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实践基础探析
2019-02-15王满荣
王满荣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任何一个思想的提出都不是偶然的,而是社会发展到了一定的阶段,孕育某种思想的社会环境已经成熟,思想才会从社会实践中被提炼出来,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升华。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正是在一定的现实背景、社会基础、历史实践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实践基础是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提出的前提条件。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互联网产生并发展到较高阶段的结果。
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提出的现实背景
网络空间对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邓小平在1985年指出:“现在世界上真正大的问题,带全球性的战略问题,一个是和平问题,一个是经济问题或者说发展问题。”把和平与发展提升为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是对世界形势所作的高度概括,体现了邓小平高超的政治智慧以及把握世界形势的大局观。和平是促进发展的重要前提,发展是保持和平的重要基础。在和平中求发展,以发展促和平。“和平与发展”的论断从提出到现在,已经过去30多年了。那么,“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的论断是否已经过时了呢?国际社会的发展实践足以证明,随着时间的推移,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社会信息化的持续推进,国际格局和国际秩序加速调整演变,世界形势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时代的主题仍然没有改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各国相互联系和依存日益加深,国际力量对比更趋平衡,和平发展大势不可逆转。”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正是研究分析和平与发展两大时代主题的基础上,结合世界网情和我国网情,遵循世界互联网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而提出来的。
网络空间是继陆、海、空、天之后的“第五空间”,对人类的生产生活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贺词中所说的那样:“当今时代,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孕育兴起,互联网日益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先导力量,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有力推动着社会发展。”应该说,和平与发展问题不再是现实社会的专利,网络空间同样存在和平与发展问题。而如今,谈和平与发展问题再也绕不开网络空间的和平与发展问题。因此,我们不得不思考一些问题,如网络空间对世界和平与发展意味着什么?网络空间的和平与发展问题的实质是什么?网络空间与现实空间的和平与发展问题之间又有着怎样的关联?等等。这些问题都是新时代理论界急需研究的重要课题。
当前对和平与发展问题的研究至少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思考。一方面,现实社会的和平与发展问题延伸到网络空间。对这类问题的处理除了考虑现实的因素之外,还必须考虑网络空间的独有特性对和平与发展问题所产生的影响。另一方面,网络空间基于自身特性所产生的和平与发展问题。网络空间虽然是无形的、虚拟的,但是,使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网络空间的关键基础实施也是现实的存在,这就决定了网络空间的诸多问题都是现实社会问题在网络空间的投射。因此,网络空间的和平与发展问题的处理仅仅局限于网络空间根本无法彻底解决,往往需要到现实社会去寻求根源。
人类继农业革命、工业革命之后,又开启信息革命的新征程。以互联网的全球普及为重要标志的信息革命大大启迪了人类的智慧,带来生产力又一次质的飞跃。当前互联网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创新驱动的先导力量。20世纪90年代,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产业已占发达国家内生产总值的一半以上。随着世界各国加速建设“信息高速公路”,不断提升信息传输的速度、信息技术应用的范围和服务质量,互联网对全球经济的贡献值还在不断增长。“数字经济”“共享经济”“互联网+”作为经济发展的新形态,由于其代表新的生产力的发展方向及其优越的经济效益,越来越受到社会的追捧和青睐,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优先考虑的方向。互联网新引擎引领了世界各国的新一波经济发展潮流,人们的生活、工作环境及观念大为改变,人们在普遍受惠于数字经济的同时,也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自由和发展。
