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若干思考
2019-02-15田婷
田 婷
(北部水源工程管理处,广东 深圳 518000)
1 合同订立的依据与特征
1.1 依 据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体系日趋健全,市场运作模式越来越规范,我国在工程市场领域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并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及相配套的的行政法规,从合同订立到履行都有了明确规定。随着这些法律、行政法规的施行,为加强水利工程市场的工程项目管理,确保水利工程项目管理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健康有序地进行,水利部多次修改《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主要分为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工程实施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工程实施的条款;专用条款则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应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1]。显然,以上这些法律、行政法规为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提高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参建各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的依据,确保了合同管理的合法、规范、有序,规范了水利工程市场秩序,保证了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目标的达成,构建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的水利工程市场格局。
1.2 特 征
合同双方是承发包关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其订立是依法的订立,其履行则是全面的履行,具有如下基本特征:(1)承包人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审查、核定、批准并具有法人地位的资质单位和经采购(含招标)确定的中标人。(2)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严格的水利投资计划和法定的基建程序。(3)合同的主体对所订立的合同负责,并具有连带的权利义务关系。(4)合同一旦依法订立,受法律保护,并具有严肃性、严密性和强制性。
2 合同履行的基础与意识
2.1 基 础
在水利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法人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是合同关系,可以通过合同管理,约束各参建方行为,从而精工合作,共同致力于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目标的达成。而与国土、规划、交通、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则无合同关系,彼此则是通过审批、监督等方式,同样约束各参建方行为,从而精工合作,共同致力于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目标的达成。
2.2 意 识
合同订立后,从合同分类编号,到依据合同条款,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界限、规范工作程序、建立管理制度,每个合同履行的环节都需要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形成履约意识,约束行为,从而精工合作,共同致力于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目标的达成。通过教育培训,熟悉现有合同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配套的工作程序、管理制度,以及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监督有关工作流程,促使工程项目参建各方提高履约意识,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共同恪守合同规则,进而理性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争议问题,精工合作,共同致力于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目标的达成。
3 合同履行的环节
3.1 合同分类编号
由于水利工程项目规模大、工期长,涵盖专业杂,协调环节多,加之,国内招标多采用分标(平行发包)方式,同一工程项目涉及合同类别众多,对合同进行分类编号因而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便于合同管理者更加准确地掌握合同的依据、特征以及订立、生效条件,能够有效地节约合同管理时间,使得合同管理更具针对性和高效性。合同分类编号应包含合同名称英文缩写、合同承办部门代码、合同类型代码、合同订立年份、合同序号等关键词[2],简明易用,便于合同管理者高效开展工作,降低管理成本,便于归档和可追溯。
3.2 健全组织机构
为明确合同管理责任,落实合同管理任务,需要建立以“归口部门统筹、项目部门执行”为特征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无论是归口部门还是项目部门,都应设置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合同管理的日常性工作,并要求专职合同管理人员不仅要有较为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3],还要有较全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知识及较强的政策解读能力。此外,项目法人单位还可以委托专业法律咨询机构对合同依法订立、全面履行等情况进行咨询,以弥补因合同管理组织机构的领导及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因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知识匮乏及政策解读能力不足引起的合同管理漏洞,避免和减少合同争议,确保合同订立、履行的公平、公正,维护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
