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排查对水利安全检查的影响
2019-02-15王福成
王福成
(鄄城县水务局,山东 鄄城 274600)
水利建设事业的生产安全工作与国家民生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科学有效地展开水利安全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是有效避免水利安全事故、实现水利安全检查长久运行机制的重要保证之一[1]。因此,水利建设的有关技术人员,在执行“水利安全生产与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时候,必须明确排查的具体内容和目标任务。
1 提升水利安全的监督管理能力
事故隐患排查是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之处。国家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水利改革意见》中清楚提出,水利建设部门需要建立安全检查工作的控制系统,强化水利安全检查工作的危险管制,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监督机制[2]。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事故工作指南》中进一步要求,需要将安全危险管制放在事故隐患之前、将事故隐患排查放在重大事故之前,努力构建一个水利安全危险级别管制以及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相关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功能,在水利安全建设系统上自检、自查、自报事故隐患,实现事故隐患的排查、记录、评价、汇报、整顿、管理以及销账的全过程[3]。针对重点单位、部门、流程,实行利用电脑计算机进行远程控制警报、自动化和应急化、救助等仪器设备,更好地替代人工操作以及定期轮回督查、记录等过程。
加强水利生产建设单位对于科学、有效的安全技术设备的大范围推广和普及,从而更好地实现机械化治理,自动化操作。定时进行事故隐患检查,对事关隐患进行排查、分析和治理,加强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即时性,使水利安全工作真正发挥出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避免事故隐患的大规模爆发的作用,切实提高水利安全督检工作的质量和水准。
鼓励一些有经济实力的企业单位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执行标准的前提下,树立本企业单位的安全建设执行标准。支持社会专业人士的积极参与,努力发挥出企业工作协会、行业带头企业以及水利生产安全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力量,利用社会各项资源条件,从水利生产的安全教育角度、水利生产建设单位有关生产安全标准级别的判定、应急预案的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方面着手,引领水利建设安全管理部门利用企业买进技术、行业之间互相协作、行业自治等模式,极大地扩宽水利建设安全生产治理过程中有关经济化服务的渠道。
2 降低水利安全危险度
水利建设单位对于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问题,必须根据本企业按照国家标准中分工执行的标准去加强管理和诊断,并把隐患排查的具体落实状况积极向专业技术人员汇报。对可以马上检查、马上纠正的隐患问题必须立即发出整改指令,对不可以及时有效进行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制定出具体、实际性的方案内容并让有关组织单位立即执行,切实做到管理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实施、时间限制以及应急预案“五大落实”,在规定时间内实现隐患诊断和治理[4]。隐患治理方案的内容有必要将隐患基本状况、管理目标、采用的具体手段和方法、资金费用和物资的到位、负责整改的单位和技术人员、治理时间和流程、安全整改手段和应急预案等内容都包括其中。水利建设安全管理单位必须利用不同渠道来源的资金,保证事故隐患排查资金的投入,以避免小问题积累成大问题。
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完成以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必须对一些事故隐患的性质和治理进行分析和检验销号,切实保障水利安全检查过程中各项治理措施的具体到位。对于一般的事故隐患问题,在经过水利建设单位总体负责人或者相关治理人员的及时检验之后,就可以自行从隐患系统登记中销号。对于相关水利建设单位提出红牌警告并下令督办的隐患以及某些单位在督导过程中发现并下令整改的事故隐患问题,水利建设管理部门在具体评价之后对于那些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单位,有必要向国家相关政府部门提出书面请求,在经过国家管理部门的同意和检查之后才可以销号。
3 保证水利安全治理措施具体到位
水利安全检查与排查工作的重点安排内容:执行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和安全保证措施的具体状况,主要有施工部领导带头班、兼职人员在岗面试、现场安全整改、隐患排查具体落实、水利建设安全检查总体费用和使用、安全管理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水利建设专项方案的申请、危险源有效规避措施的落实状况,如岩石爆破、起重机安装及拆卸、运输车辆和有关设备仪器的执行等等。
隐患排查工作的升级必须在原有基础上进行,进一步提高监管和服务的意识,正确处理督导和服务、工程执行状况与安全施工之间的关系,对水利建设的相关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一些技术性引导和建议,将教育培训寓于日常指导、纠正和整改过程之内,利用水利工程监管中的安全生产后续管理、间接引导,努力提高行业内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标准,强化水利建设过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意识、“警示线”意识以及“底线”意识,从而有效提高安全治理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变“理论安全”为“执行安全”,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管理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另一方面,监管部门也可以利用“周三汇报”、“整改批评”等严厉措施和手段,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的、科学的、安全的措施,对一些安全生产治理工作中存在的“整改落后、屡禁屡犯、拒绝整改”的问题工程队伍进行适宜的惩罚,以警示后续工程队的工作。
利用“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展开,监管部门也必须对安全生产治理工作中的执行手段、管理流程、工作手段等方面进行有效、合理的监督,在进行一系列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之前必须对水利安全管理过程的具体落实手段、环节、技术等内容进行系统化、法制化的检查,从而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力度和服务力度,努力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4 结语
本文对事故隐患排查对水利安全检查的影响相关进行分析,依托水利安全检查工作和督导工作的结合机制,根据事故隐患排查的工作内容洗,对水利安全产生一定影响,实现本文研究。希望本文的研究能够为水利安全检查的事故隐患排查提供更多的指导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