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和网络空间的兴起发展,极大地促进了世界经济社会繁荣、个体的自由和发展。同时,网络空间也出现了侵害个人隐私、侵害知识产权、网络犯罪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以及网络攻击、网络恐怖主义、网络监听等全球公害行为。网络空间发展的不平衡、规则不健全、秩序不合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数字鸿沟不断拉大。此外,网络战也是世界将来潜在的危险。
互联网真正让世界变成了地球村,让国际社会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网络空间成为世界各国的新疆域,人类共同的活动空间。网络空间安全事关人类共同利益,事关世界和平与发展,事关各国国家安全。网络空间具有匿名性、无国界性,利用好发展好,就是“阿里巴巴宝藏”,利于世界。反之,则成为“潘多拉魔盒”,危害世界。因此,世界各国应该正视上述问题和挑战,共同掌握网络空间的前途命运,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加强沟通、扩大共识、深化合作,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网络空间成为影响国家实力和国际关系的重要变量。互联网的诞生及其发展是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的产物。可以说,一个国家网络空间的发展程度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程度。依据网络空间的发展程度,可以把网络国家划分为网络发达国家、网络发展中国家、网络欠发展国家。网络发达国家主要指美国、欧盟、英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网络发展国家中主要指中国、俄罗斯、印度、巴西、南非等国家。网络发达国家、网络发展中国家之外的所有互联网国家统称为网络欠发展国家,这些国家与网络发达国家之间是天壤之别,即使与网络发展中国家相比,总体上还是存在较大的差距,虽然网络欠发展国家之间的发展也存在差异性。习近平总书记认为,“网络信息是跨国界流动的,信息流引领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信息资源日益成为重要生产要素和社会财富,信息掌握的多寡成为国家软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美国是互联网诞生地,经过近五十年的发展,美国互联网的硬实力、软实力、巧实力都远远领先于世界其他互联网国家,在网络空间具有无与伦比的优势和强大的网络权力,牢牢掌控网络空间的决策权和话语权,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网络超级大国。文化的开放和创新性将使美国在互联网时代保持中心地位。我国虽然1994年才接入国际互联网大家庭,但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互联网和信息化工作取得了显著发展成就。网络走入千家万户,网民数量世界第一,我国已成为网络大国。由网络大国向网络强国迈进,推动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共建共享进程是我国未来网络空间发展的重大使命。
网络空间的迅速发展使传统国际关系也出现新的变化。网络空间开辟了国家交往的新途径。传统的国家之间的外交往来依然是国际交往的主要方式。但是,在网络时代,不可忽视也绝不能忽视网络空间对国际交往的与日俱增的影响。互联网真正让世界变成了地球村。网络的本质在于互联,信息的价值在于互通。各国在网络空间互联互通,利益交融,休戚与共。网络空间拓展了国际交往的领域,除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军事等领域外,网络空间本身也成了世界各国交流与合作的重要领域。网络空间对国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军事等领域产生深刻的影响。同时,网络空间对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网络空间是否也存在类似于地缘政治关系的情形?网络空间可以确定边界吗?网络空间体现国家主权吗?这些问题在学界、政界一直都有争论。这里既有学术上的争论,也有政治上的争论。学术上的争论更多的是认识上、价值上的差异,是可以探讨的、包容的。政治上的争论触及是否承认网络主权的问题,这是一个原则问题,是必须坚持而不可妥协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虽然互联网具有高度全球化的特征,但每一个国家在信息领域的主权权益都不应受到侵犯,互联网技术再发展也不能侵犯他国的信息主权。”对于网络空间的治理,以美国为代表的网络发达国家主张“多利益攸关方模式”,而以中国为代表的网络发展中国家则主张“多边模式”。两种模式的根本区别在于政府在网络治理中担当的角色和地位不同,“多利益攸关方模式”反对网络主权,而“多边模式”则坚持和捍卫网络主权,并以此作为网络空间进行国际合作的前提。可见,网络主权体现的是网络发达国家与网络发展中国家争夺网络空间话语权的激烈较量。
