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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陂水利枢纽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实践与探索

2019-02-14董静娟叶小江

珠江水运 2019年23期

董静娟 叶小江

摘 要:高陂水利枢纽是国务院部署2015年底前开工的27项重大水利枢纽工程之一,也是国家和广东省确定第一批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PPP)的重大水利试点工程。本文结合现阶段高陂水利枢纽移民监督评估工作实践,探索总结本项目的实际工作成效,为各级各部门进行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与决策,提供科学有效的理论参考和实践借鉴。

关键词:监督评估 高陂水利枢纽 移民安置

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情况复杂、影响深远。为维护工程建设中相关各方(移民、地方政府、实施单位、项目业主等)的利益,贯彻落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对移民工程的监督评估要求,需要监督评估单位以国家法律法规、移民政策、批复的设计文件和移民监督评估合同为依据,本着公平、公正的宗旨,维护委托人、实施单位和移民的合法权益,努力为各方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服务,并以为移民负责的态度,通过调查研究,积极主动协调征地移民工作有关各方之间的关系,推动移民安置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1.概况

1.1工程概况

高陂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广东省大埔县境内,是韩江干流的一座大型水利枢纽工程,坝址在大埔县高陂镇一游5km处,距大埔县城15km。工程以防洪、供水为主,兼顾发电和航运等综合功能。工程正常蓄水位38m,死水位28m,调洪库容2.673亿m3,总库容3.656亿m3,电站装机容量100MW。工程左岸设一級船闸,设计年货运量900万t。

1.2征地移民概况

工程淹没影响主要涉及大埔县高陂、银江、大麻、三河和茶阳等5个镇18个村委158个村民小组12605人。淹没影响土地面积11575.73亩,枢纽区占地面积1455.66亩,涉及搬迁人口992户4178人,拆迁房屋面积155077.99m2,征地移民投资226287.88万元。

移民生产安置采取长期补偿方式,由实施主体以长期逐年的方式向失地农民支付征地补偿费用。移民搬迁安置共选取了6个集中安置点进行安置。

1.3移民安置实施情况监督评估理论基础

依据移民安置规划,按照监督评估工作大纲和实施细则的要求,监督移民安置进度、质量、资金计划执行情况,核查移民搬迁户数、人数,督促检查移民搬迁安置方案的组织及落实情况,对农村移民安置、城(集)镇迁建、工业企业处理、专业项目处理和库底清理等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协调各利益方关系,保障移民安置能在规划的时间、范围内,有计划有序的完成,确保投资资金按进度支付,移民项目按计划实施完成。

2.监督评估实践

2.1 移民安置管理体制

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主体、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梅州市政府负责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及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梅州市水库移民管理机构负责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的行业管理和监督;其他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参与和配合做好相关工作;项目法人与大埔县政府签订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的任务、资金“双包干”协议;大埔县政府作为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的实施管理工作。工程设计单位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提供规划设计服务。项目法人委托征地移民监督评估专业机构,对移民安置实施情况、移民资金拨付和使用管理和移民生活水平恢复情况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2.2 现场机构组建

监督评估单位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规程》(SL716-2015)、监督评估合同及委托方的要求,于工程开工后在大埔县工地现场组建成立高陂水利枢纽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项目部,配备了专业技术人员进驻项目现场。现场工作机构结合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实际工作情况开展监督评估工作,建立了信息报送制度、移民协调例会制度等,及时反映移民安置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参与处理移民安置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提出监督评估建议。

2.3监督评估工作情况

监督评估工作通过现场巡查、编制报告、组织会议、参加会议、沟通协调、审核资料、记录监督评估日记等方式开展,全过程对移民项目进行进度、质量、移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移民生活水平的恢复情况进行监督评估。

