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二)
2019-02-15
二、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一是做好立法过程信息公开。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不断增强立法决策透明度。二是建立政策起草和调整公开机制。加强政策文件、标准规范起草调研,及时总结地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学会以及专家、公众征求意见,使政策更符合客观实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三是完善重大决策公开机制。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文件印发后,应及时跟踪决策实施情况,建立意见和建议反馈机制,适时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
(二)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采集、传递、审核、发布工作流程和责任机构,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的基本信息、结果信息进行公示,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等工作。
三、深化重要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强城市品质提升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公布地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情况,督促地方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城市黑臭水体问题,提高黑臭水体治理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群众参与度。二是及时公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推进情况,普及垃圾分类方法,使“垃圾分类、从我做起”成为居民的行动自觉。三是督促各地公开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工作目标,鼓励公众通过网站、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监督并反馈问题。鼓励城市污水处理厂向公众开放。
(二)深化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监管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工程项目信息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不断提高基础数据质量。二是及时通报房屋市政工程重大及以上事故情况,督促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较大事故情况通报。三是及时公布全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情况,并对下发执法建议书项目的整改和处罚情况进行督办。及时公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