不公正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严重阻碍了国家之间的正常交往。而网络空间的匿名性、无国界性,一定程度上冲破了既有的篱籓,有助于各国在网络空间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关系,从而有利于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良性发展。各国都重视网络文化的建设,并借助于网络空间这个传播、共享平台,助力世界文明的交流互鉴。各种网络违法犯罪对社会秩序产生越来越大的冲击,严重影响世界各国的社会稳定和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信息技术对军事的影响已经逐渐升级,网络战是将来的一个趋势,不管你承认与否。从网络发达国家相继出台网络安全战略、建立网络空间司令部(或相关领导机构)、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等举措,就可看出网络空间的军事竞争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所有这些问题,都不是单一国家能够应对解决的,需要各国摒弃冷战思维、零和博弈的观念,尊重网络主权,坚持合作共赢、共享共治的原则,共同推动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建设。
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社会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认为,“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互联网虽然是无形的,但运用互联网的人们是有形的”。可见,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并不是虚拟的共同体,而是与人类命运共同体一样,有着坚实的社会基础。没有坚实的社会基础,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提出、意义、构建都将面临困境。可以说,社会基础的广泛性、上升性、稳定性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基础支撑、价值量度和实现程度。全球网民数量、互联网普及率以及发展趋势构成了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社会基础。
什么是互联网?互联网是怎样产生的?互联网对人类有怎样的影响?阐述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社会基础之前有必要对这些问题作一个简单梳理。互联网是通过网络协议把世界各地的设备连接起来而形成的互联互通的计算机网络的全球系统。互联网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人类文明成果的显著表现。互联网自诞生以来,逐渐渗入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并展现出对人类社会无与伦比的影响力。
我们简略回顾一下互联网的发展史,就可以大致了解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以及它对人类日渐深入的影响。1946年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世界上第一台电子计算机ENIAC(埃尼阿克)正式投入了运行。ENIAC的问世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表明计算机时代的到来。在计算机应用的过程中,为了解决计算机数量少人多、信息传输、资源共享等问题,计算机网络应运而生。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早期以简单的计算机联机系统为特征的终端;到以信息传输的计算机群为特征的计算机通信网络;再到以共享资源为目的的计算机网络(简称计算机网络)。
互联网的缘起可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美国联邦政府委托的一项研究,该研究旨在使计算机网络之间建立一种牢固的、具有容错性的通信关系。最初的网络是ARPANET(阿帕网),在20世纪80年代成为相互连接的区域性学术和军事网络的骨干网络。1982年,互联网协议(TCP/IP)确立了统一标准,此举使得世界范围的互联网络迅速发展。1986年,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网络为研究者们提供了与位于美国境内的超级计算机的连接,进一步扩大TCP/IP网络的接入范围。
表1:2000-2017年世界网民人数、互联网普及率及年增长率
商业网络服务提供商则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出现。20世纪90年代早期,商业网络与企业的连接标志着互联网向现代网络的转变,随着机构、个人、移动计算机被连接到网络,引发了互联网持续、快速的发展。尽管互联网自从20世纪80年代就被学术机构广泛应用,而商业化却使互联网技术和服务渗透到现代生活的方方面面。1991年,商业互联网交换中心被建立起来,为不同商业网络之间的通信交流提供了很好的平台。自从1995年开始,互联网对文化和商业产生巨大影响,包括准即时通信的电子邮件、即时通信、互联网电话、双向互动视频电话以及具有论坛、博客、社交网络、在线购物网址的万维网。
20世纪80年代中期,互联网在欧洲和澳大利亚获得迅速发展,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互联网发展到了亚洲。1988年12月,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网络与欧洲网络之间的横跨大西洋的通信被建立起来,标志着互联网开始成为洲际网络。
