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能人才支撑研究
2019-02-15铜陵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文/杨 璟(铜陵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一、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必须拥有高技能人才的强力支撑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高技能人才的支撑。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是促进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保证[1]。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持续不断的产品创新,更需要大量拥有实践经验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为此要加速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以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高技能人才需求。随着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尤其是信息技术和自动化技术的发展,具有一专多能的高技能人才将成为需求的主体。
1.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创新和技术进步离不开高技能人才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知识密集型产业。随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技术更新改造的倍增以及高新技术的大量采用,相应的技术含量高、智能化要求高的复杂劳动岗位与日俱增,对职工的技能要求也随之增加,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供不应求。
首先,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直接参与国内外市场的激烈竞争,必然要求技能人才将工作从生产领域扩大到流通领域和其他领域。其次,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产品更新速度在不断加快,先进的技术和管理工具大量引进,在消化吸收以及本地化的过程中,迫切要求技术工人尽快掌握新知识并具备技术更新的能力。此外,随着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不断采用,自动生产线的安装、调试及保养越来越复杂,也迫切需要大量的高技能的技术工人。
2.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离不开高技能人才
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受高技能人才短缺的影响。技术创新是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只有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有机结合,技术创新才能真正完成。在实践中,高技能人才在创新创意形成和技术创新成果论证上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且他们还能够有针对性地与相关技术人员协调工作,共同进行技术攻关,真正将设计图纸转化为高品质的产品。
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受高技能人才短缺的影响。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成果必须通过高技能人才的经营设计和技术改造,才能形成相应的经营管理模式和技术设备。当前,企业一线的高技能人才缺乏、技术力量薄弱导致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不足30%,而发达国家这一比例为60%至70%左右;从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来看,2016年我国为56.2%,与发达国家70%左右的水平差距较大[2]。此外,高技能人才不是单纯地对技术思路或技术图纸的实施,还包括进行技术修正和技术创新。
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成果应用能力受高技能人才短缺的影响。高技能人才增强企业竞争力的作用渗透在生产管理中的各个环节,每个环节的技术不能到位都会使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受到影响。据相关统计,因为一线的技术力量薄弱,限制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而导致中国的工业产品合格率为70%,不合格产品造成的损失高达2000亿元每年[3]。产品在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过程中,如果缺乏高技能人才,不仅产品质量很难得到保证,也会严重影响产品品牌和企业竞争力。
二、制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高技能人才供求矛盾分析
目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高技能人才的供求矛盾突出,总量严重不足,技师、高级技师缺口还是很大,领军人才匮乏,结构性矛盾突出。一方面,人力资源市场技术工人供不应求,高技能人才严重匮乏。随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和企业的产品升级、技术更新,这一矛盾将更加突出,难以满足未来工业化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能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比例偏低并呈老化趋势。目前,技能单一、技术陈旧、基础薄弱的技术工人对新技术、新工艺难以掌握,对新设备、新材料难以适应。
造成高技能人才供不应求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高技能技术工人培养工作普及面不广,深度不够。未能从根本上改变重学历、轻技能的观念,企业员工和年轻学生学习技能的积极性不高。二是相关政策不到位,高技能人才仍然面临发展渠道窄、待遇偏低等问题。目前技术工人工资分配缺乏激励机制,很多企业的薪酬待遇没有与技能等级挂钩,高技能与低技能一个样。三是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训练缺乏必要的资金,整体投入不足。培训主体的培训能力建设滞后,设施设备陈旧老化,造成企业在职职工的培训不能定期正常开展。四是高技能人才管理基础还比较薄弱,培养培训模式不够成熟。高技能人才发展的评价、激励、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全社会对技能人才培养重视不够,技能人才受到尊重的社会氛围并没有真正形成。
三、强化高技能人才培养供给,增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动力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到 2020年,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1.4亿人,全国新培养技师350万人,高级技师100万人,其中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达到3900万人(高级技师180万人,技师820万人,高级工2900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8%左右,高技能人才每两年参加技能研修和知识更新不少于30天,拥有特殊操作法或技能革新、发明专利的高技能人才占所在单位高技能人才的比例不低于80%。使高技能人才数量同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基本相适应,高技能人才结构和素质同产业、行业发展需求基本相适应。到2020年底前,全国建成12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000个左右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为此,建议多方位、多层次、多手段强化高技能人才供给,增强我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动力。
1.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多方位配合的培养培训体系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要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建立以高校为基础的校企合作培养培训制度,引导应用型院校积极承担企业职工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加强以技师学院为重点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鼓励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4]。
要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际需要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规划和具体培养方案。推进企业名师名匠带学徒制度,完善技师研修培训体系,加强技术技能交流,促进高技能人才的成长[5]。建立和完善员工培训制度,实现在岗位练兵竞赛中提高技能型人才的技能。
2.推进高技能人才评价多元化的创新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办法,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健全高技能人才评价模式,建成管理科学、规范运作、基础扎实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对社会通用性强的职业高技能人才进行考评,遵照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任的原则,运用鉴定机构考核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实行社会化鉴定。对专业性强的职业推广在生产服务过程中进行技能鉴定的方式,实施生产现场能力评价和绩效评价结果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在应用型教育中实施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书”制度,突出学生职业能力评价,重点培养高技能后备人才。
3.完善以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人才成长激励保障机制
积极组织高技能人才培训深造、带徒传技、同业交流、技术创新等活动,为高技能人才参与创新开发、技术交流、展示绝招绝技和创新技能成果等创造条件,畅通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对在技能大赛中脱颖而出的优秀技能人才,允许其直接晋升职业资格或破格参加技师、高级技师的评审。全面推行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制,引导企业完善高技能人才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薪酬、福利等方面向高技能人才倾斜的激励机制,推动企业实施期权、股权激励。促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企业工资分配制度的衔接。进一步完善选拔和表彰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制度体系[6]。
4.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
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资金投入,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建议政府将高技能人才培养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技师学院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应按相关规定计提筹集职工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费,重点确保高技能人才的培养。
5.加强以精细化管理为中心的高技能人才基础服务工作
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明确高技能人才的规划和分类指导,形成多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模式。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目标责任制。做好调查统计和需求预测工作,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理论研究和法规建设。完善高技能人才交流信息管理平台,建立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和技能成果信息库。不断提高师资队伍建设水平,提高管理人员、评价人员、质量监督人员和专家团队的业务能力,促进人员考核和质量监督的专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