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攘夺辽王府案”初始成因
2019-02-15陈礼荣
陈礼荣
(荆州日报传媒集团 理论部,湖北 荆州434000)
万历元年(1573年),张居正在荆州城东内侧修建住宅,而辽王府在城北。这两处宅邸相距甚远。2010年,荆州市城建部门曾对位于城北的拥军路进行道路改造。在施工过程中,被发掘出土的石象、磉墩等文物以及路旁宅院内那几棵树龄在五百年以上的古银杏等均已证实辽王府遗址确如明嘉靖《湖广图经志·江陵县图》上标注的那样,为今荆州军分区大院;而张居正的居宅,即便早在清乾隆年间修纂的《江陵县志》卷首图册中就作过“大书院暨张相旧府”的明确标注,具体位置就在现今荆州城内荆中路直抵东门城垣交会处的东北角。对于如此确凿无误的事实却被人有意或无意地混淆,成为张居正“攘夺辽王府”的依据。自清季《明史纪事本末》与《明史》传世以来,其浸润、蔓延数百年,几成定论。经过《张宅并非辽府考——张居正侵夺辽王府“攘以为第”说辨》一文初步廓清、厘定①参看陈礼荣:《张宅并非辽府考——张居正侵夺废辽王府“攘以为第”说辨》,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期。;此后又有多位明史学者莅临荆州城,现场查看张居正故居和辽王府的故址,并询问了地方史志的相关记载,目前对这一历史公案的澄清已为学术界所逐渐认可。这一历史冤案的萌生、形成与扩散应该不是空穴来风,对它的初始成因予以深入辨析就很有必要。经过详查历史文献及地方史志,发现它是在特定社会背景下,由刘台肇其始端,而后原荆州知府王元敬配合左副都御史丘橓,秉承明神宗旨意制造的一桩历史冤案。
一
当年,万历一朝有众多现职官员到过荆州张府。除了道、府、县三级地方官之外,不算因公巡视、或宦游来到过荆州的官员,仅为《神宗万历实录》中便为数众多:万历六年(1578年)三月奉旨陪护张居正回乡葬父的钦差就有司礼监太监魏朝、工部主事徐应聘、礼部主事曹诰、尚宝司少卿郑钦、锦衣卫指挥佥事史继书等;万历十年(1582年)六月张居正去世后,又有由朝廷派出护送其灵枢南归故土的司礼太监陈政、太仆少卿于鲸、锦衣卫指挥佥事曹应奎等;万历十二年(1584年)四月,还有遵旨来到荆州“籍没”张家的刑部侍郎丘橓、司礼太监张诚等大批人员。当时有这么多的人均无关于荆州张居正府第即为被废辽王府宫室的记叙,可为什么后来清修《明史》竟于《辽王传》中出现“大学士张居正家荆州,故与宪有隙……其后居正死,宪讼冤,籍居正家”之类的记载;另由清朝浙江学政佥事谷应泰总纂的《明史纪事本末》里,于“江陵柄政”中又有关于张居正“羡其府第壮丽”,且谄害辽王、攘夺王府之事的指斥呢?
