分析得出的内容。“通常使我们相信这样一些不容争辩的判断的谓词已经蕴涵在我们的概念之中、判断因而是分析判断的东西,仅仅是表述的含混。也就是说,我们应当为一个被给予的概念再想出某个谓词,而这种必要性已经为概念所固有。但是,问题不是我们为被给予的概念应当再想出什么,而是我们确实在它里面——尽管只是模糊地——想到了什么;而这就表现出,谓词虽然必然地依附于那些概念,但并不是在概念中被设想的,而是借助于一种必然属于概念的直观。”[5]35-36在先天综合判断中,谓词不再由主词进行规定,而是通过感性直观获得的,谓词不属于主词的范围,谓词超出主词范围的综合判断是先天综合判断。黑格尔说:“‘先天综合判断何以可能?’判断就是思想规定的结合,如主词与宾词的结合。综合就是结合。”[8]289-290黑格尔认为康德的先天综合判断把握到了思维规定所具有的综合作用和结合作用,即主观范畴去综合和结合经验所给予的材料,这种结合也是主词和谓词的结合。先天综合判断保证了判断的普遍必然性,同时扩展了知识的范围。“它们是这样一些判断,通过其谓词我赋予判断的主词的东西多于我在我陈述其谓词的概念中所思维的,因此谓词增多了关于那个概念所包含的东西的知识。”[9]231真值要成为真实的判断,最后还要通过感性直观、知性范畴把感性直观的杂多聚集到意识中,通过确定其主谓关系形成先天综合判断。

在先天命题中,谓词必然地属于主词,这样的谓词被称为本质谓词,即和主词不可分割的谓词,一切先天有效的命题都必须包含这类谓词。和主词不是必然关联的谓词,并不必然损害主词含义的谓词就不是本质谓词。不属于本质谓词的谓词被称为属性,本质之外的标志要么是内在的标志,要么是关系标志,它们不能在先天命题中充当谓词,因为它们与主词的概念是可分的,它们不存在必然结合的关系。“如果人们不事先通过说一个先天综合命题的谓词是一种属性,而给出先天综合命题的某种标准,那就不能以任何方式阐明它与分析命题的区别。”[9]232为了具体表明先天综合命题和分析命题的区别,康德进行了具体说明,他说:“‘每一个实体都是持久的’这个命题就是一个综合命题。因此,如果关于一个命题说:它以主词的一个属性为自己的谓词,则没有人知道,它是分析的还是综合的;因此人们必须补充说:它包含着一个综合的属性,亦即在一个综合判断中包含着一个必然的(尽管是派生的),因而可先天认识的谓词。”[9]233对于先天综合判断,人们会误以为是从一个主词的概念出发陈述其属性的命题,实则不然,先天综合判断的谓词即使不和主词同一,也能保证先天综合判断的普遍必然性。

只有通过直观才能把谓词与主词结合成为先天综合判断。“必须有纯粹的、被配给主词概念的直观,凭借它,甚至惟有凭借它,才有可能把一个综合谓词先天地与一个概念结合起来。”[9]246知性范畴对感性直观进行综合,是在先天纯直观的条件下成为可能的。先天综合判断中的谓词不在主词的范围内,正是谓词突破了主词的限定,使得先天综合判断不再是纯粹的分析判断,先天综合判断通过其谓词,使某种原本不包含在主词中的内容附加给了主词,从而扩展了主词概念的范围。“知性批判以一切必需的详尽性阐述了一般综合判断必然从其定义得出的原则,亦即:它们惟有在配给其主词的概念的一个直观的条件下才是可能的,如果它们是经验判断,这个直观就是经验性的,如果它们是先天综合判断,这个直观就是先天纯直观。”[9]245康德对于先天综合判断予以高度重视,认为只有通过先天综合判断,才能真正承认经验内容的地位。惟有在经验中才有真理,贬低从感官和经验中得来的、只承认从纯粹知性或者纯粹理性得来的知识,只能导致纯粹的幻相。在康德看来,主词的必然性包含在谓词的必然性中,主词是什么需要由谓词来确定,谓词才能保证主词的真实性。谓词只有摆脱主词的约束,拥有独立的意义,那些能够不断拓展人类知识范围的普遍必然的知识才是可能的。“主词之否定,绝不同时必定又是宾词本身之否定。宾词具有独自的、独立的意义。”[10]28只有强调谓词所具有的独立的意义,才能确定具有普遍必然性的知识的经验内容。