在大量的在线信息、知识、商业、娱乐和社交网络的推动下,互联网不断向前发展。在1993年,互联网通过双向通信仅能传递大约1%的信息流,到2000年,这一数据增长到51%,到2007年,超过97%的电讯信息都是通过互联网传递的。在20世纪90年代末期,公共互联网的信息量每年大约以100%的速度增长,而同一时期,互联网用户每年的增长率保持在20%-50%之间。进入21世纪,互联网开始迈入发展的快车道。就互联网整个发展历程来看,可以把自1969年诞生到1994年全面商用化进程开始的25年看作是互联网社会化应用的实验阶段。自1995年至2001年这个阶段是互联网社会化应用的初始阶段。2001年至今,是互联网社会化应用的发展阶段。互联网发展在初始阶段经历了一段全球化的狂热的“网络泡沫”。当网络泡沫破灭之后,互联网领域进入了一个相对理性和平稳的发展阶段,网络规模和用户数量持续增加,互联网开始向更深层次的应用领域扩展,融合与渗透成为了互联网发展的内在动力和主要方向。2000-2017年世界网民人数、互联网普及率及年增长率参见表1。
通过对表1中2000年到2017年世界网民人数、互联网普及率、年增长率及年均增长率的估算、统计和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两点结论。
一方面,世界网民人数及互联网普及率一直保持着不断增长的趋势。进入21世纪以来,互联网发展非常迅速,世界网民人数在总体上保持着增速趋势。2000至2017年,世界网民人数已由3.7亿升至41.6亿。2017年的世界网民人数已是2000年11.2倍多。世界网民人数与互联网普及率是一种正比例关系。随着世界网民人数的不断增长,世界互联网普及率也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2000至2017年互联网普及率已由2000年的6.5%上升到2017年底的54.4%。其中,至2017年6月30日,世界网民人数达38.8亿,互联网普及率达51.7%。互联网诞生之后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全球已有超过一半多的人使用互联网,共享互联网发展带来的福祉,这是互联网发展史上一个巨大的里程碑。
另一方面,世界互联网发展的非均衡性。无论世界网民人数,还是世界互联网年增长率,都呈现非均衡性特征。如表1所示,世界网民人数每年增长的速度是不一样的,有些年份增速很快,如2000-2001年网民人数从3.7亿增长到5亿、2001-2002年网民人数从5亿增长到6.9亿、2009-2010年网民人数从17亿增长20.8亿、2016-2017年网民人数从35亿增长到41.6亿;而有些年份增速较为缓慢,如2003-2004年网民人数从6.9亿增长到7.7亿、2008-2009年网民人数从15.6亿增长到17亿、2011-2012年网民人数从23亿增长到24.2亿。就世界互联网年增长率而言,2000-2017年,世界互联网年均增长率保持在15.3%以上,但其发展过程也呈现出非均衡性。以2008年为分界线,把2000-2017年世界互联网发展期间分为两个阶段,2000-2007年为第一阶段,2008-2017为第二个阶段。在第一个阶段,互联网年均增长率达到了20%以上,显示了富有活力的互联网行业成长周期。在这个阶段,除了2004年年增长率低于10%,其余年份都保持较高的年增长率,其中,2001年年增长率为35%,2002年年增长率为38%。在第二个阶段,互联网年均增长率远远低于第一阶段,约为12%,显示了调整中前进的互联网成长周期。在这个阶段,多个年份的互联网年增长率低于10%。增长最快的年份2010年也不过是22%,与2001年、2002年互联网年增长率有较大的差距。虽然互联网年增长率之间表现出不稳定性,甚至有些年份有较大的差异,但是,互联网年均增长率还是保持了一个较高的升势,互联网普及率也一直稳步上升。可见,互联网作为新的生产力和新的发展方向,展现了无比强劲的生命力。
从表1的分析可以看出,世界网民人数和互联网普及率都呈现出稳步增长的趋势。结合国际电信联盟及世界互联网统计的数据来看,世界各地区互联网发展确实有着较大的差异性,但这种发展不平衡并没有改变全球互联网发展的总体增长趋势。而全球54.4%的互联网普及率及相对稳定的年均增长率又决定了全球互联网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里仍具有较大的成长空间。可见,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并不是一个封闭的、局部的、静态的共同体,而是一个开放的、全局的、动态的共同体。全球日益增长的互联网普及率及庞大的网民群体奠定了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社会基础。而全球网民群体和互联网普及率稳步上升的趋势又不断夯实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社会基础。
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有着坚实的社会基础,至少表达了三层意蕴。首先,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顺应世界发展潮流的明智抉择。正因为如此,世界互联网发展才会有相对稳定的年均增长率和日益扩大的互联网群体。其次,凸显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价值意义。互联网是人类的共同家园,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正是基于对世界各国人民命运的关切,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我们的目标,就是要让互联网发展成果惠及13亿多中国人民,更好造福各国人民。”再次,网民群体正在不断地转化为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认同力量、推动力量和建设力量。正是一群主观上关切自身利益,客观上又不仅仅局限于自身获益的网民群体在不断地推动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进程。因此,可以说,社会基础的广泛性、上升性、稳定性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基础支撑、价值量度和实现程度。