最早在被废辽藩问题上诬蔑张居正者是辽东巡按御史刘台。万历四年(1576年)正月,刘台上章弹劾张居正,在他指控张的16项罪名中就有“诬辽王以重罪而夺其府地”一说。其时张视刘此举系“国朝二百余年,未闻以门生排师长者,计惟一去以谢之”(《神宗万历实录》卷46),故上疏恳求“罢归”。[1](P195)明神宗虽通过对刘台的强力打压挽留了张居正。但至张去世后,此事竟成为明神宗彻底清算这位前首辅的一个重要口实。
从史料上看,当张居正去世后,明神宗打算对张居正实施彻底清算的决心至少确定于万历十一年(1583年)八月前后。对此,在《神宗万历实录》中保存了几则至关重要的记载:“八月,壬子(初三日)起原任大理寺右少卿丘橓为通政司右通政……戊午(初九日),夺故相张居正谥。”(《神宗万历实录》卷140)“九月,壬午(初四日),云南道试御史羊可立奏言,已故大学士张居正隐占废辽府第田土,乞严行查勘,上命抚按查勘具奏。”(《神宗万历实录》卷141)“十月,癸丑(二十五日),升通政使司右通政丘橓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神宗万历实录》卷142)这一连串部署环环紧扣,充分显示出这位亲政仅逾一年的青年帝王态度是何等决绝。尤其是,他将在山东老家闲居十数年的原大理寺右少卿、对前首辅张居正衔恨入骨的丘橓迅疾提升①参见朱国祯:《涌幢小品》卷十三:“(丘橓)方在告时,有荐之江陵者。江陵曰:‘此君怪行,非经德也。’……终不肯起。”见《笔记小说大观》第十三册,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3年版,第228页,更是显得不同凡响。据《明史·丘橓传》记载,当丘橓接到任命为右通政的谕旨时,“未上,擢左副都御史,以一柴车就道”,更显现出皇帝于骤然间对其委以重任的举措,与同一时期“夺故相张居正谥”的决策无疑有着直接联系。明神宗让丘橓即刻执掌协助正官综理院事、并手握弹劾大权的左副都御史之要职,所授命给他的差使也就是要将羊可立弹劾张居正“隐占废辽府第田土”的指控落到实处。丘橓深知,若要承办此案,他首先就得解决一大难题:该由谁出头将张居正与被废辽王府宫室扯上关系。
建藩于荆州的辽王“被废”一事发生于明朝隆庆二年(1568年)十月。当时,因有湖广御使陈省、巡按御使郜光先等先后举劾辽王犯有十三大罪,明穆宗决定,“辽国除,诸宗隶楚藩,以广元王术琱为宗理”。此间丘橓因早在嘉靖年间即遭贬谪,正在老家诸城闲居。但通过与以前的同僚、当时刚升为山东按察使的原荆州知府王元敬(字古林)的交往,丘橓对此案并不完全陌生。万历十一年(1583年)岁末,丘橓接任左副都御史之职未满一月,还在广东任左布政使的王元敬仕途就获得显著转机:“十一月,壬寅(二十四日),升广东左布政使王元敬为应天府府尹。”(《神宗万历实录》卷143)
乾隆版《荆州府志·名宦》王元敬词条曰:“王元敬,浙江山阴人。隆庆四年任荆州知府。是时先后荆守多负材名,有望实,而语清直悃愊无如元敬。执政父里居,前守及诸大吏谒见皆仄行,侍坐如大父。元敬至,乃讲敌礼,所请事有不可,辄裁之,用是反见敬惮。上为执政治第,诸大吏率输金助役,多至千数元,敬独以数金往。始,辽王罪废,毁王宫,元敬不可,弗听,竟为宰相赐宅;及江陵没,言者以为罪,更夺宅为廨,知者愈以是多之。”[2](P1527)这则词条是目前所见历史文献及地方史志中最先将张居正与被废辽王府宫室扯上关系的一条重要记载,其突出价值在于较为明晰地揭示出上述《神宗万历实录》中那几则“夺故相张居正谥”前后,丘、王二人出现重大职务变动的内在逻辑联系。
引人注目的是,在此前刊印的康熙版府志中并无王元敬的记载。这一差异表明,当康熙年间始纂《荆州府志》时,因明清易代时隔未久,对前朝旧事多有忌讳,而乡邦父老对本地掌故尚能记忆犹新,故若有相关述录与事实本身产生抵牾者便难以引叙。到了乾隆年间,天下承平日久,府志修纂人可从容采录各类信息。没想到的是,府志修纂人从容辑录的这条“王元敬”词条却保存了足以揭开张居正“攘夺辽王府案”的重要线索。
二
通观乾隆版《荆州府志》所引录关于王元敬的这段文字,其基本上表达了以下三层意思:第一,当王元敬任荆州知府时,正值张居正由内阁大学士升为首辅的显赫时期,但王元敬并不曾巴结、趋奉过张;第二,当“辽王罪废”的时候,王元敬曾仗义执言,但却未为上司采纳;第三,当“江陵没”后因遭到无情清算,张家被“夺宅为廨”,而王元敬即因有先见之明而为“知者愈以是多之”等。假若对上述各条细作辨析,即可发现它与当时的伦常事理甚至是当时法规等多有违悖之处。
首先,“先后荆守多负材名,有望实,而语清直悃愊无如元敬”之说即大失其格。与王元敬相继出任荆州知府者,像李元阳、李士翱、徐学谟和赵贤等均为明代中后期贤臣名儒,文中何以妄自尊大而将众贤臣名儒均置于“清直悃愊”的对立面?