三、康德主谓关系思想的理论难题

康德在前批判时期对主谓关系问题的看法并没有超出亚里士多德开创的语言逻辑传统,具有浓厚的实体主义色彩。“因为除了实体而外没有一个别的范畴能独立存在,所有别的范畴都被认为只是实体的宾辞。”[11]18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实体是独立自足的,它是一切事物的来源,任何其他事物只能做实体的谓词来说明实体。亚里士多德把实体限定在主词上,从而实体相对于除实体之外的任何事物都具有先在性。“康德对主谓判断在逻辑上的看法是:表示对象特征的主词概念和谓词概念并没有区别,在一个场合由主词概念所表示的对象可以在另一场合被谓词概念所表示,但是实体作为范畴,它的作用是要确保主谓判断的逻辑功能以某种方式得到使用,像实体这样的事物总是能够作为主词,而像偶性这样的事物必须永远作为谓词。”[12]131康德在前批判时期也把主词看作一种实体,这种实体优于作为谓词的属性或特征,他对主谓关系的看法和亚里士多德从实体层面看待主谓关系并没有根本不同。

形式逻辑设定了不变的主词,而把谓词纳入主词的范围内,这是形式逻辑对于主谓关系的基本态度。“判断不仅能把宾语归于不变的主语,而且表明了主语的一个实际过程,这个过程是宾语借以实现其本质的过程,主语就是成为宾语的并且否定宾语的过程。这个过程分解成大量的对立关系的不变主语,这不变的主语是传统逻辑已经设定的。”[13]23在康德之前,人们抱有这样的一般见解,只要知识是普遍必然的,那么就一定是从分析得来的,在分析命题中,谓词是能从主词中分析得出的。正如罗素所说:“康德以前,一般人认为:一切判断,只要我们肯定是先验的,就都属于这一类;一切这类判断的谓语都不过是它所断言的那个主语的一部分。”[14]67康德在批判时期要做的工作是:即使知识不是通过分析得出的,仍然能成为普遍必然的知识。在先天综合判断,由于非本质谓词不包含在主词中,通过先天直观就能使获得的知识既有形式规定性,又具有经验内容。康德不像传统形式逻辑把谓词纳入主词的范围,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对主谓关系的理解,但由于认为主谓之间并不能相互转化,坚持主词和谓词的二元对立,因而仍然没能脱离形式逻辑的窠臼。

先验逻辑和形式逻辑都把主词和谓词固定在确定的句法结构中,谓词要实现其本质是不能摆脱主词的,形式逻辑和先验逻辑拥有同样的句法结构。正如形式逻辑不能很好地解决形式和内容之间的矛盾一样,康德的先验逻辑也陷入同样的矛盾中,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形式逻辑,但康德对先验逻辑的理解还是形式化的,因而又造成了另一种形式主义。在康德的主谓关系思想中,主词作为不变不动的基体,它本身是超越于内容之上的,先验逻辑仍是只看形式,并不知道形式底下的本质。先验逻辑用主词和谓词的固定关系来体现本质,它以极其外在的方式来理解本质。用固定的主词和谓词的句法结构是不能表达出本质的,因为本质是一个辩证的过程,本质是在运动和发展的过程中、在生长的过程中形成的,以一种僵化的、静止的主谓判断来把握本质明显是行不通的。康德认为综合命题的普遍必然性最终要靠先验自我来进行保证,知性范畴通过结合感性材料才形成普遍必然的知识。这种结合在康德那里仍然是一种外在的结合,因而得出的知识也是一种外在的知识。正是由于这种知识的外在性,一旦遇到辩证运动就会出现无穷倒退,最终陷入二律背反,为了避免出现二律背反的困境,就需要在物自体和现象界进行划界,从而防止理性的僭越。康德注重先验逻辑的经验内容,但他把内容局限于谓词之上,始终还是把谓词作为一种属性或偶性来解释和说明主词,因而康德的先验逻辑并没有完全摆脱形式逻辑的传统。