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历史实践
中国在长期的国际交往中所形成的以合作共赢理念为核心的丰富实践(如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谐世界、命运共同体等)以及命运共同体的既有实践(如东盟、欧盟等),成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提出和构建的重要历史实践。现实背景、社会基础、历史实践,共同构成了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实践基础。
中国在长期的国际交往中形成了以合作共赢理念为核心的丰富实践。习近平总书记认为,合作共赢应该成为各国处理国际事务的基本政策取向。合作共赢是普遍适用的原则,不仅适用于经济领域,而且适用于政治、安全、文化等其他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在长期的国家交往中,中国共产党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所提出的最初解决双边、多边国际关系,进而成为与世界各国交往所遵循的原则和理念,如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谐世界、命运共同体等。在本质上,这些原则和理念都是构建在《联合国宪章》框架下、以合作共赢理念为核心的国际关系的思想成果。我国外交活动在这些富有创建性的原则和理念的指引下,形成了弥足珍贵的、丰富有效的实践样态和实践成果。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奠定了我国外交政策的基石。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兴起的非殖民化运动中,亚非拉民族解放运动事业蓬勃发展,新生的国家渴望建立平等的国际关系,渴望对于国家主权的相互尊重、渴望实现经济发展。刚建立的新中国顺应了这一世界发展趋势,在开国大典上毛泽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中对外郑重宣布了我国对外交往的根本原则:“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正是在遵循这一外交原则的前提下,我国在处理与周边国家印度、缅甸的外交关系上,提出应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倡议,得到印度、缅甸政府的积极响应,促成了我国外交史上的典范。随着我国外交实践的不断发展和深入,逐步确立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中的基础地位。习近平总书记认为:“中国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积极倡导者和坚定实践者。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载入了中国宪法,是中国外交政策的基石。”
万隆会议之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国际影响越来越大,适用范围不断扩大,从双边关系到多边关系,从周边地区到亚非拉再到全世界,从处理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之间关系到一切国家之间的关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逐步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所接受,不仅在各国大量的双边条约中得到体现,而且被许多国际多边条约和国际文献所确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当今世界一系列国际组织和国际文件所采纳,得到国家社会广泛赞同和遵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自倡议以来的实践证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发展中国家权益。如今,这五项原则已成为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和指导原则。据此,习近平总书记意味深长地指出:“新形势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精神不是过时了,而是历久弥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意义不是淡化了,而是历久弥深;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作用不是削弱了,而是历久弥坚。”