其次,王元敬任荆州知府时,与张居正于政务并无交集,而文中却无端地拿张父说事,称之为“乃讲敌礼,所请事有不可,辄裁之,用是反见敬惮”。可反映在《张居正集·书牍》中的王元敬所言所行却正好与之相反。如张写有一通《与荆南道、府二公》的复函,其原由是万历二年荆州江边新冒出一片淤滩地,王元敬特地写信给张,示意张家可将其充作无主地亩,具禀向府、县衙门呈请申领。张在信中写道:“擅众所利,则怨必丛积。家有薄田数亩,可免饥寒。老亲年高,子弟驽劣,诚不愿广地积财,以益其过也。”[3](P466)婉言谢绝了王的这番“好意”。 另外还可见张的另一通《答应天巡抚王古林》复函,其事由是万历三年(1575年)王元敬已循例升职离荆。为了给张的五十大寿致贺,他备了份礼派人送去,并于信中禀报本人履职近况。张对其善言嘉勉,同时却将寿礼明确谢绝:“贱日厚礼,概不敢当,统惟览亮。”①参见张居正:《答应天巡抚王古林》,张舜徽主编:《张居正集》第二册,书牍七,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528页。另据杨昶:《〈张居正集书牍〉题名题衔考》辨析,因原书题错,此间王元敬实任山东按察使。见张舜徽主编:《张居正集》第四册,附录二,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701页 。在大明官场上,前述王元敬的种种举止司空见惯,不算大错,若要刻意标榜“清直悃愊”那未免太过。还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张居正“柄政”期间,无论王元敬事后怎么表述他们之间的关系,张却从未轻看、阻遏或打压过他;而他在官场上的一路升迁也大多发生在这一段时间。两相比照,王元敬无端以“清直悃愊”自诩,不啻是自揭其短。不然,人们就不会特别注意到王元敬对张居正先以送洲滩地讨好、再送寿礼刻意巴结的种种行迹。
再次,关于事涉“辽王罪废,毁王宫”的一段文字更是错得离谱。以当时的朝廷规制而论,宗藩犯罪自有一套律令处置;且明穆宗早有明示:在辽藩“国除”后,已经将其宗室事务交由近在武昌的楚藩管辖,又命辽藩谱序内的广元王朱术琱出为本藩“宗理”。其一应事务,连巡抚、布政使及按察使等封疆大吏均无由置喙,根本没有后来才到任的王元敬居间插嘴、且妄言“不可”的机会。还有,当提及张居正在荆州老家建房一事时,文中先说“上为执政治第”,接着再称“(被废辽藩之王府宫室)竟为宰相赐宅”。须知不会既为之“治第”又为之“赐宅”;更何况此“上”即为明神宗本人。这段文字如此前后矛盾,极难自圆其说;更不用说是置皇帝于尴尬之中,读来令人匪夷所思。
总之,对乾隆版《荆州府志》所录引的这段文字,其内容一看便知含混颠倒、破绽百出、令人疑惑。幸而府志修纂人在该词条的末尾,以双行夹注的方式,标明此文出自“陶望龄《王公行状》”,从而为彻底揭开隐藏于字里行间的事实真相提供了线索。
三
陶望龄是王元敬的同乡晚辈,曾为万历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会试第一名,实授翰林院编修。他为本乡尊长撰述“行状”无可厚非;于文中对王元敬多予褒赞也情由可原。但看其文竟如此含混颠倒、漏洞百出,若说出自明中后期这位文坛大家之手,真是咄咄怪事。
