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五措并举”助力农业“机器换人”
2019-02-15
2018年全国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名单和浙江省2018年农业 “机器换人”示范单位名单日前公布,绍兴市上虞区名列其中,成为绍兴市首个获此全国性机械化示范县殊荣的县级单位,同时被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认定为浙江省2018年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县,为上虞区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持续推进打下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上虞区在壮大农机服务组织、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深化农机农艺融合、改善机械化作业条件,强化农机安全管理、稳定农机安全生产的基础上,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探索创新农机化扶持政策措施,引进先进适用农机装备,形成了一套适合区域实际、支撑保障有力的政策体系,有效加快了农业“机器换人”进程,提升了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目前,全区粮食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已达85%,居全省前列。
1 加强党委政府领导,增强工作推动力
2017年,上虞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业领域 “机器换人”创建全程机械化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挂帅,区府办、农林、财政、国土、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以及各乡镇 (街道)政府分管领导共同参与的农业“机器换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农业“机器换人”推进工作,建立起了政府牵头、多方有效协调和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各方齐抓共管、上下左右合力推进农业“机器换人”的良好局面。
2018年,区委高度重视改革创新工作,将创建“浙江省农业生产 ‘机器换人’示范县”列入50个2018年度重大改革创新项目,实行周报进度、月报总结的工作制度,紧盯目标任务,倒排工作计划,有效推动了工作落实。
2 强化农机资金保障,扩大农机覆盖面
一是认真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积极统筹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2015—2018年,上虞区财政安排1 000余万元区级专项资金用于农机购置补贴。2018年,已审核录入新购置农机具422户717台套,其中粮食烘干机53台、轮式拖拉机67台、水稻插秧机84台、联合收割机25台,合计补贴资金1 582.293万元主,其中中央补贴资金1 028.133万元、省补贴资金223.404万元、区级配套资金330.756万元。发放2018年度两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包括328户461台(套)农业机械,合计补贴资金966.84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57.461万元、省级资金123.752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85.628万元。二是推进农机报废更新。优化农业机械装备结构,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水平和作业效率,2015—2018年,区财政共安排160万元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用于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偿工作的展开。2015—2018年,定点回收企业按规定回收高耗能农业机械共计931台,合计发放补偿、补贴资金293.85万元。三是实施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创建以奖代补政策。根据上虞区现代农(林)业发展政策意见文件,通过实施以奖代补的政策鼓励各农机主体积极开展农业 “机器换人”示范单位创建。2017年,区政府安排农业机械化以奖代补资金27万元,对2个“机器换人”示范乡镇、10个省级“机器换人”示范基地、6个市级“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和1个市级农机综合服务中心给予奖励。2018年,安排以奖代补资金49万元,对3个“机器换人”示范乡镇、20个省级“机器换人”示范基地给予奖励。四是注重新农机、新技术示范推广。针对首次引进、对农业“机器换人”有明显推进作用的农机新产品,按照“没有补贴的给予补贴,有补贴的给予累加补贴”的方式,出台专门的扶持政策措施,并投入财政资金96.5万元先行支持引进、试验和示范水平自动控制系统、自走式喷杆喷雾机、水稻精量穴直播机、储粮库、无人植保机等产品。
3 创新金融支撑,提高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
在财政、保险、金融等部门的支持下,推进农机政策性保险、农机抵押贷款等政策的落实,建立完善农机安全使用保障体系。区府办出台关于做好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的文件,安排100万元用于推广实施农业机械综合保险,财政补贴标准为保费的50%。2017年上虞区投保各类农机具63台(套),累计投保金额2 231万元;2018年,截至11月,上虞区已投保各类农机具99台(套),保费7.611万元。
4 培育农机服务主体,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
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新型农机服务主体建设,其中农机综合服务中心达到省级标准的奖励3万元/个,达到绍兴市级标准的奖励 2万元/个。2017—2018年,建成农机综合服务中心3个、农机示范性服务组织8个。为避免早稻育秧期间因天气、病虫害等原因造成烂秧、秧苗短缺延误季节的情况,从2015年开始,由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与6个有育供秧能力的粮食(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签订机插储备秧协议,建立机插秧储备保障制度。4年来,共投入财政资金100万元,落实机插早晚稻储备秧22万盘,为缺秧户调拨机插秧苗4万盘。
5 注重农机安全生产,健全安全保障体系
对照农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3年计划目标要求,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把上牌发证和驾驶员考核关,开展拖拉机专项整治,做好外省籍拖拉机及其驾驶员信息的摸排工作,联合农机警务室开展上路巡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农机安全隐患。全区实现了落实农机安全监管网络、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阵地、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联动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为机手服务等“五个落实”的要求,实现了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超过40%、全年无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农机检审率达到98%以上、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农机安全在农村社会的宣传教育面超过97%的“五个达标”的目标。顺利完成了2018年度浙江省“平安农机”示范县、省级“平安农机”示范镇3个(崧厦镇、小越街道、永和镇)、示范村25个、示范合作社20个的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