和谐世界理念深化了我国和平共处的外交政策。当今世界正处于大变革大调整之中。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求和平、谋发展、促合作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世界多极化不可逆转,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突飞猛进,全球和区域合作方兴未艾,国与国相互依存日益紧密。亚非各国共同面临着加快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应对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及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维护发展中国家权益及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等威胁与挑战。正是顺应这一世界发展大势和中国实际,胡锦涛在亚非会议上首次提出了“和谐世界”理念,自此,和谐世界理念在我国的外交实践中不断得以发展和完善。
和谐世界这一理念昭示着中国对外战略的转变,是调整中国与世界的关系,提升当代中国对世界深刻理解和战略选择的总体把握,它将以自信的大国心态、开阔的视野和博大的胸怀,不断拓展中国对外开放的国际发展空间。“和谐世界”蕴涵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的“和而不同”思想,秉持“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的理念。和谐世界理念,遵循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经过不断发展和完善,从亚非走向世界,获得世界上越来越多国家的共识和认可。中国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繁荣稳定也离不开中国。和谐世界理念是中国建设和谐社会思想的外延,是当代中国特色外交思想的新境界。推动建设和谐世界,是我们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实现和平发展的重要条件。中国将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所有国家发展友好合作。中国人民将同各国人民一道,共同为实现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而不懈努力。
命运共同体理念升华了我国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外交政策。当今世界仍然存在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意识形态、不同国家利益、不同宗教信仰、不同历史传统、不同文化等方面的分歧甚至对立,但在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滚滚洪流的裹挟下,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同处一个地球的人类命运休戚与共,人类必须理性地对待分歧、对立、对抗,和平相处、同舟共济、合作共赢,才会有光明的未来。
继和谐世界的外交理念之后,中国政府在2011年9月发布的《中国和平发展》白皮书又提出“命运共同体”新理念。这是中国政府在官方重要文本中首次提出“命运共同体”概念。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报告在论及两岸关系时提出“命运共同体”,这是党代会报告首次提出“命运共同体”概念。在阐释中国在国际关系中弘扬的“合作共赢”精神时还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应该说,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命运共同体”具有特定的局域性,旨在解决一国内政的新理念,在两岸同胞中间产生较大的反响。但在国际上,和谐世界理念的影响性和认可度仍然是主导性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虽着眼于全球大局,但对其重视和宣传不够,理论界基本上还是把它作为和谐世界理念的应有之义来理解的。
客观地说,正是因为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命运共同体”,不断地阐述、发展、丰富和完善命运共同体理论,才使得“命运共同体”在世界范围内引起高度关注和强烈反响,也逐渐获得越来越多的国家、民族和人民的认同。命运共同体理念“既是中国当代外交政策和习近平外交思想的精髓,也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最鲜明的特征”。
2013年3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演讲第一次向国外提出了“命运共同体”理念,他指出:“这个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面向世界提出命运共同体理念,确立了中国外交新理念新思想新方向,第一次向世界传递对人类文明走向的中国判断和中国智慧。自此以后,习近平总书记又多次在重大的外交场合阐述命运共同体理念,使得这一理念真正具有世界影响和世界意义。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并一致通过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提出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写入党章。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写入宪法。这是我国首次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确立为新时代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奋斗目标,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外交理念由此取得了宪法效力,成为国家意志,对我国的国际交往活动起着规范性的指引作用。