经查,陶望龄所撰《王公行状》,在其《歇庵集》中题称为《兵部右侍郎古林王公行状》(以下仍简称《王公行状》),原文总计约1800字。而被乾隆版《荆州府志》引录者不到十分之一。从原文看,或许因其中还有些语段对张居正斫伤太重,而府志为维护本乡先贤之清誉计,故舍而不取。比如,“终江陵在日,公官不过藩臬,而荆前守,皆一时新贵,为卿丞矣。江陵败,公名益闻,乃由京尹骤领节钺,治吴会。”[4](P525)此说便大谬不然。前文所述那诸多“荆前守”内,像李元阳、李士翱、徐学谟和赵贤等人,在张居正“柄政”时均系循例晋阶,其宦迹履历皆未见发生“一时新贵,为卿丞”之类的现象。那么,在《王公行状》中何以会据此而对张居正故作贬损呢?虽说陶望龄的父亲陶承学是张的同年进士,但双方关系一向少有龃龉;而当张出任首辅后,还对同朝为官的陶承学与陶大年、陶大临、陶大顺等一众房族兄弟多有回护、周全之处,故陶望龄本人对张谈不上什么怨恨,也不存在别的私念。
通观《王公行状》,发现其中有一段话确实揭示出王元敬之所以会将张居正无端扯进与被废辽藩之王府宫室纠葛的基本原由。其文曰:“(王元敬)入尹应天,未至;擢都察院右副都御使、抚应天。”[4](P525)原来,王元敬虽出生于山阴望族世家,但个人仕途多舛。据谈迁《国榷》称,王元敬卒于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十二月(《国榷》卷79);而陶望龄说其殁时为87岁,那么他的出生当在正德十一年(1516年)。可他于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方“举于乡”,此后又过了十年才以“己未科(嘉靖三十八年即1559年)进士,释褐”,故当其入仕之时,便已逾中年。此后他虽谨于职守,一路循例升转,从未“掉队”,但到万历十一年(1583年)却突然“由京尹骤领节钺,治吴会”。若非出现特殊机缘,何以到67岁高龄却能骤领要职?显而易见,王元敬的此番升职跟丘橓升任左副都御史的情形同出一辙;而能够给王元敬这次超迁幸运隆恩之人则非明神宗莫属。这就意味着,发生在“夺故相张居正谥”前后的这二人骤然高升与随即查抄荆州张居正家这一重大举措之间存在着非常紧密的联系。
张居正从在翰林院为庶吉士之日始,历来即以精研《大明会典》而称著于朝;张居正祖父张镇本为王府护卫,两家的天壤之别,根本就无从逾越;从张居正本人身后留下的40多万字的诗文集来看,其中语涉辽藩处确实不少,但在恪守礼数方面却从未越雷池半步;在荆州城内,张家对辽府历来循规蹈矩,恭谨有加;而辽府对张家既有三代交谊而又份位分明。那么,辽庄王次妃王氏为何会在案发十七年之后要刻意“讼冤”?因此,辽庄王次妃王氏在万历十二年(1584年)四月初九日所奏呈《张居正谋陷亲王,强占钦赐祖寝,霸夺产业,势侵金宝》(《神宗万历实录》卷148)的来历就甚为可疑。再说,一个岁近耄耋的废藩次妃能将奏疏径直送达御前本身就是奇迹;而皇帝一接奏本,便即刻下达了“务根查明白”谕旨,同时还配齐了查抄人员班底,那更是神速。总之,王元敬终于成功地将张居正无端地扯进了与被废辽王府宫室纠葛中。据此,朝堂掀起了新一轮的“倒张”潮。