康德也具有辩证思维,但他没能把这种辩证思维变成一种辩证逻辑,虽然他的先验逻辑接近于辩证逻辑,但他并没有深入到主词和谓词相互转化的内在机制中去,因而康德的辩证思维仍然属于一种外在的认识、一种知性的形式推理。康德的辩证思维体现在其范畴表中,他认为存在对立的范畴以及能够把这两者结合起来的综合范畴,这已经很接近于黑格尔的正、反、合的辩证思维。康德把主谓判断、逻辑和范畴表结合起来,通过主谓关系的语言逻辑对判断进行分类从而形成了他的范畴表。范畴在主谓判断之间起着联系作用。“在判断中,主词与谓词之间所设想的关系被断言是客观有效的:一切有关客体的思维都是判断。因此,如果范畴或知性的主要概念必须认为是对象所由产生的综合的关系形式,那么有多少种类的判断就必须有多少范畴,每一范畴就是主词和谓词之间以其独有判断起作用的联系方式。”[6]746正因如此,康德认为可以从判断表中推导出范畴表,并把推导出的范畴表看作完善可靠的逻辑学。康德根据量、质、关系和样式4种观点分别区分3种判断,康德坚信这种建立在范畴表之上的逻辑体系,并把这种逻辑体系当作他整个学说的结构骨架。量、质、关系和样式这4种逻辑形式都是从主谓关系中得以确定的。康德形式地运用范畴架格来对判断进行分类,但这些范畴的内容是空疏的,范畴的数量也不确定。黑格尔说:“虽说康德根据他的范畴表的架格,提出了一种对于判断的分类,把判断分为质的判断、量的判断,关系的判断和样式的判断,但这个分类不能令人满意,一方面由于他仅是形式地运用这些范畴架格,一方面也是由于这些范畴的内容﹝是空疏的﹞。但他这种划分确系基于真实的直观,确实认识到我们借以规定各种不同的判断的原则,即逻辑理念的普遍形式本身。”[3]345黑格尔认为康德的范畴表对判断的分类基于真实的直观之上,但这种根据真实的直观的分类仍然是十分偶然的,甚至这种分类也显得肤浅,因为判断应该是特定的或规定了的概念,真实的直观还不是概念。判断的进展过程应该有一种阶段性的次序,首先应该以类和种对抽象的感性的普遍性进行规定,再进一步发展到概念式的普遍性。康德根据真实的直观对判断进行分类仍然停留在抽象的感性的普遍性阶段,还没能发展到概念式的普遍性阶段,因而这种对判断的分类是不严格、不完整的。知识并不源自外部世界,也不出自知性范畴,知识是概念在自我发展、自我运动的过程中一步步达致真理的。只有主词和谓词可以颠倒、可以转化,本质才能被语言把握,因而先验逻辑所导致的理论难题只能留待于辩证逻辑进行解决。辩证逻辑是一种辩证性的、内容性的、表达内容的逻辑,辩证逻辑就是内容本身和内容的本质,并且致力于用运动的形式表达出内容的本质。

辩证逻辑之所以能够避免先验逻辑的缺陷,在于判断中作为系词的“是”(is)能够转变为作为动词的“是”(being)。共相不应该只具有谓词的含义,它还应该表达出现实的本质,现实的本质就“是”共相,“是”(is)不是作为联结主词和谓词的系词,它是动词,是“是起来”(being)的意思,共相是 “是起来”的现实。只有把“是”当作动词用,共相才能成为现实。如果现实不存在为共相,那现实就是空的,那就是说还没有现实,还不“是”现实,只有通过“是起来”,现实才能形成共相,共相才能表达现实。在辩证逻辑中,“是”不再作为单纯的系词,它作为动词,是“是起来”的意思,正是由于“是”不再是系词,主词和谓词之间能够相互转化,如果“是”只是作为一种对谓词依附于主词的肯定外,那么主词和谓词就不能相互转化。在辩证逻辑中,正是因为“是起来”,主词能够运动起来,并且能在运动过程中不断获得自身的规定。谓词表示主词的本质,因而成为真正的主词,主词被扬弃,成为被吸收到谓词中的内在部分。如果“是”不是“是起来”的意思,那么主词和谓词的相互转化就是不可能的。要颠覆先验逻辑主谓关系僵化、死板的句法结构,实现主词和谓词的差异同一,就必须对先验逻辑中主谓对立的固化看法做出改变。辩证逻辑建立在对传统主谓关系的改造之上,只有从概念思维中实现主谓关系的颠倒,才能打破客体和主体、存在和思维、实体和主体之间的二元对立,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同一。

邓晓芒说:“西方哲学史的巨大的传统一直就是在主词和宾词这两个问题上面转来转去。”[15]527主谓关系实质是客体和主体、存在和思维、实体和主体的关系,这些关系的解决最终要落实到语言上,语言逻辑中的主谓关系的解决才能最终解决基于其之上的主客等关系。判断中必须做出主词和谓词的区别,判断中的主词和谓词的问题实质是知识中的主观和客观的问题,也是主体和客体、实存和本质的问题。主谓关系是认识论、语言逻辑的重要根据,只有清楚认识到主谓区分的重要性,才能把握西方哲学发展的认识论转向和语言学转向。“西方哲学的每一次重大变革无不肇始于对主谓关系的重新理解,就此而言,一部西方哲学史仿佛就是主词与谓词的辩证历程。”[16]要理解康德在哲学上的革命性贡献,还得把握住康德在主谓关系思想上所实现的创新及其局限,考察康德哲学中的先验逻辑和主谓关系思想,即审视其对主谓关系的看法和态度,这种考察和审视对于理解康德哲学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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