命运共同体的内涵与外延都在不断变化,逐渐走向成熟,走向世界。从国与国层面的命运共同体,到区域层面的命运共同体,再到世界层面的命运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一次次地阐述着中国主张、中国智慧。从现实社会的命运共同体到虚拟空间的命运共同体,这是一个有着历史意义的巨大转变,这个转变必将深刻地影响世界。而今,应运而生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由中国倡议、传播、推动,正在深刻影响着世界的重塑。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在不同的发展阶段,秉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谐世界理念、命运共同体理念长期所进行的国际交往活动,形成了以合作共赢理念为核心的丰富历史实践,构成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思想提出的宝贵的内源性因素。可见,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提出绝不是一时起意,而是有着厚实的实践基石铺垫,是遵循历史与实践相统一原则的创造性思想成果。
国际社会命运共同体的既有实践。除了上述中国共产党人在长期的国家交往中所形成的丰富实践之外,国际社会命运共同体(如东盟、欧盟等)的实践探索积淀了丰厚的历史实践。由此我们看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提出既具有内源性因素,也具有外源性因素,既具有国别性的历史实践,也具有区域性的历史实践,是内外因相统一、历史与现实相统一、历史与实践相统一的产物。
东盟的实践探索。冷战期间,东南亚成为美苏长期争夺的地区,东南亚国家为了抵御外来威胁,缩小各国之间的分歧,形成共同的力量,保护自己安全利益及与西方保持战略关系,于1967年在曼谷建立了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东盟是东亚地区最早着手一体化进程的次区域组织,最初仅限于经济、文化方面的合作,之后东盟各国加强了政治、经济、军事等领域的合作。随着东盟经济的迅速发展,东盟的国际影响越来越大。20世纪90年代初,东盟率先发起区域合作进程,逐步形成了以东盟为中心的一系列区域合作机制。此外,东盟还与美国、欧盟、中国、日本、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韩国等10国形成对话伙伴关系。
1997年12月颁布的《东盟愿景2020》提出东盟共同体的概念,但“愿景”更侧重于东盟身份的认同及未来憧憬,并没有明确东盟共同体的具体内涵与实现路径。2003年10月第9届东盟首脑会议通过《东盟协调一致第二宣言》(亦称《第二巴厘宣言》),宣布东盟将于2020年建成以安全共同体、经济共同体和社会文化共同体为三大支柱的东盟共同体。2007年1月第12届东盟首脑会议决定在2015年建成以安全、经济和社会文化共同体为支柱的东盟共同体。2008年12月,《东盟宪章》正式生效,为东盟共同体建设提供法律保障。《东盟宪章》认为,东盟共同体是一个政治上有凝聚力、经济上一体化、社会上负责任的以有效应对目前和未来挑战以及机遇的共同体。2015年12月31日,东盟共同体正式成立,东盟共同体取得了阶段性成功,这是东盟历史上又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东盟共同体是发展中国家目前最为成功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探索。2015年11月第27届东盟峰会通过《东盟2025:携手前行》,为以政治安全共同体、经济共同体和社会文化共同体三大支柱为基础的东盟共同体未来十年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从这个文件可以看出,“2025东盟共同体”与“2015东盟共同体”相比,在共同体建设的目标上并没有太大改变。因此,东盟共同体的成立不意味着东盟共同体建设进程的结束,而只是开始。
尽管东盟标榜其要建成一个欧盟似的一体化组织,但从东盟共同体的蓝图中,我们发现东盟所走的一体化道路,既不同于欧洲的经验,也无法用现有的某种理论来解释,它是一条极具特色的新型的地区主义道路。东盟各国在社会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宗教、文化等方面均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因此,东盟共同体建设比欧盟发展更加复杂困难,这就决定了东盟共同体建设必须寻求突破相似文化背景为逻辑起点的建设路径,在尊重差异性的基础上追求同一性,走多元一体化道路,致力实现多样性与同一性的统一与和谐。在东盟看来,地区共同体的建设并非一定要以相似的文化背景为前提,在尊重多元文化的基础上培育出一种包容的和平文化,再加上区域经济生活的一体化,以及共同应对社会问题所形成的命运共同体感,同样可以促进东盟地区认同的形成。