然而,此事的结果却又有难如倒张派之愿的结果:丘橓、张诚等驰往荆州,前后半年查抄张家,罗掘殆尽,虽逼得张敬修甚至以自缢而殉家难,可丘橓、张诚等所获最终亦仅止于后来为《明史》所折价估算的“黄金一万两,白银十万两”。这一结果远非丘橓等最初为明神宗所预测的“二百万银数”[5](P544)。由此,本案最初借羊可立弹劾张居正“隐占废辽府第田土”的罪名发轫,最终却不得不以“诬蔑亲藩,侵夺王坟府第,箝制言官,蔽塞朕聪”之类含混不清的谳词结案。其间廷议关于辽藩“复国”一事,舆论主流乃变为“辽庶所犯,自足倾国”(神宗万历实录》卷152)。所以,王元敬于本案中所发挥的作用实在乏善可陈。
既然这样,又该如何解释王元敬“入尹应天,未至;擢都察院右副都御使、抚应天”这样的幸遇隆恩呢?这就给《王公行状》的撰写带来两难选择:一是实话实说,可又真话难说,因而无话可说;二是语涉此事时点到为止,就算漏洞百出,破绽毕现,亦在所不惜。从事实看,作者最终选择了后者。当然,若依常情而论,这类“行状”不过是纯“家乘”性的文字。孰料其时正当“(江陵)既败,举朝争索其罪而不敢言其功”之际①参看于慎行:《与司寇丘公论江陵事书》,其文曰:“江陵殚精毕智,勤劳于国家,阴祸机深,结怨于上下。当其柄政,举朝争颂其功而不敢言其过;今日既败,举朝争索其罪而不敢言其功,皆非情实”《谷城山馆文集》卷34,《续修四库全书》第1128册,《杂家类》集部第七十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49页。,故此事后来一经被人肆意宣扬,大力扩散,竟被引入正史,最终成为张居正“攘夺辽王府”一案的文字记载源头。
陶望龄毕竟是有声望的文坛名士,他肯定察觉了《王公行状》这些悖于常情、左支右绌、乖谬讹误且又多违纲纪规制的弊端。但为当时官场主流氛围所囿,他未敢出面澄清,可也不想背这个黑锅,故于文尾处以看似不经意的笔调,附缀一句“(王元敬)从孙、文学(明季对监生的一种别称)赞化撮录大凡,属稍润为状,以谒名世钜公而铭之”以开脱自己。
自此,这桩历史公案的幕后真象始大白于天下。原来,这篇《王公行状》的文字原本就是王元敬的从孙王赞化所拟,而陶望龄只挂了个名,随后便任由王赞化拿去敬献给亟待藉此而给张居正抹黑的“名世钜公”运作去了。殊料这为最终追溯张居正“攘夺辽王府案”初始成因提供了一条可靠的线索。
在明朝,虽然太祖高皇帝朱元璋曾明旨昭示天下,废除宰相,但其后历朝由内阁主导的阁权体制在权力分配的角逐中逐渐完善,进而将儒家“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理念化作现实,相继涌现出杨士奇、杨荣、杨溥、张璁、徐阶、高拱等众多杰出内阁首辅。张居正秉承前代余烈,于万历初年藉“主少国疑”之机,将内阁的权力推向了巅峰,可终致在其身后迭遭覆亡。而作者署名为陶望龄的这篇《王公行状》正好揭开了张居正作为阁权的最高代表惨遭皇权凶狠反噬、且受此前备受压抑文官集团反攻倒算的无情真相。①在《明史》与《明史纪事本末》中有关所谓张居正“羡其府第壮丽”,且计谄辽王、攘夺王府的记叙,当时的刑部侍郎洪朝选也卷入其中。参见江柳青:《张居正与洪朝选案》,中国明史学会《明史研究》2013年第十三辑。辨明张居正“攘夺辽王府案”之所以发生、并能在短期内为明代士人群体广泛采信、且不断扩散蔓延,乃致直接影响清代《明史纪事本末》《明史·辽王传》等私纂或官修史籍的初始成因,对深刻认识明中晚期官场现状和皇权无情打压几成尾大不掉的阁权等重大问题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