3.3 明确责任界限
工程项目管理以合同管理为核心,还包括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管理要素,各管理要素之间既相对独立,又密切相关。明确合同责任界限,既能避免出现管理死角和盲区,又能避免管理交叉和冗余,做到管理责任分解到人,任务落实到岗,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目标的达成,因而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管理环节。
3.4 规范工作程序
合同管理包含合同的依法订立、履行监督、款项支付、争议处理、资料归档等诸多环节。各环节均有不同的依据范本、执行内容和操作要求,而且环环相扣,相辅相成,点面结合。由此可见,只有制定合法合理的工程程序,并加以控制,方能保证合同管理的合法、准确、全面,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3.5 建立管理制度
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配套的工作程序、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的依据。其中管理制度,是工程项目管理者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对照合同管理工作程序,有的放矢地制定的具体管理标准,能够确保合同依法订立、全面履行,各项工作程序规范到位,各项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4 合同履行的控制
合同管理包含诸多环节,并贯穿于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因此,合同管理必须树立过程控制理念,应抓好各环节的过程控制措施。
4.1 依法订立
以施工合同为例,合同订立包括编制、会审、签订等三个阶段。合同编制应依据或参考已有的《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等合同条件,重点应对照通用条款,结合工程项目实际,讨论确定专用条款,确保合同履行切合实际;合同会审要尊重协调各方意见,确保合同得以全面履行;合同签订则需要在以上环节的基础上,秉持认真、严肃、谨慎的态度,严格执行签订程序,确保合同内容无错漏、无争议并便于履行。
4.2 履行监督
以施工合同为例,履行监督包括施工准备、施工、竣工等三个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应重点把关承包人的施工方案的人(单位资质、人员资格及项目部构成)机(机械投入)料(材料供应)法(施工方法、安全文明措施)环(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临建搭设等)的承诺和落实情况,并严禁转包,严审分包,与此同时,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合理配置专业人员,协调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做好施工放线、工地提供、占地征(租)用、施工许可、进场安排等施工准备工作;施工阶段,应在以上基础上,落实工程验收制,对照合同专用条款及补充条款、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及相关会议纪要,验收各实施项目的质量和成效,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并切实做好安全文明施工以及工程保护、保险等的落实监督,为不可预见的变更、违约、索赔等合同争议提供见证;竣工阶段,则应重点把好资料关和生产准备关,确保所实施的工程达成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目标,并如期发挥工程效用,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
4.3 款项支付
以施工合同为例,款项支付包括预付款支付、进度款支付和尾款支付。预付款支付,需要承包人提供预付款保函,起到进一步监督承包人资质、信用的作用,为合同全面履行奠定基础;进度款支付,受要约与承诺有否差异影响,没有差异,如期支付,有差异,则要按照合同解释程序,并核对施工方案与施工条件,如实计量支付,确保合同双方合法利益,进而保证合同全面履行;尾款支付,则应基于验收与结算情况,尾款额度的多少,能够如实反映合同全面履行的成效以及可控程度。
4.4 争议处理
以施工合同为例,争议主要是因为合同的订立、履行以及变更、解除、终止等而引起的,《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中,对合同争议处理方式有明确的规定,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对合同双方因认识性差异引起的争议,一般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即可解决,但对于合同双方因利益性差异引起的争议,有时需动用仲裁、诉讼等方式方可解决。可见,准确约定合同专用条款中的合同组成解释顺序,适用标准(规范),承发包(含分包)责权义,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量确认,合同款支付,工程保护,工程保险和担保,质量缺陷保修,不可抗力等内容和要求,以及明确约定工期及延误,工程变更,违约与索赔,争议处理,合同生效、终止和解除等方式方法,对如何在合同争议处理中赢得先机起到了非常基础和重要的作用。
4.5 资料归档
以施工合同为例,《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中,对合同文件组成有明确的约定,并约定了其解释顺序,实际上明确了各合同组成文件的重要程度,对合同资料归档提供了决策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中,则结合水利工程项目特点需求的具体归档规定,对合同资料归档提供了规范依据。归档具有可追溯特性,为合同争议处理以及后续的竣工决算等提供基础依据,因而是一项不可忽视而又极为重要的过程控制措施。
5 结 语
(1)合同是联系水利工程项目各参建方的桥梁,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责任和管理体制的落实效果,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2)合同订立有依据与特征,合同履行需要以合同关系为基础和树立履约意识,需要完善履行程序,强化全过程控制措施。
(3)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核心,既是过程管理,也是系统管理,需要树立全程控制、全面协调、全员参与的管理理念,为工程项目管理切实提供基础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