东盟所在的地区属于强主权地区,国家主权至上,没有凌驾于国家主权之上的权威。《东盟宪章》明确规定:尊重所有东盟成员国的独立、主权、平等、领土完整和国家认同;不干涉成员国内部事务;尊重每个成员国领导其国家免遭外来干预、颠覆和胁迫的权利。可见,东盟共同体并不是要建立一个超国家的地区组织,而是要建立一个以人为本的共同体。正因为如此,东盟共同体形成了区别于欧盟独特的“东盟方式”。“东盟方式”对于推动内部经济的合作以及应对突发危机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必然影响到东盟共同体建设的进程和效率。从某种程度说,《东盟宪章》是为弥补“东盟方式”的不足而产生的。《东盟宪章》整体提升了东盟对外的经济竞争力,推动了东亚经济和区域经济的合作,并最终促使东盟经济一体化、东亚经济一体化直至地区经济一体化深入的发展。实践证明,东盟共同体是一个在日益与世界一体和相互依存中有活力的、外向的地区。东盟共同体在推动经济发展、维护地区安全与稳定、平衡世界政治格局、提高成员国人民福祉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由于东盟方式的存在,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东盟共同体的建设很难发展成为像欧盟那样高度制度化的一体化组织。但这并不代表东盟不如欧盟重要。未来,中、美、日、印等大国对于东盟的竞争不会放松,大国与东盟的互动可能最终影响东亚乃至亚太地区秩序的构建。东盟共同体建设只要不断取得新的突破,东盟就有望成为一支影响亚太地区地缘战略格局的重要战略力量。东盟共同体建设之路是一场正在进行中的新型地区治理的实验,尽管这条道路并非顺利,但是它给地区一体化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也许对我们思考东亚一体化、东亚共同体等问题有某种启示。
欧盟的实践探索。欧洲联盟简称欧盟,是欧洲地区规模较大的区域性经济合作的国际组织,也是目前世界上实践度最高、构建最完善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对欧洲一体化的辩护在战后初期主要是基于自由贸易可以增加福利及通过功能性合作缔造和平。欧盟的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分阶段、渐进式进行的。1952年成立欧洲煤钢共同体。然后将煤钢共同体的原则推广到其他经济领域,并建立共同市场。围绕着建立共同市场,其他“层面”的政治合作也愈来愈多。尤其是欧盟各国政府都愿意利用已经创立的各个机构来合作解决大量的实际问题,这点也是迄今欧洲一体化成功的秘诀。
1965年4月,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统一起来,统称欧洲共同体。欧共体合作的吸引力并不仅仅局限在经济领域,在随后的年代里扩展到一大批新的领域,欧共体在这些领域开始制定政策。随着欧共体对各国相互依存管理的成功并且在经济方面获得福利(但一体化同时也对外部带来负面影响),对于其他国家来说,成为欧共体/欧盟成员国的这种吸引力也愈大。共同体在领土范围上的规模从来不是出于实际方面的考虑(例如相互依存的有效范围),而是出于政治上的决策。
1993年11月,欧洲联盟正式成立,标志着欧共体从经济实体向经济政治实体过渡,同时发展共同外交及安全政策,并加强司法及内政事务上的合作。欧盟区别于东盟独特的“东盟方式”是,欧盟成员国已将一部分国家主权(主要是经济方面,如货币、金融政策、内部市场、外贸)让渡给欧盟理事会、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和欧洲法院,欧盟类似一个“超国家的国际组织”或“联邦制国家”。欧盟的诞生使欧洲的商品、劳务、人员、资本自由流通,使欧洲的经济增长速度快速提高。欧盟成为世界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2004年10月,欧盟签署了《欧盟宪法》,标志着欧盟在推进政治一体化方面又迈出重要的一步。欧盟经过不断扩盟,至2013年已经发展到28个成员国。欧盟对于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促进地区乃至世界和平,加强国际合作等方面作出了重要的贡献。西欧之所以是目前世界上区域主义实践最为成功的典范,确实得益于西欧各国差不多的文化背景,而且共同体的概念也是西欧区域化或一体化进程的一个突破点。可见,相似的文化背景是共同体建设的重要依据。
当然,欧盟扩大新成员的战略现在开始愈来愈达到它的极限。一方面,欧盟的财政能力和政治能力是有限的,它不可能采取财政资助及政治稳定的方式去帮助愈来愈多的国家达到入盟的水平;另一方面,接纳新成员国意味着决策机制的日益复杂化,从而加重共同体内部生存的负担。2016年6月,英国举行脱欧公投,脱欧派获得胜利。2018年9月英国与欧盟已接近达成“脱欧”协议,英国“脱欧”已成定局。这对欧盟来说是一个重大变局,需要处理的后续事宜颇为庞杂艰巨,对欧洲一体化进程必然产生重大影响。西班牙加泰罗尼亚自2014年举行“独立公投”,2017年10月加泰罗尼亚自治区政府宣布成立独立的加泰罗尼亚共和国。但西班牙中央政府则宣布公投无效,很快接管加泰罗尼亚地区。继英国之后陆续有欧盟成员国威胁“脱欧”以及“加泰罗尼亚现象”,代表了欧盟内部的分裂势头,是欧盟现在及将来面临的不可回避、也不可忽视的重大危机。
对于怎样才能维护目前已经成问题的欧盟政治的民主合法性及在这种体制中的决策效率问题,至今依然悬而未决。结论只能是:欧盟不可能在相互依存的状况过于分散于欧洲一体化的作用范围过大这种矛盾的状态之间长久生存下去。地区稳定政策和政治对话是缓和矛盾的方法,完全解决矛盾则是不可能的。
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探索中,东盟与欧盟走了两条完全不同的道路,但各自却获得了“预设”的成功,虽然两者的建设程度不可同日而语。同时,两者的推进过程都将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考验,这就决定了东盟共同体和欧盟的建设必将是一个漫长的、渐进的过程。毫无疑问,东盟与欧盟在实践探索中所获得的宝贵经验教训、困顿反思,对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提出和构建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启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