3.监督评估结论与建议

3.1成效与经验

(1)强化组织领导。广东省高度重视高陂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建设,省水利厅成立了派驻高陂水利枢纽工程总指挥部工作组,梅州市成立了以市长为总指挥的梅州市大埔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建设总指挥部,大埔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总指挥的大埔县高陂水利枢纽工程指挥部,加强了移民办事机构和移民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了对移民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2)注重移民安置制度建设。在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准备、实施过程中,广东省、梅州市和大埔县各级政府和各级移民管理机构不断把制度建设作为顺利推进移民安置工作规范实施的基础,编制了实施工作计划,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管理办法等,保障了移民安置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3)探索创新安置方式。在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大埔县人民政府在充分征求移民意愿的基础上,做出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后,实行长期补偿的生产安置方式,既尊重了移民意愿,又强调了移民分享工程效益,对预期移民安置效益进行了充分研究,才付诸实施,不仅增加移民满意度,促进移民工作顺便开展又为移民安置方式做出了创新。

(4)加强监督管理。一方面,加强移民系统内部的稽查、审计工作,对高陂水利枢纽项目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稽查和审计。另一方面,利用监督评估单位对高陂水利枢纽移民搬迁安置过程和移民生产生活恢复水平进行监督评估工作,促进了移民安置工作的顺利实施。

3.2创新亮点

(1)完成基于临时淹没影响处理的导截流阶段移民验收。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施工导截流方案库区临时淹没影响处理是移民安置验收工作创新亮点,是在临时淹没影响范围内且永久搬迁线下移民群众未完全搬迁完毕,且一并纳入预案管理的一种有效方案和有益补充。

(2)推动长期补偿的生产安置方案落实。在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大埔县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和选择权,实行长期补偿安置方式,征收土地入股电站“与电站共存亡”,强调移民分享工程效益,既尊重了移民意愿,又预期能提高移民安置效益,增加移民满意度,促进移民工作顺利开展。

长期补偿不仅解决了失地农民在失去生产资料后怎么生存的问题,也使农村的劳动力得到了解放,从而使失地农民有更多时间精力从事其他行业生产,从而为他们带来其他的经济收益,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水平。长期补偿的生产安置方案落实,不仅有效地解决移民安置区耕地资源紧缺、调剂难度大、土地开发整理代价高的矛盾,同时为移民生产安置方案开创了新思路、新方法。

(3)配合大埔县政府配套优质的区位土地和高标准基础设施安置移民。高陂水利枢纽规划建设的6个移民集中搬迁安置点均处于各镇的集镇范围,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捷、生产生活条件便利,大埔县人民政府又配套提升了移民安置区水、电、路及就医、就学、就业等基础设施条件,提升移民群众搬迁意愿,為征地移民工作创造有利的群众基础。

(4)充分发挥监督评估作用,严格移民资金的审核签证。监督敦促大埔县及各库区镇政府安排专人按照有关要求加快建立并完善征地移民工作及资金使用档案资料及工作台账,推进征地补偿移民安置资金审核签证,保证移民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并满足各级稽查、审计等的要求。

3.3监督评估展望

(1)根据文档管理的要求,加强监理信息收集及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实施方的工作情况,掌握征迁工作进度、质量及资金拨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实施方整改,重大问题报告管理方,逐步完善项目监督评估日志和月报年报制度、移民监督评估工作(征地移民安置工作)例会制度。

(2)充分利用移民监督评估工作例会制度,发挥监督评估协调作用,搭建各方“沟通、交流、会商”的工作平台,使移民征地拆迁工作中对的各种矛盾、意见能得到及时、有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在提出初步解决意见后报各级主管部门批准也能及时得到解决和实施,从而推进相关工作的整体进度。

(3)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监督评估人员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各个库区村镇移民工作一线现场,与各方工作人员及移民交流了解情况,了解移民意愿,宣讲移民政策,并对一些典型户进行调查,为相关移民工作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1]李丹,吴含英.基金制:水库移民长效补偿安置方式新思路[J].农村经济,2007,11.

[2]张穹,矫勇,周英.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释义[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11.

[3]陈森.基于技术规程的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督评估实践[J].水利经济,2017,35(4).

[4]SL 716—2015,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规程[S].